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自由贸易园区发展模式及对比分析
2010-08-07祁欣孟文秀
祁 欣 孟文秀
近年来,随着全球化浪潮风起云涌和国际贸易的迅猛发展,全球自由贸易园区的发展日新月异,逐渐成为各国贸易发展的重要平台。总的来说,全球各种类型的自由贸易园区虽然角色相近、功能趋同,但在监管模式、运行管理及优惠政策等方面各有千秋,对我国各种类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改革创新提供了多方面的经验借鉴。
一、全球自由贸易园区的发展历程
(一)初步形成阶段——二战前古典、传统自由贸易园区的横空出世
自由贸易园区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时代。当时腓尼基人将泰尔和迦太基两个港口划为特区,对外来的商船尽量保证其安全航行,不受任何干扰,这即为自由港区的雏形。1228年,法国南部马赛港在港区内划出特定区域,规定外国货物可以在不征收任何税赋的情况下出入这一区域。1367年,德意志北部的几个自由市联合起来,建立了历史上称之为“汉萨同盟”的自由贸易联盟;1547年,意大利在其西北部热那亚湾建立雷格亨(Leghoyn)自由港,这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个正式命名的自由港。此后,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园区开始逐渐在西欧许多国家风行。
17-19世纪约200年的时间里,欧洲的贸易大国先后在一些主要港口创办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园区。如意大利的那不勒斯(Naples)自由区、的里雅斯特(Trieste)自由区、威尼斯(Venice)自由区;德国汉堡(Hamburg)自由港、不莱梅(Bremen)自由区;法国的敦刻尔克(Dunkerque)自由区;丹麦的哥本哈根(Copenhagen)自由港;葡萄牙的波尔图(Porto)等。这些自由港或自由区利用优越的地理位置,采取免除进出口关税等措施,吸引外国商品到此转口,扩大对外贸易,发挥了商品集散中心的作用。
20世纪20年代后,自由贸易园区开始在美洲大陆出现。1923年创办的乌拉圭科洛尼亚(Colonial)自由区、墨西哥的蒂华纳(Tijuana)自由区和墨西卡利(Mexicali)自由区是美洲大陆较早建立的自由贸易园区。美国则直到1936年才在纽约的布鲁克林(Brooklyn)建立了第一个对外贸易区。
从自由港区问世至二战前夕,世界自由贸易园区经历了近400年的发展。从“量”的角度说,这一时期的自由贸易园区发展数量和规模有限,主要以自由港和自由区为主,共约有75个,分布在26个国家和地区,绝大部分集中在发达国家。从“质”的角度说,这一时期的自由贸易园区经营活动相对单一,主要从事对外贸易和转口贸易,允许外国商船自由进出,但各国对区内经营的业务范围普遍都有比较严格的规定。这一时期的自由贸易园区因此被称为“古典和传统的自由贸易园区”。
(二)逐步发展阶段——二战后至20世纪60年代出口加工区的异军突起
二战后,世界范围内众多殖民地附属国相继独立,要求发展民族经济的呼声日益高涨。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探索实践中,很多国家和地区纷纷开始划定隔离区域同外商合作发展出口工业,并以当地丰富廉价的劳动力和各种优惠待遇,吸收客商的资金和技术。由此,“出口加工区”作为一种自由贸易园区新形式和发展的新形态登上历史舞台。世界上最早从事出口加工活动的自由港区一般认为是1958年在爱尔兰设立的香农(Shannon)出口自由区。但世界加工区协会(WEPZA)认为必须设有制造工厂,并具有免税性质的自由区才是出口加工区,香农自由区仅是免税而已。据此,WEPZA认定1947年至1951年间波多黎各岛上的免税工业区才是世界出口加工区的鼻祖。我国台湾省于1966年建立的高雄出口加工区,是世界上第一个正式以“出口加工区”命名的自由贸易园区。
发展中国家出口加工区的共同点是设立于港口附近、行政手续较区外简化、由区外输入原物料或零组件,再以非技术劳力来产生附加价值,区内企业享有税收及投资政策优惠,以“两头在外”为主要发展模式,发展出口工业产品。从实际情况看,异军突起的出口加工区,成为了不少发展中国家经济起飞的“助推器”,可谓功不可没。
(三)蓬勃兴盛阶段——20世纪60年代后多种类型自由贸易园区的共同发展
在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贸易、生产、资本国际合作不断深化,发达国家产业转移日益加速,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进程迅猛提升,全球自由贸易园区呈现出多样化和综合化的发展态势。目前,世界上多数自由贸易园区都具有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仓储、加工、商品展示、金融等多种功能,大大提高了自由贸易园区的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以出口加工区为例,2008年国际劳工组织(ILO)对世界出口加工区的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06年,已有130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3500家出口加工区。1975年至2006年的30年间,出口加工区的数量增长44倍,1997年至2002年的5年间出口加工区增长最快,数量净增长2155家(见表1)。除了出口加工区蓬勃发展外,自由港、自由区、自由经济区(Free Economic Zones)、保税区(Bonded Area)、免关税区(Customs Free Zones)、企业园区(Enterprise Zones)等各种类型的自由贸易园区也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br>
二、全球自由贸易园区的典型模式
(一)物流集散模式——欧洲的自由贸易园区
欧洲是自由贸易园区的发源地,保持着所有自由贸易园区中最传统的一种形态,即西欧沿海主要港口城市,利用其优越的航运和地理条件,将港区设为自由港,并将发展目标定位为贸易枢纽。欧洲的自由贸易园区表现为大进大出的物流集散模式:自由港利用先进的港口设施建立起四通八达的运输网络,货物可在24小时内疏散到所在国的任何城市,48小时内辐射欧盟全境。
(二)出口加工向物流集散过渡模式——亚非国家的自由贸易园区
广大亚非等发展中国家的自由贸易园区主要以从事加工为主,以转口贸易、国际贸易、仓储运输服务为辅。作为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重要平台,以出口加工区为主要形式的自由贸易园区二战后在发展中国家蓬勃发展。随着亚非各国经济的相继腾飞,出口加工区逐步发展成为功能更全面、更完善的自由贸易园区,国际中转、转口贸易等功能的发展,使众多自由贸易园区中逐步发展出多个区域物流中心。
