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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的猎手麦卡勒斯和她的人物情结

2010-08-15方向真

中州大学学报 2010年6期
关键词:麦卡马文勒斯

方向真

(郑州铁路局工会,郑州 450000)

“孤独”——这个被称为 20世纪世纪病的普遍存在,至今仍弥漫于更多人的内心,成为人们挥之不去的体验。

被誉为“孤独的猎手”的 20世纪美国最重要的作家之一卡森·麦卡勒斯 (Carson Mccullers,1917一 1967)以她女性的敏感和细腻,深刻地捕捉到人的普遍情结——孤独。她通过自己笔下各类人物及其行为和心理,真实生动地表现出这一情结。她的作品使我们一步步洞彻人自身的渴求、疏离、无奈、绝望,洞彻“孤独”——人们不甘而又无法逃离的命定之劫。

麦卡勒斯在她《我是怎样开始写作的》一文中,讲述了自己 17岁时的心境:

到了那个冬天,家里的房间,这个城市,似乎都在挤压和刺痛我那青春期的心脏。我渴望流浪。我尤其向往纽约。胡桃木折叠门上映出的火光,还有那架老式的天鹅钟发出的沉闷声音,都会让我悲伤不已。我梦想着远方城市的摩天大楼和盈盈白雪,而纽约,早在我 15岁时写的第一篇小说中已是快乐的故事的场景了……那一年我在疯狂阅读陀思妥耶夫斯基、契柯夫和托尔斯泰——与纽约、古老的俄罗斯和我们佐治亚的房间等距离的地方,有一个无人知道的精彩而孤独的区域,这就是我的内心世界和那些单纯的故事。

少年麦卡勒斯是一个敏感的、向往远方的、被音乐和书籍所感动的女孩。此后麦卡勒斯的小说里不断出现与她自己的少年相像的女孩子——或是米克,或是弗兰淇。让她们成为她自己的影子,这些故事里的女孩也是故事独特的视角——成长中少女的视角,这是麦卡勒斯式的视角,它使作品笼罩上淡淡的诗意。

麦卡勒斯的叙事很干净,没有芜杂的缠绊。她讲的都是普通小镇上平平常常的人的故事,她从他们身上发掘人性核心的东西——孤独与渴望,那是每一个时代每一个人都有的东西。

卡森·麦卡勒斯 5岁学习钢琴,15岁从父亲那里得到一台打字机,立志成为作家,17岁去哥伦比亚大学学习文学创作。22岁完成长篇小说《心是孤独的猎手》,此作在美国“现代文库”所评出的“20世纪百佳英文小说”中列居第 17位。

在麦卡勒斯五十年的生命旅程中,创作了五部长篇小说、两部戏剧、二十篇短篇小说和一些散文、诗歌、评论作品。其中最著名的是她的小说《心是孤独的猎手》、《婚礼的成员》和《伤心咖啡馆之歌》。

《心是孤独的猎手》:关于孤独的寓言

《心是孤独的猎手》是麦卡勒斯的长篇处女作,也是她22岁时的成名作。如此年轻的麦卡勒斯凭着她敏锐的感受和洞彻人类心灵秘密的直觉,发现并讲述出现代人挥之不去的体验——孤独。

作品的主人公辛格是一个非常善良、善于体察和安慰别人的聋哑人。辛格不求回报地关照着自私贪吃的聋哑朋友安东那普罗斯,用自己的工资不断地给安东买吃的用的。为了让安东高兴,还在安东住院期间给他买了小电影机。为友情付出,几乎成了辛格生命的第一需要。小说以这个小镇的外来人辛格为中心,展开了辛格与饭店老板比夫、黑人医生考普兰德、工运分子杰克、少女米克之间的交往。这四位年龄、身份和性格各异的人都尊敬、喜欢善解人意的辛格,他们把他当成知己,向他倾吐心中的苦恼,在他这里寻求慰籍。

