建筑施工企业实施会计委派制探析
2010-08-15赵文学
赵文学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建筑行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建筑施工企业在不断发展过程中暴露出来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利用会计委派制来解决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问题成为重要课题。
1 建筑施工企业实施会计委派制的必要性分析
1.1 从建筑施工企业特点分析
建筑施工企业不同于一般工业企业,其施工特点为项目多、工地分散、建筑周期长,一般都有十几个分公司、项目部,且远离总公司,管理难度大。由于集团公司为其下属各单位提供资质,并为工程的安全、质量、业主投诉等负责,集团公司靠收取分公司、项目部的管理费生存,因此,如果分公司、项目部不能做到工程款专款专用、出现债务纠纷等问题,所有的法律责任都会转嫁给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很有必要加强内部管理,对分公司、项目部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管和控制。集团公司的监管和控制需要从源头上抓起,把每一项工程控制到位,进行成本核算、成本控制,一方面为项目经理把关,另一方面要保证工程款不能被分公司、项目部所挪用,这样才能降低集团公司的财务风险,防止分公司对集团公司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等情况发生。
1.2 从会计人员与分公司或项目部之间的利益关系分析
若不实施会计委派制,会计人员直接由分公司或项目部聘用,受分公司或项目部的领导,会计人员的薪水、奖金以及晋升均由分公司或项目部领导决定,自然听从分公司或项目部领导的要求。分公司或项目部领导为了获取集团公司的信任,并期望获得更高的薪水、职位的晋升等,往往要求会计人员通过粉饰会计利润等手段向集团公司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以达到追求个人利益的目的。集团公司为及时、准确的了解分公司、项目部的财务运行情况,在企业内部实行会计委派制就显得非常必要了。
2 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实施会计委派制的障碍分析
2.1 思想认识不到位
分公司与委派会计人员对委派制认识不到位,加大了委派制实施的难度。一方面分公司相关人员对会计委派有抵触情绪,不积极予以配合,认为会计委派限制了单位负责人财务审批权力,触动了分公司的利益;另一方面委派会计人员易受分公司与项目部经理控制,不能很好地同分公司领导沟通,使自己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致使其不能更好地发挥财务监督作用。有部分委派会计直接听从于分公司领导的吩咐,导致不能很好地执行总公司的财务制度。委派会计既受总公司的领导,同时也受分公司经理领导,跟分公司经理接触最多,如果不能与分公司经理处理好关系,在分公司的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2.2 会计委派制度本身存在缺陷
1)缺乏与会计委派制度相适应的考核与奖惩制度。
会计委派制下,考核制度不健全导致会计委派制不能真正得到落实。真实性和相关性是会计信息重要的质量指标,但是,在会计委派制下,被委派会计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不能完全由上级单位考核、确定和发放,受所在项目部(单位)控制,导致委派会计的报酬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很可能会出现会计与企业经营者合谋,致使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可靠性受损等问题发生。
2)缺乏对委派会计的监督机制。
会计委派制下,会计人员是由集团公司委派的,不受分公司或项目部的控制,无形中提高了会计人员的地位,赋予会计人员一定的权限,分公司与项目部对会计的监督弱化的情况下,缺乏一个制约委派会计人员的机制,从而给某些为谋取不当利益的单位贿赂会计人员留下空间,背离实施会计委派制的目的。
会计委派制的实施涉及到多方面的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尤其是在委派会计的后续管理上,目前已严重滞后,在实施的过程中需要不断的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3 建筑施工企业有效实施会计委派制的对策建议
3.1 提高对会计委派制的认识,正确处理好各方关系
一方面要提高分公司领导的认识,集团公司向分公司委派会计是为了让分公司的会计核算更加规范,成本控制更加到位,分公司及时向集团公司上交管理费。另一方面要提高委派会计的认识,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财务制度和各项要求,最根本的目的是服务于分公司。因此有效实施会计委派制需要处理好上级单位主管部门监管与调动积极性的关系、委派财会人员与所在分公司或项目部之间的关系、上级单位与下属单位适度集权与落实经营自主权利的关系、集团公司主管部门监督与服务的关系。
3.2 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委派制
1)建立委派会计择优聘用制。委派会计的聘任必须由总公司行使,以确立此项工作的权威性。总公司必须对各分公司会计实行张榜招聘,提出聘用条件,进行面试、笔试,对招聘人员能力、任职时间、业务培训、工作业绩进行调查了解,择优竞争上岗,颁发委派证书,建立会计人才档案库,力求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2)建立委派会计业绩考核制度。委派会计的业绩考核由委派人员管理机构制订科学的考核办法,对委派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可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日常考核主要考核财务委派制度会计人员执行财经法规、委派会计制度及财务会计监督情况;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委派会计人员的效能、勤绩情况,并对委派人员的工作业绩作定性评价,以此作为对其奖惩和续聘、解聘的依据。3)建立明确的委派会计奖惩制度。委派会计奖惩制度由委派人员管理机构制订明确的奖励条例,要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和财务、审计情况对委派人员进行奖惩。对于考核不合格及财务审计发现问题的,要根据相关规定分别给予不予续聘、解聘、下岗或经济处罚,对于考核表现出色的进行提拔或进行精神、物质奖励。坚持委派会计工资奖励与所服务单位脱钩的原则,委派会计基本工资奖金由派出单位发放,实行“高薪养廉”的策略,以增强委派会计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使之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实现会计委派的根本目的。4)建立健全委派会计的再监督机制。会计委派制的有效实施还必须对委派会计的工作进行考核和监督,并建立完工项目审计制度,项目完工后,集团公司成立专门项目清算组,对项目进行清算审计。审计包括对经营者的项目效益进行审计和对委派会计离任审计两方面内容,并以此作为对委派会计奖惩和续聘、解聘的依据。
总之,完善会计委派制工作,关键是企业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制定措施,认真落实。从目前来看,在企业内部实行会计委派制尚有一些不成熟的地方,相信通过理论的探讨和实际工作中的不断摸索和总结、完善,会计委派制必将在实际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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