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2010-08-15韩茂淑
□文/韩茂淑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文/韩茂淑
和谐社会建设与生态环境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生态环境恶化是和谐社会的关键影响因素,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我们要通过转变思维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调整产业结构、完善环境立法、转变消费观念和加强环境污染治理等措施,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和谐社会;生态环境
构建和谐社会重要思想由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明确和强调,这是我国今后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它要求在社会发展中矛盾双方或多方能达到相对平衡或统一。具体说,就是既要强调人与人的和谐,又要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既要达到内部各阶层、各利益团体之间的和谐,又要争取外部世界格局的和谐发展;既要培育微观的各个社会组织细胞的和谐发展,又要促进宏观的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既要经济、政治、文化等各子系统内部的和谐,又要形成各子系统之间的和谐关系,使之共同发展。社会和谐的目标体系应包括人与自然和谐、经济和谐、阶层和谐、政务和谐、区域和谐、民族和谐、文化和谐等方面。其中,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好的生态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必要的物质条件
(一)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离开了自然环境人也将不复存在。人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分化出来的人类继续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自然环境是人的宿主,自然界是包括人类在内的一切生物的摇篮,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这种人与自然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必然要求两者和谐共存、共生、共荣于地球生态圈之中。人口的繁衍、智慧的增添、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乃至人类文明的形成都是在自然资源、自然环境的交互作用下进行的。离开自然界,人类将一事无成,离开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人类引以为豪的文化生产力、智慧生产力、科技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力就会失去根本的对象和依托,变成空泛的概念而毫无现实意义。虽然人类是自然界中有智慧、有自我意识的存在物,但人类丝毫不能因此而拥有特权,没有破坏环境,竭尽资源以满足自身物欲的权利。人类只有把自己看作自然界平等的一员,自觉地维护自然界的生态平衡,促进自然界按其自身规律发展,与自然界互利互惠,共生共荣,才真正称得上自然界的智慧生物。
(二)社会是人同自然环境的统一,社会和谐寓于人同自然的和谐之中。马克思在他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曾经对人同自然界的统一作过精辟的论述,指出:“社会是人同自然界完成了以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实现了的人道主义。”人同自然界都处在地球之中,地球和自然界的形成有40多亿年的历史,而人类由猿向人类转变仅有1,000多万年的历史。所以,从发生学上看,自然界的形成要比人类早得多,人类只不过是地球自然界中唯一具有自我意识、自我能动性的智慧生物,但人类永远不能脱离自然界而生存,人类的历史永远是自然界历史的一部分,永远改变不了人同自然界的存在和本源、部分和整体的关系。人类的生存与自然界的生存息息相关,离开人与自然的和谐,社会和谐就无从谈起,与一个繁荣的、充满生机活力的自然界和谐相处,始终是人类的最后归宿。
由此可知,不管是人的存在和发展,还是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环境都起了基础的承载作用。没有一个适宜的生态环境,和谐社会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就不能生存和发展,和谐的人际关系也会变成空中楼阁。良好的生态环境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资源保障,经济发展必须有资源作保障,生态失去平衡,社会发展和资源供应矛盾突出,和谐社会的建设就会因为缺乏资源支持,而成为无米之炊;良好的生态环境能促进和谐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需要自然生态系统可持续地提供发展的资源和环境,否则,可持续发展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二、恶化生态环境是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因素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没有自然,就没有人类,没有人与自然的和谐也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和谐社会。恩格斯早在一百多年前就警告过人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大自然报复和惩罚人类的事件,在历史上不断重演。遗憾的是,对这种生态破坏与生态失衡现象,人类的觉醒和反思却十分迟缓。
古今中外,因生态环境恶化导致一些曾经璀璨的文明古国消失、迁都、移民的事件屡见不鲜。五六千年前的古巴比伦王国曾经是一个经济发达、社会繁荣的国家,与古中国、古印度和古埃及一起被称为人类历史上的四大文明古国。但随着人口增加,为了大量增产粮食,古巴比伦人在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的上游地区大量砍伐森林,引起了严重的水土流失,致使两河的中下游地区平原淤积,河道堵塞,洪水成灾,大面积土壤变成沙地。到公元前4世纪,古巴比伦王国开始衰落;到公元前2世纪,变成了废墟。据考古学家证实,在丝绸之路上,深埋在塔克拉玛干大沙漠之下的楼兰王国曾经辉煌一时,楼兰古城建立在当时水系发达的孔雀河下游三角洲,其间生长着繁茂的胡杨树林,100多年来,各国考古专家对楼兰古国的消亡原因陆续进行了研究,无一不与生态环境破坏有关。许多都城的兴衰存亡与生态环境变化密切相关,如盘庚迁都的重要原因是由于人为因素影响了生态环境,而生态环境的破坏又反过来加重了社会矛盾,如此恶性循环迫使迁都;生态环境影响了商代都城的形成和布局;丰富的自然资源是殷墟文化孕育、形成、发展繁荣的基础;汉唐长安城与关中地区生态环境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的正相关制约关系。
