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读书杂志•汉书杂志》的训诂方法
2010-08-15孙玲
孙 玲
(1.合肥师范学院 中文系,安徽 合肥 230601;2.安徽大学 中文系,安徽 合肥 230039)
试论《读书杂志•汉书杂志》的训诂方法
1、2孙 玲
(1.合肥师范学院 中文系,安徽 合肥 230601;2.安徽大学 中文系,安徽 合肥 230039)
《读书杂志》是清代朴学大师王念孙所作的一部校读古籍的专著,其在训诂学上的成就独步当世。本文以《读书杂志•汉书杂志》为例,详尽分析其训诂方法,以期深刻体会王氏所归纳的古书通例。
《读书杂志》;《汉书杂志》;训诂方法
清代学者治学严谨,博大兼综,王念孙的朴学成就更是独步百代。王念孙晚年所作《读书杂志》虽是对史部、子部、集部诸书及汉代碑文材料的读书笔记,然更可看作清代著名的训诂学和校勘学巨著。本文即择取《读书杂志•汉书杂志》为观照对象,分析王氏在校注古籍时所采用的形式多样的训诂方法,以期深刻领悟王氏在《读书杂志•淮南内篇杂志》中所归纳的古书通例。
综观《汉书杂志》全文,可以把王念孙训释《汉书》的方法归纳为如下几种:
1.据古训
所谓“据古训”,即通过搜集其他文献中相关语言材料的办法来求得古书中疑难词语的确解。王氏非常善于运用这种训诂方法,在《汉书杂志》中此种方法用力最勤。
如:《读书杂志•汉书第九•蒯伍江息夫传》“东崖”条:“如使狂夫嘄謼於东崖,匈奴饮马於渭水。”师古曰:“东崖,谓东海之边也。”“嘄”,古“叫”字。念孙案:东崖,犹东方耳,非必东海之边也。《广雅》曰:“厓,方也。”是“厓”与“方”同义,故《文选•苏武诗》曰:“各在天一方。”《古诗》曰:“各在天一涯。”李善注引《广雅》:“涯,方也。厓、涯并与崖通。”
今按:《说文》:“厓,山边也。”《集韵》:“厓,或作崖。”《字汇》:“厓,今山边字加‘山’。”《玉篇》:“涯,水际也。”《广韵》:“涯,水畔也。”
又如:《读书杂志•汉书第十五•王莽传》“民怨”条:“莽知民怨。”《通典•食货一》作“莽知民愁”。念孙案:作“愁”者,原文。作“怨”者,后人不晓古义而改之也,愁即怨也。《说文》:“愠,怨也。”“恚,恨也。”《广雅》:“愠、愁,恚也。”《后汉书•明帝纪》云:“百姓愁怨,情无告诉。”是“愁”与“怨”同义。
今按:《说文》:“愁,忧也。”《广韵》:“愁,苦也。”《后汉书》中“愁怨”甚至同义连文,故而王氏可以判断“民怨”原为“民愁”。
2.考异文
异文是指同一书的不同版本或前后不同位置,或不同典籍记载同一事物而文字互异。它们之间常常有通假字与本字、异体字、音近通用字的关系。利用异文可以探求或证明某些词义。
如:《读书杂志•汉书第一•高帝纪》“生此”条:“此沛公左司马曹毋伤言之不然籍何以生此。”念孙案:生当为至,字之误也。《史记•项羽纪》、《高祖纪》并作“至”。《通鉴•汉纪》一同。
今按:“何以生此”于此句文义不通,王氏根据相似史迹中的异文材料求得确诂。
又如:《读书杂志•汉书第三•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陆彊”条:“迺矦陆彊。”念孙案:陆彊,《史•表》作“隆彊”。《索隐》本作“李隆彊”,而不言《汉•表》作“陆彊”,则今本作“陆”者,譌也。《水经注•马河》注云:“涞水东南流迳迺县,故城东。汉景帝中三年,以封匈奴降王隆彊为矦国。”字亦作“隆”。
今按:通过异文对比,王氏改“陆”为“隆”,判断准确。
3.破假借
王念孙曾云:“训诂之指存乎声音,字之声同声近者,经传往往假借,学者以声求义,破其假借之字而读以本字,则焕然冰释,如其假借之字而强为之解,则诘诎为病矣。”古籍中通假现象很普遍,通假使形义分离,造成阅读上的障碍,容易使人望文生义,从而误会古文的意思。王氏由于自身具备的古音素养常能于众人忽略处发现假借现象,则疑惑之字“焕然”可解矣。
如:《读书杂志•汉书第一•高帝纪》“辨告”条:“吏以文法教训辨告,勿笞辱。”念孙案:辨读为班。班告,布告也,谓以文法教训布告众民也。《王莽传》曰:“辨社诸侯。”孟康曰:“辨,布也。”师古曰:“辨读曰班。”萧该曰:“班,旧作辨。”韦昭曰:“辨,布也,音班。”皆其证。师古曰:“辨告者,分别义理以晓喻之。”此望文生训而非其本旨。
