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 “双师型”教师概念的梳理与重建
2010-08-15兰杏芳
兰杏芳
(1.浙江工业大学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杭州 310014;2.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杭州 311112)
“双师型”教师不是一个国际化的概念,而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提法,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的一个独特的概念。目前,在职业教育领域,“双师型”教师已经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但同时又是一个相对复杂而模糊的概念,无论政策层面、高职院校还是专家学者对于 “双师型”教师的内涵认识不一,缺乏权威性的科学解释。对“双师型”教师概念的理解反映着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价值取向,关系到师资队伍建设与教学改革的方向。笔者认为,如果概念不清晰,内涵不准确,就会使高职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失去方向,就必定会严重阻碍高职教育的健康持续发展。因此,准确理解和把握 “双师型”教师的概念,是高职院校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首要和关键性的问题。
1 “双师型”教师概念的提出及其内涵的发展
在我国,“双师型”教师概念源自于20世纪80年代初职业教育发展的现实,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高职高专的实践,受推于政策与行政的力量。自从 “双师型”概念由时任上海冶金专科学校仪电系主任王义澄先生于1990年12月在《中国教育报》上第一次提出后,便引起了我国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理论界的广泛关注,学者们纷纷对 “双师型”教师概念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观点。
综观这些研究成果,对 “双师型”教师内涵的理解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从形式上去认识的,主张 “双师型”教师必须持有 “双证” (教师资格证、行业技能等级证)或 “双职称” (“教师+工程师”或者 “教师+会计师”等);有从外延去认识的,主张 “双师型”教师属专业教师,应具备相应行业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有从内在本质上去认识的,主张 “双师型”教师应是 “双素质”教师或 “双能力”教师或 “双层次”教师。笔者对现有 “双师型”教师概念的解释进行了整理和分类:一类是最字面意义上的 “双证书”说和 “双职称”说;另一类是最理性化的 “双素质”、“双能力”和 “双层次”说。
第一,最字面意义上的 “双职称”说和 “双证书”说
在高职院校,对 “双师型”教师概念的理解停留在字面上的不乏其人,认为 “双师型”教师是“教师+工程师”或者是 “教师+会计师”等,即教师必须在获得教师系列职称 (讲师)外,还需要取得另一系列的职称 (工程师)或认为 “双师型”教师就是 “双证”教师 (即具有教师资格证和职业技能等级证)。
“双师”即 “双职称”、“双证书”的说法虽然在最初为理解 “双师型”教师提供了所谓的理论支撑,但这种简单线性叠加的做法只能起到形式上的“双师”,不能实现本质意义上的 “双师”。
第二,最理性化的 “双素质”、“双能力”和“双层次”说
这一类学者从 “双师型”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着手,对 “双师型”教师概念进行理性的综合解释,这是一种忽略形式而注重实质的提法。如 “双素质”说,即认为 “双师型”教师是既具有作为教师的职业素质,又具有技师 (或其他高级专业人员)的职业素质的专业教师;“双能力”说,即认为 “双师型”教师是既能胜任理论教学,又能指导学生实践的教师;“双层次”说,第一层次是能力之师,即:经师 (专业知识)+技师 (专业技术);第二层次是素质之师,即:人师 (价值引导)+事师 (职业指导)。
“双师”即 “双素质”、“双能力”、“双层次”的说法从含义上看似乎是对 “双师型”教师最为贴切的解释,但按照 “双师型”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来解释 “双师型”教师的内涵,同样也不全面,不能凸显高职教育对师资的特殊要求,不能清晰、全面地反映出“双师型”教师的实质及其内涵。
2 准确把握 “双师型”教师内涵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2.1 高职院校 “双师型”教师的身份
作为高等教育师资队伍中的高职教育师资,它姓 “高”,更姓 “职”。一方面应具有高校师资的共同特征,即应取得高等教育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与教师职业相关的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另一方面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上的鲜明特色又决定了其特殊性,即应具有 “职业性”:“双师型”教师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实践能力和专业实践经历,具备专业技能操作能力与职业素质,能将专业实践能力身体力行地传授给学生,能在教学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培养学生的职业综合能力。“职业性”的特点充分体现了高职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独特的一面和严峻的一面。
另外,针对目前我国高职教育发展的实情,“双师型”教师应具有 “指向性”。笔者认为,对高职院校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和专业实践经历的要求主要是针对专业课教师而言的,而对公共基础课教师则可以适当放宽条件。因为在目前情况下对公共基础课教师提出专业实践能力和专业实践经历的要求还不切实际。
2.2 高职院校 “双师型”教师的实质
“双师型”教师是高等职业教育工作的中坚力量,它已成为职业院校教师专业化的一种特定的符号,对提高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双师型”教师的实质在于它并不是 “教师”和 “工程师”或 “素质”与 “能力”的简单的线性叠加,或几张证书的补充,其内在素质表征应是理论知识、实践能力、行业经验等方面的有机融合,体现在实际教学中则应能实现知识、技能的有效再现和传授。“双师型”教师应是专业性与师范性的统一,具有专业技术背景和行业从业经验和经历,理论与实践并重的复合型教师。“双师型”教师除了需具备高校教师的基本要求外,应突出具备以下两方面的能力:
第一,专业实践能力和专业实践经历。“双师型”教师的突出特色在于其显著的实践能力和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和经历。也就是说,高职院校的专业课教师只有具备了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并熟悉生产、管理、建设、服务第一线的情况,才能胜任高职院校高素质高级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任。
第二,职业教育教学能力。高职院校要体现高职人才培养的特色或优势,高职院校的专业课教师就应具有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具备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的能力。具体说,“双师型”教师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能力:①工学结合课程的开发能力,能开发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课程;②职业课程的教学能力,能按高职教育规律,针对高职学生特点,突出能力目标的要求,有效的设计教学,驾驭教学;③职业教育研究成果的开发和应用能力,具有与时代精神相通的职业教育理念,能对职业教育的研究成果进行开发,并切实运用到教学实践中去。
3 高职 “双师型”教师概念的重建
经过以上 “双师型”教师身份、实质的分析,结合职业教育的特色,笔者试图给高职院校 “双师型”教师这一概念一种新的可能的表达。笔者认为,所谓高等职业教育 “双师型”教师是指高等职业院校中既具有职业教育教学能力又具有专业实践经历和经验,能在教学过程中逐步完成对学生职业综合能力的培养,使其最终成为 “职业人”的复合型的专业课教师。其内涵应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他 (她)的身份是专业课教师;
第二,应具有从事高等教育工作的学历和教师资格的要求;
第三,应具有从事高等职业教育工作的教育能力,即具有高等职业教育的最新理念,能胜任高等职业教育课程的开发、设计,能对高等职业教育的研究成果进行开发和应用;
第四,应具有从事高等职业教育工作的教学能力,即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专业操作技能和专业实践能力,能在教学过程中将专业实践能力身体力行地传授给学生、潜移默化地培养学生的职业综合能力,使其成为合格的 “职业人”;
第五,应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从业经验和经历。行业从业经历可以丰富专业实践经验和提供必需的职业素养。
[1]傅荣.“双师型”教师的内涵与外延[J].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4(2):134-135.
[2]黄斌.深度解读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内涵[J].教育与职业,2006,(11):36-38.
[3]唐林伟,周明星.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研究综述[J].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报:职业教育版,2005,(4):30-33.
[4]肖玲君,宋魁.论“双师型”教师概念研究的误区[J].中国成人教育,2008,(3):21-22.
[5]朱孝平.“双师型”教师概念:过去、现在与将来[J].职教论坛,2008,(14):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