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明代科道监察与晚明党争

2010-08-15

关键词:监察

张 涛

明代科道监察与晚明党争

张 涛

以都察院和六科给事中为主要机构的明代科道监察体系,为加强封建皇权统治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障。自明中期以降,科道官员队伍整体素质下滑,监察机制日渐壅滞,沦为朝臣党争的工具,加速了晚明政局的窳败。究其原因,除商品经济引发的社会价值体系剧变与思想界心学末流对程朱理学的冲击而外,风闻监察的特殊模式及高度强化的封建君主专制体制是其腐败的根源。

明代;监察;党争;君主专制

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在明代发展到全新阶段,监察系统作为该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亦随之强化和完备。学界对明代监察制度之体系结构的组成、运行、发展等均有系统研究,并形成若干成果。对于明代科道监察在晚明政治生活中,尤其是在党争中的表现及其历史根源则缺乏系统性的研究。笔者不揣浅陋,拟就此问题作简单论述,求教于方家。

明代科道监察系统的主要机构是都察院和六科给事中,二者合称“科道”,亦称“台垣”。

明代都察院前身为吴元年(1367)冬十月承元制设立的御史台[1]卷1:p16。 朱元璋曾经对御史台之职掌训示:“国家新立,惟三大府总天下之政,中书政之本,都督府掌军旅,御史台纠察百司。朝廷纲纪,尽系于此。”[2]卷26洪武十三年(1380)后罢御史台,十五年(1382)更置都察院,内设监察都御史八人,并分设十二道监察御史,各道置御史人数不等。此后,都察院官员品秩及人数设置历经更改,至宣德十年,最终定为十三道监察御史,共 110 人[3]卷73:1772。

都察院的监察范围十分广泛。其中,都御史的职掌主要包括:纠劾百司,辩明冤枉,提督各道。另,奉敕内地、拊循外地者各按敕行事[4]卷73,p1768。 遇朝觐、考察时,应协同吏部官员进行评议[5]卷71,1721~1724。 十三道监察御史的职掌则主要是察纠官员奸邪,朝会纠仪,祭祀监礼,谏言朝政得失,参议大政。其弹劾方式可露章面劾,亦准封章奏劾。在内者负责两京刷卷,巡视京营,监临乡、会试及武举,巡视光禄、仓场、内库、皇城、五城,轮值登闻鼓。在外者除巡按外,各以其事专察,如清军,提督学校,茶马,巡漕,巡关,儧运,印马,屯田。 遇军事行动,则监军纪功[6]卷73:1768。

给事中一职,秦汉时已有,仅为散官。此后各代均有设立。因其平日于殿中供职,为天子身边顾问,故得名给事中[3]上册:497。 明洪武初,统设给事中,秩正五品。其后屡经变更,至洪武二十四年(1391),更定科员,每科都给事中1人,正八品。左、右给事中2人,从八品。给事中共40人,正九品。宣德八年(1433),增户科给事中,专理黄册[11]卷74,p1807。

六科执掌主要为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六科实行对口监察,各司所职。如事体重大,六科通奏亦可。所涉及之政务亦纷繁庞杂,如督理刑狱、考察纠劾官吏、监理府库钱物、监视武臣贴黄告敕、轮值登闻鼓等不一而足,各科或单疏专达,或公疏联署奏闻。此外,封驳章奏也是六科的重要政治职能[1]卷74,:1805。 凡朝廷大事廷议,大臣廷推,大狱廷鞫,六科官员均得参予。

据此可见,明代台垣监察系统的触角遍布行政、财政、军政、司法等诸多方面,事无巨细,均能得到体制内的有效监察控制。这种监察体制既体现了明太祖加强君主集权的政权建设要求,同时也为传统士大夫政治情怀的抒发提供了通畅的表达途径。

完备的监察体制并不意味着其积极功效的最大发挥。明代监察系统为关心国是民生的士大夫提供了谏言献策的政治保障,但监察系统能否真正关注民瘼苛政,指摘时疾,其关键在于官僚士大夫自身。身居言路的监察官员,言行尤为朝野关注,若自身不正,狗苟蝇营,何以奢望整个官僚体系的清正廉洁。自明中期以降,政治日趋腐败,虽有嘉靖革新、张居正改革,难挽颓局。党争风潮愈演愈烈,直至明亡。明代言官队伍在晚明党争运动中未能秉公纠察、振奋纲纪,反而沦为朝中各党谋求私利、打击异己的工具。

