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打击倒卖车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几点思考
2010-08-15姜明
姜 明
(杭州铁路公安处,浙江杭州 310016)
对打击倒卖车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几点思考
姜 明
(杭州铁路公安处,浙江杭州 310016)
倒卖车票违法犯罪活动一直是困扰铁路治安的顽症。杭州铁路公安处在 2010年春运期间开展了名为“蓝盾”的打票贩统一行动,总结本次行为的工作方法和存在的问题,为完善售票组织加强票源卡控、强化路地综合治理加强打击力度、广搜倒票线索提高打击精确度、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打击工作常态长效的打击票贩活动提供了工作思路。
铁路治安;倒卖车票
倒卖车票违法犯罪活动 (以下简称“票贩活动”)历来是旅客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是备受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亦是长期困扰铁路治安工作的难点和铁路公安打击整治的重点。2010年春运前夕,上海铁路局从“服务民生”的理念出发,大力改革售票机制,实行电话订票制度,在为旅客群众购买车票提供了更大便利的同时,也间接为票贩活动提供了新途径。面对新情况、新形势,如何严厉打击票贩活动,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对此,笔者通过总结杭州铁路公安处 2010年春运“蓝盾”打票贩统一行动实践,对打击票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对进一步加强打票贩工作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蓝盾”打票贩统一行动主要做法及成效
春运期间,由于春运这一平台的“聚焦”效应和新闻媒体尤其是互联网的“助燃”效应和旅客群众对“公平、正义、和谐”诉求的“共振”效应,打击票贩活动的成效成为铁路公安战斗力的集中体现,是衡量春运工作质量好坏的重要标准。为此,从 2009年12月 26日起,杭州处按照公安局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开展了春运“蓝盾”打票贩统一行动。其间共查获票贩 546名 (其中刑事拘留 14名、行政拘留180名),捣毁倒票窝点 55处、团伙 47个,缴获车票3185张,折款 518687元。活动的工作要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早发动,掌握主动
吸取往年春运打票贩工作启动晚、被动应战的教训,坚持早预想、早发动、早部署,在 2009年 12月中旬,杭州处就对“蓝盾”打票贩统一行动进行了谋划,成立了由处长挂帅、分管副处长具体负责、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重点派出所所长参加的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全处打击票贩工作。抽调 40名精干力量组建 4支“蓝盾”打票贩小分队转战管内,与各大媒体积极建立良好协作关系,并邀请新华社浙江分社、浙江日报、浙江电视台等省内 19家新闻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最大限度争取社会各界对打票贩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广搜线索,精确打击
向社会广泛公布有奖举报电话,积极鼓励旅客群众举报,并大力加强票源调查工作,努力获取倒票线索,循线精确打击。其间,调查旅客 313.67万人次,发现高价票线索 493条,循线查破倒票案件 128起,查获票贩203名,缴获车票1454张,价值 243361元。收到群众举报倒票线索 61条,循线查获倒票案件 6起。组织、发动各单位网络文明宣传员加大网络巡控工作力度,发现网络倒票线索 1600余条,全部予以跟帖、警示,并直接破获网络倒票案件 34起,同时借助浙江省各级地方公安机关网监部门力量关闭或限制了倒票信息较多的网站 3家,删除网络倒票信息 2730条。
(三)内外联动,全面围剿