善良落寞的比夫,与妻子间的感情早已死亡,暗自喜欢少女米克,而对方浑然不觉;正在成长的姑娘米克,敏感而多思,常常躲在自己内心的“里屋”;狂热的共产主义者杰克,因为找不到人生的出口而烦躁发怒,像一头困兽;充满良知和正义感的黑人医生考普兰德,却背负着种族的屈辱和与子女隔阂的痛苦……哑巴辛格总是在默默地倾听别人,他的内心却没有人知道。某一天,辛格得知安东那普罗斯去世,极度悲伤,突然崩溃自杀身亡。辛格的自杀使这四个精神上依赖他的人迷惑不解,每个人又重新陷入更深的孤独之中。

也许,镇里的每一个人都感到孤独,都在与孤独抗争。

米克是辛格房东家里的小姑娘,十三岁的她夏季里穿着大裤头到处跑。她在小镇上快要竣工的空落的大房子里独自哼唱莫扎特的曲子,让泪水漫上她的眼眶。收音机里飘出的贝多芬的音乐让她心动,她一次次躲在那家窗后暗处,为了能再次聆听那音乐。自打她喜欢的辛格——她尾随着进进出出的人——死去,她脑子里的音乐没有了。她珍爱辛格为她买的收音机。她知道了孤独、死亡、远方,开始在自己的内心划分“里屋”、“外屋”,她和世界有了距离。

不会说话的辛格有一双智慧温和的眼睛,他能写字能唇读,总是安宁地倾听,那么善解人意,比任何人都有耐心。每一个与他相遇的人都能从他这里得到安慰,他们都希望从辛格这里寻求理解和救赎的声音。在饭店老板比夫的眼里,辛格“步态是焦虑的,双手紧紧插在裤兜里。天逐渐变暖了,令人昏昏欲睡。焦虑慢慢换成疲倦,在他身上可以看见一种深深的平静。沉思般的安宁造访了这张脸,如此的安宁你往往能在最悲伤或最智慧的脸上瞥见。”可是辛格想些什么,内心是怎样的感受,却没有人知道。其实,辛格也在寻求爱寻求安慰。他把自己爱的寄托维系于自己的同伴——一个同样与他打手语的哑巴安东尼帕罗斯。辛格悉心照料他这位“脸圆圆、油油的,眼皮半开半闭,弯曲的嘴唇显出温柔而呆滞的笑容”的伙伴,为他承担生活里的一系列麻烦。这个肥胖的希腊人被其表弟送到二百英里外的疯人院之后,辛格不断地为他寄吃的和穿的,还用两年的贷款为他买了电影放映机。他的伙伴憨憨地接收辛格的所有礼物和关照,不曾对辛格有过任何回报。安东尼帕罗斯去世后,辛格非常落寞,他再也没有需要他随时牵挂的人了,从此这颗爱心再也无处安放。他用一颗子弹结束了自己。

孤独似乎是小镇上所有人的宿命。小说的结尾:辛格因为安东尼帕罗斯的去世而开枪自杀;杰克·布朗特于血斗中逃生再度游走四方;考普兰德医生万念俱灰离开小镇回了他乡下的老家;米克长大了得去工作;比夫·布瑞农为辛格安排了葬礼之后,坐在自己的咖啡馆里,再次陷入孤独:

……还有米克。最近的几个月里一直占据他的内心的人。这个爱也结束了吗?是的。结束了。傍晚十分,米克进来要一杯冷饮或是圣代。她长大了。她的粗鲁和孩子气几乎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她身上有了难以言喻的纤细气质和女人味。耳坠、晃动的手镯,她跷二郎腿的新姿势,把裙边拽到膝盖下的新动作。他注视她,内心产生的只是一种温柔。旧的情感已经死去。这种爱奇异地开放了一年。他问过自己千百次,却找不到答案。此时,就像夏季的花朵在九月凋落一样,它也结束了。一个也没有了。

