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农房重建看差异产品与规模经济——以彭州市农房重建为例
2010-07-06卓玉施吕梦浪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天津300071
○卓玉施 吕梦浪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 天津 300071)
为了解灾后农房重建的具体情况,调查居民对农房重建的满意度,2009年8月,本项目组(南开大学汶川地震房屋重建课题调研组)前往受灾严重的彭州地区进行了实地调研。
一、灾后房屋损毁情况
这次汶川地震灾害巨大,不仅造成了大量人员伤亡,同时也使灾区经济遭到了极大破坏。此次地震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8451亿元人民币,四川的损失占到总损失的91.3%。在地震造成的损失中,房屋的损失确实很大,民房和城市居民住房的损失占总损失的27.4%。
彭州市地处龙门山地震带,紧邻震中所在地汶川县(两县市分处龙门山南北两侧),离此次地震中心点仅数十公里,在此次地震中属于重灾区。总的受灾户数达到185552户,房屋倒塌416866间,房屋受损624300间。952人死亡,5013人受伤,226人失踪。地震造成彭州市须重建的住房面积共计1027万平方米,其中7.34万户受灾群众须重建农房,城镇住房须重建1.56万套。彭州的灾后农房重建在成都市灾后农房重建中体量最大,占总量的49.85%。包括农房重建在内,彭州灾后恢复重建的总建设量相当于过去10多年的规模。
二、当地农房重建方式
此次地震灾区农房受损严重,且受灾居民家庭条件、生活习惯和原房屋所在地交通条件、经济发展情况差别迥异,灾民对于重建的选址、居住面积等要求各不相同。结合灾区实际情况,灾区政府制订了多种重建方式供灾民选择,以适应灾民的不同家庭条件。
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灾后农村住房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规定“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在政策、措施的引导下,尊重补助对象意愿,由补助对象自主选择重建方式进行住房建设。补助对象只能以户为单位,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一种且仅限一种重建方式。”重建方式包括以下六种。
1、原址重建。即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补助对象可按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面积重建。
2、统规自建。即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因地制宜、适度集中的原则,可以将补助对象原分散居住的宅基地按“拆院并院”的方式,集中规划重建。
3、统规统建。即对规划确定的农村新型社区和集中居住点实行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对补助对象自愿选择入住统一建设的安置住房,按照每户人均建筑面积35平方米的标准分配,每户应按政府给予的住房重建补助资金等额缴纳建房费。
4、异地安置(货币安置)。对有创业能力、自愿举家搬迁的补助对象,允许其自愿放弃宅基地异地安居置业,补助对象不再申请宅基地,按市场化配置的原则,由当地政府或“拆院并院”项目实施主体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
5、开发重建。按照重建规划,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同意,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综合整理,集中使用。也可引入社会资金进行综合整理和产业开发,并按规划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6、加固维修。受损房屋通过维修加固可以入住的,由房屋所有权人按《四川省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技术规程》的规定进行维修加固,政府将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助,补助政策另行制定。
三、重建方式多样,满足灾民差异性需求
