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企业自主招标模式创新研究
2010-08-15□文/贺鹏
□文/贺 鹏
随着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企业规模化发展,基建投资在企业战略发展中的位置越显突出,尤其在厂房方面的投入较大。面对较为复杂的市场招投标环境,在市场相对沿海发达城市落后的地区,围标、串标现象屡见不鲜。目前,不少国内的学者进行了大量针对性的研究,但效果甚微,归根结底,主要是制度模式的问题。近年来,企业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和研究,大胆地改进招标模式,针对目前的现象对招标各个细节进行了相应的改变,但都没有系统化,本文通过综合以往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模式的优点,创建企业自主招标的新模式,与以往的招标模式相比更能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有效地控制投资成本,真正提供公平、公正的竞争平台。
首先,对供应商考察认证进行细致的优胜劣汰。根据基建项目的区域及其特性,选择适合企业发展的可靠供应商,并与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确定供应商并移交招标部。由传统的公开招标到自主考察、自主招标的转变,实质是在原来公开招标的基础上加强了资格预审的力度,增加了自主选择的主动性,充分结合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模式的特点,通过认证考察工作,落实拟考察单位的资质、业绩、资信以及现场管理等方面,了解各类似项目的执行情况,从根基上剔除挂靠单位,为切实可靠的供应商提供真正公平、公正、透明的竞争平台。
其次,在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上,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规定在发标以后合理期限内,增加供应商和基建部门的工程量单核定流程,并由招标部门在统一时限内将同一协商核定后的工程量单再次发给供应商,供应商依据最后核定的工程量清单统一报价。这种模式将供应商引入工程量的前期编制中,有效消除了因工程量的差异,造成供应商投标的亏损或投资方的超支,减少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变更签证,有效控制了投资成本。双方复核后的工程量单招标改变了原来招标方确定工程量,供应商只能以被动的方式不得不遵从招标文件的要求,从而造成有的企业或开发商在总价包干合同里给供应商的“霸王条款”以及提前“埋坑”等不合理的现象,使得供应商在真正切合图纸实际的工程量单基础上进行报价,从而有效地避免了工程后期实施中的索赔及签证,规范了市场环境。
再次,在各供应商投标报价后,将投标文件交于企业密封保存,再进行标底编制,然后统一开标,剔除不合理低价,以接近标底的合理低价中标。这种模式有效规避了原来招标模式中提前泄露标底以及目前市场上围标、哄抬中标价等现象,确保中标价在投资控制范围内。实行总价包干,避免了单价合同给企业、供应商造成的不确定风险。
这种从供应商考察认证、复核工程量、供应商投标、编制标底到合理低价中标的总价包干的模式,创新性地变革招标模式,从各个方面规避目前市场体制下的部分不合理现象,有效地控制基建工程投资成本,降低了市场风险,为企业的基建投资营造了良好的发展平台,确保企业基建事业健康发展。然而,在这种新型招标模式的应用中还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供应商考察认证的过程中,建立滚动机制,使得认证合格单位动态化,有必要的时候可以适当地放宽供应商的资质条件,结合以往基建工程的评价,选择优秀的供应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维护各个供应商的关系,确保竞争环境的和谐。
第二,在工程清单量核定阶段,应根据工程项目提供合理的工作时间,确保供应商和企业间达成共识,避免后期的工程签证变更,从而有效控制基建投资。
第三,在招标成本控制价的编制安排方面,一定要确保在投标截止后,在综合企业以及清单定额等相关规范后,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编写与企业自编相结合,以便确保成本控制以及基建总投资控制。
[1]温德诚.德胜管理——中国企业的新突破.新华出版社,2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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