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声音
2010-08-15
廉政声音
张高丽:跑官要官的人,没有一个是真有本事的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张高丽在天津市纪委九届全会上说:“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团团伙伙,拉拉扯扯,这样的人一个也不能提拔,跑官要官一点希望也没有。跑官要官的人,没有一个是真有本事的,真有本事的人就不会跑官要官。跑官要官的人得不到人民群众的信任,也不可能为老百姓办实事。”
卢展工:转变发展模式,领导干部思想先要转
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在《人民日报》上撰文说,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根本途径在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转变讲起来很简单,做起来不容易。讲转变,首先要从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转变开始,思考自己怎么转、怎么做。群众可以多看成绩、多看好的一面,领导干部则要更多地看问题、看不足,更多地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现在个别地方好像颠倒过来了,一些领导干部经常看到成绩,自己说自己做得很好;而群众经常看到存在的问题,对所谓的政绩不一定认可。所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关的问题,正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需要认真研究和加以解决的问题。
胡春华:要重事业、轻名利,近君子、远小人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胡春华在《蔚小平案件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上说:“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时刻牢记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决不能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时刻牢记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用权可以造福一方,滥用权力必然祸害人民、毁掉自己;时刻牢记权力越大,责任越大,预防腐败的警惕性就应该越高。
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重事业、轻名利,近君子、远小人,把好交际圈、过好亲情关,慎微、慎初、慎独,绝不给任何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
卫留成:充分发挥巡视作用,注重巡视成果转化
海南省委书记、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卫留成在主持召开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时说,要选好配强巡视组的干部,不断地提高巡视组人员的能力水平,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揭露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要技高一筹。同时,还要注重抓好巡视成果的转化运用。对巡视中发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抓紧研究,明确责任,制定对策,认真整改。
苏荣:为官只是一时,做人才是一生
江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苏荣在江西省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组会议上指出:“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为官只是一时,做人才是一生。为官品不端,迟早要翻船。领导干部要管好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努力做到在生活圈中严守规矩、抗得住各种诱惑,在交往圈中分清良莠、不交不良之友,在娱乐圈中抵御“灯红酒绿”、不为声色所迷。
王荣:公务员改革有助于破除“惟官是贵”现象
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代市长王荣不久前在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动员大会上说,实行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有助于打破“官本位”意识、打破“惟官是贵”的格局,从制度上淡化“官”的价值标尺意义,引导公务员树立正确的职业取向和职业发展目标,规范职业发展路径和职业行为,使各类公务员、包括各级领导干部时刻牢记“权从何处来,权为谁行使”,履行职责时少一些优越感、少一些居高临下,多一些感恩之心、多一些设身处地,尽心尽力为人民群众服务。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就是要完全冲破“天花板”,打破这些限制,为公务员队伍的成长开辟“阳光大道”。
李源潮:中青年干部绝不能当贪官、庸官、懒官、昏官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在第二十八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座谈会上指出,中青年干部要履行共产党人的时代责任。要对党负责,保持先进性,提高执政能力,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对国家负责,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实现国家强盛和民族复兴而奋斗。要对人民负责,谋求人民的富裕、安康和幸福。要对人生负责,抓紧每时每刻干事创业,时时处处提防失足自毁。
中青年干部要经得起官、利、名、情的考验,坚守共产党人的核心价值观。要当清正廉明的干部,绝不能当贪官、庸官、懒官、昏官。要追求公利、约束私利,绝不以公权谋取私利。要干实事不图虚名,立百姓口碑不争风头功名。共产党人既讲对人民之情,也讲同志和亲友之情,但情不可越法、情不可越规、情不可越德。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遵守从严治党的纪律要求。
薄熙来:发展必须以公平正义为基础
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在会见到渝出席中央纪委、监察部西南、西北地区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的主要代表时说,纪检监察工作极其重要,尤其是反腐斗争,关系到政权巩固、国家长治久安、构建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事关重大,老百姓高度关注。发展必须以公平正义为基础,没有公平正义作保障,就会影响士气,发展也会大受影响。老百姓看到廉洁、清正之风,就会发自内心地拥护党和政府,精神状态就好;反之,如果贪腐成风,贿赂横行,就会让人一肚子气,干工作的精神头儿就会大打折扣。所以,纪检监察工作不仅可以调整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发展也有直接作用。
袁纯清:希望党政与媒体由“背靠背”变为“面对面”
山西省委书记袁纯清在与中央媒体驻晋负责同志座谈时强调,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要成为党委政府一只有力的大手,媒体要以事实为依据,准确、真实、客观地进行报道,并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这就是对党委政府工作的积极支持。党委政府要加强与媒体之间的互动,“沟通是金”,要建立更加畅通的新闻通气制度;党委政府要提高工作的主动性,要主动与新闻界交朋友,要信任媒体,主动向媒体提供情况,而媒体也应该对新闻事件提前介入。要使党委政府与媒体由原先的“背靠背”转型为“面对面”,做到真正的“零距离”。
吉炳轩:执政者不能回避信访,更不能害怕信访
