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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办优秀运动队的发展现状与应对策略

2010-08-15乔蓓芸

邯郸学院学报 2010年3期
关键词:运动队高水平教练员

乔 熛,乔蓓芸

(郑州大学 体育学院,河南 郑州 450044)

1 研究目的

竞技体育是体育文化的主体和最高层次,竞技体育与学校体育相结合乃是竞技体育发展的必由之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竞技体育也在逐步由举国体制向学校创办高水平运动队转移。从2005年第23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开始教育部组建中国大学生体育代表团参加世界大学生运动会,这是教育部首次从国家体育总局手中全面接手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各项工作,也标志着我国的竞技体育在逐步向学校体育转变,也表明高校有能力培养高水平的大学生运动员。2004年雅典奥运会已落下帷幕,中国代表团以32金的成绩排在金牌总数第二的位置,这其中高等学校培养的学生运动员发挥了巨大作用,功不可没。高校既要培养运动员大学生,又要培养大学生运动员,但终极目标是培养大学生运动员;同时,也是要在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中发挥大学多学科的优势,建立起科学训练的体制,在解决有效性上多做文章,以便使高校成为竞技体育的人才摇篮。利用教育系统的资源培养学校优秀体育人才,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既是竞技体育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素质教育与社会发展的需要。

2 研究方法

2.1 文献资料法:根据调研目的和内容,查阅中外文献资料以及《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及《现在基础管理学》、《学校课余训练改革新视野》等论著,以此为本研究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

2.2 专家访谈法:针对当前高校办优秀运动队发展现状以及其走向访问众多相关专家和领导,以期提供某些建议与对策。

2.3 逻辑推理法:根据教育与竞技体育的发展规律和趋势,结合社会发展要求,进而制订一套切实可行的适合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的策略。

3 对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的再认识

随着近年来学校体育的快速发展,在理论上出现了诸如“教体结合”、“高水平运动队”等焦点问题的讨论,弄清这些问题,不仅有利于提高人们对学校体育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也有利于解决我国学校体育发展中面对的各种难题。

3.1 “教体结合”的界定

“教体结合”就是体育与教育的资源共用、优势互补、成果共享、实现双赢。教育系统和体育系统的优势协调结合,从而使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有机结合。体育系统在教练员、场馆器材、竞赛组织管理等方面具有优势;而教育系统在生源、文化教学、思想道德教育、学生管理等方面具有优势。两者的结合可以实现“义务共尽、资源共用、优势互补、成果共享”。从本质上讲,这种体制符合体育人才成长规律,是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举国体制的重要措施。我国的“体教结合”是1986年国家教委和体委在山东掖县会议上提出的,当时就制定了普通大中学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措施。“体教结合”的第一阶段,主要是促进原来各成系统相互封闭的体育和教育在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方面相互帮助、支持,以形成合力。第二阶段就是尝试让普通大、中学校逐步承担少儿体校、体工队的训练职能。改革的最终目标和指导思想就是体教携手合作,资源共享、责任共担、人才共育、特色共建,共同培养具有高综合素质、高运动水平的运动员。

3.2 高水平运动队的内涵

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是体教结合的外在表现,也是体教结合的主题。所谓“高水平”是相对的,依据学校体育的目的任务,学校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至少应该分为两个层次的标准,一个层次是相对于一般学生而言的高水平运动员,这部分运动员应该具备较高的专项运动技术水平,他们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骨干和积极分子,通过他们积极地参加课余体育训练和比赛,感染和带动全体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活跃学校文化氛围。由于这些运动员学习和生活在广大学生中间,与同学之间水乳交融,有很强的渗透性,属群体型的“高水平”;另一个层次是相对于专业运动员而言的高水平,这些运动员具有较好的运动天赋和运动基础,通过科学的训练可以达到专业运动员的水平,他们可以代表学校参加国际性比赛,达到“为校争光”和“为国争光”的目的,这部分运动员属于竞技型的“高水平”,本文所论述的优秀运动队就是由这些人员组成的高水平运动队。

