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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集聚区建设过程中问题探讨

2010-08-15张红方

山西建筑 2010年23期
关键词:标准厂房焦作市失地农民

张红方

产业集聚区是指在特定行政辖区内,以若干特色主导产业为支撑,产业集聚特征明显,产业和城市融合发展,产业结构合理,吸纳就业充分,以经济功能为主的功能区。产业集聚区的发展,是破解土地制约、环保难题,优化经济结构,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有效途径,是城市经济发展新的载体和增长极,是建立和谐社会、提高环境品质的需要。

1 焦作市产业集聚区土地利用现状

焦作市共设立9个省级产业集聚区,总面积12 741 hm2,其中农用地6 613 hm2(耕地5 822 hm2),建设用地 5 477 hm2,未利用地651 hm2。

2 产业集聚区用地中存在的问题

2.1 缺乏统一规划、布局不尽合理

焦作市产业集聚区内用地绝大部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内土地资源配置不合理,土地用途功能不清晰,盲目用地现象较多,水、电、气、暖、路等基础设施不配套,布局散乱。除此之外,建设用地指标不仅少,而且高达4.25万亩的基本农田面积分布在区内不同地方,整块500亩以上能建设的用地几乎没有,导致道路修不通,特别是重大项目难以落地。

2.2 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少,用地审批周期较长

焦作市每年用地需求一直在8 000亩~10 000亩左右。由于国家实行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严把土地供应“闸门”,每年省里下达全市的用地指标只有6 000亩左右,占用耕地只有3 000余亩,远远不能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同时,用地审批集中在国务院和省政府两级,用地报批周期长,难以保证大项目、大企业即时入驻开工,直接影响投资者积极性。

2.3 土地利用效率低下

1)入驻企业追求独门独院小而全的工业生产模式,一些已建成的工业厂房建筑层数多为一层,几十亩甚至上百亩的土地上只建有几座厂房,建筑容积率偏低,显得非常冷清空旷。2)区内标准厂房少且入驻率低,一些应该进入标准厂房的项目也不愿入驻。

2.4 土地补偿低,失地农民生计缺乏必要保障,征地难的现象较为突出

目前,焦作市一直沿用过去制定的土地补偿标准,市区每亩补偿标准在8万元~13万元之间,县(市)标准每亩2万元~7万元之间。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工业产品的物价增长幅度大大高于农产品价格增长幅度,反衬出土地补偿标准较低,失地农民生计得不到保障,农民不愿放弃赖以生存的土地。因此,征地难的现象较为突出。

3 加快产业集聚区发展的对策

3.1 建立一个好班子,为产业集聚区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开发建设产业集聚区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搭建招商引资平台、拓展经济发展空间、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实现产业布局战略调整、保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重大举措。为加快产业集聚区的发展,需要建立以各级政府主管领导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集聚区联席办公会议制度,重点研究集聚区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集聚区与区外事务的协调。按照“小机构、大服务”的管理模式,尽快建立完善集聚区管理机构,形成统筹、高效、富有活力的管理体制。

3.2 制定一个好政策,为产业集聚区发展提供动力支持

3.2.1 优先办理农转用手续,实现地等企业

1)根据产业集聚区规划,对拟发展的区域提前分期分批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让地等企业而不是企业等地。对大项目、成长性强和集群式转移项目,实行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优先报批、优先扶持、优先入驻。2)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优先用于集聚区项目建设。在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和保证规范运作前提下,提高指标周转速度,增加指标流量。3)按照集聚区规划确定的村庄整合方案和用地布局,有步骤地推进集聚区村庄整合。对集聚区的失地农民可根据城市居民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政策进行安置。

3.2.2 推进标准厂房建设,严格按照国家用地目录和用地标准供地,实现节约集约用地

要加强产业集聚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指标控制,实行定额管理,推广多层标准厂房,严格限制建造单层厂房,不得圈占土地搞“花园式工厂”。对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原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原则上不再收取或调整土地有偿使用费。对已建的庭院式企业的非生产用地要进行清理,能够收回的要收回重新出让,可以建标准厂房的,要建标准厂房,使闲置土地得到充分利用,最大限度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益。要加强对土地市场的治理整顿,坚决清理违规土地,坚决制止乡镇擅自“圈地”和私搭乱建等非法行为,保障产业集聚区用地秩序。

3.2.3 做好失地农民安置就业工作

在推动产业集聚区建设的过程中,必然要征用相当数量的农用地,因此,应高度关注失地农民的利益保护问题。在加强技术培训,增强农民就业能力,鼓励集聚区内的企业优先吸纳失地农民,解决一部分农民的生计问题的同时,积极发展村镇企业,增加就业机会。要给每个乡镇自留300亩~500亩的企业用地,鼓励村镇发展与整个集聚区相配套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实现有组织地发展居民服务业、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业、水电气安装调试等行业,通过有效的组织与管理,开拓市场,挖掘潜力,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

产业集聚区在开发建设工作中,要坚决摒弃小农经济意识和传统的思维模式,拓宽思路,更新观念,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新的思维方式和理念研究产业集聚区建设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只有搞好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才能全力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

[1]徐晓明,吴 潜,杨俊青.失地农民权益保障体制研究[J].山西建筑,2008,34(7):21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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