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意识形态实践的审美规定
2010-08-15李胜清
李胜清
(湖南科技大学中国古代文学与社会文化研究基地,湖南湘潭411201)
文艺意识形态实践的审美规定
李胜清
(湖南科技大学中国古代文学与社会文化研究基地,湖南湘潭411201)
在唯物史观的宏观构架下,文艺意识形态实践的一般性主要表现为对于现实生活与经济基础的反作用关系过程。作为一种具有审美规定的意识形态形式,文艺具有一种特殊的实践性质,即审美实践性质。这种实践的审美内涵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个体化的实践对象;形象化的实践方式;情感化的实践效果。这三者共同建构了文艺意识形态的审美实践的结构过程。
文艺意识形态;审美;个体化;形象化;情感化
在马克思主义的文艺学论域中,文艺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形态所具有的实践功能,主要体现在对于现实生活与经济基础的价值赋型与意义建构的反作用过程中,但是作为一种被审美语境所规定的实践形式,文艺意识形态的实践过程又具有一种相异于一般意识形态实践过程的特殊性与独特机制。具体而言,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形态的存在,文艺的实践性作用既不同于那种能够直接在现实中获得实现的物质性的生产实践活动,也有别于政治法律思想和哲学等以理性形式出现的抽象实践模式,甚至也有别于同样以社会心理为中介的道德意识形态实践和具有内在性与个体性的宗教意识形态的实践模式。在其现实性上,文艺意识形态实践性的独特性主要体现在一种审美性的规定原则上,而个体化、形象化与情感化等一些向度就是这种审美实践内涵的对象化实现。
一、个体化的实践对象
个体化特点主要旨在说明文艺在实践性作用的具体对象上与政治、哲学和道德等意识形态的实践性作用模式所存在的差别。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统一是人的现实存在的本体论方式,如果仅仅具有个体性而社会性付诸阙如,人就会沦为一种动物性的存在物;相反,人则会抽象化为一种无人身的纯理性功能形式的存在物。
只有发生在经验领域的实践才能取得实践的经验,而那些从人的普遍特性所归纳出的政治、哲学和道德等相对文艺而言是一种理性化的意识形态,更多的属于概念和超验的领域,而我们知道,理性形式的意识形态本身或者是由于没直接作用于人的情感并转化为一种现实的人的力量而不能发生实践作用,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思想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为了实现思想,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1](P152)。缺失了人以及人的主体性活动,谈论意识形态的实践性仅仅具有一种纯理论的意义,而且就算引入了人的概念,但是如果仅仅着眼于人的社会属性或普遍理性层面,那么,即便是具有劝善惩恶的意识形态性的规范作用,也最多只能达到一种外在强制性的意识形态效果,因此,这里所说的人就是马克思一贯坚持的那种“现实中的个人”和“有血有肉的人”[2],只有这种呈现为感性形象的人才是实践力量的主体。正是有赖于这个现实的主体把外在的戒律内化为自己的内心自觉选择和承诺,才能产生自由的实践效果。对此,席勒从一种对比的角度进行了揭示,他认为,“道德国家的建立靠的是伦理法则这样一种作用力,自由意志必须纳入原因的范围,在那里一切都得与严格的必然性和恒定性相联系。但是,我们知道,人的意志所作的规定永远是偶然的,只有在绝对存在那里物质的必然与道德的必然才是吻合的。因此,倘若指望人的伦理行为就像是自然的成果一样,那么,这种行为就必须是自然”[3](P31-32)。这种“自然”说的就是人的经验状态的存在,即社会人的个体存在方式,否则就可能取消个体而只剩下普遍性的抽象存在,现实的人也可能被蒸发为观念的人。