4 我省高校办优秀运动队的现状与分析

4.1 项目设置不尽合理

近两年社会影响比较大、效益比较好的网球,跆拳道以及投资少见效快的羽毛球根本没有。这些项目都是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设置项目。这种项目设置不合理之处还体现在:第一,项目设置未体现高水平,特别是田径,篮球,男子足球等项目设置过多。第二,众多青少年运动员都热衷于田径和三大球的训练,而真正能脱颖而出的为数很少,同时许多高水平运动队却因后备人才而苦心积虑却效果不佳,这是人才资源的浪费。

4.2 政策支持不够

作为承担训练任务的高校,自己物色的运动员却没有招生自主权,体卫艺处承担组织协调全省各高校参加全国比赛的任务,但在招生政策和实际操作等方面也受到很大限制,尽管省招办负责特招的整个组织工作,但却没有承担组织训练和参加比赛的任务。这种责权利分离的形式,常常造成各自从自身的工作角度思考问题,不易形成合力,比如招生院校需要的是前锋,但专家组推荐的却是后卫,这样的情况时常发生。

4.3 经费严重匮乏

根据调查了解我国目前高校组建高水平运动队的主要途径有四种:第一、与企业、行业体协、体委合作得到经费;第二、学校内行政拨款;第三、学校外行政拨款;第四、自筹资金。除了个别有条件的学校外,一般学校用于体育方面的预算仅占整个预算的1%左右。在这有限的学校体育经费中,既要保证正常学校体育教学和群众体育工作的开展,又要使课余训练得以满足,其结果是远远不够的。这种体育经费的短缺和来源的单一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学校课余训练工作的开展。在对各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的问卷调查中发现,几乎百分之百的教练员认为经费缺乏是阻碍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发展的主要因素。

4.4 高水平教练员欠缺,训练质量难以保证

竞技运动训练规律表明:教练员在运动训练中起着主导作用,是运动训练过程的设计者,是运动员的教育者和指导者。通过调查,所有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管理领导都认为教练员的业务素质是影响运动员训练和比赛成绩的主要因素。教练员水平高低直接关系到该运动员的训练水平和比赛成绩。调查资料表明,我国从事课余训练训练的教练员队伍校中 95%来自体育院校、师范院校体育系、中专体育班、或体校的毕业生担任。这些人虽然具有专业和相关的理论与实践知识,但难以达到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要求;另外,从事学校课余训练的绝大部分教练员都是兼职体育教师,既要上好课,又要搞训练,不能专心于训练工作。有些院校在职称评定与计算工作量等方面也都忽视课余训练,影响了教练员的积极性。

4.5 运动员来源渠道单一

目前,我国高校选取运动员主要有四个来源,第一、吸收退役运动员。这部分人运动经验丰富,运动技术水平高,拿来就能用,有相当的示范作用,但这部分人一般年龄偏大,伤病缠身,潜力不大;第二、在比赛前通过某种方式临时借用专业队的现役队员。这部分人虽然运动成绩比较好,但不符合资格审定条件,参加比赛是非法的,从根本上违背了大学生运动会的宗旨;第三、来自体育基础较好的中学。这部分人大多没有经过系统的训练,比赛经验相比也比较少,因此运动成绩无法很快进入高层次,需要一定的过度时间和高质量的训练。第四、招收业余训练体校的学生。这部分人一般都具有较早的训练基础,在经过 4—5年的系统训练后,完全有可能达到较高的运动水平,但是,对这部分人的招收存在有和专业队相争的可能,不一定能招到最好的运动员。在上述四个途径中人们普遍认为后两条途径比较好。因为这部分人年龄小,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训练基础,如果通过科学训练与精心培养,在4—5年内完全有可能达到较高的水平。

4.6 运动队的管理模式需要改进

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院校对运动员的管理有两种模式:一是集中管理模式;是指学校体育部协同教务、后勤等部门对运动队进行管理。对招收的高水平运动员单独编班,学习相同的专业,体育部负责招生选拔、训练竞赛,党团建设,日常管理。运动员学习专业的所在系负责文化课教学。二是分散管理模式:指训练由体育部管理,学籍由教务部门管理,学习生活则分散在各个系。从调查反映来看:第一种管理模式好于第二种,因为它便于统一时间进行训练比赛,便于教学进度和需求的统一。