……他能感到外面的夜。孤独感攫住了他,他的呼吸加快了。

咖啡馆老板比夫是这个小镇上人与事的见证人,他思考着,爱着,可是他也同样摆脱不了孤独。麦卡勒斯的《心是孤独的猎手》打动了许多人。她的这部处女作,搭建起了属于自己的文学王国——故事发生地:美国南方小镇;基调:孤独。

《心是孤独的猎手》像是一个寓言——关于孤独的神秘的寓言。辛格在大家心目中是个穿白袍的基督,一个完美的人。他是什么人,从哪里来,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开枪结束自己,没有人知道。辛格的离去是一个沉重的谜。小说扑面而来的生存悲剧让我们无奈,茫然之后渐渐明白:孤独是命定的存在,它无言地吞噬着人的内心,吞噬着人的生命。人与孤独的抗争也许是终其一生的抗争。人在抗争及无奈中,慢慢习惯孤独,认命孤独。

《婚礼的成员》:夏季里葱绿的渴望

《婚礼的成员》开头这样写:

一切从弗兰淇十二岁时那个绿色、疯狂的夏季开始。这个夏天,弗兰淇已经离群很久。她不属于任何一个团体,在这世上无所依附。弗兰淇成了一个孤魂野鬼,惶惶然在门与门之间游荡。六月的树有一种炫目的亮绿色,但再晚些时候叶子就变得发暗,小镇也黑下来,在太阳的烈焰下黑成一团。起初弗兰淇还四处走动,干这干那……她私下的麻烦是那么多,觉得还是呆在家里为好——家里只有贝丽尼斯·赛蒂·布朗和约翰·亨利·韦斯特。他们三个人坐在厨房的餐桌边,把同样的话说上一遍又一遍……

这个开头已经浓缩了这部作品的主要信息——小镇上12岁的女孩弗兰淇开始渴望些什么了。

小说的情节不复杂:弗兰淇在外服军役的哥哥要结婚了。弗兰淇期望在新嫂家乡参加完婚礼随着哥嫂到远方去生活。这是她逃离小镇的梦想。

小说的主要人物只有三个:弗兰淇,她的小表弟,她家的黑人女厨。

小说主要场景在厨房:弗兰淇家黄昏的厨房——弗兰淇、小表弟、女佣谈话的地方。

与弗兰淇在一起时间最多的是她的表弟约翰·亨利——六岁的小男孩,弗兰淇姑妈的儿子,长着大脑袋和大膝盖,细胳膊细腿的,嗓音尖尖的。另一个是家里的黑人女厨贝丽尼斯,她结了四次婚,死去的第一个丈夫鲁迪是她的最爱。她一直在寻找鲁迪的影子,再也没有幸福过。其他的人都来去匆匆,是小说里的过客——包括弗兰淇父亲,她的哥哥和嫂子。弗兰淇总是在与厨娘贝丽尼斯和小亨利在家中的厨房里聊天,度过一个又一个夏日的黄昏。这是一个寂寞夏天里的故事。确切说,是十天里的故事 (虽然故事的结尾处,季节已经转换到初冬)。它是孤独的见证,成长的见证。

这个夏季里弗兰淇一下子成熟了许多。“弗兰淇望尽夜空的深处。过去的问题再次浮现——她是谁,她在世上会成为什么人,为什么这一刻她会站在这里——当这些问题再现,她不再伤感,也没有苦于无从知晓的答案。”

哥哥和他的未婚妻回到了家乡小镇。他们要在这个周日在新嫂的家乡冬山举行婚礼。哥哥的婚礼成了弗兰淇的期盼。这个仪式在弗兰淇看来是“我的我们”的重大事情,会使她的日子变得多彩和有趣,进入这个重大仪式,一切都将不再是原来的样子。哥哥和新嫂,在弗兰淇心里是“你们的我的我们”,参加他们的婚礼,加盟他们的生活——离开小镇,弗兰淇全部的渴望都寄托于这个仪式了。

