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持刀行凶的防范处置与警用实训研究
2010-06-21董金明王克平
董金明, 王克平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体战训教研部,北京 100038)
0 引言
在社会主义建设迅速发展,经济快速增长时期,人们的收益出现了较大差异。随之便会使一些人的世界观念发生变化:有的好逸恶劳,贪图享受而又无生财之道;有的为经济利益所驱,失去道德底线,不择手段,最终犯罪;有的认为社会对他不公,仇视社会;有的为一时的冲动,失去理智而犯罪;有的蓄谋已久,为了达到其目的而犯罪。尤其是暴力恶性案件,事发突然,手段残忍,不计后果。一些暴力性的恶性命案,其犯罪人并不是使用枪支弹药杀人,而是用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菜刀、斧头等之类的刀具和钝器。这些生活用具一旦被行凶者当成作案的工具,就成了犯罪杀人的有力武器。如在近期频发的校园惨案中就有相当一部分是持刀伤人的:2010年 3月 23日,福建南平市一男子持刀在南平市实验小学大门口行凶,造成 9死 4伤;2010年 4月 28日,广东雷州市一男子在雷城第一小学持刀砍伤 16名师生;2010年 4月 29日,江苏泰兴市一男子持刀在泰兴镇中心幼儿园砍伤 32人。再如 2009年北京大兴某小区相继发生的灭门杀人案:李某杀了一家 6口;张某杀妻灭子和张伟酒后杀 5人等惨案。其犯罪人均是利用刀具之类的工具作为杀人武器实施犯罪的。
1 现状分析
国家规定:“公民个人未经公安机关允许,不准私自存放、保留和持有枪支武器。”而因生活所需,一些常用刀具并没有受到严格限制,因此,社会上一些不符合规定的生活刀具非常多,给不法分子行凶犯罪和作案杀人提供了便利的条件。一些超规定刀具和非法制作的管制刀具,在有些不规范的市场上和流动商贩集散处,很容易买到。摊位的主人公然把大小不一的匕首、弹簧刀、折叠刀、砍刀等管制刀具赫然摆在摊位上。这不仅给公安管理带来诸多不便,也给社会的安定带来非常不利的因素。于是,持刀行凶、报复杀人和为了逃脱警方的缉捕、负隅顽抗等恶性事件常有发生。由于对一些管制刀具以及具有强伤害性的钝器在管理方面涉及面广,存有一定难度,因此,对该项的治理一直是公安等有关部门仍需加强和进行深入研讨的实际问题。
刀具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但如果到了犯罪嫌疑人手里用来作案,就会成为犯罪、行凶、杀人的有力武器。比如有些扒窃分子在偷取他人的钱物被当场抓住时,为了逃脱,持刀威胁或杀人;入室盗窃时,为了给逃脱作准备,随身携带凶器,一旦被发现,便会持刀威胁,逼迫事主顺从,否则杀人,以达到劫财脱逃之目的。此类案件在各地屡见不鲜。一旦遇到此种情况,即便是身强力壮者,在面对歹徒手持凶器的威胁时,大多数人都会突觉“身心紧张,毛骨悚然”,胆力势必受挫,而持刀犯罪嫌疑人因手中持有凶器具,自然会给自己增加一定的贼胆力。
刀具之类的凶器在犯罪嫌疑人手里,不仅对普通民众构成了威胁,对人民警察更是构成了更大的威胁,因为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时常会遇到一些突如其来的暴力事件,如抓捕逃犯、解救人质等。即便是在办公室里,有时候也会发生意想不到的被袭事件。例如 2008年上海某公安局,因为受害者认为受到该公安局警察不公正的处理,一怒之下,持刀闯入该公安局,先后进入不同的办公室,分别用尖刀刺死数名正在办公的警员。这一案例,在警察队伍里影响极大。在同一时间段内,被 1人连杀数人,而犯罪嫌疑人并未受过特殊训练,只是因他手里有刀,由于警察缺乏对持刀袭击的应变处置能力,结果造成多名警察死于凶犯的刀下,这对于警察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惨痛的教训。
