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机跨区作业“绿色”通道即将开通
2010-08-15
山东农机化 2010年4期
本刊讯 记者从省农机办获悉,为保证农机跨区作业活动顺利开展,省农机办、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将开通农机跨区作业“绿色”通道。
据悉,凡参加跨区作业的农业机械经营者,须持正式驾驶证、操作证到所在地农机管理部门公布的具备农机跨区作业中介组织资格的中介组织办理报名手续,领取《农机跨区作业证》,并遵守中介组织的统一组织和调动。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凭作业证免交车辆通行费。但是,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跟踪跨区作业的服务和调度车,经核定后,办理临时免费手续,在今年 5月1日到6月 30日、9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