然而,婚礼像一场梦,一起都发生在她无能为力的世界里。从她稳重有力地和大人们握手的那一刻起,到最后,当这个破灭的婚礼结束,她看着汽车载着他俩从身边离去,她扑倒在烫得嗞嗞作响的尘土中,最后一次喊出来:“带上我!带上我!”——从头至尾,这场婚礼就如一场噩梦一样失控。中午过后不久它便完事,他们赶乘四点的车回家。

在大人们眼里,弗兰淇的举动不过是小孩子的撒泼。没有人来体察一个小姑娘梦想破灭的心痛,她的父亲也不曾体察。弗兰淇为之激动、梦想了多日的哥哥的婚礼,没有给她带来任何改变。回到小镇,弗兰淇对冬山哥哥的婚礼只字不提。她也想让自己忘掉那个死了的梦,忘掉梦的失落给她的伤痛。回到小镇的当晚,弗兰淇给父亲留下一封信,提着旅行箱独自离家。当夜,镇上的警察找到了她,父亲将她领回家中。一周后,小亨利脑膜炎死去,厨娘贝丽尼斯准备再度嫁人。弗兰淇就要随父亲搬到姑妈家去住。搬家前,她对贝丽尼斯说:“爸爸收到贾维斯的信。他在卢森堡。等我们环游世界的时候,很有可能会从卢森堡经过”。外面的世界仍是弗兰淇的向往。

我想起中国作家莫言《透明的红萝卜》里那个饱受欺凌的不说话的小黑孩儿,他执拗地寻找红萝卜上的光芒。还有李佩甫《豌豆偷树》里那个挺“毒”的孩子王小丢,都属于弗兰淇一类的孩子——敏感而执拗。为达到目的,用他们的方式——孩子的方式——一根筋地去想,去做。

麦卡勒斯讲述的女孩子弗兰淇的经历也许就是她自己的经历。

你、我、他们,也许都有过弗兰淇一样隐秘的寂寞和渴望。

《婚礼的成员》这么一个简单的故事,竟让人爱不释手。与一般的讲述不同,故事的过程充盈着弗兰淇每一时刻的感觉和心理,它们青翠欲滴地鲜活。淡淡的忧伤和清寂的心情伴随着渴望,渗进每一个场景和细节。让你牵心地感动,无言地感动。就像面对纯粹的音乐和诗,你还能言说什么吗?

卡森·麦卡勒斯的叙事没有芜杂的枝蔓缠绕,她过人的洞察力使她直抵人物的内心。她那朴素的笔触对孤独的各种状态、细节的层层叙写,把我带入那淡淡的忧伤和清寂的日子里。我的心被这忧伤过滤,慢慢地沉下来,静下来,儿时的光阴一点点浮现于眼前。下着细雨清凉的早晨,知了鸣着的午后,梧桐树下花色的阴凉,还有刮风的黄昏。院子里与小朋友们撒欢之后独自静坐高处,望着灰茫茫的天空的情景。那落寞的一刻,我察觉到了自身的存在。

洞烛幽微,麦卡勒斯笔下的弗兰淇和亨利,触动了我们心里最柔软的部分。我们都有过类似的感受和经历,却被忙乱的日子掩盖了。童年时纤敏的感受被我们忘却了,或者不曾被我们悉心收藏。

上帝的公平在于让每个人都经历一次生命,一次童年。回望童年,让自己沉入最初对人事对自然的原初阶段的感知,你的目光会盈入如水的柔情。历经磨砺的心会变得柔软、敏感。儿时对人对事的懵懂而神秘的体验,将激活你的灵性。令你感知事物的触角再度延伸,看到的色彩更丰富更鲜艳了,听到的乐音更美好了。好像浑浊的东西被过滤掉,净化后的感官更灵敏了。早期的经验储库里,不知能觅到多少精神的财富!甚至,从我们童年懵懂自发的行为和想象中,寻找到人的“元价值”,“元动机”!

