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草原承包经营规范化试点使用权证签发仪式在宁夏启动
2010-06-21
中国畜牧业 2010年1期
▲图为签发仪式现场。
【本刊讯】2009年12月10日,全国草原承包经营规范化试点使用权证签发仪式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交叉乡关口村举行。交叉乡人民政府作为草原承包发包方、彭阳县农牧局作为鉴证方与关口村农户签定了《彭阳县草原规范化试点承包合同》,同时,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使用权证》。
2009年,农业部在全国确定了五种类型、五个草原承包经营规范化试点。自治区彭阳县交叉乡是试点之一,为农区和半农半牧区草原承包经营规范化试点类型。彭阳县是自治区南部山区一个以农为主的县,天然草原面积少且集中,交叉乡属于天然草原面积相对较多的乡镇。
规范化草原承包经营,即“规范面积,规范界线,规范承包文书,规范资料档案”。遵循“依法承包、和谐承包、自愿承包、联户承包”的原则。按照农业部全国草原承包经营规范化试点工作的要求,自治区农牧厅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示范点实际,制定承包方案,同时成立了由示点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牧厅畜牧局、草原站、县有关部门及试点乡负责人组成的草原承包经营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职责。通过在试点工作前的广泛宣传,交叉乡1440户承包农户全部做到了自愿参与承包,确保了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