歌德曾经说过:“艺术的真正生命正在于对个别特殊事物的掌握和描述。”[4](P10)其潜在含义就是,艺术要表现某种普遍性的社会历史意义,除了假借个别特殊事物的中介传达以外似乎别无他途,因为正是在这种对个别特殊性的人物和事物的把握中文艺才能表现出它所蕴涵的社会性与普遍性的意识形态实践目的,它意味着,“每种人物性格,不管多么个别特殊,每一件描绘出来的东西,从顽石到人,都有些普遍性”[4](P10),黑格尔也就文艺所表现的个性化人物及其活动所具有的感性与理性相结合的关系以及通过个性体现共性的特点作出了审美性的说明,“世界与个体仿佛是两间内容重复的画廊,其中一间是另外一间的映象;一间里陈设的纯粹是外在现实情况自身的规定性及其轮廓,另一间里则是这同一些东西在有意识个体里的翻译;前者是球面,后者是焦点,焦点自身映现着球面。”[5]根据这样的原则,文艺作品当中虽然蕴涵着社会性和普遍性的人性意义与关系内容,但直接呈现出的却是一些个别性的、偶然性的甚或是生活细节,所以别林斯基认为要以文艺的形式来表现某个时代或民族在饮食方面的社会内容或普遍特点,只要对个别人的一次有典型意义的吃饭场面进行描写就足够了[6](P127)。契诃夫也对艺术个性化方式所具有的社会性意义谈了创作的经验体会,“人们吃饭,仅仅吃饭,可是在这时候他们的幸福形成了,或者他们的生活毁灭了。”[7]果戈理在《钦差大臣》中关于母女俩为穿什么大衣而起的争执就体现了这种个性化的美学原则,别林斯基评论这个场面时说:“请看吧,一切在他写来是多么容易:在这仿佛轻而易举的短短的一场戏里,你看到了这两个女人的全部历史;过去、现在和将来,而同时,这一切全由大衣的争执而构成,一切在诗人笔下仿佛随便不经意地流露了出来。”[6](P124)而在契诃夫的《困倦》和《一个小公务员之死》中关于打瞌睡和打喷嚏的细节与个性化描写中同样也能领略到这种美学意蕴。
二、形象化的实践方式
与感性化特点相应的文艺意识形态的实践性也采取了形象化的方式,关于文艺的形象化特点,黑格尔精辟地论述道:“感性观照的形式是艺术的特征,因为艺术是用感性形象化的方式把真实呈现于意识,而感性形象化在它的这种显现本身里就有一种较高深的意义,同时却不是超越这感性体现使概念本身以其普遍性成为可知觉的,因为正是这概念与个别现象的统一才是美的本质和通过艺术所进行的美的创造的本质。”[8](P129-130)文艺意识形态的实践性正是通过形象地反映、表现现实生活当中活生生的个体及其个性情感心理来实现的,这种个性的人及其情感心理又因为置身于社会关系和社会心理的背景中而产生了超出个别性的社会意义,即“较高深的意义”,原因就在于“一个人,他的生活包括了一个广阔范围的多样性活动和对世界的实际关系,因此是过着一个多方面的生活,这样一个人的思维也像他的生活的任何表现一样具有全面的性质”[9]。而正是在对这种普遍意义的表现的差异中看出文艺与其他意识形态的区别,“艺术家创作所依靠的是生活的富裕,而不是抽象的普泛观念的富裕。在艺术里不像在哲学里,创造的材料不是思想而是现实的外在形象”[8](P357-358)。普列汉诺夫也说:“艺术既表现人们的感情,也表现人们的思想,但是并非抽象地表现,而是用生动的形象来表现。艺术的特点主要就在于此。”[10]因为文艺所表现的是人的全面本质或者说是表现知情意相统一的整体性的人,“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总体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11]。关于这种全面的方式,马克思认为就是诉诸视觉、触觉、听觉、思维等的综合体及其内容方式如直观、情感、愿望、活动、爱等因素,而在人类的各种实践活动中,最切合这种方式特点的形式就是以形象化方式存在的文艺活动。
与那种理性意识形态仅仅执着于“无人身的理性”或纯粹社会性和类属性的人及其社会心理的片面状态相比,文艺的审美形象则体现了人性的综合属性和全面需求,在感性与理性相结合的基础上反映着现实存在的人的“活的形象”,就此而言,作为最适合确证人的全面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方式,文艺采用审美形象的方式完全是人的现实本性状态所使然。例如,要表现只有人类才有的心灵性内容,哲学和道德等意识形态形式可能会直接诉诸抽象的理论说明和规范界定,而出之以文艺,则只要描绘出一个完美的人的形象就可能达到目的。马尔库塞认为,艺术能够而且只能单独凭借自己的感性形象来表达真理性的意义,通过对现实生活进行审美化和形象化的转换所形成的艺术形式世界来传达一种对于社会人生的诗意裁判,根据这样的原理,他认为在文艺意识形态的实践性中,“艺术不能为革命越俎代庖,它只有通过把政治内容在艺术中变成元政治的东西,也就是说,让政治内容受制于作为艺术内在必然性的审美形式时,艺术才能表现出革命”[12]。