人性中核心的东西——孤独与渴望,被麦卡勒斯从普通小镇里普通女孩儿弗兰淇身上发掘出来。弗兰淇渴望逃离小镇,逃离当下的环境到远方去。逃离与渴望,岂不是文学的母题之一?古今中外文学史上无数个逃离者的形象,是否预示着人的必然命运——追求与幻灭?浮士德、堂吉诃德、于连、拉斯提捏、安娜、贾宝玉、方鸿渐等等,这些人身上可以发见一个共同的东西——魔性。这些人的心性比其他的人更强,更敏感,更执拗,他们更爱追梦。他们被潜伏于体内的魔鬼驱使,懵懂不停地像远方奔去。《婚礼的成员》里不甘寂寞的弗兰淇让我们照见了曾经幼小柔弱的我们原初的灵性、血性。如今想来,那时光真叫人羡慕和怀想。

弗兰淇每一天的期待、渴望,验证着小镇的沉闷和无聊。镇上的人们每天都在重复地做他们的事情,人和事都在固定的格局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进行着。弗兰淇却是小镇上特殊的存在,她无聊,她感到憋闷,认为自己的生活里没有值得一提的事情,她谋划着逃离。一个早熟的沉思的女孩子,从孤独和疼痛开始,她悟到了自己的存在,开始希望外部世界,开始思索自身的存在。捷克当代作家米兰·昆德拉有一部长篇《生活在别处》,小说的命名就包含着一种预言。人的激情总是指向遥远的别处。远方依稀的是新,是充满希望的未来。对此在的逃离,对远方的向往,是否是人类的普遍情结?对无聊、庸常的逃离和抗争,体现出人类独一无二的价值取向,人的原初取向。

《婚礼的成员》里,孤独也散发着夏季的葱绿、清寂的气息。它们使作品蕴含了淡淡的忧伤的诗意。其实,孤独也会老的。老了的孤独就不疼不痒了,内心的大门就慢慢关闭了,孤独的心就沉郁了。

《伤心咖啡馆之歌》:孤独没有出口

孤独是爱的缺失的反映。爱,应该是能够消解孤独的。然而,麦卡勒斯的中篇小说《伤心咖啡馆之歌》却表现了这样一个主题:爱是单向的,错位的,爱是不可能的。

《伤心咖啡馆之歌》是麦卡勒斯的中篇和短篇组成的小说集子《伤心咖啡馆之歌》里的同名中篇。这个中篇里的女主人爱密利亚小姐高大能干,她是小镇咖啡馆的主人,靠了自己的双手,日子过得挺兴旺。她“那张太阳晒黑的脸上有一种严峻、粗犷的神情”。她生性孤僻,不把异性的爱放在心上。她被镇上的马文·马西看上了。马文是高大的有着灰色卷发和蓝眼睛的粗暴小伙子。爱上了爱密利亚小姐的马文不再骂娘打架,不再乱用上帝的名义诅咒。“两年里,他通过了考验,在各方面都改善了自己的品行。一天晚上,他去见爱密利亚小姐,带了一束从沼泽地里采来的花、一口袋香肠和一只银戒指——那天晚上,马文·马西向她表白了自己的爱情。”

爱密利亚并不爱马文,却稀里糊涂地嫁给了他。然而新郎却无法把新娘带上床。爱密利亚若无其事地下田间干活,好像婚姻这件事情并不存在,马文也并不存在。她不许马文碰她,对他毫不在意,好像这个新人压根儿就不存在。到第四天,马文“请了一位律师回来,接着在爱密利亚小姐的办公室里,他签署了一份文件,把自己的全部财产转让给她。”那是他鑚钱购置的十英亩的林地。当天,天黑时马文醉醺醺回到家里,挨了爱密利亚重重的一拳,当场就断了一颗门牙,接着被赶出家门。奇怪的是马文并没有报复爱密利亚,他离开家乡流浪,成了数县有名的恶棍。后来他受审被关进亚特兰大附近的一座监狱。

