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政府向农民买垃圾
2010-08-15
共产党员(辽宁) 2010年12期
记者5月12日从湖南省长沙县环保局获悉,长沙县全面推行农村环保合作社建设,农村垃圾,政府购买,环保合作社收集,政府负责运转处理。截至目前,全县已有5个乡镇组建了农村环保合作社,其余13个乡镇正在全面宣传发动,积极筹建。
合作社在每个村设立了垃圾收购点,塑料每公斤0.3元,电池0.6元,玻璃0.1元,各种垃圾明码标价。去年全县投入垃圾回收、运转及补贴资金达2500万元。果园镇建立环保合作社后,农村卫生环境大为改观,农民“四边”白色污害基本消除,大大减少了填埋垃圾所需的宝贵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