一是多警联动控阵地。杭州铁路公安处组织特警、机关民警会同相关派出所民警加强站区尤其是临时售票窗口巡逻,对每个售票窗口前 20名排队购票人员进行录像或拍照取证,及时发现并清理“熟面孔”,坚决守住底线。杭州处“蓝盾”小分队和各派出所紧密配合,主动出击、严打现行。各大中客站派出所还建立了集中学习教育室,对活动在站周兜售车票等涉嫌人员加强法制宣传,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倒票不法活动。
二是路内联动卡票源。杭州铁路公安处会同铁路售票部门加大对车票代售点的监管力度,通过定点监控、流动巡查、售票网络监控等手段,发现并报请路局同意停业整顿 2家违规的代售点,并对代售点监控设施和身份证识别仪安装使用情况逐一进行检查,认真监督代售点售票人员落实电话订票凭本人身份证取票的规定,坚决卡住票贩通过电话订票大量囤积车票的渠道。
三是路地联动打票贩。以公安部在春运期间开展的打击倒卖火车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商请地方公安加强代售点等重点场所秩序维护,严密防范、严厉打击现行票贩活动。
二、当前打击倒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杭州铁路公安处打击票贩活动的战绩令人欣喜,但从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也较为突出,集中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票源卡控不够全面
该问题的根源在于铁路客票销售渠道的多样化和铁路公安机关管理的单一性。铁路部门为了扩大车票营销,采取合同订票、团体订票、电话订票、代办代售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增加车票的销售量,这在方便旅客的同时,也方便了票贩倒票。由于票贩比一般旅客更关注铁路售票方式,也比一般旅客能更快地掌握获取车票的途径,进而他们比一般旅客更容易获取车票。与之相对的是,铁路公安机关的售票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现有的打击手段不够丰富且滞后,存在着重站内售票监督、轻市内代售点(代办点)管理的现象,给票贩抢购、囤积车票留下了一定空间。
(二)票源调查不够深入
调查覆盖面不够广,收集的情况不够全面精确,分析研判不深入,未做到每天一分析、每趟列车一分析,致使一些有效线索失去时效。另外,调查人员业务素质和责任心不够强,致使客票调查的精细度不高、导侦性不强,有效线索比例低。
(三)法律支持不够有力
为追求铁路客票代办利益的最大化,一些不法分子想方设法寻找法律漏洞实施非法活动,如成立专门的快递公司,以快递费名义违规加价办理车票。关于邮政企业开展铁路客票预订、寄递业务收费有关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邮政企业开展铁路客票预订、寄递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3〕1345号)中明确规定,“邮政企业根据旅客委托,以特快专递等方式,为旅客提供铁路客票寄递服务,应当将铁路客票视同正常邮件”,而物价部门对邮政快递车票业务的收费标准没有明确规定,造成对通过快递费变相加价出售车票的行为违法定性和处理都有难度。另外,一些代办点的违规加价代办车票只是违反《价格法》,执法主体为价格部门,这给查处造成了一定难度,从而导致违规加价行为屡禁不止。
(四)打击手段不够丰富
只满足于面上的打击,对发现的线索经营意识不强,打击的深度不够,致使摧毁的团伙少且成员层次低,未对倒票团伙构成毁灭性打击。同时,通过网络线索查处倒票案件仅占全部倒票案件的 1.7%,这与我省网络发展快、网民数量多的情况是不相适应的。
(五)打击氛围不够浓厚
一是打击队伍不专业。我处治安支队虽设有站车大队,但仅有民警 4名,且真正负责票贩打击的民警只有 1名,对指导、帮促全处 26个派出所票贩打击工作力不从心。有的派出所设有查堵组,但却没有票贩打击组。日常打击以值勤民警为主,节假日打击则以综合组民警或查堵组民警为主。此外,全路上下虽对打击票贩重视,但对打击票贩能手的培养、对打击票贩业绩突出民警的立功嘉奖力度不大,这于 2009年全局“百佳”民警评选中可见一斑,该评选名单上有线路民警、乘务民警、查堵能手、破案能手、反扒能手、管教能手、国内保民警、兼职法制员、文秘内勤等等,却没有打击票贩能手。
二是发动群众不深入。仅局限于识别假票、宣扬打击票贩战绩,对发动群众有奖举报宣传起步较晚,篇幅不多,覆盖面不广,致使获取的线索较少。
三是路地协作不全面。仅局限于路地公安机关之间的协作,没有形成在综治委领导下,公安、工商、物价、城管等部门对票贩活动实行综合治理的合力,致使打击有局限、有缺陷、有漏洞。
三、新形势下打击票贩活动的几点思考
