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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评价:何日走出历史的迷雾

2010-08-15王俊杰

中学语文 2010年28期
关键词:评语作文语言

王俊杰

[作者通联:江苏南通通州区新联中学]

作文评价是作文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作文水平的关键环节。在长期的作文教学实践中,很多教师为此付出了大量艰辛的劳动,但收效甚微。虽说原因众多,但以下五点不容忽视,应当引起我们一线教师的反思与警觉。

一、重结果轻过程,造成评价目标的片面

关注作文结果的评价是面向学生的过去,关注作文过程的评价才是着眼于学生的未来。然而如今的作文评价的主要内容就是教师对学生的写作结果进行点画圈注和综合评分。或高或低的分数,或优或劣的等级,或褒或贬的评语,成了作文评价的全部要义与学生关注的全部重心,这种只重结果的作文评价,人为地在学生头脑中事先划定一个框框,限制了学生对生活的自由表达。作文评价不仅要对学生写好的作文进行结果判断,也要对学生写作的整个过程进行考查,如考查学生写作前搜集了哪些资料,如何搜集到这些材料,在收集过程中形成了哪些自己的看法,学生在写作及修改过程中的态度、兴趣和方法如何等等。为此,可以为学生建立写作档案,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写作全程(当然包括结果)的第一手资料,比如学生的写作心得,教师和同学的作文评价,来自家庭和社会的阅读反应等等,以尽量减少作文评价过程中重结果轻过程带来的主观随意性。

教师作为一个特殊的读者,不要把自己简单定义为学生习作的权威评判者,而要把自己定位在学生习作过程的搀扶者与引导者的角色上,其主要职责不是对学生习作的结果做过多评头论足的终结性评价,而是要根据学生作文过程的实际需要作出明确的反馈与引导,刺激学生对文章提出合宜的修改策略,让作文评价成为改进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并最终使学生掌握写作技能的生动过程。

二、重教师轻学生,造成评价主体的单一

我国传统的作文评价方式多是教师的“一言堂”,好与不好全由教师说了算。这种评价方式养成了学生的思维惰性,淡化了学生的责任意识。从某种意义上说,由教师包办评改作文,不只是加重教师负担和观念方法落后的问题,还是一种违背教学规律的行为。这种作文评改方式,不仅不能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的热情,反而使作文评改事倍功半甚至劳而无功。

近年来,许多语文教师开始注重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如合作式作文批改三部曲:先作者评改,再同学评改,最后教师评改。但很少要求家长评改,教师担心家长素质参差不齐,会影响到评改的质量。其实,我们应该借鉴家长这一评价主体,并且尽量将评价主体扩大到社会层面。因为让教师、学生、家长、社会等多方参与作文评价,其评价侧重点各有不同:比如让作者对写作的过程与方法、情感与态度进行自我评价;让同学之间就语言畅达、写作规范互相修改,互写评语;让家长监督孩子能否在作文中说真话,抒真情;让老师对学生作文过程及结果进行综合评价;还可以将优秀作文在班级或校内公开展出,或推荐去参赛、投稿,让社会力量也来参与学生的作文评价。多元化作文评价方式,不仅促进了作者和读者之间感情的交流,给学生多方面的反馈,而且使学生充分认识到自己文章的优缺点,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

三、重指导轻交流,造成评价意见的排斥

虽然新课标强调学生在作文中表现自己的真情实感,写出自己对人生、对社会的独特认识与感受,但是由于受到应试作文的种种框束,老师担心学生的真情实感容易偏激走火,学生也对自己的真话能否合乎主流、受到赏识而缺乏自信,以致教师与学生之间感情上的真正交流在作文评语上几乎无法实现。基于这种矛盾处境的作文评价,其应试指导的鲜明倾向与交流功能的虚弱无力可见一斑。教师顺从也好,诅咒也罢,只要你身在其位,就往往不知不觉成了考场中庸之作的“卫道士”。于是,教师的作文评价,更多集中于审题、立意、结构、语言等考试元素的临门指导,而无法真正进入学生的心灵世界。教师习惯于板着面孔居高临下地审视学生作文,满纸的“圭臬”也尽是些让人乏味的陈词滥调:“语句通顺,层次分明,但语言欠生动,中心欠突出……”这些空洞的、程式化的评语,使学生的主体性被剥夺,思维活动被忽略,激情被抹平,剩下的只能是不见成效的令人头疼的考场作文的操练、操练、再操练。