黑龙江省委书记吉炳轩不久前在黑龙江省信访工作会上说,执政者不能回避信访,更不能害怕信访。要正确对待信访现象,认真解决信访问题。要把信访问题放在社会发展规律中、放在社会大背景下来看待。一定要有这个心态,没有这个心态,没有这种认识,整天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上推下卸,互相埋怨,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临时采取一些应急手段,暂时是安抚下来了,但长久不了。信访工作说到底,必须要解决问题,要把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过程,作为提高各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过程。
朱明国:牢牢掌握反腐倡廉宣传的话语权
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朱明国不久前在南方报业传媒集团《防腐前沿》出版4周年座谈会上说,纪检监察部门要与主流媒体密切合作,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牢牢掌握反腐倡廉宣传的话语权。对一些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发布权威消息,解疑释惑,积极回应,引导舆论。此外,还要加强对干部进行廉洁自律教育。他深有感触地说:“家里有个病人,年肯定过不好。如果有个人被‘双规’了,家人的感受可想而知。我们要爱护和教育党员干部,让他们廉洁自律,不碰红线,这对党和国家有利,对个人和家庭也好。”
何勇:真心实意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努力创造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业绩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在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传达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会议上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对中央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保证政令畅通。要切实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切实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观,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真心实意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努力创造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业绩。
薄熙来:各级干部要像孝敬父母一样对群众全情投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在重庆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上作主题报告时说,一个地方能不能发展好,关键看老百姓怎么想。能与老百姓鱼水相亲,那就一通百通,干什么都顺当。你实心实意为老百姓着想,老百姓就会将心比心,一报还一报,全力以赴地支持你。为老百姓办事,不要患得患失,说到底,给老百姓办的事就都是对的,给老百姓花的钱也都是正确的!既然人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给父母花钱,还有该花不该花的吗?人民群众是最公道的,也是看得最清楚的。一心为百姓,我们的党就能立于不败之地,我们的事业就能长风破浪,前途无量。
民生工作是非常具体的,各级干部要像孝敬父母一样对群众全情投入,像对待兄弟姐妹一样惦记群众,想群众所思所急,做群众所忧所盼。
有些人觉得跟富人交朋友显得“洋气”、“阔气”,而我们却要发扬党的“老传统”,跟工农群众交朋友,与困难百姓“结穷亲”,增进我们党和群众的亲情。
梁保华:清正廉洁不仅是立身之本,同时也是成事之基
中共江苏省委书记梁保华在对通过公推公选产生的省管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前的集体谈话时,要求他们坚定信念、淡泊明志,与时俱进、加强学习,勤政为民、甘于奉献,严格自律、廉洁从政,在新的岗位踏踏实实干出新的成绩,不辜负组织的信任与厚望,不辜负群众的支持与期盼。他说,对于领导干部来说,清正廉洁不仅是立身之本,同时也是成事之基。职位高了,权力大了,诱惑也多了,经受的考验更为严峻,一定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利,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利益观,抗得住形形色色的诱惑。自觉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保持高尚精神追求,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坚决守住拒腐防变的信念防线、道德防线、法纪防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正确对待亲情友情,管好亲属和身边人,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实际行动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郭声琨:要时刻记得用权力为人民服务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声琨在参观“广西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展览”后说,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工作人员,手中的权力都是人民给的,要时刻记得用权力为人民服务。如何让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事业人员不犯罪、少犯罪?关键要加强管理,抓好预防,把防范职务犯罪的关口前移,同时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预防犯罪的意识,从而在把经济建设搞上去的同时,相关人员不会倒下来,这样才算真正取得“双效益、双成果”。
王荣:腐败是城市之祸,廉洁是城市之福
中共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王荣在深圳市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大会上说,过去30年,深圳树立起了“改革之城”、“开放之城”、“创新之城”、“文明之城”等城市品牌。处在新的历史起点,深圳要适应时代的新发展、顺应人民的新期待、开创经济特区事业发展的新局面,有必要树立起一个新的城市品牌,那就是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努力把深圳建设成为受人尊敬、令人向往的“廉洁城市”。
建设受人尊敬、令人向往的“廉洁城市”,标准就是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人民群众往往是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人、具体事、具体的执政行为去检验、评判我们廉政建设的实效和实绩。而作为一个城市、一个政府部门、一个政府的工作“窗口”,也往往是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人、具体事、具体的执政行为,去展现执政为民理念和执政能力的。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有了制度不执行,就会形同虚设,甚至产生比没有制度更坏的效果。所以,建设“廉洁城市”必须以严格执法执纪、严格检查制度执行、严格实行制度问责来取信于民。
腐败是城市之祸,廉洁是城市之福。建设“廉洁城市”,是深圳市民、政府共同的意愿和追求。有了执政为民的理念,有了严格健全的制度,有了务实高效的执行,“廉洁城市”就能成为深圳的又一个城市品牌。
何勇:要更自觉地把纪检监察工作寓于经济工作之中
