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规划,科学布局,推进畜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2010-08-15孙广勇山东省单县畜牧局274300
孙广勇 白 峰 (山东省单县畜牧局 274300)
随着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和国家扶持畜牧业力度的不断加大,畜牧业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规模养殖不断扩大,畜牧养殖用地矛盾日益突出。为全面了解单县畜牧业用地基本情况,单县畜牧局立足县情,组织人员深入乡镇农村展开调研,了解全县畜牧养殖用地情况,认真分析当前养殖用地现状和存在问题,制定建议和对策。
1 当前单县畜牧业用地的基本情况
近期,以出栏生猪500头以上、肉禽3000只以上、存栏蛋禽5000只以上、存栏奶牛20头上的规模养殖场为调查对象,调查了全县22个乡镇(办事处)的431个畜禽规模养殖场,其中猪场86个、蛋鸡场226个、肉鸡肉鸭场87个、奶牛场4个、其它畜禽养殖场28个,共使用土地2063.2亩,平均每个场用地4.787亩。
1.1 不同畜种分析 畜牧用地以猪、禽为主,占用地总量的88.27%。86个猪场使用土地739.6亩,占畜牧用地总量的35.84%,平均每个猪场用地8.6亩;226个蛋鸡场使用土地768.4亩,占畜牧用地总量的37.24%,平均每个蛋鸡场用地3.4亩;87个肉鸡肉鸭场使用土地313.2亩,占用地总量的15.18%,平均每个用地3.6亩;4个奶牛场使用土地57.2亩,占用地总量的2.77%,平均用地14.3亩;28个其它畜禽养殖场使用土地184.8亩,占用地总量的8.96%,平均每个6.6亩。
1.2 不同土地类型分析 畜牧用地以林地为主,在被调查的畜牧用地中,林地1034.5亩,占畜牧用地总量的50.14%;其次是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共737.3亩,占35.74%;其它土地291.4亩,占畜牧业用地的14.12%。
1.3 用地的投入产出分析 单位面积畜牧用地效益十分明显。根据2009年畜牧年报分析,被调查的养殖场产出了生猪77056头,占全县出栏生猪的10.3%;饲养蛋鸡1313964只,占全县蛋鸡存栏的30.84%;出栏肉鸡肉鸭4218056只,占全县肉鸡出栏量的22.47%;存栏奶牛867头,占全县奶牛存栏的27.09%。以生猪为例,单位土地提供生猪104.19头,按每头产值1200元、利润150元估算,则亩产值12.50万元,利润1.56万元。
据调查数据可以看出,目前本县畜牧业用地以林地和耕地较多,占畜牧业用地的85.88%,其中耕地737.3亩,占畜牧业用地的35.74%;林地1034.5亩,占畜牧业用地的50.14%。本县畜牧业用地以林地和耕地为主,这是由本县的实际情况决定的。本县属平原地区,土地多为耕地,养殖户多为农户,为了发展养殖只好用自己的耕地。再者,黄河故道、大沙河、黄白河、红卫河等河流造就了本县大批的林地,本县有许多的国有林场,随着近几年来,菏泽市、单县大力发展林下规模养殖,为养殖户协调林地,扶持养殖户到林下发展,为其提供通水、通电、通路的三通政策,同时还提供资金技术扶持,很多的养殖户纷纷到林下发展,本县出现了很多的林下养鸡、养鸭、养猪小区,这也是本县畜牧业用地中林地占有最大比例的原因。
2 造成畜牧业用地矛盾突出的主要原因
2.1 对发展畜牧产业的认识不到位 单纯把畜牧业理解只是为了满足市场的肉、蛋、奶产品供应,缺乏发展现代畜牧业对拉动整个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的均衡发展、延伸农业产业链、推进畜产品加工和转移农村劳动力、扩大农民就业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正确认识。
2.2 现代畜牧业发展中暴露出来的新问题 随着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原来单家独户庭院式的饲养格局已难以适应千变万化大市场的要求。一方面庭院限制了畜牧业生产规模的扩大,与现代畜牧业要求的集约化、专业化和市场化进程不相适应;另一方面,在有限的庭院内搞养殖,人畜混处,不仅极不卫生,易造成人畜共患病的发生;再一方面,传统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无法得到有效处理,易造成环境污染,对畜禽疫病防治、先进饲养技术推广、提高经济效益都造成不利影响。畜牧业开始由家庭副业向独立产业转化,在村庄周围附近荒地、林地、耕地等发展规模化的畜禽养殖,由庭院饲养向专业化、集约化和规模化生产转变。畜禽养殖方式的大转变,规模养殖场和小区建设的推进,对畜牧用地的需求明显增加,矛盾日趋突出。
2.3 畜牧业用地政策日趋严格的限制 近年来无论是按照《动物防疫法》、《畜牧法》还是《土地管理法》都对畜禽养殖场的建设提出了具体的限制要求,要求远离村庄,远离交通主干线;城镇也划出了禁养区,对养殖业用地提出了较严格的要求。养殖场建设只能到远离村庄的林地或是建在自留地中。土地管理部门加大了对现有畜牧业用耕地的控制力度,要求畜禽养殖场在棚舍建设中不得破坏耕作层,不得对地面进行硬化(即不能浇灌水泥石料),只能用石棉瓦、油毛毡等建材建造简易棚,畜禽舍建筑质量差,抗御大风、冰雹等自然灾害的能力低,达不到技术系数要求。
