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构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服务新机制
2010-08-15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鲁建平沈国明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 鲁建平 沈国明
浅谈构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服务新机制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 鲁建平 沈国明
目前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主要做法和特点
1、领导高度重视。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高度重视重点项目建设保障服务工作,省厅成立以厅长、厅党组书记楼小东为组长的保障服务领导小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也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保障服务工作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处(科)室共同抓的保障服务工作机制。
2、保障载体丰富。为确保县以上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推进项目建设“早开工、早竣工、早投产”,2009年,我厅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委的部署,围绕重点项目建设保障服务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了“保红线,保增长”、“服务企业,服务基层”、“重点项目建设保障服务”三大专项行动,以“规划、计划、占补、审批、服务、矿产资源”六大保障为重点,努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3、制度改革推进。为了推进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工作,提高用地审查报批效率,2009年,我厅不断深化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改革,改进了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城市分批次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制定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审查报批制度,精简了报批环节,优化了报批材料,简化了省厅受理材料,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分级负责审查制度。
4、服务机制完善。为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服务力度,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进一步强化了重点项目联席会议制度、项目跟踪服务制度、项目联系人制度等,开通了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报批的绿色通道,建立了联合审批并联审批制度,主动开展上门服务和“一对一”服务。2009年,我厅专门安排了二次上门服务活动,由厅领导带队,分赴基层、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实地调研督导,全面了解重点建设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用地需求情况和建设用地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及时对基层和项目单位进行指导,着力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在服务过程中,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坚持特事特办,坚持主动服务,实行“五加二、白加黑”工作制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赢得了基层政府和项目建设单位的好评,切实保障了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5、协调沟通有力。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我厅加强了用地报批协调工作,对有重大影响的重点建设项目采取了限时督办的措施。2009年,邀请省级有关部门召开了重点项目建设保障服务推进会,并先后就铁路“三线一枢纽”、铁路新“三线一枢纽”、浙赣铁路、滩坑水电站、三门核电站、中石化输油管道工程、中石化天然气管道工程等一大批重大建设项目的用地报批、征地工作进行了协调,并对部分项目用地报批采取了限时督办的措施,加强了对部分重大项目的协调力度,圆满完成了各项用地报批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与国土资源部各司局的沟通协调力度,同时,我厅进一步加强了与国土资源部的沟通协调,努力争取国土资源部领导和各司局的支持,我省的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审批速度明显加快,历年项目和当年项目基本上都获得了批准。
1.仔猪红痢。由C型魏氏梭菌产生的毒素所引起。3日龄以内的仔猪多发,四季常发。以排红色粪便和肠黏膜坏死为特征。病猪精神沉郁,食欲废绝,排血便,病死率高,最急性1~2 d死亡,急性5~7 d死亡。剖检病死猪可见肠腔内充满血样的内容物。
二、主要成效
1、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效率明显提高。(1)加快了报国务院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审批速度。截止2009年12月20日,通过省厅审核并上报国土资源部的重点建设项目共21个,申请建设用地10173.9004公顷;经国土资源部审核获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共107个,批准建设用地8593.9044公顷。(2)加快了省政府批准项目建设用地审批速度。截止2009年12月20日,全省共批准建设用地项目501个(批次496个、单独选址5个),批准建设用地9791.6697公顷。(3)保障了扩大内需项目建设用地。第一批至第三批964个中央投资项目中涉及用地项目363个中231个项目建设用地已批准,批准用地面积2.98万亩,批准率74%。(4)开展了重大项目建设先行用地。完成了沪杭铁路客运专线、杭州九堡大桥、宁波穿山至好思房公路、沪昆铁路杭长段等项目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报批工作,为重大项目的顺利开工建设创造了条件。
2、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计划得到了有效保障。
(1)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加强与发改、交通、水利、能源、建设等部门的衔接,努力将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纳入新一轮规划范围。(2)将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防灾救灾建设、社会公益建设、城镇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污染企业搬迁建设四类市、县重点建设项目纳入了规划修改范围,开展了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规划局部修改试点工作,截止2009年12月初,已有917个项目纳入修改试点范围,其中328个项目规划修改已获批准,涉及基本农田3.36万亩。(3)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做好扩大内需项目用地规划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土资发〔2009〕29号),启动了扩大内需项目规划修改工作。(4)在今年的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上,我厅专门预留安排了4.84万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确保省级扩大内需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用地需求,6000多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保障欠发达地区及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地区扩达内需项目用地。
3、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耕地补充得到了有效落实。(1)统筹解决了部分重大项目的耕地补充。2009年,萧山国际机场二期工程(含拆复建工程)、杭甬铁路客运专线宁波段等7个重大项目通过省统筹补充耕地指标,解决了11374亩耕地占补平衡。(2)加大了省委托补充耕地力度。经省批准立项的省统筹低丘缓坡、滩涂围垦造地项目18个,计划垦造耕地面积39054亩。截止12月底,已完成省统筹低丘缓坡造地项目12个,新增耕地面积2.6万亩,省统筹滩涂围垦造地项目3个,新增耕地面积0.59万亩。(3)组织实施了“百万”造地保障工程,2009年,全省共完成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2458个,新增耕地面积23.96万亩。
