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所长有『理』
2010-08-15展国杰
资源导刊 2010年10期
□ 展国杰
李所长有『理』
□ 展国杰
“李所长,你快来吧,这里有人拉土,他不听劝,还要动手打人呢!”9月8日夜里10点多,郸城县城郊乡冷庄行政村的土地协管员匆忙地给城郊乡国土资源所所长李志忠打了电话。
放下电话,李所长立即驱车往冷庄村赶去。在取土现场不远处,就听见挖土机轰轰作响,一盏大功率电灯把现场照得如同白昼,挖土机旁边停着3辆自卸三轮车,整齐的玉米地被整得乱七八糟,在地头的河沟处,四个年轻人围在一起,抽着烟,喝着啤酒。看到李所长,蹲在不远处的协管员老刘迎了出来,用嘴朝那四个人努了努,并无奈地摇了摇头。
于是,李所长走到那四个人跟前,亮出执法证,并做了自我介绍。一个年轻人懒洋洋地站了起来,不屑地问:“哦,你就是李所长,有啥事吗?”
李所长耐着性子问道:“你在这取土,有没有合法手续?”
年轻人嘴一撇:“这是我自己的地,我高兴怎么样就怎么样,与你们土地部门没有关系吧!”
看这位年轻人不懂法,李所长只好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内容给他们作了详细的解释。原来为首的年轻人常年在外打工,挣了些钱,想在家乡投资发展一个小型服装加工厂,自以为在自家的田里建厂并不违法。没想到,刚开始动工,协管员就发现了,还要阻止,年轻人自然心里气不过,于是双方就发生了矛盾,还险些动手。
事情搞清楚了,李所长顺手拉过年轻人,对他讲:“自家的责任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取土当然就违法了。”经过李所长一番深入细致的讲解,年轻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诚恳地向协管员老刘道了歉,并将挖土机和几辆自卸车开回了家。后来,在李所长的努力下,帮他找了一个废弃坑塘,解决了办厂的用地问题。
(作者单位:郸城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