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市发展文化产业的对策建议
2010-08-15课题组
课题组
(中共长春市委党校 县局级后备干部培训班,吉林 长春 130022)
关于长春市发展文化产业的对策建议
课题组
(中共长春市委党校 县局级后备干部培训班,吉林 长春 130022)
文化产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高端产业,越来越受到重视。长春市高校、科研院所、文化团体多,文化产业基础好,发展文化产业有其自身优势。文化产业基本格局初步形成,文化思想建设成效明显,文化事业发展态势良好。做大做强长春市文化产业,应强化组织保证,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机制,加快人才培养工作。
长春市;文化产业;城市文化
当今世界,文化产业化已成为一种世界性的趋势。西方发达国家文化产业的产值甚至占到GDP的1/5。中国的文化产业也已初具规模,像北京、上海、广州这样一些城市,文化产业成为支柱产业的态势已见端倪。长春市发展文化产业有它自身的优势,即高校、科研院所、文化团体及直观的和文化相联系的产业较多,文化产业基础较好。特别是中共长春市委提出到2012年,长春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力争达到300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6%。全力培育、尽快做大做强长春市文化产业,繁荣长春市文化事业,已成为当前我们急需解决的一件大事。
一、长春市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基础和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政府解放思想,高位统筹,科学规划,加大投入,长春市文化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为新时期城市文化的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文化思想建设成效明显
近几年来,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政府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开展“用思想大解放促进经济大发展大讨论”、“纪念长春建城200周年”、“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共同塑造美好生活”、“全面创业振兴长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塑造长春精神大讨论”等主题教育活动,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等荣誉称号。树立和宣传了谭竹青、张桂友、王洪军等一批先进典型人物。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政府还相继出台了关于长春市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具体方案,制定了《长春市市民守则》。通过一系列的教育活动,使市民的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二)文化事业发展态势良好
目前,长春市已经形成了较好的文化资源和人文基础。截至2008年末,全市共有文化(文物)事业机构207家,拥有国家综合档案馆11个,拥有各类文化经营场所2470家,公共图书馆总藏量565万册。此外,还有全国闻名的长春世界雕塑公园、净月生态文化景区及以伪满建筑群落为代表的警示文化景观。同时,地区文化活动日趋活跃。截至2008年末,长春市成功举办了第六届亚冬会、第九届冬运会、国际雪联自由式滑雪世界杯赛、国际雪联“远东杯”越野滑雪赛、瓦萨越野滑雪赛等多项国际国内大型体育赛事,参与人数达二百余万人次。成功举办了历届中国长春电影节和长春书市,组织了“春暖黑土地”、“欢乐中国行”、“中华情”等大型主题晚会,开展了“打造欢乐庄稼院,先进文化百村行”百场公益巡演、“唱响长春”歌曲征集演唱等活动。举办了中国长春消夏艺术节、孔子文化节、长春文化艺术周等活动。还组织艺术团体深入社区、厂区、农村、敬老院演出。农村文化建设工作逐步加强。组织优秀影片、图书和文艺节目进乡村活动,开展了农家文化大院和特色文化乡镇建设活动。投资一百三十余万元,配备数字电影DMS系统,组建了长春市协众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
(三)文化产业格局初步形成
长春市初步形成了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格局。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8年底,长春市文化产业企业已达2533户,从业人员达10万人。2008年全市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97.5亿元,占到全市GDP的3.6%。目前,长春市已培育出较大规模的文化企业。投资6亿元恢复扩建的伪满皇宫博物院,年收入为1200万元;投资6.2亿元兴建的长影世纪娱乐城,年收入2000万元;累计投资1.2亿元的长春万达电影城,年收入2600万元。长春市动漫、数字影视及多媒体等新兴文化产业在逐步发展。市内十余家二人转演出场所,全年演出4680场,总收入达996万元。会展业实现直接收入10亿元,带动相关产业收入92.5亿元。
(四)历史文化遗产得到保护
目前,长春市现已发现和保护的辽金等古代文化遗迹85处、伪满遗迹82处,投资修缮了文庙、伪满皇宫遗址等。城市历史文化的研究有所进展。长春市地方志编辑到2000年,党史编辑到2002年,长春文史资料已出版75辑。完成对第6批11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公布了长春市第1批至第7批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目前已挖掘整理登记20项申报省级遗产名录。
虽然长春市文化产业基础很好,但总量不大,发展规模小,产业结构不优,缺少具有竞争力和引领市场的文化龙头企业,缺少具有丰富的市场运作经验的文化商人队伍,缺少高科技含量和高附加值的文化产业大项目,扶持、培育文化产业的保障措施和政策还不到位,特别是还缺乏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角度制定与之相配套的文化产业政策,同时科学规范的文化产业经济指标的统计体系尚未建立。
二、长春市文化产业加快发展面临的主要任务
(一)着力提高市民综合素质,实现人的现代化
一是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风尚。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着力培育人们向上向善向美的主体意识。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长效机制。深化“信用长春”建设,大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形成知荣明耻、遵纪守法、崇尚廉洁的风气,以优良政风促行风带民风。深化全民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从楼道、窗口、广告牌匾等细微处抓起,通过提升城市细节的文化品位来教育群众、影响群众,不断提高市民文化品位和文明素质。