这种政治弊端以倒张风潮为显著开端。张居正死后遭到言官大规模的弹劾,除其自身存在瑕疵以外,其中更多的是对其压制言路及损害官员既得利益的强制革新所产生的不满情绪的宣泄,也不乏政治投机分子借神宗之手攫取私人利益的无耻行径。言官为达到倒张目的而信口雌黄,无所不用其极,以此卖直沽名。如“杨御史四知者追论其贪,谓银火盆三百架,诸公子打碎玉碗玉杯数百只,此孰从而见之?又谓归葬沿途,五步凿一井,十步盖一庐,则又理外之谈矣”[4]卷9:248。 针对这一危险势头,大学士许国敏在《乞辨邪正以消党比疏》中锐地指出:“窃见近日以来士习险陂,人情反复,国是动摇。盖昔之专恣在权贵,今之专恣乃在下僚,昔之颠倒是非、肆言无忌在小人,今之颠倒是非、肆言无忌乃在号为君子者。彼以其发于感激、动于意气,干冒刑谪,搏击权豪,偶成一二事,自负以不世之节、非常之功,持此以立赤帜,号召一等浮薄轻进好言喜事之人,党同伐异,诬上行私。 ”[5]卷14许国提醒神宗注意朝廷内部的党争风潮,请求神宗消除这一不良现象。不幸的是,朋党之争未能避免,且在晚明愈演愈烈。

晚明政治生活中,朝堂争吵之声不绝于耳。言路官员在“争国本”事件中对神宗违背祖制的做法以及阁臣暧昧妥协的态度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并取得了胜利,这更加鼓舞了监察官员的参政热情,其内部的派系分裂亦日趋明显。此后的多次京察大计成为各种政治势力的角斗场,如万历三十二年(1604)甲辰京察、万历三十九年(1611)辛亥京察。至万历四十五年(1617)丁巳京察时,言官势力已极度膨胀,“言路一攻,则其人自去,不待诏旨”,朝中“齐、楚、浙三党鼎峙。齐则给事中亓诗教、周永春,御史韩浚。楚则给事中官震应、吴亮嗣。浙则给事中姚宗文、御史刘廷元。而汤宾尹辈阴为之主,其务以攻东林排异己为事”[1]卷316:6161。 三党联手报复东林,“一时与党人异趣者,贬黜殆尽,大僚则中以拾遗,善类为空”[1]卷225:5925。天启初年,东林重新秉政。“当是时,人务奔竞,苞苴恣行,言路横尤甚。每文选郎出,辙邀之半道,为人求官,不得则加以恶声,或逐之去。 ”[1]卷243:6299东林利用天启三年(1623)癸亥大计之机,锐意澄清,清除邪党。然而,晚明政局的颓败已然注定,魏忠贤纠结邪党,对东林及其他正派人士血腥屠戮,崇祯帝亦未能救国祚于水火。明朝覆灭后,党争之风在苟延残喘的南明朝廷中仍兴风作浪,甚至延及清初。

如前所述,明王朝的监察制度是完备的。那么,缘何这一体制未能在执行行政监察监督方面善始善终,反而逐渐沦为朝廷党派之争的工具。

首先,明代中后期商品经济的繁盛直接刺激了社会传统价值体系的颠覆性变化。自嘉、隆以降,商品生产及交换极为发达,工商业城镇纷纷兴起,白银充当货币流通的情况十分普遍,商业资本异常活跃。崇俭斥奢等传统观念逐渐被抛弃,僭礼逾制的奢侈消费观大兴其道,论证侈靡有益的理论已经出现,嘉靖朝陆楫以苏、杭为例,畅言“其地奢则其民必易为生;其地俭则其民必不易为生”[6]的理论。儒家传统义利观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与取人,是货殖之际,义在其中矣。 利义之别,亦心而已矣。 ”[7]卷7。 包括言官在内的封建士夫在这种社会氛围下,也开始日渐关注自身的物质利益及欲求的满足,拜金气息充斥官场,直接导致中晚明政治腐败和官场黑暗。

其次,阳明心学的泛滥严重冲击了程朱理学的官方地位。心学的初衷是为挣脱理学的桎梏,王阳明援释道入儒所创立的“致良知”说的基本精神是“悟”、“无”,这既是心学战胜理学的武器,也是导致日后空谈心性、学风空疏的根源。以王艮为代表的泰州学派对阳明心学的背离远远大于对其的继承和推崇,遂至狂禅。至晚明,心学末流趋于空疏,游谈无根,玄虚腐俗。更为严重的后果是其对毫无节制的纵欲行为公开进行鼓吹和鼓励,由灭欲走到了纵欲的极端。李贽就曾宣称:“成佛征圣,惟在明心,本心若明,虽一日受千金而不为贪,一夜御十女不为淫也。”[8]66心学洪流从内心深处冲击着儒学士夫的传统人生价值观和伦理道德体系,动摇官员士夫的政治理想,从根本上消解了封建制度的道德基础。