一天冬天的傍晚,小镇上来了一个罗锅,自称是爱密利亚小姐的表哥。令小镇人不解的是,爱密利亚居然认下了这个名叫李蒙的人,还把他请进了家里,好吃好喝的供养着。“每天晚上,罗锅都趾高气扬地步下楼梯。他身上老有一股淡淡的芜菁叶气味,这是因为爱密利亚小姐一早一晚都给他身上搽大麻叶酒,好让他长力气。”在这个小镇上,只有李蒙有办法取到爱密利亚的银行存款和她放古董的那颗柜子的钥匙。他可以随意从现金柜里取钱,大把大把的拿。只要他一不高兴,爱密利亚小姐就慌了神,到处去找礼物送他。

爱密利亚小姐的李蒙表哥来到镇上六年后的冬天,马文出狱回到了镇上。罗锅一见到马文就表现出不可遏制的兴奋,他给马文倒酒喝,还扭动他那双苍白的大耳朵吸引马文。他步步紧跟马文,到了摇尾乞怜的地步。他崇拜马文去过亚特兰大,崇拜他进过监狱。马文却从来不把罗锅这个他看来“断了脊梁的东西”放在眼里。为了讨好马文,罗锅李蒙甚至安排马文住进了爱密利亚小姐的家。出于对李蒙表哥的爱,爱密利亚小姐忍耐了一切。可由于小罗锅的挑拨离间,爱密利亚小姐与马文的冲突终于爆发了。二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决斗了。就在爱密利亚扼住了马文脖子的当口,罗锅李蒙纵深一跳,落在爱密利亚宽阔的肩膀上,并卡住了她的脖子。爱密利亚小姐被打败了。随后,罗锅与马文砸了爱密利亚的酿酒厂,砸碎了机器钢琴,打开了放古玩的百宝柜,取走了里面所有物件。在干了能想出来的一切破坏勾当后,罗锅追随马文离开了小镇。这之后,爱密利亚小姐总是坐在前门台阶上等待,但她的李蒙表哥始终没有回来。爱密利亚小姐从此一蹶不振。

李蒙表哥离开小镇的第四年,如小说开头描述的,爱密利亚小姐把自己关进破旧的房子,偶尔从窗子里探出头来,让她那张“在噩梦中才会见到的可怖的、模糊不清的脸——苍白、辨不清是男还是女”的脸在窗口停留一个钟点左右。

卡森·麦卡勒斯用这个有些离奇的故事来阐释她对爱的认识:

爱情是发生在两个人之间的一种共同经验——不过,说它是共同经验并不意味着它在有关的两个人身上所引起的反响是同等的……往往,被爱者仅仅是爱者心底平静地蕴积了好久的那种爱情的触发剂。每一个恋爱的人都多少知道这一点。他在灵魂深处感到的爱恋是一种很孤独的感情。他逐渐体会到一种新的、陌生的孤独,正是这种发现使他痛苦。因此,对于恋爱者来说只有一件事可做。他必须为自己创造一个全然是新的内心世界——一个认真的、奇异的、完全为他单独拥有的世界。

麦卡勒斯似乎是一个天生的悲观主义者。在她看来爱是不可能的——不可能同时在两个相关的人身上同等强度地发生。因此,爱必造成对其中某人的伤害。就像这部小说中爱密利亚伤害了爱着她的马文;罗锅李蒙伤害了爱他的爱密利亚;李蒙追随、崇拜马文,马文却对他不屑一顾。爱,就这样错位着。永远难以相遇,甚至根本不可能相遇。那么,真诚付出的一方势必失落、痛苦,感到受了伤害。这篇小说里的三个人物性格似乎都乖戾极端,整个故事有些传奇的色彩,更像是一个生动的寓言。有别于麦卡勒斯其他的作品,她的其他作品更富于细节的真实和心灵的洞察力。