因此,在意识形态的实践性作用中,如果只是表现抽象的理性思想或者只是作用于人的普遍性本质并企图形成一种抽象的人以及人性模式,那显然只会导致人的片面化与抽象化,就此而言,政治、哲学和道德等侧重于理性化的意识形态实践模式并不是最有效的实践方式,关于这种混淆特殊性与普遍性或以抽象的理性模式来销蚀感性独特性的情况,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对于唯物主义的纯理论化与抽象化走向作了批判,“唯物主义在它的第一个创始人培根那里,还孕育着全面发展的萌芽”。主要表现为“物质带着诗意的感性光辉对人的全身心发出微笑”。可是由于过度抽象化与理性化的倾向,“唯物主义开始带有憎恨人类的倾向”[1](P163)。所有这一切都可以被转化为也是对那种理性化意识形态实践性作用方式的一种批判,问题既然是这样,那么,它们要想成为一种实践性的存在并且对人以及人的社会关系产生实践改造作用,就必须进入经验领域并且从一种纯粹的社会性转化为现实个体的内在人生经验存在,惟有这样,才能既实现它们作为意识形态所具有的实践性目的,又消除它们本身固有的外在强制性与抽象片面性,这就是康德所理解的以经验法则来实现道德法则的现实效果[13]。而这种理想效果的取得就有赖于个性化的人及其情感意志的避恶趋善的实践功能,因此,通过对人及其社会心理所做的个性化和形象化表现就构成了文艺意识形态的实践性的现实存在方式,正是这一点规定了审美化的原则,同时审美化的原则也要求这样的存在方式。
根据这种情况,我们发现,作为审美意识形态的文艺及其实践性活动就正好实现了这样的现实目的,因为在将其实践目的设定为人以及人性结构这一点上,政治、哲学和道德等意识形态主要是以人的社会性和普遍性关系存在作为自己的作用对象,那种纯粹的物欲活动则仅仅以一种动物性的个体作为自己的实践对象,所以它们对于人的本体论存在而言就都不具有现实性。只有文艺及其活动才反映了人的现实存在方式,它在两种属性相统一的背景下直接把一种负载着社会内涵的个体性作为自己的实践对象,显示出一种自由能动的实践目的和效果。伊格尔顿就认为:“如果意识形态想要有效地运转,它就必须是快乐的、直觉的、自我认可的:一言以蔽之,它必须是审美的。”[14](P30)也就是说,文艺实践性的特点规定了它主要不是对一种抽象的作为类存在的人和社会普遍性的表现,而是在以形象化方式对个性的人及其个性情感心理所作的审美表现中间接传达出某种时代精神与普遍价值诉求,基于这样的关系性质,重视感性的人或人的感性属性并以个性化的形象来加以表现就构成了文艺意识形态审美性实践方式的本体论存在方式,而按照这种关系性质所创造出来的文学意象就是艺术典型。就此而言,塑造典型的个体并表现其独特的性格特征和存在状态就成了艺术最主要的实践任务,因为意识形态的审美化实践特点及其目的效果正是表现在典型的个体对于其他人的情感态度以及对整个社会关系和经济基础秩序的价值判断中,它以独特的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表达了对社会存在环境的看法,所以恩格斯在界定现实主义时认为,“除细节的真实外,还要真实地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15](P188)。它意味着,典型人物的情绪心理表现和具体活动行为就是一种审美意识形态的实践性存在本身或其实践性效果的表征,除此而外,它不需要任何其它的外在观念成分来介入说明它的实践性所表现出来的倾向或目的。换言之,与那种政治、哲学和道德说教或强制性的戒条不同,在文艺及其实践活动中所体现的是人的情绪心理倾向的自然流露,对于经济基础和社会关系的实践态度和解决方案也不是以理论论证和观念灌输的方式来强迫人们接受的,它只是通过表达人们的各种情感心理变化和生活习惯的潜移默化来折射人们对于现存经济基础、社会关系结构或理想生活图景的价值态度和实践意向,关于这种由个体性和形象化的文艺活动方式所派生出来的对价值倾向的实践性处理,恩格斯所作的评论也许非常切合于说明文艺与政治、哲学和道德等理性意识形态在实践性作用方式的不同性状,他说:“我决不反对倾向诗本身。悲剧之父埃斯库罗斯和喜剧之父阿里斯托芬都是有强烈倾向的诗人,但丁和塞万提斯也不逊色;而席勒的《阴谋与爱情》的主要价值就在于它是德国第一部有政治倾向的戏剧。现代的那些写出优秀小说的俄国人和挪威人全是有倾向的作家。可是我认为,倾向应当从场面和情节中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而无需特别把它指点出来,同时我认为,作家不必把他所描写的社会冲突的历史的未来的解决办法硬塞给读者。”[15](P673)也就是说,在文艺领域发生的意识形态实践性作用必须切合文艺本身的形象化和个性化的表现方式才会具有现实性。
