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白话小说词语研究
2010-08-15程志兵
程 志 兵
(山东理工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山东淄博255049)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存世的明清小说约有2900种,其中白话小说有1500余种,字数过亿,这些白话小说中保存了很多有特色的词语,不少未被现有的辞书及论著关注,或者被提及但释义却可补可商,以下罗列数则。
一、跳蹬
《醒世姻缘传》第五十五回:“原来两个媒婆已是先与冉家讲定了是二十四两,分外多少的,都是两个媒人的偏手。这童奶奶还了个一定的价钱,再还那里腾那?若是跳蹬去了,卖与本地的人,也是不过如此,还没人肯出这门些媒钱;所以也就不做张智,写了二十四两的文书,拿到间壁狄员外看了。”
“跳蹬”,黄素秋注为:破坏。[1]465华夏版《醒世姻缘传》注为:坏了事。
这两种注解都似是而非。“跳蹬”不是一般而言的“破坏”或者“坏了事”。
“跳蹬”在北方话中是“跳,跳跃”的意思。如《死魂灵》第一卷第八章:“有的人甚至一边抱着舞伴,一边同身旁的一个人争辩重要的事儿,而同时两条腿还在右一下左一下地跳蹬着,活象一只小山羊……”再如在一些口语中:“太阳跳蹬着升上天空。”“每天天麻亮,他就在村里那条青石板路上跳蹬着到香秀家院门口守着。”“跳蹬”的“蹬”意义较虚,应该是后缀,在山东方言中常见,《山东方言词典》中收了大量的含“蹬”后缀的词语。惹蹬——惹;引蹬——引诱;打蹬——打扫;踢蹬——葬送;颠蹬——颠簸。[2]411“蹬”均无义。《醒世姻缘传》中也有类似结构的词,如“刁蹬”,第六十七回:“觅汉把自己那怎样央他,与他那要银子立文书怎样刁蹬的情节,一一说了。”“刁蹬”是“刁难”,“蹬”无义。第六十八回:“他的主意定了。你待拗别的过他哩?你就强留下他,他也作蹬的叫你不肯安生。咱说得苦么?”“作蹬”是“作践”。
《醒世姻缘传》中的“跳蹬”不是用的“跳”的本义,而是“跳脱”“打脱”的意思。两个媒婆向狄员外介绍厨娘,害怕开价太高,事情撮合不成,自己得不到合适的媒钱。句义是“如果狄员外跳蹬(打脱)了,再把厨娘卖给本地人”,就挣不上更多的钱。《汉语大词典》也收有“跳蹬”一词,是指“放在浅水中,相隔一定距离,供踏脚用的大石块”。[3]469这和动词“跳蹬”不是一个词。
另外,《汉语大词典》第10卷“跳”字条所收《醒世姻缘传》中“跳搭”一词,引第三十三回:“头长身大的学生,戴着个回回鼻跳搭,极得老子像猴似的!”又第七六回:“素姐道:‘你看!我倒没怎麽的,他反跳搭起来了!’”[3]467词典释为“顿脚喧闹”也不妥,其实“跳搭”同“跳蹬”义近,也是“跳”或“跳来跳去”的意思,未必有喧闹之义。“搭”“蹬”声母相同,应该是一个词语的音转而已。此条附录于此,不再单独讨论。
二、收头
《醒世姻缘传》二十二回:“要是大爷升了,后来的大户收头累命的下来,这才罢了咱哩。”五十回:“如今同不得往年,行了条边之法,一切差徭不来骚扰;如今差徭烦,赋役重,马头库吏,大户收头,粘着些儿,立见倾家荡产。”五十三回:“又将自己地内凡是晁近仁必由之处,或密种了树,或深掘了壕,叫他远远的绕转;通同了里老书手,与他增上钱粮,佥拨马户,审派收头。”九十回:“县官差人押运赴了水次,放了收头宁家。”九十回:“这武城县各里的里老收头,排年什季,感激晁夫人母子的恩德。”