工业革命以来,生态环境破坏对人类的生活带来了巨大威胁。19世纪末,英国伦敦的光化学烟雾,在短期内致使数千人死亡。20世纪三十年代,美国西部的黑色狂风,挟着黄沙和尘土,越过1,500英里,飞到美国东部,造成灾难性的后果。20世纪四十年代初,美国洛杉矶由于上百万辆汽车排出的废气造成的光化学烟雾,导致了很多人生病、死亡。在我国,人们曾经用嘲弄和批判的口吻谈论西方的环境污染。环境学家曲格平说:“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以前,对待世界性的环境问题,我们差不多是采取事不关己、幸灾乐祸的态度。”不幸的是,我国的环境问题也已经到了非常严峻的程度。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思路。追求经济的高速增长和经济总量的快速增加,满足人们必要的物质要求,便成了当时最紧迫、最重要的中心任务。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相对过剩的经济替代了过去的短缺经济,全国人民总体上过上了小康的生活水平。为此,基于物质短缺而引发的社会问题相对减少,而由其他因素引发的社会问题则相对较多,特别是生态环境的破坏问题尤为突出。首先,从1998年长江洪灾来看,水径流量、汛期降水量及雨区覆盖流域面积均未超过1954年(降雨量仅为1954年的85%左右;总入流量比1954年少350亿m3;宜昌最大洪峰流量为6.36万m3/s,少于1954年的6.68万m3/s;螺山最大洪峰流量为6.86万m3/s,少于1954年的7.88万m3/s),但许多河段的水位却大大高于1954年。这无疑归咎于人们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因为长江上游森林覆盖率已由建国初的30%以上减少到1998年的10%左右,已失去涵养水源的能力;植被减少导致每年流失约22.4亿吨土壤,使长江不同河段的河床比五十年代抬高了1~2.2m,沿江湖泊的湖底也抬高了1m以上;长江中下游大量湖泊被围垦,减少了600多亿m3的容积,相当于3.5个三峡水库的实际蓄洪量。涵养水源能力和泄洪能力的下降使洪灾发生的频次和危害程度大大提高。其次,我国西北、华北地区的沙尘暴天气,几十年来愈演愈烈,20世纪六十年代出现8次,七十年代13次,九十年代20多次,从2000年春天起,我国西北东部、东北西南部、华北北部多次出现大风扬尘和沙尘暴天气。2004年1月至4月,我国共出现11次沙尘天气过程,涉及我国北方大部分地区以及江淮和长江中下游共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给农业生产、交通运输、人民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这些都源于自然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如北方一些地区过度开垦荒地,草原地带过度放牧,农灌区过度引用江河水,超采地下水,直接导致大面积的草场沙化,大量的农田被沙漠吞蚀,防风林带枯萎死亡而失去涵养水分、保护表土的功能。同时,我国水土流失面积已达35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3,土地荒漠化和水土流失速度还在加剧,每年沙漠化土地达到3,460平方公里,相当于每年损失掉一个中等县的土地面积,大江大河输沙量增加,河水变浑,河床抬高,生态环境严重恶化,我国生态建设要求更加迫切。
生态环境恶化,自然资源枯竭,不仅仅影响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而是从根本上破坏了人类生存的基本物质条件。2002年底到2003年春SARS的流行,再次向人们敲响了环境危机的警钟。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就没有健康和谐的社会生活,更谈不上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的和谐也就无从谈起。
三、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环境是和谐之本,发展是和谐之基。我们能不能最终建立起和谐社会,非常重要和关键的一个问题就是看我们能不能把握好环境与发展的矛盾,处理好环境与发展的关系,真正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生态和经济协调发展的新道路。营造绿色家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必须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同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的统一。
(一)变革思维方式,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实现由驾驭征服向共生并存转变。受传统工业化和现代化思维的影响,人们往往认为宇宙物质世界是无限的,从而地球生态资源也是无限的。其实不然,生态资源的有限性不但表现为不可再生资源的不可还原性和不可复生性,还表现在可再生资源的有限性。我们必须变革思维方式,规范开发自然的行为,在使用地球上不可再生资源时,注意防范将来把它们耗尽的危险;在使用可再生资源时,也要可持续性地利用。保护生态环境是经济社会得以进一步发展的前提,也是人类得以延续的保证,尊重自然、保护自然,让人与自然共生并存应该成为我们的时尚追求。
(二)加大生态和谐宣传力度,增强公众的环保理念。首先,要强化全民的生态和谐与环境保护意识,特别是要强化各级领导的生态和谐与环境保护意识。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工具,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观方面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建设生态和谐型社会的认识;其次,要发动广大群众和社会舆论进行监督,鼓励公众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建立和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建立生态环境和谐信息公开制度,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加大公众的生态和谐知情权。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和重大举措,公众要全程参与监督,设立生态环境保护投诉电话,积极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发挥社区和学校作用,积极支持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创建活动,支持和引导生态环保社团和志愿者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生态文化,积极倡导生态文明,鼓励绿色生态消费,普及“绿色产品”知识。