第三,明代科道官员“风闻言事”的监察方式客观上为党伐创造了条件。有明一代,风闻监察时开时禁,依政局形势和统治者的需要而变。朝廷对风闻监察亦有细致的规定,如言官风闻纠举之前必须取证核实,可实行匿名纠弹,对风闻弹劾不当者严加惩处等[9]。明代前中期,政局相对清明,相关制度完备且能严格执行,风闻监察在澄清吏治、纠邪惩恶方面发挥了积极的功效,维护了封建集权统治。自明中叶之后,政局日趋腐败恶化,对风弹的约束性规定被视为空文,这种特殊监察形式的主观随意性突破了制度的束缚。各种政治势力假借言官之口遂其私利,道听途说,捕风捉影,攻伐不休。言官则“专务摭拾浮文,阳达建言之名,阴行箝制之利,使封疆大吏,望风生畏,内外官僚,动成水火”[10]卷1001,严重破坏封建政治秩序。其所引用之风闻消息,竟沦为席间谈柄、酒中笑噱,被誉之为活《水浒传》[4]卷9:249。

第四,封建专制皇权下的集权制度是一切政治弊端的根源。较之此前历代,明代专制独裁更胜一筹。面对专制皇帝的残暴和荒淫,封建士夫“致君尧舜”的政治抱负必须付出沉痛的代价。自明太祖以来,朝臣死于廷杖、诏狱者不计其数,“刑不上大夫”已成绝响。独裁君主对臣下的肆意杀戮及羞辱严重损害了士夫的从政热情,明哲保身成为多数人的官箴。与专制集权相对应,明朝统治者对学人士子的思想也严加控制,如编修统一的官方儒学教材《五经四书大全》和《性理大全》,以此作为科举考试录取标准。未入仕者岌岌于科甲,已入仕者碌碌于奔竞。自明中叶以降,士习士风之窳败日趋明显。嘉靖时,都御史王廷相慨言:“一登仕宦之途,即存侥幸之念,谄谀贿赂,无所不为。遇一官缺,必有数人竞争,于是京师有讲抢攘之谣,而廉耻扫地矣。 ”[11]卷17:312

综上所述,明代台垣监察体制的设计可谓详备,但孕育这一体制的封建集权制度本身却存在着无可避免的败笔。在其高度集权和僵化的体制之下,封建士夫的政治理想能否得以最大程度的实现主要依赖于体制之上的封建独裁者。遗憾的是,嘉隆之后历朝帝王的表现都不尽如人意。而偏在此时,长久受制于程朱理学僵化教条的学子士夫向官方学术发难,商业资本亦于此时活跃于大江南北,思想的蚀变与物欲的冲击,加剧了官僚队伍的腐化和官场政治的腐败,再完备的监察体制也无法拯救其行将就木的病态母体。

[1]张廷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2]明太祖实录[M].吴元年十月壬子.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历语所影印本,1962.

[3]张显清,林金树等.明代政治史[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4]沈德符.万历野获编[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8.

[5]吴伯与.国朝内阁名臣事略[M].四库存目丛书本.

[6]陆楫蒹.葭堂杂著摘抄[M].北京:商务印书馆丛书集成初编本,1937.

[7]韩邦奇.苑洛集[M].国子生西河赵子墓表.四库全书本.

[8]周应宾.识小录[M]//吴存存.明清社会性爱风气.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

[9]刘长江.明代风闻监察述论[J].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2).

[10]大清会典事例[Z].北京:中华书局,1991.

[11]余继登.典故纪闻[M].北京:中华书局,1981.

K248.205

A

1673-1999(2010)02-0125-02

张涛(1980-),男,山东金乡人,四川文理学院(四川达州635000)社科系讲师,从事明史研究。

2009-09-06

猜你喜欢

监察
山东对145家企业进行专项节能监察
明代监察逾权对新时代国家监察制度的历史借鉴
监督“裸官”,监察法何时不再缺位?
既“塑形”又“铸神”——陕西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监察法》施行: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力
三分钟带你看懂监察委;帮你了解监察委的新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反腐新力量!监察委与纪委有何不同?
新设的监察委与纪委有什么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