近期,中央纪委监察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几次集体学习《划清“四个重大界限”学习读本》和《七个怎么看——理论热点面对面2010》。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主持会议并讲话。他要求,要把学习重大理论问题与坚持以人为本、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机结合起来,深刻理解解决民生问题的重大现实意义,准确把握各类民生问题的产生原因、基本状况和解决措施,切实加强对中央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要把学习重大理论问题与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深入理解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决策部署的时代背景和重大意义,紧紧围绕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全面坚持反腐倡廉方针,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张惠新:着力提高科学防腐能力和水平
中央纪委副书记张惠新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理论研讨会上要求,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要进一步认识和把握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特别是要正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发展的重大关系:一是要正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关系,营造有利于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环境和氛围;二是要正确把握惩治和预防的关系,把惩治作为一种特殊的预防,把预防作为一种超前的“惩治”,统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三是要正确把握继承和改革创新的关系,努力开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发展的新局面;四是要正确把握当前工作和长远任务的关系,不断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引向深入。要进一步突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这个重点,抓住制约和监督权力这个核心,以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金道铭:越是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越要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
省委常委、纪委书记金道铭在省纪委监察厅信访举报大厅考察调研时强调:当前全省上下正在按照省委要求,加快推进转型跨越发展,信访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越是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越要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信访工作摆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日程,高度重视民情民意,切实畅通信访渠道,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要进一步突出重点,抓住薄弱环节,加大重点案件的直查快办力度,加强信访问题的跟踪督办。要坚持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对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信访工作的领导和业务指导,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努力建设组织严密、科学规范、务实高效的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信访机关自身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保证必要工作条件,不断为信访部门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要对信访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不断树立良好形象。
包铁锋:纪委书记要做到讲原则讲大局讲和谐
吉林省集安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包铁锋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上撰文说:县级纪委书记作为本级党委领导班子重要成员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班长”,岗位重要,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带好队伍、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不辱使命,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努力做到讲原则、讲大局、讲和谐。讲原则,就是开展任何工作都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这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立身之本,也是对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根本要求,更是衡量一名纪委书记是否称职的重要标准。讲大局,就是要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纪委书记必须始终坚持站在全局的高度想问题、谋思路、抓工作,善于从总体上把握本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善于在吃透上情、把握下情以及搞好“结合”上下功夫,找准纪检监察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通过发挥职能作用,推动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保证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讲和谐,就是要赢得方方面面支持、理解、信任,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经常主动地向党委汇报工作,做好助手,当好参谋,争取党委的支持,及时把纪委的意见转化为党委的决策。通过建立健全反腐败联席会议等各项制度,加强与人大、政协和职能部门的联系。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切实赢得人民群众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信任,争取更多群众参与到反腐倡廉中来。
张春贤:各级干部要听真话,讲实情,做实事
新疆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在听取自治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后强调,各级干部要做到“三严”:一是严防腐败。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对腐败问题绝不手软;加强廉洁从政教育,抓好制度建设。二是严格管理。强化对干部的监督,特别是要完善干部日常考核,对考核结果较差的干部要及时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予以组织调整,加大干部问责力度。三是严明纪律。要增强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经济工作纪律,严明党的群众工作纪律。张春贤同时指出,各级干部要转变作风,勤政干事;要听真话,讲实情,做实事,提倡和形成深入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的作风,提倡和形成适应新时期新阶段“新疆效率”的作风,提倡和形成敢于解决问题、变革创新的作风,以好的作风促党风政风清新。