二是实施文化民生工程,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实施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农村数字化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建设等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群众乐于参与的文化活动,指导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健康向上的群众文化活动。办好各种艺术精品演出、大型公益巡演等,满足群众多元化、多层次、多样性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强对企业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行业文化和讲坛文化活动的指导,提高群众文化活动质量。
三是切实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定不移地推进科教兴市战略,统筹城乡教育,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着力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高农村办学水平。积极支持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和长春光机所、长春应化所、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等在长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建设,充分利用长春高校、科研院所集中和优势学科学术科研力量雄厚的条件,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有机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构建政府、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之间沟通合作互利共赢的新机制,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做大做强长春职教学院、汽车高专等职业教育品牌。加强学前教育、成人教育和老年教育,发展远程教育,形成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城市。依托在长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强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整合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研究资源,加强对东北亚文化艺术的研究和教育,提升长春城市文化的研究水平,加强对各级干部和广大市民的城市历史文化教育。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使科普工作群众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经常性的科普活动,在全市营造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的浓厚氛围。
(二)着力培育城市现代文化元素,打造特色文化品牌
一是突出长春现代文化特色,增强城市文化内涵。进一步完善和建设好汽车博物馆、长影世纪城、长春世界雕塑公园、净月潭森林公园、长春伪满皇宫等代表长春特色的文化标志,着力打造汽车文化、电影文化、雕塑文化、生态文化、学术文化等特色文化品牌,形成鲜明的城市文化特色。第一,依托一汽,建设具有世界水平的汽车主题公园,建立和完善长春汽车博物馆、汽车名人雕塑园、汽车运动广场、汽车影视特技拍摄基地等,大力发展汽车主题文化。第二,依托长春电影制片厂、长影世纪城,积极打造具有长春特色、在全国最具影响力的影视产业基地。建设以电影主题广场、电影主题公园、电影主题酒店、电影主题博物馆为代表的电影文化景观带。完善以电影频道、电影画刊、电影图书、电影海报为电影传播手段的电影城市形象宣传系统,大力发展电影主题文化。第三,依托长春世界雕塑公园,充分利用长春国际雕塑作品邀请展加强国际交流,形成独特的城市雕塑风格,打造独具特色的国际雕塑城。第四,依托净月潭森林公园,进一步放大净月生态城生态效应,积极承办瓦萨国际越野滑雪节、自由式滑雪世界杯、短道速滑世界杯等国际高水平赛事,把体育赛事与冬季旅游有机结合,推广长春特色的“冰雪文化”。办好“中国长春消夏节”,使“中国长春消夏节”成为长春旅游新的支撑点。第五,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的学术优势,广泛开展高层次学术交流、学术研讨活动,使长春的学术氛围、科研氛围更加浓厚,打造学术文化。
二是加强长春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加强对满族、蒙古族、朝鲜族等民族民俗文化以及萨满文化、黄龙府文化等历史文化的研究。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制定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科学保护和综合开发利用历史文化遗址、遗迹和遗存。制定地方性文物法规,加强文物普查、考古和发掘工作。恢复长影老厂区历史风貌,加强中共长春第一个党支部旧址、二道沟邮局中共地下党活动旧址、长春“南大营”抗日战争遗址、长春革命烈士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抓紧修缮长春文庙等历史建筑和光复路等历史文化街区。将一汽老厂区、柴油机厂生活区纳入保护利用体系,塑造一批延续历史文脉的特色城市空间。加强修护石碑岭金代大将完颜娄室墓、净月潭石羊石虎山金代贵族墓和农安辽塔等辽金遗迹。加强对黄龙戏、东北大鼓技艺、二人转、赵氏古筝等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加强对长春重要历史文献的搜集整理,做好长春城市史和地方志的编修工作。
三是提升长春的文化影响力和辐射力。加强同东北亚各国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利用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在长春举办的契机,举办中国长春东北亚文化艺术节,加强与东北亚各国间的文化交流,提升长春文化品位。举办中国长春东北亚民间艺术博览会,扩大其影响力和辐射力,使长春成为东北亚民间工艺品集散地。在推动长春文化走出去的同时,积极引进国外文明健康、科技含量高的文化项目,加强与东北亚各国间文化交流。搞好旅游纪念品的开发设计,加强对旅游文化的研究策划,提升品质。
(三)着力夯实文化发展基础,完善文化基础设施
建设一批标志性的文化基础设施,如科技文化中心、长春文化大厦等,研究论证“东北亚和平友谊艺术(博物)馆”、“中华经典人物雕塑园”等地标式景观建筑的建设。突出汽车、电影、雕塑、生态等现代文化元素,规划建设一批有助于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并作为重要景观的标志性建筑工程。艺术剧场、话剧院、杂技宫、群众文化活动中心、科技文化活动中心尽快建成投入使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投资兴建一批体现城市文化和地方特色的博物馆、展览馆,丰厚城市文化底蕴。推进长春市博物馆、少儿图书馆和朝鲜族群众艺术馆的改造和建设。加快县(市)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建设一批惠民利民的基础性公共文化设施。完善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公示制度,营造良好的公共文化服务环境。
