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全面启动
2010-08-15
山东农机化 2010年9期
本刊讯 近日,山东省农机办制定印发了《2010年阳光工程农机使用和维修培训实施方案》,全省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进入组织实施阶段。从现在起至今年底,全省将有1.4万名农机手享受到阳光工程培训政策,接受农机化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系统培训。
《实施方案》规定,阳光工程农机培训的重点是新购机补贴农民、农机大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和农机服务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以及设施农业设备操作等有关人员。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农业机械基础知识、农业机械化法律法规知识和农业机械田间作业技术规范、经营管理知识;玉米联合收获、保护性耕作、经济作物机械化生产等农业机械化技术知识;农机化节能减排知识;农业机械安全操作技能和维护保养知识等。参加培训的学员要参加理论考试和实习考核,合格者发放“阳光工程农机培训结业证书”。为减轻农民负担、提高购机农民从事农业机械化生产能力,阳光工程培训将与农机驾驶、职业技能鉴定结合,实行“一训三证”的培训模式,即:取得“阳光工程农机培训结业证书”的学员,可自愿申请农机驾驶证考试或职业技能鉴定考核。
为切实加强阳光工程农机培训项目管理,省农机办根据阳光工程新的培训内容,要求各级要建立公示制度、“三堂课”制度、培训券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台帐登记制度、检查验收制度等六项制度,并将0531-83199665作为省农机办阳光工程农机培训服务电话,各市认定的培训机构、承担的培训任务和联系电话在“山东农机化”信息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