今按:《类篇•辨部》:“‘辨’,次也,班或作‘辨’。”可补王氏之证。
4.辨字形
古书由于传抄、刊刻过程中产生的文字讹误现象甚多,王氏的小学功底甚为扎实,故往往能有精到之判断。
如:《读书杂志•汉书第一•高帝纪》“滎阳”条:“陈平灌婴将十万守滎阳。宋祁曰:“滎,旧本作熒。”又《高后纪》“灌婴至滎阳。”宋祁曰:“景德本‘滎’作‘熒’。”念孙案:作“熒”者是也。凡《史记》、《汉书》中“熒阳”字作“滎”者,皆后人所改,唯此二条作“熒”,乃旧本之仅存者,而子京未能订正也。段氏若膺《古文尚书撰异》曰:“考熒泽字古从火,不从水。…《释文》凡六“熒”字,皆从火。《玉篇》焱部“熒”字下云:亦熒阳县。…
今按:宋祁,字子京。段玉裁,字若膺,其著《古文尚书撰异》共三十三卷,为研究《尚书》之重要专著。
又如:《读书杂志•汉书第九•贾谊传》“颐指”条:“今陛下力制天下,颐指如意。”如淳曰:“但动颐指麾,则所欲皆如意。”念孙案:人之动颐,不能指麾。如说非也。颐,当为顾。顾指,谓目顾人而指使之也,顾与颐草书相似因譌而为颐。《庄子•天地篇》曰:“手挠顾指四方之民莫不俱至。”是其证。
5.用辞例
所谓辞例,是指古人组织文章时,遣辞造句所采用的某些特殊的格式,它反映了古人的某些共同的行文习惯。辞例构成的语境对隶属于它的某些词语的语义有着特定的限定。利用这个限定,可以推知言语中词语的具体意义。清代及现当代许多学者都曾对古书辞例进行过研究,归纳总结了许多条例,王念孙本人更是在《读书杂志•淮南子内篇》中归纳了细致的古书通例。
(1)连文
连文即同义词连用,这一现象在古人行文中相当普遍。王念孙在《读书杂志•汉书第十六》中云“凡连语之字,皆上下同义不可分训,说者望文生义,往往穿凿而失其本指。”王氏更是运用连文的训诂方法纠正了很多旧注。
如:《读书杂志•汉书第一•高后纪》“犹豫”条:“计犹豫未有所决。师古曰:“犹,兽名也。《尔雅》曰:犹善登木,此兽性多疑虑,常居山中,忽闻有声,即恐有人且来害之,每豫上树,久之无人,然后敢下,须臾又上,如此非一,故不决者称犹豫焉。…”念孙案:犹豫,双声字,犹楚辞之言夷犹耳,非谓兽畏人而豫上树,亦非谓犬子豫在人前。师古之说皆袭颜氏家训而误,说见《广雅》。
今按:“犹豫”乃双声连绵词,如同“参差”、“仿佛”一样,不可拆开来解释,王氏此说堪为定论。
(2)对文
此处所说的对文系指处于结构相似的上下两句或同一句前后两部分相对应位置上的词语,它们往往具有同义或反义关系。据此,可以确定某些词语的语义。
如:《读书杂志•汉书第九•郦陆朱娄叔孙传》“马上治”条:“马上得之,甯可以马上治乎?”念孙案:“治”下亦当有“之”字,与上“得之”对文。《太平御览•人事部一百七》、《治道部四》引此并作“治之”,《史记》、《汉纪》、《通鉴》同。
今按:“治之”、“得之”对文,王说是。
又如:《读书杂志•汉书第四•食货志》“农民户人”条:“农民户人已受田,其家众男为余夫,亦以口受田如比。”念孙案:农民户人本作农民户一人,一人二字对下众男为余夫言之,下文工商家受田,五口乃当农夫一人,又承此农民户一人言之,今本脱一字,则文义不明。《通典•食货一》无“一”字,亦后人依误本《汉志》删之。《周官•载师》注及疏引此并作“农民户一人”。陈氏《礼书》引同,则北宋本尚未误。
今按:“一人”与“众男”对文,王说是。
(3)上下文
言语中的词一般都不是孤立的,它总要和其他词语发生组合关系,并受这种组合关系的制约。它的鲜明的个性也正是由于有这种制约才得以产生和表现出来。因此,考察一个词的具体的使用义,往往需要仔细分析它的上下文。
如:《读书杂志•汉书第九•蒯伍江息夫传》“被服冠”条:“自请,愿以所常被服冠见上。”宋祁曰:“浙本‘冠’字上有‘衣’字。”念孙案:浙本是也。既言被服,则当有“衣”字。下文“衣纱 禅衣”,即承此“衣”字言之,脱去“衣”字,则上与“被服”不相属,下与“禅衣”不相应矣。《太平御览•居处部一》引此无“衣”字,亦后人依误本《汉书》删之,其《人事部二十》、《布帛部三》引此皆有“衣”字。
今按:“被服”与“衣冠”、“禅衣”上下文互相呼应,《汉书》脱一字则义不明矣。
又如:《读书杂志•汉书第五•五行志》“雪”条:“元鼎二年三月,雪。”念孙案:上下文皆言雨雪,则此亦当有“雨”字。《太平御览•咎徵部五》引此正作“雨雪”。
今按:“雨雪”上下文皆出现,故此亦当有“雨”字,利用上下文发现古书脱漏之处。
