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沧州市看“兼用型”拖拉机交强险实施现状
2010-08-15侯树强,赵巍,刘永胜等
从沧州市看“兼用型”拖拉机交强险实施现状
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利于保护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列入机动车范围的拖拉机也是农民使用的农业生产重要工具。为此,国家对拖拉机实行了低费率政策。据悉,自2007年拖拉机交强险实施以来,河北省落实情况不尽乐观。从沧州市实际看,保险公司普遍不办理拖拉机交强险,特别是“兼用型”的保险,成为直接制约拖拉机牌证安全监管的突出问题。
一、国家部署实施拖拉机交强险
国务院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明确“交强险”投保、赔偿和管理部门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检验时把关查验“交强险”等方面的规定。2007年,农业部、中国保监会联合印发 《关于切实做好拖拉机交强险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严格执行,及时开展拖拉机交强险承保业务”,各级农机监理机构对申请办理拖拉机注册登记、参加检验的,查验投保拖拉机交强险凭据。同时明确,兼用型拖拉机是指既可以通过挂接农具从事田间作业,也可以通过铰接牵引挂车从事运输作业的拖拉机,费率以14.7kW及以下或14.7kW分界,分别是60元、90元;运输型拖拉机是指货箱与底盘一体,不通过牵引挂车可从事运输作业的拖拉机,费率以14.7kW及以下或14.7kW分界,分别是400元、560元。形成较为完善的拖拉机交强险制度体系,沧州市按照上级部署予以贯彻实施。
二、出现的问题
在拖拉机交强险实施不久,各保险公司一改初期的热情,纷纷不愿承保拖拉机交强险,农民机手无处投保拖拉机交强险。主要表现:一是以 “没有保单”、“没有接到上级通知”等为由拖延、拒绝承保。二是保险公司混淆车辆类型,称 “拖拉机都跑运输”,违规使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对“兼用型”拖拉机按“运输型”拖拉机高费率承保,使农民机手承受不了高费率,逐不再参保。还有的保险公司利用保单上的“特别约定”(仅限于农田事故),以减少赔付,侵害农民利益。三是“兼用型”拖拉机交强险办理难以持续。据了解,保险公司认为“兼用型”拖拉机交强险费率低、赔付率高、不盈利,甚至亏损。如沧县、肃宁、青县等县反映,保险公司称因当地发生拖拉机事故赔了钱,不再办理拖拉机交强险。其中,肃宁县发生一起摩托车与拖拉机相撞事故,造成摩托车损坏及人员死亡,保险公司赔付11万元。
其实,沧州市的这种现象只是全省的一个缩影。在省监理总站协调下,省保监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拖拉机交强险业务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落实拖拉机交强险的政策规定,严禁发生不严格执行条款费率、混淆车辆类型承保和拒保等问题。市农机监理所积极配合,向市保险协会通报了“沧州市落实拖拉机交强险的情况”。市保险协会随即召开各保险公司负责人参加的会议,要求落实兼用型交强险业务,但会后大多数县级保险公司仍以种种理由拖延办理,形成实质上的拒保。少数县保险公司只在“三夏”期间办理兼用型保险业务,后来就“又没保单”了。目前,全市各县的保险公司普遍停办拖拉机交强险业务。
农机监理部门查验拖拉机交强险是注册登记和年度检验的法定前置条件。无处办理拖拉机交强险严重阻碍着监理部门对拖拉机的安全依法监管。特别是在国务院新近公布的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赋予农机部门拖拉机牌证许可管理职责后,农机监理部门感到无所适从,无法依法履行职责。自我市实施拖拉机交强险以来,拖拉机的注册登记率下降到50%,年度检验率下降到25%,农机安全源头管理不能有效进行。在落实农业部部署开展农机安全“三项行动”中,全市排查到无牌拖拉机2 573辆,未检验的拖拉机1 720辆,由于拖拉机所有人无法提交“拖拉机交强险”保单,导致其置于安全监管之外,多数县农机监理站因之而工作停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无法推进,这些无牌无证、未安全检验的拖拉机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农机生产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三、推进落实拖拉机交强险的对策与建议
(一)强化部门工作配合 保险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整顿规范保险市场秩序的力度,对不按照规定办理拖拉机交强险的保险机构严肃查处;农机部门在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实施检验的同时,履行对拖拉机交强险的查验、把关制度,依法开展拖拉机牌证安全监管;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未投保的拖拉机的查处力度,强制机手投保拖拉机交强险,通过部门配合共同促进拖拉机交强险的实施。
(二)提高工作效能 保险、公安、农机部门要逐步建立有关拖拉机交强险、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共享机制,为拖拉机交强险提供良好条件。同时,保险公司地在农机监理大厅设立窗口或代理点,实现保险、农机监理业务一条龙服务,提高保险的效率和效能,方便农民投保。
(三)争取政策支持 农机部门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考虑拖拉机作为农业机械的特有属性,把拖拉机交强险纳入农业政策保险,实行农机保险补贴制度,调动农民投保、保险公司承保的积极性。
(四)打造拖拉机交强险承保主渠道 鼓励有实力、有信誉的保险公司承保拖拉机交强险,通过市场竟争机制,形成承保拖拉机交强险办理的主渠道,以全市乃至全省拖拉机的拥有量规模平抑拖拉机费率低的问题,使保险公司不赔钱,解决农民机手无处投保拖拉机交强险的问题。这样也便于国家实施政策保险后,方便资金补偿。
(五)适度调整费率 根据拖拉机用途不同,组织调研,制订相应费率。对常年从事运输的拖拉机,适当增加保费及保额;对主要从事农田作业的拖拉机,减少保费及保额。
沧州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侯树强 赵巍 刘永胜
张家口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张国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