“收头”一词,未见有论著提及,排比文义,应该是“替官府和大户人家征收钱粮的人”。
《汉语大词典》中有“收头”一词,只有“犹收心”义,和指人的“收头”不是一个词语。
三、汤保
《禅真逸史》第十三回:“二人进客座内坐了,咳嗽未毕,屏风后转出一人,怎生打扮?但见:头撮低眉尖帽,身绷狭领小衫,酒肴买办捷无边,烧火掇汤最惯。嫖客呼名高应,指头这口轻言。夜阑席罢洗残盘,归缩行中好汉。那汤保站在街下问:‘二位爷从何处来?’巧儿道:‘我家大相公和大官儿,特来拜你家姐姐,怎不出来迎接?’保儿慌忙磕头,陈阿保也要跪下答礼,杜子虚忙把手扯住道:‘生受你了,姐姐可在家么?’保儿道:‘姑姐昨晚接了一位山东毡货客人,蒿恼得不耐烦,方才出门去了。故此贪睡未起。’”同回:“随后韩回春与保儿,反闭大门,径往韩回春家里,和媚春将银子两下均分,另取三两散碎的赏与汤保,乘夜雇船渡江,往和州而去。”[4]121同回:“再说陈阿保被药迷倒,至次日午后方才苏醒,甚觉口中烦渴,呼唤茶汤,并无一人答应。腰边摸时,裹肚也不见了。急忙奔下楼来,只见灶下无烟,神前缺火,媚春、汤保等,皆不知何处去了。阿保心知被赚,捶胸大哭,一脚踢下大门,喊叫贼妇盗银逃遁,地方快来救应。”第二十五回:“只听得楼上唱饮欢笑,杜伏威赶入中门,一个汤保在灶下烫酒,问道:‘是那个撞入来?’早被一斧砍死。”
“汤保”未见于诸辞书,从上举诸例可以看出,“汤保”是妓院中打杂的人。各词典中多收有“保儿”一词,释为“旧时妓院中的男仆”。由于这类人是“酒肴买办捷无边,烧火掇汤最惯”,经常要与“汤汤水水”打交道,故也可叫做“汤保”。
四、盐虫间子
《前明正德白牡丹》第三十六回:“王氏曰:‘老爷再吃些若何?’正德曰:‘好是好的,只是有些清淡。’王氏思想:‘清清淡淡,教他如何过口?呵唷,还有腌着的盐虫间子,取些与他过口,免于清淡。但他实享福的人,若不将壳剖开,他必连壳吃下。’即剖开了一壳,放在一个小盘子,一并捧出,安顿案上,曰:‘再吃些亦可解渴。’正德不晓此物,见肉有黄红白各色,那壳各分青黄,宛如玳瑁一般。忙问曰:‘此是甚物?’王氏想:‘他既不识,待我装个门面。’即曰:‘此乃凤眼鲑。’正德着惊曰:‘凤乃稀世之物,尔却那里拿得许多凤来,挖眼腌鲑?不意小户人家,用着珍珠粥和凤眼蛙。真是享福得紧。’王氏暗想:‘大麦粥和着盐虫间子着实狼狈,他还说享福,果是饥不择食。’”[5]240又第三十七回:“方才武老爷饥渴,弄些大麦粥,因无有糖调和,取几个盐虫间子与他过口,瞒他是珍珠粥,凤眼鲑,望他称谢。”
“虫间”字,《汉语大字典》《中华字海》等大型工具书都未收。从文中所述,应该是指南方海边的一种小海贝。潮汕等地海边盛产一种长约2、3厘米,宽约1.5厘米的短齿小海贝,其脆薄的小壳呈现青褐色的条纹。潮语俗名为“薄壳”。夏季为它的盛产期。旧时民间常挑选其肥大且外壳完整者,洗干净之后拌和粗盐,又把它装入陶瓷瓮罐之中,置于阴凉处静置数天,便可食用。吃时视需要捞出一定量,用冷开水再洗一遍后置于小碟盘中,食用时逐粒夹起并在鱼露中泡浸一下,用双手掰开外壳,取食其中的芯肉。此物能够降火生津,特别开胃,俗名“咸薄壳”,吃粥时佐餐最妙,其名曰“凤眼鲑”。据当地传说,“凤眼鲑”与明朝正德皇帝到东南沿海微服私访有关,一日皇帝与随从人员走散迷路,可他贵为天子又不便声张,再说他的北方官话南方老百姓未必听得懂。总之他无法问路问方向,在当地转悠了半天,又累又饿,一家农妇眼看一个远方过路人如此可怜,动了恻隐之心,遂舀一碗剩粥,拿几粒咸薄壳给他充饥,皇帝觉得这咸薄壳确实味道鲜美。返回京城后,还念念不忘当时在乡下喝的稀粥和吃的那几颗不知名的小东西,每每对之回味无穷。有一日他便钦命要手下给他弄咸薄壳来吃。由于此物在当地也是端不上台面的吃食,大臣害怕皇帝知道内情后怪罪,经过苦思,终于想出了办法:一是改换包装,换用精美的玉坛子和玉盘子来装盛咸薄壳;二是给它起个好名字,便根据它形如凤眼,美味如鲑的特点,而叫做“凤眼鲑”。当然这个传说故事也有说是南宋小皇帝赵昰逃到南方时的经历,见《中国食品》1988年第7期。