现实中的麦卡勒斯与自己的丈夫利夫斯两度分离又两度和好。深爱着她的利夫斯最后因对爱情对生活对自己的绝望而服药自杀于巴黎。麦卡勒斯强烈的情感和对情感的过度追求伤害了敏感的利夫斯。利夫斯以他惨烈的结局最后一次表达了他的痛苦。利夫斯的死再次验证了麦卡勒斯的观念:孤独是绝对的,最深切的爱也无法改变人类终极的孤独。

《席林斯基夫人与芬兰国王》是这本集子里最深触动我的短篇。音乐教授席琳斯基夫人说她三个长得不像她的一模一样的儿子们,有各自的父亲——一个是法国人,一个是吹长笛的波兰人……千方百计把这位音乐教授聘到学院的音乐系主任布洛克,总觉得席琳斯基夫人有点不对劲儿。一次,席琳斯基夫人还说有一次在一家橱窗前看完蛋糕转过身子,她突然看到芬兰国王。勃洛克这次忍不住认真地纠正她:“芬兰不是一个民主国家,你是不可能见到王国的。”这时候,在席琳斯基夫人眼睛里“有惊讶、沮丧,以及一种被逼入死角的恐惧。她那种深情就像一个人亲眼看到自己的整个内心世界分崩离析变得粉碎一样。”

席琳斯基夫人处于心灵的孤岛,制造谎言是她逃离孤独的自救方式,哪怕是片刻的逃离。她用自编的谎言来慰藉自己的孤独,为没有新鲜内容的生活增色。布洛克先生,这个学院里最关心她的人,却无意揭穿了她的谎言。这谎言是席琳斯基夫人心灵的护符,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意义。她的谎言既不骗取什么,也不伤害任何人。当布洛克看到席琳斯基夫人恐惧的表情,善良的他意识到自己伤害了对方,“突然觉得自己是个杀人狂”。

麦卡勒斯捕捉到了心灵的一个暗礁——孤独得绝望的瞬间。她洞察显微地揭示它,且赋予人道的观照。什么样的心能发现冷酷?从麦卡勒斯那冷酷的故事、冷酷的场景背后你能从中捕捉到一丝温情——观察者、讲述者温情的目光。

短篇《旅居者》的场景是麦卡勒斯小说里常见的场景——咖啡馆,这是纽约的一家咖啡馆。清晨醒来的费里斯有些落寞,他从巴黎回老家佐治亚参加完父亲的葬礼赶到纽约,次日将飞回巴黎。头天上午,他在街角过马路的时候,看见了自己八年未见的前妻。对方没有看见他,他试图追她,但没有追上。回到旅馆犹豫再三,他拨通了前妻现在家里的电话,被应邀到了她的家中,与她的丈夫和他们的孩子共进晚餐。晚餐有些匆忙,因为前妻家一周前定好了票,当晚要去观剧。告别了伊丽莎白一家,费里斯来到街上:

一弯细细的月牙儿高挂在参差不齐、黑乎乎的摩天楼上空。街上刮着凤,很冷。费里斯急匆匆地走到第三大街叫住了一辆出租车。他盯着看这座夜间的城市,怀着一种离别的甚至是永远告别的细腻的专注心情。他很孤独。他迫不及待期望着上飞机和航行了。

第二天回到巴黎,他立即赶到女友燕妮家。燕妮还没有下班回来,燕妮几岁的儿子瓦伦丁在家。他将瓦伦丁拉到自己膝前,说一些带孩子去玩的温暖话语。结尾这样描述:

又是恐惧,又是不得不承认人虚度年华和死亡。瓦伦丁,很懂事又很自信的样子,仍然靠在他的臂弯里。他的面颊挨蹭到那张柔嫩的小脸,感觉到了细细的眼睫毛的抚触。他怀着内在的绝望将孩子搂得更紧一些——仿佛跟他的爱同样变化多端的一种情绪是那根主宰时代的脉搏似的。

