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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教师进修院校的历史演进

2010-08-15蔡丽红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10年7期
关键词:进修学校教育部学院

蔡丽红

(福建教育学院,福州 350001)

我国教师进修院校的历史演进

蔡丽红

(福建教育学院,福州 350001)

对全国教师进修院校发展历史进行全面梳理,回顾进修院校从“创立—停滞—复建—发展—转型”的演进过程,了解教师进修院校在各个历史阶段的历史使命和功能作用。回顾教师进修院校发展的历史轨迹,有利于我们更全面地研究其产生的历史背景、发展规律和今后发展方向。

教师进修院校;历史;回顾

一、教师进修院校创立时期

(一)解放前:没有专门的教师培训机构

无论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还是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由于战争等因素,在苏区、解放区和国统区,都没有专门的教师培训机构。在苏区和解放区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苏区举办的在职教师培训,如中央办高级列宁师范、省级办短期师范和初级师范、县级办小学教员训练班。列宁师范主要任务是培养小学教员,学习时间一般为三个月至半年,少数为一年,如中央列宁师范学校、江西省第一列宁师范、闽西列宁师范等。在职教员的培训主要通过列宁师范暑期学校和大批短期训练班开展,学习时间为几天、两星期、半个月、一个月[1]。

(二)建国初期:教师自主培训初现端倪,教师培训重在提高思想觉悟和学习苏联模式

建国初期,仍没有专门的教师培训机构,但教师培训工作开始初现端倪,主要是立足于教师自学和各中小学校组织教学研究团体自主学习。当时的中小学校是在接管旧的公立学校、教会学校和私立学校基础上,建立新的学校。1949年 12月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建设新教育和维持改造旧教育”的方针,教师队伍的改造首先着重抓思想改造。各地组织教师参加当地的土改、“三反、五反”等运动,“提高政治觉悟”。

用教育理论和教育经验武装教师,掀起学习苏联的热潮,是建国初期提高教师业务水平的主要措施。凯洛夫主编的《教育学》和苏联中小学各学科的教材教法,一时成为我国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参考。这种群众性的学习热潮一直持续到 50年代后期。与此同时,各地中小学校陆续建立了教学研究组织,结合我国教学实践组织教师学习,开展教材教法研究,提高业务水平。

(三)1951年以后:高等学校开始承担教师培训工作

1951年后,随着初等和中等教育的迅速扩大,各地中小学教师需求量急增。1953年 1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在《关于改进和发展高等师范教育的指示》中明确提出:“综合大学有培养一部分中等学校师资的任务,体育学院和艺术学院亦有培养一定数量的中等学校体育、音乐和美术师资的任务。”不少师范院校设立了进修部、函授部,举办中学教师培训班,部分综合大学也承担了培训中学师资的任务。

(四)1953年以后:独立的教师进修院校的兴起

为了适应当时中小学教师培训任务,在大力发展师范院校的同时,开始积极创建新的教师培训基地。1952年 9月30日,教育部在要求各地加强中小学教师的在职进修的通知中,建议筹办教师进修学院、函授师范学校和教师业余学校。1953年,教育部《关于 1953年中等学校及小学教师在职业余学习的几件事项的通知》中,要求各地筹办教师进修学院,省市教育厅局筹办或委托师范学院举办函授学校,选择有条件的县筹办教师业余学校[2]5。从 1953年开始,在职教师的培训机构陆续开始建立起来,从此,我国有了专门从事教师培训的培训机构和培训队伍。到 1954年,全国大部分地区举办或试办了教师进修学院、函授学校或教师业余学校。50年代中到 60年代初,教师培训从单一的在职业余培训发展为脱产进修、短期轮训、广播教学及函授等多种形式。省、市级教师进修学院招收脱产进修生,中小学教师脱产参加培训。

二、教师进修院校停办时期(“文革”十年)

1966年发动的“文化大革命”,其主要任务是要“彻底揭露那些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所谓‘学术权威’的资产阶级反动立场,彻底批判学术界、教育界、新闻界、文艺界、出版界的资产阶级反动思想,夺取在文化领域的领导权”。因此,从“文化大革命”一开始,教育领域作为被冲击的“重灾区”,就受到了极大的破坏。