三、情感化的实践效果
情感化指的是在文艺及其实践活动中,意识形态的价值观念已经转化为一种人的性格心理和情绪态度等因素的存在,并且它的实践性目的也是通过引导和调整实践对象的情感意志和性格心理等因素来获得实现的。按照黑格尔的观点可以把这种情感化了的内容称为“情致”,作为一种情绪性的因素,“情致”是“使人的心情在最深刻处受到感动的普遍力量”[8](P295)。艺术家的目的就是用适当的方式把这种情致表现出来以“供我们观照,打动我们的情感”[8](P352)。如果不能转化为一种情感状态,那么文艺的意识形态内容就只具有理论的认识意义,而不具有感动人并引起思想情感变化的实践力量。只有面对一种本身是感性形式的情感意志内容才可能激发起接受者相应的情感心理体验,从而实现文艺感染和净化人的情感意志的目的,所以,别林斯基说:“感受诗人的作品——这意味着要在自己心中体验和感受到作品内容的一切富藏,一切深度,痛其所痛,苦其所苦,并且为其中的欢乐、胜利和希望而兴高采烈。”[16]而且感性化和情感化还是互相制约和互相依赖的,内容的情感化存在模式决定了文艺只能采取感性化的表现形式,而感性化的状态又意味着文艺的实践主要是在情感领域并通过对情感态度的影响来对象化的。
马克思认为,要落实意识形态的实践目的并解决社会现实与观念方面的革命问题就必须诉诸已经改变了思想情感结构的人及其活动,也就是说,它实际上要形成一种关于某种价值观的文化认同,“所谓文化认同,就是指处于文化急剧变迁下的社会,人们似乎淹没于新的经验、脱节于旧有的传统。”[11](P5)如果没有在人格心理结构层面形成相应的社会精神趋势与实践主体就很难实现文艺意识形态实践性的目的,所以,普列汉诺夫说:“人类如果不先经过自己的概念的一系列变革,就不可能从自己经济发展的一个转折点过渡到另一个转折点。”[17]作为一种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主体活动,它显然要求形成一个反映了人的情感意志目的的现实客体,以革命文学为例,“这就是说,使无产阶级阶级意识具有某种要求性质、某种‘潜在和理论’性质的那种历史过程,必然作为相应的现实形成,并作为这样一种现实能动地影响这种过程的总体”[18]。由此可见,文艺意识形态要对经济基础发生现实的实践变革作用,关键就在于形成以情感意志所体现出的某种实践感以及具有这种品质的主体的人,只有这样才能使经济基础朝着情感意志的方向发生改变,葛兰西说明了这个原理:“对经济事实作出判断并使之适应自己的意志,直到这种意志成为经济事实的动力并形成客观现实,这种客观现实存在着,运动着,并且终于像一股火山熔岩一样,能够按照人的意志所决定的那样,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开辟道路。”[19]赖希在着重研究了人的情感心理结构所具有的积极作用后也更是得出了明确的结论:“只要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改变了人的心理结构,那么,它就不仅在人身上再生自身,而且更重要地,还会成为人身上的一种积极力量、一种物质力量,而人则发生具体的变化,并因而以一种不同的矛盾的方式来行动。这样而且只有这样,社会意识形态对它由之而来的经济基础的反作用才是可能的。”[20]然而,这相同目的的实现在其他意识形态那里却可能采取不尽相同的方式,具体来说,以理性形式存在的意识形态更多地是用一种强制性的外在规范和道德律令去约束人以及人的行为方式,虽然它也注意培养一种可以被人们内化为自己行为准则的道德情感态度,但在更多时候是以道德规范与道德理性去压抑和驱逼人们的感性诉求,以形成一种形式上的统一规范,而且就是内化道德情感的形成也只有假道于一种审美的情感态度来作为基础,缺失了这个环节它依然会显得是一种外在性的没有快乐自由体验的他律要求。