因此,教师在作文评价中要摆正自身位置——教师不是学生作文的局外人、居高临下的评判者,而是学生作文的参与者和学生思想的交流者。我们写评语时要满怀深情,尊重学生的不同言语表现,多一点商榷,多一点鼓励,多一点热情,如“秋天的凄清在你的笔下被谱成了一阕伤感的老歌!”“结尾从修辞角度再改改,就不仅情真而且语美了。”“老师多想看到这故事后来的结局呀”……只有与学生进行心心相通的交流,才能拨动学生的心弦,让学生感到自己作文的价值,并体会到写作的尊严与乐趣。

四、重语言轻思维,造成评价导向的浅薄

目前的写作教学,更多的是在语言优美、形式新颖、内容生动上下功夫,而在学生对社会、人生的思考和关注的问题上,不能不说是有所欠缺的。不可否认,语言层面的具体标准,的确是一篇好文章必不可少的成功要素;但反之,符合了这全部语言标准的文章,却未必是一篇感召人心、富有见地的佳作。讲究语言修辞,讲究文章模式,讲究写作方法却轻视思维价值的浅薄的作文评价方式,正导致了所谓的考场优秀作文:有“文采”的很多,有思想的太少;有技巧的很多,有体温的太少;有套路的很多,有性情的太少;可以充数的文章很多,值得保存的文字太少……试想:一个学生年轻的时候就养成了重语言、轻思维的恶习,他一生的思维能力就很令人担忧了。

鉴于当前学生作文中表现出来的重语言、轻思维的不良现象,义务教育语文新课程标准在“总目标”中特别提出:“在发展语言能力的同时,发展思维能力。”这明确提醒我们:学生写作不仅仅是按照教师的要求进行语言训练,也是运用自己的思想进行独立创造的行为。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因此,评价学生的一篇文章,除了要对遣词造句、结构布局、表达方式等语言方面加以判断外,更要关注学生是否具有反思生活、提炼思想的能力,而这正是现代社会所必需的。

五、重求全轻针对,造成评价行为的低效

评语求全责备,缺乏针对性,是影响作文评价效果的重要原因之一。时下多数领导特别推崇的“满目江山一片红”的精批细改方式,笔者实难苟同。如此操作,不仅教师精力成为疑问,而且也不符合教学规律。改得过多,是替代过多;替代过多,学生所得便甚少——或不动脑筋,造成依赖;或无所适从,不得要领;或慑于权威,一味盲从。学生在中学阶段要写几十次甚至上百次作文,有什么必要在某一篇里对他的写作素养求全责备呢?所以评语应尽可能简练明确:一句真诚的赞语,一句中肯的评价,一点富有启发的建议,都可能让他长久铭记;而如果想让他记住一大段评语,除非写到惊心动魄的地步。古代的许多诗话词话,我们何以容易记住并津津乐道?得其短,得其精,得其用而已。所以,面面俱到,反而面面不到。目前作文评价的“全面开花”的倾向,本质上恰是教师阅读文章不得要领而无法给学生以精当指点的表现。

应当提倡教师写简短评语,这有助于我们集中思维给学生提供习作最急需、最要紧的指点,从而提高作文评价的质量与效能。写作是慢工细活,绝非一日之功,朝夕可成。因此,即使一位学生的文章一无是处,也必定可以从简单开始,一次(或一段时间)集中解决一两个当前最重要的问题,如此已是幸甚至哉。倘若提出n条问题,学生反而容易手足无措而破罐子破摔。所以,教师给学生日常作文的评价语贵在得其要领,精当有效,切不可把一些学生糊弄老师的态度又搬来糊弄领导——只求字数,不求实效了。

有什么样的作文评价就有什么样的作文教学,所以反思并革除当前的作文评价之弊,对改进作文教学意义深远。作文评价何日走出历史的迷雾,值得我们共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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