但是“鲑鱼”类和贝类的味道差别很大,即使剥开后的贝壳外形上形似“凤眼”,似也不应该以“鲑”命名。原来在闽南语中,“鲑”为古代水产品菜肴的总称,《汉语方言大词典》“鲑”字条:“南方方言,鲑,鱼类菜肴的总称。”[6]6885在闽南等地还把其他的贝类食物称为“沙蛤鲑”、“麦螺鲑”。《闽南方言大词典》:“麦螺月奚:将一种类似海生小螺腌制而成的食品。月奚,厦门话读作kue,鲑。”[7]694
“虫间”字,也见于1879年印行的孔昭明编《澎湖厅志》,该书卷十记载澎湖的物产:“蛤、蚌、虫间(编者自注:即壳菜,生海石中,以苔为根,壳长而坚硬,但稍薄耳。肉紫色,腌之亦佳)。”所谓的“壳菜”即指有壳的海贝肉做的菜品。
“虫间”应该与“蚬”字音义相同,读为“xiǎn”,“蚬”是软体动物,介壳圆形或心脏形,表面有轮状纹。我国南北各地都有。肉可食,壳研粉可入药。“盐虫间子”就是“盐蚬子”,指用盐腌制的贝壳类菜品。
五、背黄
《醉醒石》第十五回:“歇了五六日,只见顺城门里管园的人来道:‘方才有几个旗校般人,道园子已是陆府管业,另换管园的,将小人逐出。’谢奶奶道;‘我园子不卖。’管园的道:‘现把咱家家伙撩上一街,还要差人去拿回。’谢奶奶道:‘有这事?白占人产业,咱背黄也要与他讲一讲。’”[8]145《清夜钟》第八回:“这两个倚着理刑做主,念年尸骸,必须蒸骨,仵怍俱已讲了银子,必为遮盖。不期到启棺时,甚是古怪,是一个懂尸,去了衣检看,左首肩骨铁锤捶碎,右臂膊铁锤捶折,太阳有拳伤,阴囊有踢伤。其余零星伤痕,隐下的固有,报出的已多,红紫青黑等色,方圆阔狭等形,一一填报。其时因法祖背黄散揭,哄动了合学。”《说唐三传》第四回:“王茂生含泪别了二位夫人,竟上长安背黄告御状不表。再看八位总兵晓得这个信息,也无奈何,只得暗暗差人到京打听,不必多说。”明代吴猍撰《忆记》第三卷:“袁继咸至京,诸证犯皆背黄鸣冤。诸上公车贡士具疏讼继咸,刑部讯质按疏皆诬。”
近现代,有些地方的百姓在觉得自己冤枉极大时,也有背黄钱到官府或者公共场合喊冤诉苦的事情。《广元市文史资料》第5辑《民国年间剑阁商业市容》:“后来他又吞没别人私下寄存他家的银子,受害者无凭无据追问不上,控告无门。面对‘有天理,无道理’的事,只好身背黄钱,呼天叫地,喊街叫屈。”《巴蜀文化大典·民俗卷》:“明冤:……《简阳县志》云:妇人或有冤苦,被发爇香,身挂黄纸钱,沿街呼叫神明,名曰‘背黄钱喊冤’。”《刘师亮外传》:“皇城原为田部坚守,刘文成(刘文辉之兄)用银元收买敢死队猛攻,攻下了田部最后据守的煤山。田部为了表示报仇和必死,又身背黄钱,对刘部反扑。这黄钱是用黄纸剪成的纸钱绺绺,清朝时代百姓有了冤情,便挂在背上向官府喊冤。军阀们为了鼓舞士气,也耍出这把戏来。”
排比诸例,“背黄”就是“身背黄钱(喊冤)”之义。
六、起见
