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邵阳水管单位体制改革
2010-07-12卿艳萍
卿艳萍 曾 芬
(邵阳市水利局 邵阳市 422000)
1 邵阳市水管单位的基本情况
新中国成立以来,邵阳市兴建了大小水利设施27.66万处。其中大型水库2座,中型水库29座,小(Ⅰ)水库224座,小(Ⅱ)型水库921座,中型电力提灌站6处,中型水轮泵站10处,固定小型机电泵站9 643处,引水河坝16 738处,山塘24.9万口,蓄、引、提总水量25.64亿m3,有效灌溉面积25.33万hm2(380万亩)。共有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47个,其中大型的有大圳灌区管理局、六都寨灌区管理局2个,中型水库管理所23个,中型水轮泵站10处,中型电灌站5处,河道管理处1个,其他中型水管单位6个,全市水管单位原有职工总人数4 671人。这些工程管理单位在全市防汛抗旱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由于管理体制问题,灌溉效益锐减,水费入库率低下,问题很多。因此,理顺水管单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对于稳定水管队伍、管好用好水利工程就变得尤为重要。
2 水管单位动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水管单位长期以来积淀的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经费短缺、机构臃肿、管理粗放等问题愈加突出,问题很多,主要表现在:
(1)水利管理组织体制不顺。
水管单位缺乏科学定性,既不像事业单位,又不像企业。水利工程大部分为综合利用工程,社会公益性和经营开发性工程合在一起,管理单位内部长期事、企不分,两类资产混在一起,界线不清,既影响了工程的管理,又阻碍了单位的发展。水管单位人员浮肿,严重超编,按水办[2004]307号文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测算,邵阳市47处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大都是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单位,定员3 344人,而在职人员3 543人。水管单位管理体制不顺,政府、政府有关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水管单位之间的管理关系不顺,权责不明。
(2)水利工程建设和改良方面。
一是水利工程续建任务大。大多数灌区干、支、分三级渠道50%~70%末配套。六都寨灌区的邵阳、新邵总干未配套。大圳灌区有22条重点支渠514.4 km未配套。二是工程老化严重。大多数工程兴建于20世纪50~60年代,自然老化日趋严重,加之维修资金短缺,不能全面根治,导致工程建筑完好率低下,不能正常运行或带病超负荷运行。三是输水渠道淤垮严重。四是灌区面积萎缩,效益锐减。设计灌溉12万hm2(180万亩),实灌8万hm2(120万亩)。五是管理手段落后,影响效益发挥。大多数灌区工程在检测监控、通讯调度、天气预测等方面手段落后。工程整体效益难以发挥,供求矛盾突出,平衡灌溉困难,影响用水户积极性和工程整体效益的发挥。
(3)行业贫困,内部管理粗放。
水管单位职工队伍不稳定。长期以来,水利资产实行国家管理,只注重社会效益,忽视自身效益;只注重工程建设,不重经营管理。有70%的发不齐工资,50%的只发半年工资,20%的几乎发不出工资。工程管理粗放,管理手段落后,技术含量不高,内部规章制度不健全,难以做到进行规范化管理,更谈不上现代化管理。低水平的管理,导致管理成本高,影响了工程的维护管理。
(4)社会保障程度低,负担沉重。
由于国家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还未出台,水管单位现有职工医疗支出和离退休人员养老负担已相当沉重。即使将来全面推行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按目前水管单位的经济状况,也难以按时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这已成为改革中安置分流人员和保障离退休人员生活的一大难点。
3 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的思路和任务
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的思路是: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导向,按照中央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以及部党组确定的水利改革总体要求,明确水管单位性质,调整和规范水管单位管理、维护和经营的关系,明晰产权,分类指导,畅通经费渠道,推行管养分离,建立符合国情、水情、充满生机活力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改革的主要任务是:
(1)对水管单位合理分类,科学定性,畅通经费来源渠道。
根据水管单位定性和类别,采取合理的财政支付政策。纯公益性和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其编制内在职人员经费、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列入市、县财政预算,由市、县财政负担,实行全额拨付,目前全市落实人员支出经费2 428.02万元,占应落实的83.7%。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根据具体情况,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中列支(财政预算资金),工程更新改造费用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由发展改革部门在非经营性资金中安排,目前全市落实工程维修养护经费1 065.8万元,占应落实的32.5%。
(2)积极推行水利工程管养分离。
为了精简管理机构,提高养护水平,降低运行成本,减员增效,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实行管养分离。对兼有水利发电等经营性功能的水管单位,可筹备组建“小水电发展有限公司”;对具有工程维护职能的水管单位,可筹备组建“水利工程公司”。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为其创造条件,培育其发展,使渠道抢修、维修、养护走上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道路。
(3)改革水价,完善计收方法。