(4)整部书的用词
观察整部书的用词往往也可以发现古书讹误之处。
如:《读书杂志•汉书第八•萧何曹参传》“女弟”条:“樊哙,帝之故人,又吕后女弟吕须夫。”念孙案:“弟”上本无“女”字,后人以意加之也。“女弟”而但曰“弟”者,省文耳。景佑本及《史记》皆无“女”字。《樊哙传》云:“哙以吕后弟吕须为妇。”《五行志》云:“赵皇后弟昭仪。”《高五王传》云:“纪大后取其弟纪氏女为王后。”“弟”上皆无“女”字。
今按:通过比对不同版本及《汉书》中各篇可以判定“弟”上无“女”字。
又如:《读书杂志•汉书第六•地理传》“春秋”条:“陆浑,春秋迁陆浑戎於此。”念孙案:《地理志》述春秋时事,皆不加“春秋”二字。且但言迁陆浑戎而不言迁之者,则文义不明。“春秋”当为“秦晋”。《僖二十二年•左传》:“秦晋迁陆浑之戎于伊川。”是也。此因“秦”误为“春”,后人遂改为“春秋”耳。
今按:《汉书•地理志》绝不言“春秋”二字,故原本传抄有误。
6.因声求义
汉字音与义的关系尤为密切。王念孙对于因声求义有着明确的认识,并在其校注中广泛地运用了这种训诂方法,往往振聋发聩。
如:《读书杂志•汉书第十五•王莽传》“僃”条:“所征殄灭,尽僃厥辜。“僃”字师古无注。”念孙案:“僃”,读为“伏”。《汉书》言“伏辜”者多矣。字或作服。服、伏、僃三字,古皆读如“匍匐”之“匐”,故字亦相通。《赵策》:“今骑射之服。”《史记•赵世家》“服”作“僃”,是其例也。
今按:《正字通•人部》:“‘僃’,‘備’本字。”因“古无轻唇音”,“服、伏、僃、匍”四字古音相同,故义也可相通。
又如:《读书杂志•汉书第八•张耳陈余传》“乃”条:“乃求得赵歇。”宋祁曰:“乃求,旧本作仍求,非是。”念孙案:《说文》“仍,从乃声。”仍、乃声相近,故字亦相通。……是“仍”字古通作“乃”也。《尔雅》:“仍,乃也。”则“仍”可训为“乃”。《史记•匈奴传》:“乃再出定襄。”《汉书》“乃”作“仍”。子京未识古字,故以为非而改之。
今按:“仍”“乃”声相近故字义相通,正如“访”、“仿”、“方”声相近义亦相近。
7.通语法
不通语法,则不能通训诂。王氏虽无语法理论,却也颇晓其中真谛。
如:《读书杂志•汉书第四•食货志》“蝗虫”条:“枯旱蝗虫相因。”念孙案:“蝗虫”,本作“虫蝗”。“枯旱”、“虫蝗”相对为文,后人不解“虫蝗”二字之义,故改为“蝗虫”。案:“虫蝗”,犹言“虫螟”,亦犹《礼》言“草茅”、《传》言“鸟乌”、《荀子》言“禽犊”、今人言“虫蚁”耳。……凡《汉书》之纪“蝗”,犹《春秋》之书“螽”也。加一“虫”字,则大为不词,《后汉书•酷吏传》注引《汉书》无“虫”字。
今按:“螽”,《说文》:“螽,蝗也。”“螽”为虫名,有阜螽、草螽等,旧说为蝗类的总名。
《古汉语常用字字典》“菅”字条:“【草菅】草和菅。《汉书•贾谊传》:‘其视杀人,若艾草菅然。’”其实“草菅”即“菅草”,属于上古一种构词法——“大名冠小名”式。类似的例子还有:
《左传•隐公元年》:“遂寘姜氏於城颖,而誓之曰……”
《吕氏春秋•仲冬纪》:“行春令,则虫螟为败,水泉减竭,民多疾疠。”可见王氏所言非虚。
通观全书,我们发现以上王氏所运用的训诂方法往往都不是单一使用的,而常是综合运用各种训诂方法以求得正解或是校订古书之误。正因为王念孙能杰出地运用这些方法,其所作《读书杂志》才能成为后学吾辈攻读典籍的必读之作。
[1] 郭在贻. 训诂学[M]. 中华书局,2005.
[2] 宗福邦,陈世铙,萧海波主编. 故训汇纂[M]. 商务印书馆,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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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7427(2010)09-0090-02
2010-06-23
2008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读书杂志》文献学方法初探”,项目编号:2008jqw110。作者系合肥师范学院中文系讲师,安徽大学2009级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