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关于《动物防疫法》贯彻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0-08-15岳庆磊
岳庆磊 李 肖
(①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畜牧水产局 277400 ②山东省枣庄市畜牧兽医局)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调整、规范了动物防疫活动,确立了动物防疫工作的基本方针、基本制度和基本要求,规定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所有与之相关的生产者、经营者的法定责任和法律义务,是搞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法律武器。该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以来,标志着我国动物防疫工作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动物防疫法制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1 《动物防疫法》贯彻实施情况
1.1 加强领导,扩大宣传 自新《动物防疫法》实施以来,我们不断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及挂图等方式让各大养殖场(户)深入了解《动物防疫法》,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并依法防疫。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按照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的部署,明确责任、恪尽职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24字方针,全面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完善防控措施,不断加强应急机制建设,积极推进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快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狠抓以畜禽免疫为主的基础性预防措施的落实,有效控制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和传播,保护了畜牧业的健康发展,维护了公共卫生安全,取得了显著成绩。
1.2 狠抓强制免疫,为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安排部署防控任务,确保了全区防控工作圆满完成。二是层层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保证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三是扎实开展强制免疫工作。做到了“人员、经费、物资、质量、密度”五个到位,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的“五不漏”和“一畜一标一证一针一帐”五个一的要求,重点抓了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和养殖密集区的强制免疫工作,保证了免疫质量和免疫密度。2010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全区共投入防控经费29.1万元,调拨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175万ml、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30万ml、口蹄疫疫苗50万ml、猪瘟疫苗28万头份,认真落实“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责任制,共免疫畜禽360.54万头(只),全面完成省、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下达的各项任务,连续3年在全市防疫年度考核中位列第一,全区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1.3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根据国家、农业部和省、市扶持政策,2004年我们申请实施了中央总投资140万元的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了台儿庄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验室,由省局统一招标仪器设备71台(套),区级配套各种仪器和检测试剂300余种,每年可检疫检测各类样品5000余份,为科学防控提供依据;2006年全区每个行政村配备了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既是动物防疫员,也是疫情监测员,还是协检员,三员一体,每人每月发放50元误工补贴,由市、区和镇三级财政共同承担;2007年实施了动物检疫监督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44万元,配备仪器设备120台(套),大大加强了动物疫病检疫和检测能力,保障了全区畜牧业健康发展。2008、2009年积极争取项目扶持资金45万元,加强乡镇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配备仪器设备90余台(套),每个防疫员都统一配备了一个冷藏箱、一个连续注射器和一套的防护用品;2010年区畜牧水产局协调资金30万元,建成80m3的冷库1个,给各镇街兽医站无偿配备了1个冰箱和1个冰柜,区、镇、村三级冷链体系建设全面完成。通过项目的实施,我们把动物防疫的网络延伸到基层,把动物防疫的意识强化到基层,把动物防疫的技术传授到基层,对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发挥了重要作用。几年来,区畜牧水产局综合运用教育培训和参观学习等方式,共举办村级动物防疫员、动物检疫员,规模养殖户和兽药饲料经营户培训班12期,培训人员达2000余人,培养和造就了一支适应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促进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专业队伍。
1.4 加强疫情监测和消毒灭源工作,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几年来,国内外疫情频繁发生,面对严峻的疫情形势,我们始终坚持“依法兴牧、依法防疫”的基本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监管、消毒灭源”的综合防治措施,全面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在疫情动态监测工作上,充分发挥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主观能动性,本着“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的原则。2009年对生猪甲型H1N1流感、布病、结核病、痒病等一类传染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3次,共普查156个自然村、63个养殖场,约计3000户,易感畜禽18.74万头(只),没发现可疑病畜。2009年共抽检各类样品5000余份,经实验室检测,免疫合格率达到100%,没有发现阳性病畜。2009年全区累计使用各种消毒药品50余t,消毒面积达到1000万m2。有效阻断了疫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
2 检疫监管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全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实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遵循“过程监管、风险控制、区域化和可追溯”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的通知》,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全面开展文明执法活动,
2.1 严把检疫“三关”,加大检疫工作力度 为防止外来疫病传入,经省政府批准,我们在台儿庄运河大桥省际边界设立了道路动物检查站,实施24h值班检查。一是强化道路检查站建设,采取消毒、堵疫、严把运输检疫关。二是创新和完善产地检疫,采取查防疫、看耳标、现场出具产地检疫证,严把产地检疫关;三是坚持生猪定点屠宰,拓展牛羊屠宰监管、规范检疫程序,把握屠宰检疫关。较好地实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把住关口不输入、发现疫情早扑灭、严格控制不扩散、确保人员不感染”的防控目标。
2.2 强化市场监管,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春季是动物疫病高发期,也是畜禽及其产品调运频繁期,为此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不断加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市场检疫,尤其是加强对活畜禽市场的监管,严查“三证”(运输检疫证、车辆消毒证、牲畜口蹄疫非疫区证明),对“三证”不全的严禁进入市场,建立台帐,从源头上保证动物产品安全;经协调,区工商部门也加大了动物及动物产品市场监督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禁止没有检疫证明的活畜禽及其产品进场销售,定期开展消毒,对不合格产品实行退市制度;区服务业协调办公室也加强对畜禽屠宰场所的管理,严禁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对屠宰场废弃物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疫情传播扩散。
2.3 加大对兽药、饲料市场的监管力度 2009年全区共开展兽药 、饲料大检查4次,查处违法经营户5户,无证经营户1户,查处假冒伪劣产品11个品种,价值3万余元,并依法进行销毁。指导枣庄兴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6家兽药经营企业顺利的通过兽药GMP和GSP验收。
3 下步工作措施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贯彻落实好《动物防疫法》,离不开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将认真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工作力度,利用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动物防疫法》,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确保全区动物食品安全;二是要进一步明确责任,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原则,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三是要积极争取增加财政预算资金投入,保障动物防疫工作顺利开展;四是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违反《动物防疫法》的行为;在今后的工作中,不辜负各级领导的重托,有信心,也有决心,按照确立的目标,不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扎实推进,争取全区畜牧业进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