《醉醒石》第三回:“冯奇道:‘妆奁可留得的些么?’钱岩道:‘一些也没得留下。’冯奇道:‘这样光景,要晓得不是一时起见的了。如今不难据老妪的口词,做张状子,当官告出汤小春,着落在他身上要人便了。’”《狄公案》第二十九回:“这公事上去,阎公展看之后……想道:‘纵或他是因贪起见,若无把握,虽有人唆使,他亦何敢开棺?岂不知道开验无伤,罪干反坐?照此看来,倒令人可疑。’”《歧路灯》第九十一回:“道台……即向知府道:‘看来这个死囚,是因渔色贪财起见,假设妖像,枉造妖言,煽惑乡愚。已经犯了重律。即此禀明大人,凭大人裁夺。’”《七侠五义》第五十二回:“赵虎听至此,登时怒气填胸,站将起来,就把武平安尽力踢了几脚,踢得他满地打滚。还是蒋、张二人劝住。又问了问刘豸、刘獬,也就招认因贫起见,就帮着武平安每夜行劫度日。俱供是实,一齐寄监。”
这些例子中的“起见”都是“起心,动念头”的意思,《汉语大词典》收录了“起见”,有“犹着想。表示为达到某种目的或出于某种原因”之义和“产生芥蒂、意见”的意思,与上举诸例意义不同。
七、端只
“端只”,笔者所见只有《近代汉语大词典》收录,释为“专门”,书证为《魏忠贤小说斥奸书》第三十二回:“穿鼻的是六卿,端只在爷门下,其余各镇守仍旧只有新爷从龙的旧臣。”[9]491
此释不妥。上例的“端只”不是“专门”义,而是“毕竟,究竟”的意思。不妨多引几句《魏忠贤小说斥奸书》第三十二回例:“这些李永贞一干,也自来开解道:‘爷且莫忙,事体还在。如今吴淳夫见管工部,田吉见管刑部,李夔龙见协理院事,霍维华去了,便叫会推了崔呈秀,还有几个也都听爷。穿鼻的是六卿,端只在爷门下,其余各镇守仍旧只有新爷从龙的旧臣,是徐应元,爷可下气与他结交。一结交他,也料不敢与爷相对,这爷的声势,端只与当日一般。’”魏忠贤想篡位未得逞,手下来劝解他,主要的部门都是自己的人掌握的,“穿鼻的是六卿,端只在爷门下”是“操控权力的六卿,毕竟都还在爷的门下”,后面是“爷的声势,毕竟与以前一样”。另外,《魏忠贤小说斥奸书》中还有它例,第二十六回:“耿先生,事势如此,如今已落在奸人机阱里了。若苦死不招,必竟为他打死,端只要向家中追这些赃,不若招了,且缓目下的夹、打,送到刑部,又有几日延缓,或者公道昭明,犹有辨白之日。”其他著作中也有,《醉醒石》第三回:“钱秀才却笑道:‘这话原不须提了。总来该是夫妻,颠来倒去,自然凑着。不该是夫妻,便说合了,端只要分张。所谓夙世前缘,不由人计较的,哭他何用?’”
“端只”还有“果真,果然”的意思。如《醒世恒言》第三十八卷:”李清暗道:‘莫非错走到州前来了?’仔细再看:‘像便像个衙门,端只是我家里。难道这等改换了,我便认不得?想我离家去,只在云门穴里,不知担阁了几日,也是有数的。后面钻出小穴来,总是今日这一日,怎么便有这许多差异的事?莫非州里见我不在,就把我家房子,白白的占做衙门?’”《好逑传》第三回:“事拙全因利,人昏皆为贪。慢言香饵妙,端只是鱼馋。”《聊斋志异·瑞云》:“坐语良久,眉目含情,作诗赠生曰:‘何事求浆者,蓝桥叩晓关?有心寻玉杵,端只在人间。’”《型世言》第二十九回:“徐州同还望他来收火?发出水去。道这水不是泉水,要换,他端只将这水拿两瓶去。”《型世言》第四十回:“一到任,倒也是个老在行,厚礼奉承上司,体面去结交乡宦,小惠去待秀才,假清去御百姓。每遇上司生日,节礼,毕竟整齐去送。凡有批发一纸,毕竟三四个罪选上十余两银子,乡官来讲分上,心里不听,却做口头人情,道这事该问甚罪?该打多少?某爷讲改甚罪,饶打多少?端只依律问拟。”
“端只”的词义来源于“端”字的“的确,实在,究竟”等副词义,“只”字没有实义。
八、通得
