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积极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型城市
2010-08-15张永强
□本刊记者 张永强
今年以来,洛阳市积极部署实施“双保工程”,以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为契机,树立国土资源管理新观念,稳步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型城市创建活动,走在了全省前列,全市国土资源工作呈现出健康有序的发展态势。
洛阳市委、市政府对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型城市创建活动十分重视。中共河南省委常委、原洛阳市委书记连维良在年初走访国土资源部时,就要求该市国土资源局抓紧筹备,力争率先展开。3月中旬,洛阳市主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带领国土资源局和环保局组成的考察团赴武汉、长沙两市考察学习。4月19日,洛阳市委常委会召开第100次常务会,专门研究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型城市创建工作。5月16日,洛阳市政府下发洛政〔2010〕45号《关于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型城市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创建目标和方法步骤,并成立了以郭宏昌市长为组长,市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环保、绩效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创建工作。
该市制定了严格的奖惩措施,推动创建活动的开展。由市绩效办牵头,组织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环保等部门制定考核细则,加强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市政府对全市县(市、区)、乡、村和企业,分示范、先进、达标三个层次予以通报表彰。对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市政府决定每年拿出2000万元进行奖励,同时在安排下一年度用地计划时给予奖励,在安排土地开发整理和矿山环境治理项目时予以倾斜。对达到示范标准的县(市、区)政府记重要业绩一次,对完不成年度创建任务并且整改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县(市、区)政府记较大过错一次。
6月23日,洛阳市召开全市创建活动动员部署大会,副市长发表了重要讲话,要求大力推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城市建设,从对国土资源数量上的监管走向数量、质量、生态的综合管理,切实在国土资源管理中落实科学发展观。
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型城市创建活动中,洛阳市着力强化“三种观念”。
一是以积极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为载体,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观念。去年以来,洛阳市加大标准化厂房奖励力度,对成绩突出的县(市、区)的奖励由每年50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洛阳国家级高新开发区标准厂房建设起步早、标准高,亩产效益平均达到700万元,最高的超过1亿元,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的前列,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创建活动试点单位。
二是以盘活存量土地、内涵挖潜为抓手,强化科学招商用地观念。该市充分利用去年全市闲置土地大清查成果,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原则,做好招商项目用地供应。今年以来,孟津县盘活土地存量6宗600亩,利用闲置厂房14000平方米,引进项目13个,涉及投资4.55亿元。
三是以增减挂钩为平台,强化土地综合整治观念。嵩县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以来,共拆除旧区面积近1000亩,建新区148亩。饭坡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引起了国土资源部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