(四)着力提升长春文化形象,推动文化精品创作生产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瞄准市场需求,把握市场规律,推动文艺、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精品创作生产。组织实施“精品工程”,着力打造一批体现长春气派、展现长春风采的文化精品,力争更多的产品获得国家“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鲁迅文学奖”、“群星奖”等,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丰收。拍摄以现代文化艺术为题材的影视剧,推介长春城市文化,彰显长春城市形象。排演大型反映地方民族风情的歌舞,挖掘代表东北地方民族文化样式的舞蹈语汇。建立和完善重点文艺精品项目申报立项、项目库动态管理、资金投入、市场化运作、评比表彰、人才培养引进等精品创作生产机制,鼓励多出精品、多出人才。
(五)着力增强文化竞争力,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加快培育以现代传媒业、影视制作业、旅游会展业、教育培训业、文化创意业等门类为重点的文化产业项目和文化产业知名品牌。进一步完善“长春文化产业项目库”,不断策划和开发新的文化产业项目。加大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东北亚各国的文化产业战略投资者。尽快建立和完善重点项目联动推进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条件。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国有文化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发展道路,支持文化企业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独资等多种形式参与投资文化产业,并享受国有文化企业同等待遇。培育一批重点民营文化企业,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文化企业依法获得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出口经营资格,从事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业务。积极培育资金、人才、技术等各类文化要素市场,重点发展印刷品、电子产品、艺术品、工艺品等文化产品市场。大力发展经纪、代理、策划、评估、咨询、拍卖、产权交易等市场中介机构,为文化单位提供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加快培育农村文化市场,逐步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和文化消费水平。
三、加快发展长春市文化产业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刻认识文化建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把文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政府已成立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完善领导体制。各相关部门要抓紧修订完善《长春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加快东北亚现代文化名城建设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目标、任务和要求。
(二)加大财政投入
逐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确保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增幅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幅。长春市财政每年在预算内安排一定专项经费,用于中国长春东北亚文化艺术节、民博会和重大文化活动及精品创作的扶持奖励。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应不少于2000万元,采取补助、贴息、奖励等形式,支持和引导文化产业发展。县(市)区财政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保证农村文化建设的资金需求。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同时,要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稳定的文化建设投入机制。
(三)不断完善机制
加快立法步伐,制定和完善加强宏观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要抓紧制定保护文化遗产、保障广播电视传输、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管理文化市场的法律法规,尽快形成法律和规章制度相互配套、协调统一的文化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现有的文化发展政策,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四)加快人才培养工作
制定全市文化专门人才培养专项规划,推动文化人才培养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发挥市场合理配置人才的作用,促进文化人才有序流动。稳定基层文化工作者队伍,落实关于基层文化工作者队伍的各项规定。制定出台《长春市优秀文化人才奖励办法》,对高层次文化人才实行特殊政策,重奖有突出贡献者。打破各种限制,面向国内外,有计划、有重点地引进各类高层次、高素质人才。
课题组成员:
张吉氚,长春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宣传处处长;
高军,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张俊庭,长春长江路开发区建设局局长;
王维学,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招商局副局长;
明胜,长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对外联络处副处长。
G124
A
1008-8466(2010)01-0085-04
2009-12-10
[执笔人]张吉氚(1971— ),女,吉林长春人,中共长春市委党校2009年县局级后备干部培训班学员,长春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宣传处处长。
王宝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