1971年 4月 15日至 7月 31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炮制了“两个估计”,《纪要》提出:“让原有教师分期分批到工厂、农村、部队,政治上接受再教育,业务上进行再学习,尽快地适应教育革命的要求。”[3]1966年底开始,全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相继陷于瘫痪,全国上下各类各级学校停课闹革命,1967年 2月中央又提出“复课闹革命”,造成了教育事业的大倒退、大破坏。当时,全国各地教师受到迫害,教师地位一落千丈,教师教育同样遭受一场浩劫,全国取消了师范教育制度,大砍师范院校,各地教师进修院校处于停办状态。“四人帮“颠倒是非,诬蔑教师进修院校是所谓的“封、资、修”的大本营,散布“教师进修,一进就修”的反动观点。各地进修院校或停办或撤销,干部和教师被下放到农村,许多教授被批斗,进修院校校舍被占用,除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进修学院和武汉市教师进修学院外,全国所有教师进修院校都已不复存在[2]9。

三、教师进修院校恢复重建时期 (“文革”结束至20世纪 80年代)

1976年 10月,中共中央粉碎了“四人帮”,结束了“文化大革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通过拨乱反正,“提高教育质量,多出人才,出好人才”已作为战略重点提上了党中央的议事日程,教育事业的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

(一)恢复重建教育学院、教师进修院校

1977年,教育部召开了全国师资培训座谈会,讨论和研究加强师资培训工作,提出要尽快提高教师水平的措施,部署了中小学在职教师培训工作。1978年教育部颁发《关于恢复或建立教育学院或教师进修学院报批手续的通知》,规定:“恢复和建立教育学院由省、市、自治区审批,报国务院备案,抄送教育部。”《通知》要求各地加强领导,尽快建立健全各地师资培训机构,组织师训工作队伍,采取各种形式,切实搞好中小学在职教师的培训班工作。此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开始重视并着手恢复建立教育学院事宜。

1980年,教育部召开全国教师师范教育工作会议,会后,国务院批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在职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指出:“教育学院、教师进修院校是培训中小学在职教师的重要基地。……教师进修院校承担着中小学在职教师的终身教育的责任,它是我国师范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将长期存在下去。因此,必须予以应有的重视,明确其地位。各级进修院校应有明确分工。……省、地(市)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院的任务主要是培训中学的在职教师和行政干部。县教师进修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培训小学的在职教师和行政干部,有条件的,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承担一部分初中的在职教师和行政干部的培训工作。”文件指出:凡是按照规定手续批准建立的省级教育学院或教师进修学院,相当于师范学院;地 (市)级教育学院或教师进修学院,相当于师范专科学校(有些省辖市的教师进修学院,担负培训高中教师任务的,相当于师范学院);县级教师进修学校,相当于中等师范学校,分别享有同等的地位和待遇[4]。该《意见》是我国首次对各级教师培训机构的性质、地位和任务进行明确阐述的文件。

1981年 11月,教育部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各地教育学院的发展和建设问题。1982年 10月,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学院建设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并正式颁发实施。该《规定》指出:“教育学院是承担培训中学在职教师、教育行政干部的具有师范性质的高等学校。……要把教育学院逐步办成本地区在教学、资料、实验、电化教育、教育科学研究等方面具有指导作用的教育中心。……教育学院的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纳入地方教育事业费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教育学院工作人员的编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教育学院实际承担的任务确定。”[5]该《规定》进一步阐述了省级教师培训机构的任务,同时对省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经费、编制、组织机构等问题进行初步阐述。

1983年 1月,教育部发出《关于教育学院重新备案的通知》,截至 1983年底,各地报教育部要求备案的教育学院共238所,其中,省级教育学院 31所,地市级教育学院 207所。

(二)教师进修院校教师职称评定和教师进修规定

1979年,教育部发出《关于当前高等学校确定与提升教师职称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省、市、自治区办的教师进修学院和教育学院承担培养中学师资任务、讲授高等学校课程的教师,可评定高等学校教师职称。1980年,教育部发出《关于地区、省辖市一级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院教师评定职称的通知》作了如下规定:“具有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方可按高等学校教师评定职称,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的教师,除评议其业务成绩外,学院应负责对其所报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外语程度进行测验,证明其实际文化程度确已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程度,方可允许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职称的评定。”[6]