4、重点项目建设征地工作得到了有效推进。(1)为切实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建立了省厅主管协调、省统一征地事务办公室负责组织、当地人民政府具体实施的征地工作机制,并在铁路“三线一枢纽”工程征地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圆满完成了省政府提出的“三个月交地”的工作目标,为铁路顺利开工建设创造了条件。(2)针对重大项目征地补偿标准与地方项目标准不统一,导致征地矛盾较为突出的情况,我省统一了国家、省级重大建设项目与市、县重点建设项目的征地补偿标准,明确重大项目的征地补偿标准按当地政府制定并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价执行,依法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推进了项目征地工作。
构建重点项目建设保障服务新机制的建议和措施
进一步做好重点项目建设保障服务工作,推进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国土资源部门的重要职责。针对当前重点项目建设保障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构建保障服务新机制,加大主动服务力度,提升用地审批效率,确保重点项目用地,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重要措施。
一、着力构建服务新机制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加强与发改、建设、交通、水利、能源、电力、劳动保障、林业、农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建立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联席会议,掌握全省重点项目用地需求状况,制定用地保障计划,统筹推进项目征地、用地报批等工作。
2、建立地区联系制度。省厅加强与市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沟通和领导,探索建立厅领导和处室共同联系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含所辖县区)的地区联系制度,负责统筹协调联系市的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服务工作。
3、建立项目联系制度。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的领导,探索建立领导联系重大项目、处室联席重点项目的项目联系制度。由联系领导、联系处室负责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服务中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开展建设项目征地和用地报批工作,加快项目落地进度,推进项目建设。
4、建立定期督导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地保障服务工作的督导,建立定期督导制度。通过督导,督促市县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保障服务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报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推进保障服务工作。
二、着力构建保障新机制
1、强化审批制度保障
一是加快用地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省部合作协议要求,加快建设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用地审批效率。建议按照重点项目建设特性,建立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制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县级以上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参照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方式,实现“转、征、供”同步审批,将先按城市分批次办理转用征收审批后按具体建设项目办理供地审批“合二为一”,减化用地报批程序。
二是调整用地审批前置环节。按照我省现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制度,重点建设项目在正式办理用地报批前,为加强管理需要设置了较多前置环节,主要有:“四类”项目需办理项目确认和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审批,涉及使用省留计划的需办理用地计划申请,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需办理占用补划基本农田论证,涉及占用标准农田的需办理标准农田占补确认,报国务院项目的需办理补充耕地实地踏勘和确认等。这些前置环节,每个都需要层层审批,所需时间较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建议对这些前置环节根据管理要求作一些调整,能与用地报批合并的列入用地报批内容,能与项目脱离的不再与项目挂钩,例如:是否可以将“四类”项目的规划局部修改审批环节参照报国务院单独选址项目纳入用地审批内容;是否可以先明确申请使用省留计划的范围、条件,然后参照报国务院单独选址项目在用地报批时同步申请省留计划;是否可以先建立标准农田补建储备库,然后将标准农田占补确认纳入用地审批内容;是否可以建立报国务院项目补充耕地储备库,先对储备库项目的质量进行现场踏勘并确认,在用地报批时,要求必须使用报国务院项目补充耕地储备库进行补充耕地。
三是探索先行用地省级审批。重点项目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制度是缓解建设用地审批压力、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建设的重要措施,深受重点项目建设单位的欢迎。但是,目前的先行用地必须报经国土资源部审批,审批时间难以保证,审批层级过高,且审批范围较小,导致市县重点项目难以办理。建议探索建立先行用地省级审批制度,将市、县发改部门批准的对当地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城镇村基础设施类、民生类重点项目纳入先行用地审批范围,切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2、强化规划计划保障
一是强化规划管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吸取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对项目建设占用基本农田预计不足造成规划频繁调整,影响规划执行效力、影响重点建设项目落地的教训,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衔接力度,全面掌握规划期间的重点项目建设安排情况,科学规划用地空间。针对无法确定用地选址的重点项目,结合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在基本农田保护区适当多划一定比例的基本农田,增强规划的弹性。同时,充分利用扩大内需规划管理政策,及时开展扩大内需项目规划修改工作,加大对扩大内需重点产业项目的规划保障。
二是强化计划管理。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保障,在确保国家和省交通、能源、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重点项目用地计划的基础上,向市、县其他重点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重点产业项目倾斜。同时,加大计划执行情况评估力度,通过评估灵活调整计划安排,强化计划管理。
3、强化耕地补充保障
一是强化统筹补充力度。加大省统筹补充耕地力度,探索建立强制性统筹制度,按一定比例将市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新增耕地纳入省统筹补充耕地储备库,充实省统筹指标库,用于确保国家和省级重大项目耕地占补平衡。
二是加强垦造耕地力度。全力组织实施百万造地保障工程,加大省级财政垦造耕地资金投入力度,调动地方政府垦造耕地工作力度。同时采取将新增补充耕地数量质量与下达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挂钩等措施,鼓励市县充分挖掘耕地后备资源,积极垦造新增耕地,确保重点项目“先补后占”。
4、强化征地拆迁保障
一是完善拆迁管理制度。针对目前重点项目建设在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过程农房拆迁越来越多、拆迁安置政策不统一、拆迁缺乏法律的现象,抓紧制定出台《农村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农村房屋拆迁行为,依法保护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从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
二是完善征地安置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第264号令),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建立“应保尽保,即保尽保”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征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