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县级农机技术推广机构公共服务能力的思考
2010-08-15宜都市农机技术推广站王家宏陈砚平
宜都市农机技术推广站 王家宏 陈砚平
县级农机技术推广站是国家设置在基层的农机技术推广机构,它直接立足农业、面向农村、服务农民;它是农机科技成果转化成农业劳动生产力的桥梁,是联系科研机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农民群众的纽带;它是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不可忽视的技术力量。目前,县级农机技术推广机构单位性质定位差异大,技术力量薄弱,经费困难,推广手段滞后,不能适应进入“快车道”农机化发展的需要。如何提升县级农机技术推广机构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县级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我们认为应做到“一加强、二优化、三明确”。
“一加强”,即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一要创新农机技术推广体系。通过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机技术推广网络,做到与农民零距离接触,及时沟通,准确反馈信息,加强乡村农机技术推广科技骨干的培训,让他们了解农机、宣传农机、认识农机,从而实施适用的农机化技术;二要以县级农机推广机构为中心,在乡镇建立有农民参与的农机推广示范区,让农民亲眼目睹新机具、新技术带来的效益,这样可以使农民与推广者的关系得到强化,见识得到分享,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打开推广工作新局面;三要做好指导宣传工作。一方面要深入一线了解农情,把握农时,及时把技术指导到位。另一方面要加强宣传力度,要通过发放技术资料、设立宣传标语、举办农机技术讲座,以及利用新闻媒体增强农机化技术推广的影响,努力营造一个让农民了解农机、个个盼望农机、集体发展农机的一个良好工作氛围,使农机发展有更加宽松的外围环境;四要正确把握农机与农艺关系。在县级农机技术推广人员能力培养环节,农艺技术人员要加强农机与工程基本知识的学习,农机技术人员要增加农艺和生物基本知识的学习,从知识结构、思想观念上强化农机农艺融合的认识。在农业生产环节,要适应现代农业规模化、精准化、标准化生产的需要,建立农机、种子、土肥、植保等推广服务机构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组织引导农民统一作物品种、播期、行距、行向、施肥和植保,为机械化作业创造条件。
“二优化”,即一是优化人员结构,强化队伍建设。当前县级农机技术推广机构人员老化,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甚至部分县级站政策落实不够,造成科技人员外流。建设现代农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依靠农机科技推广来提高农产品生产和竞争力,面对新挑战和新机遇,没有一支过硬的队伍是不行的。而县级农机推广机构的人员,有的没有实践技能,有的缺乏专业技能,针对自身状况,要不断加强学习教育培训,更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新技能,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在用人方法上,打破传统论资排辈、任人唯亲的格局,要把工作实绩、奉献精神作为考核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内容,对那些有发明创造、推广效果突出、有专长的人员要大胆启用,给予重奖。在科研、项目推广各方面不拘一格用人,实行能者上、庸者下竞争上岗的用人机制,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专长,做到各尽其能,最大限度发挥每个人的才能,促进推广事业的发展。在人员调配上要力求从农业大中专毕业生中选拔,经严格考核、考试后择优公开录用,严格控制非专业人员进入县级农机推广机构;二是优化整合资源。目前,县级农机主管部门下属机构大多为推广、监理、培训机构。在新的形势下,县级农机资源如何充分发挥值得研究。《促进法》没有明确基层农机培训机构的职责,而对农机生产企业、基层农机推广机构赋予培训的义务。因此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在政府的协调下,因势利导,进行优化组合,可以把培训与推广机构合并,充分利用政策、人才、资产资源,把农机推广工作做大做强。
“三明确”,即通过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以下简称《推广法》),做到3个明确。首先要明确自身的范畴,《推广法》第二条界定:本法所称农业技术,是指应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包括良种繁育、施用肥料、病虫害防治、栽培和养殖技术,农副产品加工、保鲜、贮运技术,农业机械技术和农用航空技术,农田水利、土壤改良与水土保持技术,农村供水、农村能源利用和农业环境保护技术,农业气象技术以及农业经营管理技术等。这就明确了农机技术是农业技术的一部分,也就是农机技术推广是农业技术推广的一部分;二是要明确服务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设立的基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机构应当以试验示范基地为依托,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无偿提供公益性农业机械技术的推广、培训等服务。《促进法》规定了县级农机技术推广机构提供服务必须是无偿性、公益性,不能开展有偿性、收费性服务;三是要明确单位性质。1999年1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农业部、中编办、人事部、财政部《关于稳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意见》,明确指出县、乡两级是基层技术推广机构的事业单位,这是确定县级农机技术推广机构单位性质表述最清楚的法律依据。总之要通过自身努力,使农机化推广有所为、有所用,争取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增加对县农机技术推广站的经济投入及政策倾斜,改善办公条件,添置硬件设施,提高职工待遇,提升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