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课教学安全问题探析
2010-08-15赵立刚向召斌
赵立刚,向召斌
(沈阳工业大学辽阳校区,辽宁 辽阳 111003)
游泳不仅是一种实用的生存技能,还能达到强身健体和训练身体协调性的目的,已然作为一种大众健身、休闲、娱乐项目被普遍认同。自高校开设游泳课以来,深受广大学生的欢迎,游泳教学成为高校体育教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游泳教学环境的特殊性,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发生伤害事故的可能性很大,安全工作成为学校、游泳教师一致关心的问题,也是检查评定游泳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如何在教学过程中保障学生安全即是我们所要研究的问题。
1 游泳伤害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
通过对以往发生事故的统计分析发现,游泳课上学生伤害事故可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1 学生的心理原因
1.2 生理方面的原因
学生体质太弱或存在生理缺陷但未通知教师,不能适应正常的游泳教学活动;或过饱过饥运动时造成低血糖、抽搐等生理原因导致溺水;或者患有不宜游泳的疾病,如心脏病、肝炎、肺气肿、高血压、精神病等,患者在游泳运动中引起病发而导致溺水。
1.3 违反学校、课堂及游泳场馆的有关规定
如擅自跑到深水区游泳或在浅水区潜水、跳水或同学间相互打闹不慎落水造成事故。
1.4 教学组织方面的不足
如相关管理制度的欠缺及具体教学实践中教师工作经验的不足。
2 应对措施
2.1 从加强游泳安全教育的角度来说
对学生开展广泛、详尽的游泳安全教育,是学生课上、课下游泳安全的前提和重要保证。一般来说,基本的注意事项包括:[1]
(1)游泳的用具,如游泳衣裤、水镜等需经常清洗消毒。对于耳中积水,可将头侧偏单腿原地跳动让水流出。
(2)下水之前先做准备活动,以免不适。在救生员在场时方可下水。入水前分清游泳池的深水区和浅水区(游泳池都有深水区和浅水区的标识)。
(3)身体患病者不得去游泳(传染病、心脏病等不适合游泳的疾病)。
一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工作交给其他人员,因此,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这将使环境影响评价市场管理混乱。这也将导致环境影响评估机构之间的正常竞争关系,并将降低环境影响评估的质量,从而大大降低环保工作的形象。
(4)初学游泳者,不要到深水区游泳。
(5)不能在游泳池区域内奔跑。
(6)不要戴换气管潜水,一旦呛水,非常危险。
(7)每次蹬边滑行,出发前及游进过程中,先看清楚前方是否有人,以免发生激烈碰撞。
(8)游泳过久会引起肌肉疲劳,突然遇冷或猛然用力,都会引起水中抽筋,遇此情况,要冷静,动作放松,对抽筋部位的肌肉做按摩,或变换游泳姿势,赶紧上岸休息。
(9)水中万万不可嬉戏逗闹,以防不测。如遇到他人被淹,自己不会游泳,不要下水,可以大声呼救,或投下救生物,如木棍、木板等。
(10)发现出了游泳事故,要立即呼救,采取行动,要迅速打急救电话,或拦车送医院。
2.2 从制度保障方面来说
应当制定健全的游泳安全保障制度,加大宣传,提高师生的游泳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如为了确保游泳安全,可制定以下上游泳课注意事项:
(1)必须由老师带领方可进入游泳池,迟到10 min者将禁止进入游泳池。
(2)课前、课中、课后都必须服从老师的教学安排。非经教师同意不能擅自下水游泳。服从教师管理,严禁跳水,不能做危险的动作和游戏。
(3)课中不准以陪游、保护等理由,鼓动不会游的同学去深水区练习。
(4)课中不准擅自练习跳水、潜泳等有一定危险的动作。
(5)游泳活动期间,必须按教师要求在安排的区域内练习,不得擅自离开游泳池区域或去其他区域练习;教师宣布下课后,必须马上起水上岸,不得再擅自下水。各班须检查核实人数后方可离开。
2.3 从教师管理角度来说
总体上来说,要加强教师的责任心,做到管理到位。游泳教学中,教师起着主导作用,如果教师本身能在主观上加强自我责任心,加强管理,可以避免很多事故的发生。如每次上课前都认真检查场地是否安全,如水质浑浊则难以及时发现学生溺水而影响施救;在学生游泳前,向学生详细介绍游泳场地的有关情况、上课纪律、游泳安全准则,讲解游泳卫生常识,组织好安全小组,做好课中的安全组织工作;在教学中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学生年龄、性别、游泳课的特点以及所在地区地理、气候条件等方面来安排教学内容;对学生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有效制止措施,如潜水、跳水、擅自跨区游泳等。[2]具体来说,应当注意几个方面:
2.3.1 加强学生基本情况调查
包括学生水性情况,如是否学过游泳、水性如何、能游几米等。健康状况调查,开课前应对学生进行健康常规性检查及病史调查,身体健康合格的学生才能参加游泳学习及锻炼。凡患有精神病、癫痛病、痴呆、心脏病、皮肤病、严重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及各种传染性疾病的学生,应采用限制性的保护措施,禁止他们下水游泳。这样可以防止一些同学自身的特殊情况发生,又可以控制疾病的传染,避免同学之间交叉感染。临时例假不能下水的学生,由任课教师安排课外作业或布置见习任务。[3]
2.3.2 加强教师游泳教学能力建设
个别教师因种种原因、自身游泳知识、技术、教学水平不高,但又没有抓紧业务学习,对各种可能出现事故的苗头无法预见或事发时无法采取有效的施救措施,往往是造成伤害事故以后才回过头来总结学习。对于游泳伤害事故来说,应当做到防患于未然。在教学中应注意根据每个学生的具体情况开展教学。相对于其他体育教学项目,游泳由于教学环境特殊,大部分同学还未适应,在具体教学中开展的教学活动要量力而行,施行错误的游泳教学方法很容易造成伤害。如把不具备相应技能或安全措施的学生带到深水区练习有可能发生事故。同时教师必须具备游泳救生的知识和技能,由于救护方法错误或延误救生,在发生溺水事故后无法采取正确的施救方法而造成的事故应当避免。[3]
2.4 加强学生自身救生能力的培养
游泳是一项危险的运动,溺水是游泳中最常见的死亡事故。在游泳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危险情况,如:肌肉抽筋、游进时的突然下沉、呛水、在水中遇到险情以及他人遇险求救等多种情况。所以,了解和初步掌握游泳运动中的自救和互救,来解决危险情况的发生是非常必要的。为了提高学生自救和互救的能力,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可以在高校中开展和普及游泳救生的技能。
要减少游泳教学中出现的各种伤害事故,学校、教师都要十分重视安全问题,要明确自己的责任。把安全教育当做游泳教学中一个重要的内容,认真履行对学生的监护义务。教师在教学中要遵守游泳教学常规,尽职尽责,精心安排好教学,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以杜绝伤害事故的发生。
1 步秀青.对游泳教学中安全规范的研究[J].河北体育学院学报,2000.14(4)
2 金钦吕.学校体育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
3 丛宁丽.议提高安全意识与人人学会游泳的社会责任[J].游泳季刊,2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