朱明国:执行力不强,再美好的愿望也会变为“空中楼阁”
广东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朱明国不久前在广东省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会议上讲话时说:执行力就是生命力。有的领导干部“躲”字当头,怕担责任,工作能推则推,在处理复杂问题和解决疑难矛盾上,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笨办法不愿用;有的领导干部“拖”字当头,先看人家怎么做,瞻前顾后,裹足不前,只为“不行”找理由,不为“能成”想办法,工作能拖则拖,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简单矛盾拖成复杂矛盾;有的领导干部“怕”字当头,怕枪打出头鸟,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碰到问题绕道走,歪风邪气不敢管,难事硬事不敢抓。执行力的强弱,表面上反映的是工作效果,深层折射的是工作作风,根本影响的是执政基础。如果执行力不强,只有规划没行动,只有布置没落实,再科学的决策都会成为“海市蜃楼”,再美好的愿望也会变为“空中楼阁”。
郭声琨:领导干部讲话要真、短、新、管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在《广西日报》上撰文说,现在,在一些领导干部眼里,讲话好像不是什么难事。之所以不难,是因为他们掌握了讲话的“道道”,不管什么场合,总习惯讲四平八稳的套话、滴水不漏的官话、不切实际的大话、言之无物的空话、毫无用处的废话,甚至讲一些言不由衷的假话。这种现象,不仅有损讲话者形象,而且也是党性不纯、作风不正的一种表现。因此,我们提倡,讲话首先要讲真话。文以载道,言为心声。话要有人听,首先就得“真”。只有真话才最有力量、才最接近真理、才能赢得信任。
讲真话,还要讲短话、讲新话。短话最有效率,新话最有魅力。领导干部讲话,在做到“真”、“短”、“新”的同时,还要做到“管用”。话要“管用”,就是要真正解决问题,解决真正的问题,对同志有所帮助,对工作有所推动,对事业有所促进;就是要捞干的、说实的,像打靶一样,瞄准靶心,讲“十环语言”,直奔主题,切中要害,干脆利落。管用的话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工作指导性,鼓励什么,反对什么,旗帜鲜明,让人一听就明了,知道干什么,怎么干。
臧献甫:勤而不廉要出事,廉而不勤要误事,不廉不勤更坏事
天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臧献甫不久前谈到加强廉政建设时说,廉政和勤政是对干部的基本要求。不廉无以立身,不勤无以成事。在实际生活中,不廉和不勤往往是“孪生子”,一些腐败分子或因贪欲而丧失了工作上的进取之心,或因懒惰而贪恋物质上的享受。勤而不廉要出事,廉而不勤要误事,不廉不勤更坏事。我们一定要旗帜鲜明地鼓励创业者。明确一个导向:两袖清风、奋发有为的干部,是好干部;两袖清风、一事无成的干部,可能是好人,但一定不是称职的好干部。要形成一种风气,就是先干不争论,先试不议论,先做不评论,允许在探索中有失误,但不允许无所作为,要在干中积累经验,在干中完善提高。要旗帜鲜明地保护干事者。干事就难免会有失误。要把改革发展中的失误与渎职失职、违纪违法区分开,正确把握,区别对待。要旗帜鲜明地惩治违纪违法者。对腐败分子,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惩治,绝不姑息。
孙建新:领导干部做人要有人品,做官要有官品
安徽省司法厅厅长孙建新在全省监狱劳教所领导班子成员培训班上说,领导干部做人要有人品,做官
中办国办:要求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不久前印发了《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暂行规定》适用于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但经组织批准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国家特需高级科技人才和通过其他途径回国的海外高层次人才除外。规定适用人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事)部门书面报告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有关情况,在有关情况发生变化时也要及时报告。规定适用人员办理的公共事务,涉及到其配偶、子女移居国家和地区的,应当向本单位主管部门主动说明情况;存在利益冲突的,应当自行回避,或者由主管部门责成其回避。
《暂行规定》适用人员办理因私出国护照和往来港澳台地区的通行证件、申请因私出国(境)或者移居国(境)外等事项,及其出入境证照的管理等问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办理或者申请上述事项,由有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处理。选拔任用规定适用人员,应当在考察时全面了解规定涉及的相关情况。
《暂行规定》明确提出,规定适用人员违反规定,应当视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组织处理、追究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等方式予以处理。
监察部、人社部:组织公款出国(境)游将被降级撤职直至开除
为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秩序,明确相关政策界限,依法惩处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8月12日,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下简称《处分规定》)。
《处分规定》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的监察对象范围,将适用范围确定为三类人员,包括行政机关公务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
《处分规定》明确界定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即“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是指无出国(境)公务,组织或者参加用公款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到国(境)外进行参观、游览等活动的行为;其中包括无实质性公务,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参加会议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行为。”同时,《处分规定》针对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违反因公出国(境)审核审批管理规定、组织以营利为目的的双跨团组用公款出国(境)等行为,共规定了十二种具体违纪行为,并明确了相应的处分种类和档次,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由于组织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行为,较之参加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行为,其危害更大,影响更为恶劣,应当依纪从重处分。因此,《处分规定》对这种行为作出规定,组织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为挽回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给国有财产造成的损失,《处分规定》同时规定,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应当责令其退赔用公款支付的各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