对于持刀杀人者,不管是大脑受到刺激致使脑神经出现问题而杀人,或是因盗窃、抢劫、强奸而杀人,还是蓄谋已久杀人,受害者大都是双手空拳去与持刀凶犯进行搏斗,大多数都是以“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而结束,实在是令人痛惜。
近几年,频繁发生持刀杀人命案,虽然进行了严打或所谓的预防以及对特定人群进行心理干预及防控,在某种程度上取得了一定的效应,但总是屡打不止,“按下葫芦浮起瓢”。从 2009年至 2010年 1月,光是北京发生的持刀行凶伤害案件就有几十起:大兴 3起夺命惨案;丰台区东铁营交通银行外持刀抢劫;朝阳东坝区持刀行凶伤害案。另外,贵州、杭州、广州等地也不断发生杀人命案。浙江工业大学学生杨济源抓小偷时被刀刺死,江西来广州打工的叔侄2人抓小偷,造成 1死 1重伤。更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因入室盗窃致命杀人案件多有发生,这一社会的实际问题已摆在人们面前,不得不去加以警觉和思考。
从各种案例可以看出,诸多命案多是用刀、棍棒、钝器行凶杀人,尤其是用刀具最为常见,而当今警察的实质训练,更多以射击、战术、徒手对徒手的格斗项目为主,忽视对冷兵器即刀具类的特殊性实际训练。或许是出于某种训练安全或对其他方面的认识,认为徒手对白刃的训练过于传统原始,而今是现代化教学训练,警察执法可以用警用武器,无需把精力用在夺凶器专门训练上。这种现状,从诸多警察院校及培训机构的训练内容中,均能够看出对该项训练的忽视。由于从警察系统的教学、培训机构到公安局乃至基层的民警,均存在对警用武器的过分依赖,忽视了近身夺刀的针对性训练,造成诸多警察的被害,甚至是死于对方刀下者比死于枪下多之又多,所以,毋庸争论的是亟待加强对持刀行凶的防范处置与警用实训。
2 实训与运用
预防是目的,措施为手段,打击是强制。也就是说预防措施与打击要并举。预防应从少年抓起,从对每家每户,到社区、单位,不断进行宣传。对某些特定人群要从心理上找到潜在的诱因和心理危机,使其打消为恶的念头。除此之外,严控市场各类刀具。虽然说有关部门在严控市场刀具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其难度甚大,对潜在凶器的收缴又如大海捞针;因此,从预防到对措施的实施及收缴,确乎是一个社会的系统工程。
何谓凶器,公安部门对此早已有明确的规定,在这里暂且不作详细解释;但是,对于超限规定的管制刀具,绝对是受严格限制的,如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 60°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匕首(包括刀身长度超过 150mm的单刃、双刃弹簧跳刀,以及机械加工用的刀具,三棱刮刀,某些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马刀等。
夺凶器非常危险,不容易对付,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面对持刀歹徒的威胁,我们决不赞成进行盲目而无谓的搏斗。要随机应变,保全生命安全是最重要的。从心理角度来讲,犯罪嫌疑人在偷窃、抢劫、或者劫持人质时的心理总是空虚的,当其作案一旦被发现,或者被抓住时,最希望的是尽快逃脱,此时的犯罪心理定会是出刀狠,不计后果。防卫者虽然是正义在身,但是,面对歹徒手里的行凶刀具,仅靠正义、勇敢,而无应对能力,其后果必定被重残,甚至丧失生命。这样的情况和案例,举不胜举。
为了更好地预防和制止犯罪,应着重注意如下3个方面:(1)加强防范措施和预防教育,增强公民的安全防范意识;(2)对市场刀具的混乱现象进行更进一步的治理,不仅要求所有制造、经销管制刀具的企业必须在公安机关备案,建立购销登记制度,对管制刀具的购买者应详细登记身份证、企业等信息,而且要对社会人群真正建立和完善监督、举报和奖励制度;(3)加强夺凶器实训,以改变有些警察只会简单的射击、上手铐,一旦遇到犯罪嫌疑人持有刀具或当法律法规在不允许使用武器或处在无法使用武器的特殊情况时,变得手足无措,胆智无存,徒手防卫格斗的能力全无。
对正在持刀疯狂行凶、杀人者,在进行心理干预不能使其放下屠刀,并处在无法使用武器只能徒手应对的危急关头,唯一的处置措施,那就是“应急夺刀”。