在经济学上,差异产品是指相互竞争且具有强可替代性但又不完全相同的产品,其不同之处可能表现在产品的功能、外观、位置、质量或是其他方面。以上六种重建方式中的前五种正是彭州市政府提供的农房重建的五种差异产品(加固维修适用于通过维修加固可以入住的受损房屋,不同于其他五种重建方式适用于完全损毁不可居住的房屋,因此是不同产品,而非差异产品),用以满足居民们的差异性需求。
据项目组了解,在这些重建方式中,居民大多选择了统规统建、统规自建和原址重建,因此项目组对统规统建、统规自建和原址重建的居民进行了问卷调查。
表1 统规统建
这三种重建方式的优点和适合的家庭分别如表1-3所示。
另外,统规统建是统一选址、统一规划,避开了可能存在危险的区域,适合原居住地已经不适宜居住的居民。
表2 统规自建
相比于统规统建,统规自建对居民原来的生活方式改变较小,另一方面,统规自建需要居民自己出资,造成了一定经济负担。适合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居民。
表3 原址重建
除了以上政策规定的六种重建方式,“避暑天堂”龙门山镇九峰村还将“统规”和“自建”两种政策巧妙进行了结合,创新了一种“统规原建”的重建方式。其好处在于:由于有了政府的统一规划,有利于改变过去农家乐无序发展的现象;有利于当地旅游产业的提档升级;有利于规避次生灾害的威胁;有利于外来投资者的参与;有利于今后的开发建设。统规原建的特殊重建方式,既充分利用了当地的旅游资源又避开了可能的灾害危险,得到了当地居民的肯定。银厂沟沿线(即龙门山镇九峰村)的居民几乎都选择了这种重建方式。
由于家庭经济条件、居住地所处位置、对建房了解程度、生活习惯等不同,使居民们对房屋有不同的偏好,导致居民对房屋存在差异性需求。根据福利经济学的一般理论,消费者的福利水平的提高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同一产品消费数量的增加,另一方面是消费最接近本人消费欲望的产品。政府在重建中提供差异产品正好满足了居民们的差异性需求,使产品更接近更多消费者的不同消费欲望。相比于整齐划一的同质产品,无疑大大提高了消费者(灾区居民)的效用水平。
诚然,差异产品对提高灾区居民对房屋重建的满意度起着关键作用,但差异产品带来的成本变化也是不可忽视的。若由于成本变化导致单位货币投入带来的平均效用减小了,是否还有必要提供差异性产品就有待商榷了。
四、差异产品与规模经济
差异产品和规模经济是一对无法避免的矛盾。一方面,差异产品的提供无疑会增加消费者(此时为灾区居民)的福利;但另一方面,它也会使消费者无法享受到规模经济的好处,提高重建的成本。但是在此次调研中,笔者发现,并不是所有差异产品的提供都会造成规模经济的损失。
房屋作为产品,本来就具有很大的差异性特点,而此次地震的农房重建,房屋的差异性表现更加明显。农村居民本来就是散居,居住地各不相同。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当地地理条件,不仅不会增加重建成本,反而使在最经济的条件下最大程度满足居民不同的居住要求变成可能。
以此次调研发现为例,新兴镇寿阳泉适合发展农家乐,于是当地居民大多选择了原址重建或在原居住地进行统规自建,充分利用原住址的有利地理位置。磁峰镇盘龙村处在国道边上,震前就有大部分居民以经营商铺,如饭馆、旅店、零售店、汽车修理铺等为生,震后该村居民选了统规自建,仍在临街的区域重建新房、开商铺。这些差异产品的选择无疑增加了居民的福利,而这些差异产品的提供也并未增加重建成本。
房屋重建的成本主要由建材原料费用和建筑人工费用构成,灾后重建的建材价格是一定的。据项目组了解,当地承担统规统建项目的大型建筑公司和原址重建居民购买建材的价格几乎一样,这就说明大规模修建房屋并不能降低原材料成本。而在建筑的人工费用方面,大型的建筑公司毕竟是更专业的建筑队伍,效率的确高于散户自建,单位面积人工费用更低,差别也并不大。而且,统规统建和统规自建都是有正规建筑公司进行建设,与更大规模的建设相比并无区别。
农村房屋的修建受地理条件限制严重,不适合大规模统一集中修建,统一修建并不能降低成本,实现规模经济,反而可能出现规模不经济的情况。若规模过大,一方面农村很难找到这么大片的合适的空地,另一方面太过集中的居住地和分散的耕种地距离过远,会给当地居民的日常耕种作业带来麻烦。目前统归统建和统规自建这种小规模聚居的模式正是重建的适合规模。因此,对于农房重建,差异产品的提供在不提高重建成本甚至是降低了重建成本的条件下,增加了灾区居民福利。
[1]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灾后农村住房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彭府发〔2008〕36 号)[Z].2008-08-01.
[2]蔡宇:龙门山九峰村推出“统规原建”重建模式[N].华西都市报,2009-05-03.
[3]赵志国、李佳、姜志燕、李静、汪道楷、王广滨:连线地震灾区:倾听废墟上的生长[N].中华建筑报,2009-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