(三)综合型模式——亚太地区的自由贸易园区
综合型自由贸易园区主要分布在亚太地区,以香港、新加坡为代表。园区包括整个港口城市,由若干工业区组成,兼具转口贸易、出口加工及金融、商业、旅游等多种功能。园区内允许居民居住、生活、娱乐, 并可享受免税进口消费品。通常来说,这种模式的自由贸易园区地理位置优越,邻国或地区的经济处于工业化的初期或成形之中,自由贸易园区扮演“中介人”角色,协助周围国家开展对外经济贸易,经济活动和经济发展目标呈现国际性。
(四)商贸结合模式——美国、阿联酋的自由贸易园区
商贸结合模式的自由贸易园区以从事进出口贸易为主,兼搞一些简单的加工和装配制造。美国是世界上设立自由贸易园区最多、发展最快的国家,其自由贸易园区称为“对外贸易区”(Foreign-Trade Zones)。除法律禁止的商品外,任何国外和国内的商品都可以进区,不受美国海关法的约束,国际贸易的各项活动均可在区内开展,包括存储、展示和销售、重新包装、组装、分类、清洁以及搭配国内货物加工。阿联酋迪拜港自由港区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自由港区。区内共有企业5000余家,其中贸易物流业占74%,加工制造业占22%,相关服务业占4%。货物在区内存储、贸易、加工制造均不征收关税及其他税收。
三、全球自由贸易园区的运行机制
(一)便利化的监管措施
自由贸易园区建立后能否顺利运行并有效吸引投资者与海关监管的原则、方式和手段密切相关。海关对自由贸易园区监管的核心思想可以概括为:“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不干预”。尽可能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对于进出的船只和货物给予最大限度的自由,提供合理便捷的管理是各国自由贸易园区的共同监管目标,为此,多项便利化监管措施被各国和地区普遍采用。如,海关对自由贸易园区的监管往往是抽查式的,只有在违反海关法规嫌疑的情况下才进行;便捷的管理服务贯穿于从货物装卸、运输、再装运的整个过程中;以信任为前提实行备案制;以企业为监管单元,利用风险管理方式,实施分级监管和以对账目的监管代替货物实物监管以及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监管,等等。
(二)多样化的管理体制
各国自由贸易园区管理体制可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对自由贸易园区进行宏观决策、立法、监督、协调的国家级管理系统;二是对自由贸易园区的微观经济活动进行组织、领导的区内组织体系。一般而言,拥有较多自由贸易园区的国家通常设有专门的宏观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各地的自由贸易园区进行设区审批、监督、检查和协调管理。而一国一区的国家往往通过授权地方管理机构的方式进行直接管理,不设专门的宏观管理机构。
从宏观层面来说,中央政府层面对自由贸易园区的管理主要可分为两种类型:专管型和代管型。从微观层面来说,根据区内管理机构性质、权限划分及管理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政府部门主导型、管理公司主导型和政企混合型三种类型。
(三)全方位的优惠政策
为了使自由贸易园区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投资者,各国及地区政府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及地区政府在制定自由贸易园区法律时,制订了许多优惠政策措施。一是税收优惠,包括不同程度和范围的关税豁免优惠以及所得税和其他税收的减免优惠。二是金融优惠,主要包括放松外汇管制、放宽信贷、提供各种补贴优惠等措施。三是包括土地租用、开放内销市场、加速资本折旧、特殊安全保障在内的其他优惠。
四、各国自由贸易园区与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对比分析
本文选取新加坡、中国香港、韩国、中国台湾、日本的自由贸易园区与我国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中开放程度最高、政策最优惠的保税港区和综合保税区在监管模式、管理体制、优惠政策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力求探寻我国保税港区的设置短板和发展方向(见表2)。
各国自由贸易园区尽管功能选择各不相同,但基本以转口贸易、进出口贸易、加工贸易为主体功能,以保税仓储、展示批发、商业性服务为辅助功能。反观我国,虽然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设定较宽泛,涵盖了国外自由贸易园区的大部分功能,但在各个功能的实际效用发挥上与国外自由贸易区相比有较大差距。具体而言,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进出口贸易方面发展较好,但转口贸易功能由于受地理位置和操作手续的影响,难成规模。目前国际中转运营最好的上海洋山保税港区,其中转量也仅达到货物吞吐量的10%左右,远低于国际其他自由港中转量超过50%的比重。出口加工功能也因企业货物在出口加工区内的诸多限制发展不畅,导致出口加工区招商困难,仅长三角地区昆山、漕河泾等几个出口加工区运转正常。
此外,商业性销售服务在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尚未开展,区内还不能进行商品买卖零售等业务。如何进一步完善功能,均衡提高,错位发展是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现新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参考资料:
[1]李力,《世界自由贸易园区研究》,改革出版社,1995.
[2]成思危,《从保税区到白由贸易区:中国保税区的改革与发展》,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3]北京对外贸易学院,《世界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北京对外贸易学院,1977.
[4]郭信昌,《世界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概论》,北京航空学院出版社,1987.
[5]谷源祥,《世界经济自由区大观》,世界知识出版社,1993.
[6]上海保税区管委会研究室,《世界自由贸易区研究》,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