票贩有其长期存在的环境和土壤,有其复杂的活动规律和特点,要彻底根治倒卖车票问题,需要铁路部门、铁路警方和地方党政机关密切配合,需要人民群众大力支持,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一)路内联控
立足路内联控,改善售票组织,加强售票监管,让票贩无机可乘。
火车票是票贩倒卖的标的物,控制住火车票的流出渠道,就卡住了票贩活动命门。从近年来打击票贩工作所掌握的情况看,票贩获得车票的主要途径有以下几条:雇人排队购票,从退票旅客等其他人手中购票,通过团体订票、电话订票渠道获取车票,从代售点套取车票等等。为此,我们应从卡住票贩获得车票的途径下手,加强路内联控,堵塞售票漏洞。主要措施有:一是优化售票组织。紧盯售票窗口,采取拍照、摄像等方法逐一甄别、清理购票队伍前端人员中的“熟面孔”,尤其要对部分时段内的个别紧张车次的车票实行“实名制”,保障正常购票群众的权益,并建议客运部门定期调整出票时间,使票贩无法掌握出票规律,增加票贩雇人排队购票的成本,最终使其无利可图。紧盯团体订票,会同客运部门严格团体票订购者资质审查制度,严格签批团体票监督制约制度,实行申请保证金制度,一旦查实团体票被加价倒卖的,除依法查办和没收保证金外,取消该单位永久性申请团体票资格。紧盯退票窗口,建议铁道部取消当前按照票价的 20%收取退票费的制度,避免群众为规避高额退票费而私下交易。紧盯电话订票,对电话订票可疑电话实行限制呼入,即研发专门软件实时监控电话订票系统,对连续、多次呼叫订票特服号码,使用可疑身份证号,订票方向、车次凌乱的可疑订票电话,通过电信部门实行限制呼入。二是规范代售点行为。会同客运部门全面清理现有代售点,凡因倒票或违规操作的,坚决予以取缔,并根据各地外出客流情况优化代售点分布,进一步方便旅客群众。同时,建议铁道部适当提高代售点的火车票价外收费,让代售点与铁路方面合理分割利润,使从事火车票代售业务的人群有利可图,在此基础上严格规范代售点行为,确保代售点车票正常发售,不流入非法售票点。此外,加强对代售点的日常管理,采取登记备案、签订防止倒票协议、定期进行法制教育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一旦发现代售点违规囤积车票或高价转让、倒卖车票的,建议客运部门暂停直至取消其代售资格。三是严格售票监管。重点时期抽调熟悉计算机的民警组成售票信息监控情况组,对各站售票情况实行 24小时监控,并对重点车站、重点窗口的出票数据进行详细分析,从中发现售票异常情况,开展精确打击。同时,要求铁路部门增加投资,在铁路售票处 (主业)各窗口安装监控探头,对售票过程实时录像,并将监控接入各派出所甚至公安处指挥中心,便于公安机关注意发现反复购票的“老面孔”和违规的窗口售票员。
(二)路地联手
立足路地联手,严密打整措施,加强综合治理,让票贩无从下手。一方面,立足铁路公安现状打好三场战役。一是打好阵地战,守株待兔,抓大打恶。最大限度增加售票处值勤力量,全力维护好票厅秩序特别是购票秩序,尤其要盯住售票前一两个小时等重点时间段,及时发现清理“熟面孔”,坚决将闲杂人员赶出售票处,挡在站外,坚决杜绝票贩活动。落实勤务制度,加大站区巡逻密度,发现、打击在车站现场交易的票贩,压缩票贩活动空间。二是打好运动战,四面出击,端窝捣点。组织便衣力量,分成若干个小分队,携带交通与取证工具,对倒票较多的地区加强监控,重点是打击代售处倒票与非法代售点倒票。三是打好攻坚战,专案经营,追根溯源。本着“逐人细审、逐案深挖”的原则,精心组织追踪线索,收集证据,摸清票贩团伙、窝点的人员的活动规律,选择时机力争一网打尽,直接挖出幕后操纵者和内部勾结者,确保每个专案行动的成功并不留后患。另一方面,协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争取三项支持。一是积极争取地方公安部门的管辖和力量支持。由于浙江省公安厅只给予铁路公安机关春运及“五一”、“十一”黄金周异地查处倒卖车票行为的管辖权,而票贩活动并不局限于上述时段,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地方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确保铁路公安机关在异地打票贩执法活动的全时性、合法性。同时,要借鉴近几年与地方治安、网监部门协同作战的有效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票贩联合打击机制和涉票线索网上巡查、传递机制,实现情况互通、信息共享、整体作战。二是积极争取地方工商、物价部门在票贩处理上的支持。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积极与省工商部门沟通、协调,严格代售、代办火车票经营范围的注册、登记,明确工商户需经营上述内容的,由铁路公安机关出具许可,且一旦铁路公安机关取消该许可的,工商户不得再从事代售、代办火车票。