教育部于 1983年 3月下发《关于 1983—1984年度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接受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院进修教师工作的通知》,将教育学院的教师进修工作纳入国家高等学校师资培训规划,并要求各地教育学院、教师进修生学院的主管部门与省、直辖市、自治区所属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协商,把培训提高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院教师的任务纳入本省、市、自治区高等学校师资培训规划。

(三)中小学教师培训规范化管理促进了教师进修院校建设

1980年全国师范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中小学在职教师培训工作的方针要面向普通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教师的实际出发,通过多种培训形式,提高中小学在职教师的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培训形式有以下几种:(1)教师自学(自学后可参加当地教师进修院校组织的考核);(2)学校自培;(3)学习教材教法短训班 (由各地教师进修院校或教研室举办);(4)举办讲座或报告会;(5)课程培训班 (由各地教师进修院校举办);(6)函授教育 (由各地师范院校、教师进修院校举办)。1982年 8月教育部在上报国务院“关于加强教育学院建设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请示”中提到:提高中学在职教师、教育行政干部的水平,必须加强培训基地的建设,办好教育学院。”[7]国家对中小学师资队伍提出了更高要求,促进了教师进修院校的发展。

(四)各级教师进修院校数量骤增,教师培训规模有所扩大

从 1978年以后,各地陆续恢复和建立了各级教师进修院校。截至 1986年,全国共有省、地 (市)级教育学院 262所,县级教师进修学校 2 072所,与师范院校、广播电视大学等构成了全国性中小学师资培训网络[2]12。1978年以后,教师进修院校的函授教育工作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各地省级教育学院相继举办了高师本科函授和专科函授,地级教育学院举办了专科函授,县级教师进修学校举办了中师函授。1980—1985年,各地教师进修院校高师进修毕业生有 29.2万人,中师进修学校毕业生有 117.4万人[2]14。

四、教师进修院校蓬勃发展时期(20世纪 80年代中至 90年代末)

(一)1985年教师教育进入全面发展的新时期

1985年 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颁布《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把发展师范教育和培训在职教师作为发展教育事业的战略措施。……要切实办好教师进修院校,并且利用现有设施,分期分批轮训教师。”[8]《决定》第一次以国家政策法规的形式提出了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师进修院校建设问题。同年 10月,原国家教委召开了全国中小学师资工作会议,研究了师资队伍建设的目标,于次年颁发了《关于加强在职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发展师范教育的意见》和《关于基础教育师资和师范教育规划的意见提纲》,对师资培训任务和渠道作了明确的规定。

(二)教师进修院校主要承担以学历补偿教育

1986年原国家教委颁发的《关于加强在职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对中小学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作了总体要求和安排,意见指出:“教师进修院校 (包括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院和教师进修学校)承担中小学和农职业中学教师职后继续教育的重任……办学要体现师范、在职、成人教育的特点,不要向全日制师范院校看齐。”[9]从此,教师进修院校进入了主要承担学历补偿教育、学历层次提高教育、继续教育以及教研、科研和干训等任务的发展新时期。

(三)教师进修院校发展规模空前壮大

各级教师进修院校已经形成相对稳定的办学规模,学校数量也是有史以来空前壮大,据 1997年的统计,省级教育学院有 31所,地市教育学院 189所,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有2 142所[10],教师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质量有所提高,通过对教师的大规模培训,使不具备合格学历或不胜任教学的教师,绝大多数能够取得考核合格证书或合格学历,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五、教师进修院校转型时期(21世纪初至今)

(一)教师教育体系结构性调整使教师进修院校进入办学方向的抉择时期

进入 21世纪,教师教育相对独立的体系将被打破,综合性大学和非师范高等学校参与教师教育。教师的职前培养开始从三级师范向二级师范过渡,并有加快向一级师范过渡的趋势。非师范普通高等院校、综合大学也参与教师职后培训。我国教师教育进入结构性调整和转型时期。全国已逐步取消中等师范学校,师范院校大多成立教师培训专门机构,独立设置的教育学院正在减少,截至 2008年,1999年的166所省市级教育学院中,有 21所合并到高等师范院校,有10所改为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有 34所并入综合性地方院校[11]。教师教育体系结构性调整,使教师进修院校进入办学方向的抉择时期。