桑塔耶纳在比较文艺与道德的实践性质时认为,“道德决不是主要关心获得快乐的”[21],它主要关心的是一种功利考量,“道德世界的事务有着更切身的利害关系”。其实践性目的的实现“靠的是伦理法则这样一种作用力,自由意志必须纳入原因的范围,在那里一切都得与严格的必然性和恒定性相联系”[3](P31)。也就是说,这种纯然理性的要求并不是针对现实的人和人的现实存在的最适合的实践方式,真正适合于人的现实存在性状的实践方式只能是一种兼顾感性和理性并且以感性的形式呈现出来的实践类型,而文艺意识形态实践性作用的感性化与情感化方式正好能够满足这种实践要求,“在此意义上,审美具有中转或传递机制,通过该机制理论被转化为实践,换言之,美学是道德意识通过情感和感觉以达重新表现自发的社会实践之目的所走的迂回的道路。”[14](P29)原因就在于文艺的审美化实践方式实现了一种真正内在化的自由自觉的实践目的。所以,伊格尔顿说:“审美为中产阶级提供了其政治理想的通用模式,例证了自律和自我决定的新形式,改善了法律和欲望、道德和知识之间的关系,重建了个体和总体之间的联系,在风俗、情感和同情的基础上调整了各种社会关系。”[14](P16)否则,即便是人们从理论层面上被迫接受了某种政治的、哲学的和道德的理论说教,但是并没有把它内化为自己的自由自愿的行为准则而依然保持着一种外在的强制性,那么这种意识形态的实践性作用就没有形成一种相应的信仰习惯和情感意志的社会心理基础,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具备了社会变革的客观经济条件,但革命依然不能取得胜利或只能取得短暂的胜利,如果旧的社会心理力量异常强大,还有可能出现革命的逆转,比如,拿破仑的复辟运动之所以能够得逞,决定性的原因就在于它切合了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小农心理意识的需要。
很显然,以上所谈论的三种规定并不是从时间次序上对于文艺意识形态的实践过程所进行的揭示,而是对于它们共在关系的某种逻辑展示,因为作为同一个过程的三个不同意义维度,它们共时性地建构了文艺意识形态作为一种特殊意识所具有的实践结构与实践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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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esthetic Definition of Literature and Arts Ideology
LI Sheng-qing
(The Study Base of Chinese Ancient Literature&Social Culture, 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Xiangtan 411201,China)
Under the macro-structure of historical materialism,there exists a counteraction relationship between real life and economic base in the practical function of literature and arts ideology.As an ideology form of aesthetic definition,literature and arts have a special nature of practice which is aesthetic.The aesthetic connotation mainly embodies three aspects:individual practical object,figurative practical mode and emotional practical effect.The three aspects co-construct the aesthetic practical structure and process of literature and arts ideology.
literature and arts ideology;aesthetic;individual;figurative;emotional
I0
:A
:1008-407X(2010)02-0040-05
2009-09-14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07YBB221)
李胜清(1971-),男,湖南耒阳人,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文艺美学、文化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