要加强与物价部门的联系沟通,制定邮政快递车票业务的收费标准,加大对违反《价格法》的代办点的处罚力度,如可能的话,提请物价部门将违法者交由铁路公安机关代为处罚。三是积极争取地方宣传部门在舆论上的支持。要通过地方政府、党委的宣传渠道,在全社会树立倒卖车票可耻的观念,纠正、转变对倒卖车票趋于认同的社会心理。铁路公安机关宣传部门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联系,在当地各类媒体不断推出相关的宣传报道,形成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
(三)全民联动
立足全民联动,广搜倒票线索,加强票源调查,让票贩无处藏身。
一是加强宣传发动。在车站的售票厅、进站口等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标语,张贴通告公告,公布倒卖车票举报电话,设立倒卖车票报警点,受理群众提供倒卖车票线索,形成一种打击声势,发动一场打击票贩的人民战争,让票贩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同时,要会同新闻媒体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攻势,向全社会显示铁路公安机关严打倒卖车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决心,以此震慑票贩子的违法犯罪活动。二是加强票源调查。要不断完善部公安局推出的票源调查机制,以春运、黄金周等客流高峰期为重点,提前并连续开展票源调查,及时予以精确打击,努力遏制票贩活动高发。同时,坚持日常对重点车、热门车的票源进行不定期的调查,加大常态客流下的打击票贩工作力度,努力遏制和减少票贩活动。治安部门应指定专门的票源调查结果分析研判人员,加强对集中票源调查和日常票源调查结果的研判,建立相应的工作台账和资料档案,研判情况及时报主管领导,并向打击小分队及有关单位通报。要探索开发票源调查分析研判的软件系统,提升研判工作的快速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提高打击效率。三是加强网络巡查。主动上门,取得地方公安、文化等网络管理主管部门的政策支持,对提供火车票交易的网站、论坛、社区等予以规范限制甚至关停,从根本上减少网上倒票信息量。信安部门要确定专人,加强对票务网站的搜索监控,对所有涉及买卖、转让火车票的信息逐一下载汇总,在报送各地公安机关删除的同时,下载相关信息固定证据,及时提供给专业打击部门,开展追踪打击。与此同时,对不能及时删除的涉票网帖予以跟帖,在跟帖中公告铁路公安机关打击倒票举报电话、警示性标语以及对举报人的奖励或优先购票的承诺,发动网民抵制网络倒票。
(四)基础建设
立足基础建设,建立打击平台,加强队伍建设,让打击票贩常态长效。一方面,建立全路重点车站票贩数据交换平台。早在几年前,我处就建立了票贩数据平台,实现全处实时比对,提高了打击处理率。鉴于目前全国票贩大流动趋势明显,有必要建立全路重点车站票贩数据交换平台,对全路打击处理的票贩子、清理过的倒票人员和有倒票嫌疑的人员,逐人建档建卡,进行登记、拍照、按捺指纹或存入计算机人像识别系统,储存手机号和联系方式,建立专门的票贩子违法犯罪档案,建立票贩子数据库,形成全路公安机关信息共享的打击倒票平台,为提高打击处理率,提高打击异地票贩的准确性和针对性提供依据。另一方面,加强打击票贩队伍建设。在公安处治安部门建立打击票贩指挥部和由民警、保安员组成的打击票贩机动队,在各派出所成立打击票贩小分队。打击票贩指挥部负责对倒票信息的搜集、分析、研判,并组织、指挥全处打票贩统一行动。打击票贩机动队则根据管内票贩活动实际,转战各地开展打击。打击票贩小分队平时负责本单位管内票贩打击,战时根据指挥部指令转战各地开展打击,全面围剿票贩活动。同时,要提高打击票贩民警政治待遇,建议公安局、公安处专门设立“打击票贩能手”荣誉称号,对打击票贩成绩突出的民警,酌情予以嘉奖、立功或优先提级提职,提高民警打击票贩的工作积极性。
责任编辑:马 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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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3192(2010)06-0028-04
2010-09-02
姜明,男,浙江江山人,杭州铁路公安处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