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在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中强化环境保护
2010-07-21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坚持在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中强化环境保护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要围绕加快工业化进程,积极支持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一、支持工业化发展应做好五方面的工作
1.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全力支持工业化发展。各级环保部门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产业政策要求,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控制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并采取技术改造、“以大代小”、“以新带老”、区域削减等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针对陕北能源开发区兰炭企业造成的严重污染,通过调整结构、“关小上大”等措施,关闭240余家小兰炭企业,通过重组整合,在全市新建22个装备优良、技术先进的兰炭产业集中区。渭河流域提高准入门槛,加大造纸企业环境整治力度,使渭河流域造纸企业由148家减少到92家,COD排放量和水资源消耗量将分别降低29%和31%,为渭河大大减轻了负担。陕南关闭30余家黄姜皂素企业和130余家采矿冶炼企业,并对黄姜皂素行业开展了清洁生产的治污技术攻关,确保汉、丹江出境水质保持在Ⅱ、Ⅲ类标准。同时,围绕重点流域、区域影响群众身心健康突出环境问题,实行上下联动,集中治理,通过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促进经济健康发展。铜川川口、韩城龙门、神府“黑三角”、陕北油田等区域和渭河等流域开展综合整治的做法已显示出很好的成效,使长期累积的环境问题得到逐步解决,收到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效果。
2.结合减排开展,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十一五”期间,除炼铁外,全省超额完成了淘汰小火电、造纸、水泥、焦化、铁合金和电石等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其中关闭小火电122.8万千瓦,超过 “十一五”目标要求11.7万千瓦;淘汰水泥落后产能1619万吨,是“十一五”目标任务的2倍;造纸行业已由2005年的193家企业降为现在的60家,共淘汰落后产能150万吨。
3.发挥环评审批“调节器”作用,优化产业结构。充分发挥环评对项目建设的调节器作用,严把环保准入关,从源头上杜绝不符合环境准入条件、不符合产业政策及“两高一资”的建设项目。几年来,先后否决和暂缓审批重污染项目170多个,有力地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了经济发展质量。同时,对科技含量高、有发展潜力的项目积极予以支持,提供服务。开辟了省级环评审批“绿色通道”,促使兖矿煤制油项目、西潼高速、陕京二线等重大建设项目顺利批复。
4.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到2009年底,共对47户企业实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方案2023项。结果显示,通过开展清洁生产,企业每年可节水2899.7万吨,节煤5478.0万吨,节电8581.5万KWh,削减COD5094.16吨,削减SO249279.9吨,达到了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效果,对全省节能减排、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以及管理创新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5.加大资金技术扶持,推进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省政府设立污染减排专项资金,每年投入3500万元,用于重点企业污染减排。设立渭河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每年投入1.5亿元,其中1亿元用于渭河流域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2008年以来,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拓宽资金使用新渠道,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采用财政贴息方式推进燃煤电厂脱硫工程。采用以奖代补方式推进污染企业关闭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在环保科技方面,组织完成了环保部全国试点重大研究课题《陕西省环境承载力与环境保护战略研究(2008-2020年)》报告。启动了国家水专项研究,陕南黄姜皂素清洁生产工艺中试取得突破,渭河生物治污、陕北兰炭污染源解析研究和清洁生产方案等重大技术攻关势头良好,深得企业欢迎,一批示范项目进展顺利。
目前我省处于工业化中期快速发展阶段,产业结构重型化特征明显,高排放与低产值并存。全省石油、天然气、煤炭开采,有色金属采选业、冶炼、化工等8个能源重化工行业工业增加值所占比重远远大于轻工业。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得到根本转变,资源利用率低,能耗高、废水、废气排放强度相对较大,污染严重。按照“十一五”期间的排放强度计算,到2015年,全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较2010年将分别增加22.32万吨和2.00万吨。同时,全省控制碳排放的前景也不容乐观,温室气体减排的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对环境的压力仍在加剧。关中环境纳污能力和资源供给能力双超载。陕北环境纳污能力、生态资源、水资源呈超载状况。陕南区域敏感,发展空间受到限制,资源开发造成的氨氮、重金属等污染日趋加重。因此,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是我省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推进工业化进程的主要环保措施
1.在推进工业化中加强环保,促进工业转型。认真分析环境形势,积极参与产业政策制定,做到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与环境容量、生态承载能力相适应。加强政策引导,找准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结合点,通过严把环境准入关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结构的调整。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善政策措施,限制“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项目建设,促进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低能耗、低污染产业的扩大发展。坚持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推进低碳经济改造传统产业,鼓励能够带动行业技术进步、促进结构和布局调整的重点项目快速建设,加快推进工业化走上绿色航道。
2.加强环境管理,以总量控制调整产业布局。坚持严格控制污染增量、积极支持现代服务业和新型工业化发展的环评工作原则,认真执行环评制度,发挥优化产业结构的宏观调控作用。通过区域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和工程“三同时”等制度的实施,在前置关口上真正使环境容量成为区域产业布局的重要依据,环境标准成为市场准入的重要条件,环境成本成为价格形成机制的重要因素,合理引导投资方向,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努力做到在调整结构中促进发展。切实负起监管责任,定期发布环保不达标的生产企业名单。对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限期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对达不到排放标准或超过排污总量指标的生产企业实行限期治理,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依法予以关闭。对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
3.围绕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实施做好服务。以建设环保产业强省为目标,按照“大集团引领、大项目支撑、集群化推进、园区化承载”的发展思路,加快实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一是培植一批核心技术强,管理现代化的环保装备制造骨干企业,扶持一批能进行重大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的专业化服务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二是积极引导中小型环保企业向专、精、新、特方向发展,尽快使其成为能够提供环保设施运营、污染治理及其他环保社会化服务的主体。三是加快建设环保产业园区,引导环保企业集约经营,推动环保产业上规模、上水平。
4.以污染减排为抓手,提升工业化水平。充分利用污染减排大力推进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借助 “倒逼机制”,促进耗能大、排放高、经营粗放的企业真正退出市场。继续抓好污水处理厂、燃煤电厂脱硫等减排项目建设,狠抓污染治理设施和减排工程有效运行;强化减排目标责任制,加强对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督促地方和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督促企业尽快建设完善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确保实现减排目标,为工业化发展腾出空间,提供总量。
5.不断增强环境科技支撑能力。推进科技创新,科技集成,科技示范,完善环保标准体系。开展炼焦、有色冶炼企业有毒有害烟气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有色金属矿山尾矿综合利用、污泥处置等环保科技攻关;加大膜技术、微排放锅炉、M15甲醇燃料、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秸秆综合利用等环保技术的推广示范力度;建立完善以生产气体除尘、污水处理、垃圾综合利用为主的环保装备制造产业链。完善标准,提高重点行业企业污染防治技术水平,研究制定《陕西省矿产、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治理方案编制技术规范》、《陕北兰炭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和《陕西省钒工业清洁生产标准》等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切实提高环保科技含量和污染排放控制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