目前邵阳市进行了水价改革的只有洞口县和邵阳县,出台了水价具体执行标准,水利工程供水逐步实行计量收费,农业供水推行基本水价和按亩定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非农业供水实行计量收费。而其他单位由于种种原因,还没有大的动作,水价偏低,不能按成本价计收,管理单位亏本经营,虽然财政有一定补贴,但是各地财政都很困难,仅能维持现状,因此无力进行扩大再生产,也不能利用水价的经济杠杆作用促进节水灌溉的发展,
(4)精简机构,压缩富余人员,实行“三定”。
一是定性。承担防洪、排涝、抗旱等水利工程管理运行维护任务的水管单位,属纯公益性水管单位,定性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 29个单位。既承担有防洪、排涝等公益性任务,又承担工程管理、运行、维护和农业灌溉任务,还兼有水利发电等经营性功能的水管单位,属准公益性水管单位,依其经营收益情况,定性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有18个单位。二是定编。依照湘编办(2006)39号文件、市编发[2007]43号文件规定,邵阳市各水管单位按照取下限的测算标准,落实编制1 462人,其中全额拨款编制1 061人(含已有的全额编257人)。三是定岗。各水管单位根据批准的人员编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占总编制的比例不低于80%的要求,合理设置各水管单位的岗位,各岗位必须在核定编制内对现有在职人员推行聘用制,实行竞争上岗,并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度,定期考核考评,定编定岗后的富余人员妥善分流。改革后的水管单位人员空编补员必须专业对口,公开招考。
(5)大力开展多种经营。
水管单位大力开展多种经营是历史的产物。从理论上讲,水管单位中,承担防洪、除涝等公益性任务所需的各项支出应由财政全额负担,但是,长期以来,由于财政资金不到位 (甚至不少纯公益性水管单位一分钱拨款都没有),水价标准低,收取难,水管单位不得不利用自身的水土资源优势发展从事多种经营活动。实践证明,多种经营为弥补水管单位经费不足,稳定职工队伍,保证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起到了重要作用。
4 下一步要做的工作
(1)基础工作。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库大坝定期检查、鉴定,及时对其设施进行维修养护,确保工程长期处于良性的运行状态。理顺管理体制,使运行机制充满活力。畅通工程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来源渠道,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改善工程面貌。通过改革,实现了管理单位和维修养护单位、其它企业的人员、机构和财产的彻底分离,建立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管理体制。按照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以管理科学、运作规范为目标建立的新的运行机制,充满了生机与活力。水管体制改革后,过去长期制约水利工程管理发展的经费问题得到解决。改革后,全市47个大中型水管单位的工程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1 065.83万元已经初步得到落实。改革后,管理体制理顺了,新的运行机制建立了,维修养护经费得到了落实。
(2)宣传工作。
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各主体积极参与到改革中来,水管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众多敏感问题的复杂工程,需要得到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水管单位职工,乃至全社会的理解与支持。因此,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全社会了解改革、支持改革,让广大水管干部职工认识到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改革的主动性、自觉性,真正理解改革、关心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营造出良好的改革氛围,也是十分重要的。
(3)水利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完善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制度。通过管理考核,促进水管体制改革和水利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提高管理工作水平和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使水利工程管理逐步迈进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切实加强对改革的领导。为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各地都成立了由政府牵头,水利、财政、编办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水管体制改革领导机构,加强对本地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
(4)总结工作。
水利部门要对管辖下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水管单位分别选取一些典型,进行跟踪调研,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适当时机可以召开一些经验交流会、现场会,以点带面,指导面上的工作。
虽然邵阳市对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实行了一定程度的改革,但目前来看,水库工程管理相对薄弱,管理人员、管理经费还是难以落实,管理状况将直接影响邵阳市水利工程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和现代化进程,以及长效运行机制的建立。今后我们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理顺水库管理体制,明确管理权限,落实管理人员和管理经费,确保水利工程安全长效运行。组织有关人员作了大量的测算和实地调研工作,进行了反复的测评和验证,保证了测算成果的实事求是和准确精细,发挥了用数据说话,以理服人的良好效果。试点带动全面推进,水管体制改革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而且地区间、工程类别间又存在着较大差异,因此,试点就显得尤为重要。试点取得成功,对其他地区和单位的改革是个促进和带动;试点取得的经验,可以保证其他地区和单位的改革不走或少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