2.4 实施粮食直补政策 相对效益较低的粮食生产得到调整,特别是近年来经济作物效益上涨,土地租赁价格也随之上涨,农村畜牧养殖用地进一步受到限制。虽然本县林地资源广阔,但是养殖户多在离村庄较近的林地开展养殖,林地深处及远离村庄的林地较少开发使用,造成林地资源闲置。
2.5 畜牧业用地没有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城市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压力加大,使畜牧业用地进一步趋于紧张。农业用地规划仅仅规划种植业方面为主,城市总体利用规划也缺乏与农业和农村用地相衔接。特别是由于畜牧业用地没有统一纳入农业用地规划,无论是畜牧业新的拓展还是搬迁,都困难重重。
3 切实解决畜牧业用地矛盾的思路及对策建议
解决畜牧业用地问题,关键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全面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大局出发,理清思路,明确方向,研究新的发展途径和对策措施。
3.1 提高解决畜牧业用地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从近年来各地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效益农业的实践看,发展畜牧业是亮点,也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撑点。据统计,今年饲养一头生猪的效益可达到150~200元;据统计资料显示,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畜牧业的纯收入可达240元以上,仅次于种植业。不仅如此,发展畜牧业,延伸产业链,突出畜产品加工和出口等,还能够为广大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新的就业岗位,并通过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扩大市场占有份额,提高竞争力,增加畜牧经济效益,推进新的农业结构调整。但发展畜牧业,尤其是建设现代畜牧业,实现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养殖,必然涉及到用地问题。为此,必须提高解决畜牧业用地对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多元化地解决畜牧用地的思路、方案和有关政策措施。
3.2 按市场经济的要求解决畜牧业用地矛盾 一切以提高经济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建设现代畜牧业。对粮食产量低、质量差的耕地以及林地、荒坡、荒滩和不适宜发展经济作物的地方,尽可能满足畜牧业用地,逐步发展成为现代畜牧业的示范区和规模养殖基地,促进和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同时,要按照城乡统筹发展要求,合理划定畜禽养殖的禁养区、限养区,不能随意扩大禁养区、限养区范围,对确需搬迁的规模养殖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也尽快确定新的养殖地点和用地指标,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场的梯度转移。
3.3 统筹解决畜牧用地矛盾 经济越是发达,发展畜牧业的潜力也越大,用地矛盾也越突出。为此,必须在政策上加以明确和扶持。一是明确将畜牧业用地指标列入农业用地的总体规划,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规定,将畜牧业用地与农业用地在政策上同等对待,每年有计划地安排一定数量的畜牧业专项用地。二是鼓励各类畜牧用地按生态农业要求合理布局,大力推行畜牧业与种植业、林果业有机结合的生态养殖方式,允许在耕地、林地中建设相应的配套牧场,其中每千亩基本农田规划配套一个千头猪场(或百头奶牛场、万只规模养禽场),每万亩规划配套一个万头猪场(或千头奶牛场),形成田中有场、林中有场等新格局,既实现养殖场粪尿污水的资源化利用和养殖场污染控制,又节省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4 积极探索节约用地的畜牧业发展新模式 运用先进科学的畜牧养殖技术,是突破畜牧用地瓶颈的一项重要途径。一是探索多层式、立体化的饲舍饲养技术。采用现代机械化设备,按照不同畜禽饲养要求,改单层饲舍为二层以上的多层,向高空要土地,发展立体畜牧业。二是研究推广畜禽散养技术。探索不同畜禽最适合不同土地条件下的散养技术,尽可能少建或不建硬化设施的畜牧栏舍,节约畜牧业用地。三是探索短期饲养条件下的临时设施养殖技术。对快速育成的畜禽,利用不同季节,设计各种就地取材的简易栏舍,应用现代技术,发展畜牧业,实现养殖与种植的有机结合,提高有限土地的使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