5 我省高校办优秀运动队的对策

5.1 依据我省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运动项目

项目设置一要体现高水平,二要体现普及性,三要体现优势性;要把《奥运争光计划》与优势项目设置结合起来,同时将我国优势项目人才培养嫁接于大学高水平运动队。这样,无论是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模式,还是大学高水平运动队都将开创新局面。另外,在项目设置分配过程中可以让一些实力雄厚的综合性大学承担一个项目的训练,集中各种力量提高该项目在全国比赛中的成绩和影响。

5.2 积极学习经验,适当调整招生政策

相互借鉴各省经验,适当调整招生政策是彻底解决长期制约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发展中“则、权、利”分属不清问题的有效途径。把招生的自主权放在承担组织协调全省各高校参加全国比赛任务的体卫艺处和承担训练比赛任务的招生院校中去。招生时让政策更透明,改目前为高校找学生的特招机制。例如苏州大学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时,对运动员的招生联系、遴选、确认、录取及入学都是在学校特招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的。

5.3 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加大自筹经费步伐

根据各高校目前的经济现状,训练靠上级所拨“专项训练经费”是远远不够的。高校必须在努力争取校内外行政拨款的基础上,拓宽其他经费来源渠道,开创自筹资金的新模式。近年来赞助与部门创收越来越多地被高校所采纳。高校通过跟社会(企业和个人)的“联姻”使二者在不同程度上互惠互利,不仅缓解了运动队的经济困难,也带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深受大家的欢迎和推崇。部门创收也可以作为经费来源的一个新渠道,高校运动队可以利用自己的项目优势适当的开设一些向社会开放的、收费的培训班,或者利用节假日将场地有偿出租,一来可以缓解经费紧张的压力,二来可以创造该项目良好的训练氛围和社会氛围。就目前来看,这将是高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新途径和新模式。

5.4 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外部资源

高校开展高水平竞技体育需要高运动水平的教练员,而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的来源仅仅局限于高校体育教师是不够的,这样势必制约高校高水平竞技体育的发展。根据我省竞技体育发展的实际,我们可以借鉴欧美国家大学聘任教练员的经验,在教练员来源上,一是要重视高校内部具有教练员潜质教师的选拔和培养;二是要充分利用体委系统的教练资源,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引进德才兼备,业务素质好,敬业精神强,具有创新精神的教练;三是可以采用合同制形式聘用需要的有关教练员。由于高校人事制度改革,不可能在编制上给高水平竞技体育更多的教练编制,为解决用人需要和编制紧缺的矛盾,可以采取学校聘用教练双向选择的聘用方式。

5.5 建立科学合理的运动员来源渠道

建立高校优秀运动队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必需走出从体工队引进队员的路子,逐步建立、规范“小学—中学—大学”的训练培养体系,达到培养真正大学生运动员的目的。按照竞技体育训练规律,从娃娃抓起,实现大中小学之间有效衔接,使学校竞技体育训练“金字塔”体系更加健全、合理、有序。

5.6 灵活运用学籍管理制度

依照本校实际合理对运动员学籍进行管理。鉴于大部分院校都是采用累计学分制的办法。但由于高水平运动员担负着学习、训练与比赛的双重任务等原因。对高水平运动员学籍管理的学分制可以划分为文化课程学习管理和训练比赛管理两个方面。运动员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规定的文化课学分和和体育训练比赛学分基础上才准予毕业。对于一些非专业课程可以适当免修,但免修的总学分不能突破所学专业总学分的百分之三十。这些学分由训练比赛学分补充。把训练比赛看作一门课程,设置相应的学分进行训练比赛管理。

5.7 适当增加赛次

目前我国的大学生运动会为四年一次,其他每年一次全国性单项比赛还不太多,这样就导致了运动员参加比赛的机会太少。甚至有的运动员从入学道毕业连一次全国性的比赛都没参加过。运动竞赛事竞技体育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反映和考察运动训练效果的主要途径和手段,就现代化竞技体育运动发展趋势来看,比赛次数越来越多,除了发现人才,检查运动效果传统用意外,以赛带练,以赛促练,赋予了运动竞赛更多的内涵,所以说在全国性的比赛不多的情况下各省可以适当组织一些省内各高校之间的比赛以提高和检验各高校的训练情况,甚至可以举办类似于牛津剑桥式的校际之间的单项对抗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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