《型世言》第二十一回:“张知县就与那官同坐在侧边一间书房内。那校尉看一看,是斗室,没有去路。他便拿把刀只站在门口。张知县道:‘下官早间出来,尚未吃午膳,二位也来久了,吃些酒饭何如?’那官道:‘通得。’”《型世言》第二十九回:“屠有名道:‘罢,师父没有个有名没实的,便四个一床夹夹儿。’法明连道:‘通得。’便拿酒与他。他道:‘酒,酒,与我好朋友。’拿住钟子不放。”《醉葫芦》第十一回:“小易牙道:‘我也拼得罚酒,只把脚册乱道与你们听:小易牙,小易牙,身伴原无一技佳。一技佳,不惟煮水,且会烹茶。鱼头肉卤味堪夸,鹅汤鸭汁先尝着。先尝着,宾客余残,区区饱嚼。’都飙道:‘到也通得。如今过令。’”《石点头》第六回:“刘五道:‘一升米值不得好些钱文,我看天色晚了,到我船上去,吃杯水酒何如?’胥老人道:‘通得,通得。’”《三宝太监西洋记》用“通得”多例,第二十回:“老猴道:‘公修公的,婆修婆的,自是不相妨碍。’李海道:‘我们要看他看儿,可通得么?’老猴道;“看也通得,只要闪在洞里面,不可露出身子来。’”又第四十五回:“左右头目道:‘小的们情愿护送国王亲自朝贡,不致疏慢。’王爷道:‘有何所凭?’左右头目道:‘小的们供下一纸服状在元帅处,倘有虚情,甘当受罪!’王爷道:‘这个也通得。’”又第八十回:“百里雁道:‘小将连日出去四阵,前三日并不曾看见个人影儿,只是今日经小将辱骂不过,走出一个小小的将官来。人倒生得标致,手段儿也通得,只是挡不得小将的手,转杀转走,一直走进他自家营里面去了。’”又第九十二回:“走出府门,一路里自思自想,如何是好。回到家里,把柳府尹之事,和妈儿细说一番。妈儿道:‘别的和尚还通得,这玉通禅师有些难剃头哩!’好红莲,眉头一蹙,计上心来,说道:‘不怕难剃头,也要割他一刀儿。’”
排比诸例,“通得”就是“行,可以”,现在西南一些方言还用“通得”,但是《汉语方言大词典》等诸词典都未见收录。
九、脚手
“脚手”一词在多种工具书都有收录,《汉语大词典》收“脚手”释义四项:“犹手脚。谓暗中采取的行动。”“犹爪牙。”“人为的痕迹。”其一是“脚与手。人的上下四肢”。书证三引《醒世姻缘传》第九回:“(计氏)戴了不多几件簪环戒指,缠得脚手紧紧的。”
此处的“脚手”不是泛指一般的“脚与手”或者“四肢”,而是指女子的小脚。多引几句原文来看:“计氏起来,又使冷水洗了面,紧紧的梳了个头,戴了不多几件簪环戒指,缠得脚手紧紧的;下面穿了新做的银红锦裤,两腰白绣绫裙,着肉穿了一件月白绫机主腰,一件天蓝小袄,一件银红绢袄,一件月白缎衫,外面方穿了那件新做的天蓝段大袖衫,将上下一切衣裳鞋脚用针钱密密层层的缝着。”把“脚手”缠得紧紧的,如果把“手”也缠上了,那么后面缝衣服等事情如何去做。
“脚手”指“女子的脚”在明清小说中多见,《醒世姻缘传》第五十四回:“那新媳妇自然也有三日勤,又未免穿件新衣缠缚脚手,少不得也洗洗脸,搽些胭粉,也未免使些油梳个光头。”《红楼复梦》第二十六回:“那花家同咱们大爷是两姨弟兄,我在花家待过一年多,他们的交情我是知道的。那花大爷叫做花子虚,娶的大奶奶是李氏,长的很俊的一个人儿,脚手儿也很见得,做人又和气,写也写得,算也算得,做出来的那一手儿针线,真个是谁也赶他不上。”又同书第三十回:“相与了一个缝穷儿的叫黑张三儿,虽皮肉儿黑些,颇有丰韵,脚手儿也很小,花子空同他打伙的很热。”第六十回:“他在夫家时,原是走门子做卖婆,带着给奶奶、太太们搅搅脸,穿穿珠花,还带着放个私帐。因为脚手儿去得,那些老爷、相公们都还同他走得上。”《歧路灯》第四回:“我问是谁家的,他说是巫家小姑娘的,花儿是自己描的,自己扎的。那鞋儿小的有样范,这脚手是不必说的。”此例在《宋元明清百部小说大辞典》中释为“手工;手艺”,[10]492但《歧路灯》注释为:“女子的脚”,应以《歧路灯》的注释为确。