麦卡勒斯对孤独的各种状态及细节的层层呈现,使她将人物内心深处难以言说的空寂和落寞表达得真实而到位。《伤心咖啡馆之歌》里其他的作品,也都是孤独的主题。几乎终生被病痛折磨的麦卡勒斯经历了很不平凡的内心挣扎,她更敏感,更深入地体验了寻求友情与爱情之路的困顿无奈。麦卡勒斯以她女性温情委婉的叙述呈示了这样残酷的事实:孤独的出口是爱,而爱是错位的。麦卡勒斯这个孤独的猎手对所有摆脱孤独的生存努力皆给予女巫般的温情嘲弄。最终也不给孤独以任何出口。虽然,人在渴望摆脱孤独的漫长的路上可能偶尔会与温暖相遇。

西方 20世纪的女作家里,经历了戏剧性的丰富情感人生的,大概除了杜拉斯就要属麦卡勒斯了。麦卡勒斯就像《婚礼的成员》里的小姑娘弗兰淇,一直在机警地寻找她梦想的远方和渴望的爱。她不停地寻找、追踪,又不停地失去或遗弃。她那执著的寻觅,如同西绪弗斯向山顶推举巨石,一次又一次,永无成功之日。

麦卡勒斯极度敏感、渴求,她需要多方面的精神资源来滋养她,来强烈地满足她。她的心灵如同一个强大的黑洞,需要强烈的情爱来不断填充,无论是异性的爱还是同性的友情。也许正是对爱的强烈需求,使她成为一个双性恋者。她的心理医生玛丽·莫瑟尔 1962年给麦卡勒斯当年的钢琴教师塔克夫人的信里谈到,“要满足卡森身体、感情和思想上的需求是一项繁重艰难的任务,因为卡森需要一个团队的人一天 24小时不间断地吸收她那无止境的生命热情并做出反映”。麦卡勒斯内心的需求犹如宇宙里巨大的黑洞,不停地吞噬着友谊与爱情,欲壑难平。无论她的父母多么宠爱她,周围的朋友们多么喜欢她,无论她多有名气,无论她的生活怎样华彩光鲜,她都命定地与痛苦和沮丧相伴。从少女时代开始,病魔与她终生相随,风湿热、三次中风、癌症,多次手术使她倍受病痛折磨;极度渴求爱的麦卡勒斯,她的婚姻却是极度悲伤的结局。从 1935年到 1953年的十八年间,麦卡勒斯经历了最真诚最投入的爱,又经历了持续的争吵、怨恨和最彻底的遗弃 (利夫斯以他的自杀最后一次示威他的痛苦)。

所幸的是,麦卡勒斯为自己那极具能量的心灵找到了出口——音乐和写作。她终生与钢琴和音乐为伴;她不停地写,从 16岁开始,一直写到 50岁去世。她未及完成的《灵感与暗夜的光》里,那片断式的回忆忧伤而美好,一如她的几部动人的小说。

麦卡勒斯痛彻地体验、准确捕获了人内心隐秘的、无法逃离的存在——孤独。孤独在麦卡勒斯这里,成了人性的证明。

[1]卡森·麦卡勒斯.心是孤独的猎手 [M].陈笑黎,译.上海:三联书店,2005.

[2]卡森·麦卡勒斯.婚礼的成员 [M].周玉军,译.上海:三联书店,2005.

[3]卡森·麦卡勒斯.伤心的咖啡馆之歌 [M].李文俊,译.上海:三联书店,2007.

[4]卡森·麦卡勒斯.金色眼睛的映像 [M].陈黎,译.上海:三联书店,2007.

[5]弗吉尼亚·斯潘塞·卡尔.麦卡勒斯传 [M].冯晓明,译.上海:三联书店,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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