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禹州局:违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的“年审”不予通过

2010-08-15张延伟

资源导刊 2010年12期
关键词:补偿费采矿权年度报告

□张延伟

□张延伟

日前,禹州市国土资源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采矿权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年度报告审查工作(简称“年审”),在原来对采矿权人证、界、费、率进行审查的基础上,加上地质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明确规定违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的一律确定为“年审”不合格。

为确保年审工作扎实有效顺利开展,该局抽出骨干力量组成年审组,根据政策法规及年审有关要求,按流程分为证、界、费、率、地质环境保护五个部分,分组把关,各负其责,重点对全市各采矿权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年度报告、采矿许可证副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2009年及2010年1~10月份的生产、销售台账、矿产资源补偿费申报表及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票据、上年度储量动用报告和三率指标完成情况、2010年度国土资源部门指定的有资质单位测量的实测图纸、2009年储量动态检测报告及合格公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缴纳票据等资料进行认真审验。

凡采矿权人拒绝参加年度报告审查的;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报送年度报告、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报表、年度矿区地质环境基本情况调查表、年度矿产储量表等有关资料的;弄虚作假,提交的年度报告及有关资料内容严重失实的;故意逃避或拒绝接受国土资源部门检查的;应办理延续、变更或注销登记手续未办理的;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未按时足额缴纳的;没有按照批准的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施工,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浪费的;未经批准、擅自核减非正常消耗矿产资源储量的;违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的;采矿权价款未缴和未足额缴纳的;以及有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将确定为“年审”不合格。

“年审”不合格的矿山企业一律停产整顿,不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换延手续,责令其10日内整改,并在新闻媒体曝光。在限期内完成整改,采矿权人接受行政处罚,并通过复查验收的可视为年审合格。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工作或经复查仍不合格的,由发证机关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猜你喜欢

补偿费采矿权年度报告
江西规范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矿业权协议出让
AMC—AIME中国区年度报告(2021春季)
水泥企业石灰岩矿山采矿权纠纷解决思路
关于印发《全国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的通知
Who They Are Decides Where They Go
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核算
山西省探矿权采矿权征收的现状及建议
中国造纸工业2015年度报告
浙江省采矿权市场建设的回顾与思考
英国:公布食品安全事件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