“脚手”还可指女子穿的小鞋和用来裹脚的物品(包括袜子)。《醒世姻缘传》第七十三回:“素姐道:‘你休叫唤,待休就休,快着写休书,难一难的不是人养的!我紧仔待做寡妇没法儿哩!我就回家去。写了休书,快着叫人送与我来,我家里洗了手等着!’把箱柜锁了,衣架上的衣服旧鞋脚手都收拾在一个厨里,上了锁,叫小玉兰跟着。’”“脚手”的“鞋子”义也保存在一些方言中,《汉语方言大词典》“脚手”条义项四:“鞋子;袜子。吴语。上海崇明。清乾隆二五年《祟明县志》:‘鞋曰脚手’。……明洪武十二年《苏州府志》:‘鞋袜曰脚手。’”[6]5646鞋袜关系密切,所以“脚手”中包括袜子也很正常。
衣物也可以叫做“脚手”。《水浒传》第四十四回:“石秀已把猪赶在圈里,却去房中换了脚手,收拾了包裹行李,细细写了一本清帐,从后面入来。”“换脚手”是换鞋和衣服。《水浒语词词典》释为“借指全身上下的衣着”。[11]258“脚手”在使用中词义进一步泛化,出门携带的行头也可以叫做“脚手”。《三宝太监西洋记》第二十八回:“须臾之间,乌云陡暗,黑雾漫天,坐营坐船的军士还不至紧。所有打听的五十名夜不收,嗫嗫嚅嚅,都说道:‘好古怪!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适才明幌幌的青天白日,一会儿就是这等乌云蔽日,黑雾遮天。只怕还有大雨来,雨来却耍了我们没脚手的,不免到这个山凹底下躲一躲儿。’”这里的“脚手”当指雨具。《水浒后传》第十一回:“家丁们收拾旗号,是枢密府字样,原来是童贯家人,差往外国勾当的。艄公水手共有百余人,都乱烘烘收拾脚手家伙,说道:‘打点明日开洋。’”这里是行李类的物品。“脚手”泛指衣物行李,一直到现代都有使用,徐云卿《英雄的姐妹——抗联回忆录》之《宁古塔的骄傲》中就有:“从那时起,我和她越来越亲近。我第一次上战场打鬼子时,她教我怎样打仗。行军时,她教我怎样收拾‘脚手’(作者自注:行军用具)。部队休整时,她教我使缝纫机、做军装、识字、看书。”
梳理一下以上所谈“脚手”的词义发展脉络,脚手:脚和手(泛指四肢)→脚(特指女子的脚)→鞋(袜、裹脚布)→衣物→出门携带的物品。
十、目丁
《歧路灯》六十五回:“小的是标营的一个目丁,叫做虎镇邦。这谭家是小的亲戚,昨日因来探望,外甥留我住下。”[12]416同书中“目丁”多见,六十六回:“贤弟呀,你要救我。如今将主将我的头脑目丁也革退了,钱粮也开拨了,就如死人一般。”第六十九回:“你那意思说,你是革退兵丁,营里管不着你?我拿个帖儿,送你一个革退目丁冒称行伍,指赌讹人。只怕三十杠子,你没啥优免。”第一百零七回:“这南岸鸾铃报马望见,早飞鞭向南跑讫。船至中间,又一匹报马望南电奔河南彩棚。这数十员官员,文员之胥役是棍板,武职之目丁是弓箭,早在黄河南岸聚了几千人。
“目”有“首领,头目”的意思。明清时常称“兵丁的头目”为“目兵”,《汉语大词典》已收,举《明史·陈金传》例:“贼觇诸要害无守者,乃悉所有赂目兵,乘暮遁去。”清代文献中也有称“目丁”者,《清史稿》第二百四十三卷《何秀林传》:“无何,粤寇陷禄丰,秀林约练目丁同义反正。同义倒戈以应,秀林分军夺门入,擒渠率,城遂复,晋总兵。”清代梁廷楠著《夷氛闻记》卷四:“副将郑宗凯、守备徐槚宝等,……四面攻抢喊杀,夷船多被焚烧,溺死者又三百余。同时建功等在定海口头门抢击掷罐,焚夺其船,杀夷目丁时仪之弟。”
“目丁”义同“目兵”,指兵丁的小头目,有时也泛指兵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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