(三)完善环境立法,强化政策导向。各级政府要制定生态和谐型社会发展战略和配套政策,并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律的同时,制定并完善本地生态建设的相关法规,从而形成建设生态和谐社会的政策和法律保障体系。生态和谐型和谐社会发展战略既要有总体战略,又要有部门和行业战略。因此,国家生态经济政策的制定应包括产业、投资、金融、财政、税收、收费、价格以及利用外资、外贸等方面的政策。要充分利用法律武器,逐步完善地方生态经济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建立执法监督体系和机制,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从严处罚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违法的有关责任人。加强对重点生态建设项目与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完善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充分发挥生态、环保、金融、工商、供电和供水等部门打击破坏生态建设与违法排污企业的积极性。提高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手段,赋予生态环保部门对生态建设与环境违法的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强制处罚权。
(四)调整产业结构,走生态产业发展之路。正如国家环境部潘岳所言:“中国的环境问题,不是一个专业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根源是扭曲的发展观。”传统的发展模式已经走到了尽头,我国必须坚定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调整产业结构,走生态产业之路。面对当前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经济结构不合理等问题,要研究、开发和推广新能源、新材料,广泛采用符合国情的污染治理技术和生态破坏恢复技术,包括投资少、效益高的废水处理技术,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技术,固体废物的无害处理技术等,全力推行清洁生产,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大力发展先进的生产力,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和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生态产业发展道路。
规范生态产业市场,打破部门垄断和地区分割,建立正常的生态产业生产流通秩序,构筑面向市场的生态技术服务体系和公平有序的市场运行机制。培育生态技术服务市场,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生态技术创新与生态技术推广转让机制。通过生态保护法规、标准、技术政策、示范工程和重点实用的生态技术等引导生态产业的发展。大力发展生态制造业,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专业化优势的生态企业。各级政府要立足当地,不断开发国内和国际生态产业市场,努力实现生态产业与国际接轨,提高生态产品的竞争力。
(五)转变消费观念,建设节约型社会。人类生产方式的革命性变革必将带来消费方式的转变,不可持续的消费方式是造成全球资源环境恶化的根本原因。为此,江泽民指出,中国在发展现代化的过程中,“必须切实保护资源和环境,不仅要安排好当前的发展,还要为子孙后代着想,决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粮,走浪费资源和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坚持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克服各种浪费现象。”因此,时代的发展要求人们向新的生活方式过渡,倡导绿色消费。绿色消费是一种全新的消费理念,鼓励人们崇尚自然、节约资源,追求健康、文明、舒适的生活方式,提倡量力消费、适度消费,反对“物质第一”的消费方式。“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社会主义发展中国家,没有任何条件可以搞高消费、高享受,只能搞适度消费。即使以后我们国家富强起来了,仍然不能丢掉艰苦奋斗的好传统。”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以勤俭节约为主要特征的传统美德不能丢,“成由节俭、败由奢”的道理千古不变。同时,绿色消费也是一种环保消费,要求消费者具有绿色意识。因此,绿色消费是一种追求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的消费方式,是改善生态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消费方式。
(六)高度重视和加强环境污染的治理与生态建设。面对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和环境污染日渐加重的严峻现实,我们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大治理环境污染的力度,坚决禁止各种掠夺和破坏自然的做法,坚决改变以破坏资源和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建立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采取坚决行动保护自然,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与和谐。同时,增强全民族的环境保护意识,在全社会形成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作者单位:安徽财经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2]严立东.“生态和谐”和谐社会的基石[N].湖北日报(理论周刊),2003.12.16.
[3]王松霈.生态经济学[M].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
[4]佳宏伟.近十年来生态环境变迁史研究综述[J].史学月刊,2004.6.
[5]芭芭拉·沃德,勒内·杜博斯.《只有一个地球》序[M].吉林: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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