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铁路局强化货运安全的实践
2010-08-15张金超
张金超
(北京铁路局 货运处,北京 100860)
铁路运输安全一直是铁路运输部门常抓不懈的主题,特别是随着铁路既有线提速,铁路货物运输安全的重要性日益提高,铁路运输部门要加大防范力度,确保货物本身安全,维护托运人、收货人的利益,并杜绝货物窜动、坠落、车门开放、篷布脱落等危及行车安全。
1 货运安全形势分析
目前,北京铁路局 (以下简称北京局) 有19个直属站段办理货运业务,货运营业站288个,日均装车10 100辆、卸车14 100辆。近几年来,北京局不断加大货运安全防范力度,管内货运事故件数、责任赔偿件数及货运事故赔款额逐年下降,货运安全形势整体情况持续向好。但局部地区安全形势仍不稳定,粮食、化肥、化工等货物被盗时有发生;重点区段治安仍不稳定,敞车篷布顶部被割问题还未得到根本上治理;焦炭被盗严重危及行车安全。
为此,北京局不断强化货运安全信息管理,及时准确掌握管内货运安全状况,有针对性地采取货运安全防范措施。
2 强化货运安全信息管理
2.1 货运记录及查询信息管理
直属站段每日统计发送、到达及通过检查车数,并将本单位编制货运记录及收到责任查询按棚车、敞车、其他车种及火灾、被盗、丢失、损坏、变质、污染、其他7项事故进行统计,填写“货运记录编制及责任查询日况报告表”,同时将信息上报铁路局。
2.2 粮食运输安全信息管理
直属站段每日统计管内粮食运输安全情况,填写“粮食货物运输日况报表”,使北京局详细掌握全铁路局粮食货物发送及到达的车数、车种、事故车数、篷布被割车数、短少件数和吨数及篷布被割车辆凹坑回填件数。对单车被盗短少50件以上的粮食车进行重点掌握,除填记“粮食货物运输日况报表”外,还要将车辆到达时间、到达货检情况、卸车时间、事故照片、卸车人员、公安人员、卸车清点情况、凹坑回填情况以文字材料上报。
2.3 货运检查站扣整车信息管理
各货运检查站每日将本站发生的因篷布顶部被割、焦炭围挡倒塌、车辆状态不良、超偏载报警等原因的扣车、在列整理情况以“货检站扣整车报告表”上报。
2.4 货运事故赔偿信息管理
直属站段每月负责统计货运事故、责任赔偿件数及货运事故种类与责任部门,统计本单位货运事故赔偿款额,填写“货运事故统计报告表”上报。
3 货运安全防范措施
北京局货运处通过货运安全管理系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对策,不断提升货运安全管理水平。
3.1 提高货物装卸质量
北京局货运处每日对“货运记录编制及责任查询日况报告表”进行分析,掌握全铁路局货运安全整体状况。对编制货运记录较多的车站,重点分析发站承运装车、到站卸车清点是否存在问题,特别对施封良好货物短少和敞车装运粮食货物篷布被割实际短少件数大于凹坑回填件数等情况,及时督促到站与发站、到局与发局加强沟通,共同采取措施。对收到责任查询较多的车站,重点分析责任班组、责任人监装卸、件数清点等作业环节,提高装车作业质量。
3.2 强化粮食货物安全防范
对于粮食运输出现的问题,一是在车辆选用方面,雨季装运粮食类货物必须使用棚车,雨季之外使用敞车装运粮食货物必须经铁路局批准,并选用质量良好、腰边绳齐全的篷布;二是在装卸地点选择方面,原则上粮食类货物在货场内组织装卸,对在专用线装卸的,必须符合《专用线、专用铁路名称表》发送、到达品类的规定;三是在提高卸车效率方面,要求发站、到站加强组织,压缩粮食车辆在站停留时间,一般不超过12 h。四是在治安防范方面,运送粮食车辆在站停车保留期间,要求车站组织人员进行不间断巡视看护。
3.3 配合公安刑侦部门打击货盗
每周对货检站扣整车情况进行分析,确定管内治安重点区段、被盗重点品类,向铁路公安刑侦部门提供信息,确定重点;对站段上报粮食货物篷布被割重点案件,通过货运安全监控平台录像回放查看途中篷布状态,通过货车追踪系统查看车辆运行轨迹及编组位置,确定被盗区段与重点场区;对货盗多发的车站,通过加强职工法制教育,提高治安防范意识,同时公布铁路公安部门报警电话、举报电话。
3.4 增强高附加值货物安全防范
高附加值保价货物是指保价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整车、大型集装箱货物。高附加值货物一旦发生被盗、丢失事故将给铁路运输信誉造成较大影响。车站承运此类货物,必须建立“保价货物运输台账”,将发站、到站、货物品名、车号等信息登记并上报铁路局货运处保价办,由铁路局保价部门下达命令号批准后,车站在货物运单、货运封套、货车装载清单上加盖相应戳记,并在“列车编组顺序表”记事栏加以注明,装车后货运人员要对货物装载状态、车门关闭状态、施封或篷布苫盖状态拍照存档。各货运检查站对挂有此类货物的车辆要进行重点检查,将车辆两侧施封及车门关闭状态拍照存档(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货检员在《货运检查工作手册》中认真登记,并在《货运作业检查处理情况登记簿》中认真登记检查情况及货检员姓名。各站对装有此类货物的货车及时挂运,在车站中转停留时间不得超过24 h;到站要认真检查车辆施封、篷布苫盖状态,并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减少在站停留时间,及时组织卸车并通知收货人领取。
4 建议
(1)进一步提高货运安全工作信息化水平。货物安全防范工作涉及货运事故记录编制、责任查询、办理赔偿、货检扣整、远程监控、车辆追踪等大量信息,但是目前货运安全管理中还存在着部分站段的信息系统不统一、故障多、自动化程度不高等问题,今后应逐步对现有系统升级、整合,提高货运工作信息化水平。
(2)进一步做好高附加值货物安全防范工作。高附加值保价货物发生事故后,不仅经济损失巨大,也会严重影响铁路保价运输的社会形象。建议在高附加值货物保价运输方面,加强各铁路局间协作,单车价值超过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必须采取押运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