(二)新一轮教师培训任务使教师进修院校进入办学任务的转型时期

按照《面向 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要求,教育部于 1999年至 2003年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开展中小学教师岗位培训、骨干教师培训,教育部《2003—2007年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计划》提出:坚持“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的方针,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教育部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十一五”规划》、《关于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等等。新时期教师进修院校主要任务由以普及教师学历达标为主,转入以全面提高综合素质、适应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主要目标、以各种专项培训为主要内容的教师继续教育。

(三)各地省市两级教师进修院校办学模式不统一、办学定位不明晰

在教师教育进入结构性转型过程中,全国省、市两级教师进修院校的办学模式不统一,各地情况参差不齐,机构设置呈现多种模式。一是“合并”模式:即培训机构合并入高校;二是“改制”模式:整合同级其他教育资源机构,进行机构合并,改制为普通高校,兼成人教育与普通教育;三是“独立设置”模式:以师范类成人教育为主,保留成人高校办学体制。三种办学模式因体制的不同,其功能作用发挥也不同。同时,在院校整合过程中,一些地方优质教师培训资源流失,省市教师培训机构办学目标游离,机构功能不明确,削弱了其作用的发挥。

(四)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得以加强

各地加强以县级教师进修学校为主体的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2002年 3月,教育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要按照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的原则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积极促进县级教师进修学校与县级电教、教研、教科研等相关部门的资源整合与合作,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合力,努力构建新型的现代教师培训机构。”[12]从此,县级教师进修学校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时期。

(五)各级教师进修院校为课程改革推进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4年,新课程改革工作将进入全面推广阶段,到 2005年,中小学阶段各起始年级原则上都将进入新课程。到2008年全面完成一轮实验,高中阶段今年也完成三年一轮的实验。各级教师进修院校在组织新课程教师培训、加强新课程教学科研和推进新课程改革进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1]赖志奎.苏区教育史[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1989: 198.

[2]温寒江.师资培训概论[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大学出版社,1989.

[3]何东昌.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 (1949—1997) [M].海口:海南出版社,1998:1481.

[4]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在职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EB/OL].http://www.seac.gov.cn/gjmw/mzjykj/2004 -06-29/1170217314295305.h tm1,2004-06-29.

[5]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学院建设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G]∥基础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管理资料汇编.福州:福建教育学院,2009.

[6]张健.中国教育年鉴 (1949—1981)[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204.

[7]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学院建设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请示(1982年)[G]∥基础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管理资料汇编.福州:福建教育学院,2009.

[8]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G]∥基础教育政策法规文件汇编.福州:福建教育学院,2009.

[9]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在职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 [EB/OL].http://www.access-mc.cn/flfg/view. asp?id=8511,2009-04-03.

[10]加强和改革教师教育工作汇报提纲[EB/OL].http:// www.jysfxx.com/dq/show_news.aspx?id=340,2007-09-30.

[11]管俊培.光荣与梦想——中国教育改革开放 30年[J].基础教育改革动态,2009,(6).

[12]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的指导意见(教师[2002]3号文)[EB/OL].http://www.moe. edu.cn/edoas/website18/72/info12472.htm,2002-03.

Abstract:This papermakes a study of the history of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teacher continuing education institutions,reflecting on their evolvement,that is,the processof“establishment-stagnation-resumption-development-transformation”and getting to know their historicalmissions,functions and roles at different stages.By reflecting on the history of their development,we will be able to make a study of the historical background for their emergence,the law of their development,and the future orientation of their development.

Key words:teacher continuing education institutions;history;reflection

(责任编辑:朱 岚)

The Historical Evolvement of China's Teacher Continuing Education Institutions

CA ILi-hong

(Fujian Institute of Education,Fuzhou 350001,China)

G521

A

1001-7836(2010)07-0018-04

2010-04-15

蔡丽红 (1970-),女,福建福州人,继续教育研究室副研究员,教育史硕士,从事教育史、教师教育和教育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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