有人认为,夺刀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绝非是闹着玩的,搞不好会把命搭上,的确如此,但是,也并非不是没有办法。遇持刀疯狂行凶时,首先要把握好夺刀时机。关键时刻,不被凶器所伤,靠的是机智果敢和简捷实用、一招制敌的绝妙招法。掌握一招制敌的实效招法,就有了具备防卫夺刀的应对能力。危急关头,及时运用,就会在夺刀过程中有惊无险,由被动变为主动,化险为夷。
实际中,夺刀的方法或许有多种,各类有关书籍也曾有过介绍,可以说范例复杂,招数繁多,给人一种学用有别,不切实际的感觉。究其原因,就是对夺凶器这一技能还没有进行深层的实际研究,抓不准持刀行凶和夺刀时的实用规律,以及实用方法的真正技巧,自然会出现形同上述“学用有别,不切实际”的现象和状况。
所谓一招制敌,就是利用简便快捷、巧妙而有效的技术方法,让对方立刻丧失行凶能力。也就是说运用的招法,现实绝妙,使人意想不到。一般人只需对招法的动作加以体会练习,便能够掌握。不需要过多时间进行特定次数的练习。
面对刀具即凶器的袭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与对方保持一定距离当然是最理想的;但是,在非常危急的时刻,要想与对方保持不被刺中的对应距离,几乎很难做到。除非对方的行刺动作超常的慢,或者在向你袭击行刺时,其本身与你的距离相对较远,出刀不能即刻对生命构成威胁,那样的话,也就完全有机会选择跑开,远离对方。现实中,对方持刀行凶向你猛刺,根本没有慢而迟缓的可能,另外,对方在向你行刺的同时,也必定提防着持刀之手被抓住的可能,如若行刺距离对目标构不成生命威胁,对方也不会轻易出刀。
进行夺刀实训,或者在实际搏斗夺刀时,危急关头,应把握“来刀必闪躲,闪躲手必到”这一要诀。也就是说,当你在闪躲刀的袭击时,使对方的尖刀既刺不中,同时又能够用手触及到对方持刀之手臂。面对突如其来的夺命尖刀,唯一的避险办法是首先要闪躲并避开刀的猛刺或者狂砍的直接威胁,这是第一要务;因为只有躲闪开凶器的锋芒,不被刀具所伤,才有机会使用夺刀方法,一招制敌。
“闪躲”要有技巧,面对凶器的袭击,动作大开大合性的闪躲,那是作表演,中看不中用。躲闪的动作幅度过于大时,离开对方的相对距离较远,就抓不住战机顺势踢打或者就此卸下对方手里的凶器,对方就可以回过手来再次向你进行接二连三地捅刺或砍劈,那么,你就会很有可能闪开其第一刀,躲不开第二刀。躲闪的动作如果慢且幅度过于小时,就会在未能躲闪开对方刀具的同时被刀刺中。对此,从古至今,行家们都把夺凶器过程中的闪躲视为“上乘功夫”;因为面对凶器的突然袭击,闪躲的时机,对应的距离,即远与近,快与慢,直接关系到自己是生存还是死亡。
刀类有长短大小、单刃刀和双刃刀之分。一般生活性用刀,不管型号大小,均是单面刃,如菜刀、水果刀、镰刀、砍斧等;而非一般刀具,如匕首刀、弹簧刀和非弹簧刀,三棱刀等管制刀具,不管是生活性用刀,还是非生活性用刀,其刀刃均较锋利。
掌握一招制敌的夺刀技术,首先要对刀具的性能和作用有所认识,无论何种刀具,其最大的威胁不外乎在刀尖或两侧刀刃上。在夺刀过程中,对方持刀欲刺,无论从何种方位向你袭击,出刀行刺,不外乎有 2种方式:捅刺和挥刀砍劈。
2.1 面对尖刀捅刺时的一招制敌对应处置
2.1.1 实训典型范例招法一:“侧闪折腕外掰”夺刀技术(见图1和图2)
图1 侧闪折腕外掰夺刀法(一)
此招法适合于应对各种短刀捅刺时的应急夺刀。
危险情况:对方持刀行施捅刺时。
图2 侧闪折腕外掰夺刀法(二)
夺刀方法:对生命构成直接威胁是刀的最尖端,对此,防卫夺刀时的关键是要迅速向其出刀捅刺路线的外侧方向闪躲,避开直刺的危险,使闪躲的身体与对方的刀尖形成偏离,对方持刀捅刺就不能奏效。在对方捅刺落空,而其刀未能收回,即还不能改变连续出刀行刺之时,利用闪躲之机,迅速用一手抓住对方前臂或手腕,同时将另一手抓住其手背用力推折。对方握刀势必用力相对,自然要竭力保护手中的尖刀不被夺下,此时,两手抓住对方手臂突然变向外扳,旋挫其掌腕关节。此方法并不需要多么大的力,就能够迫使对方握刀之手外翻,腕部及肘关节因外翻旋挫,会极易造成错位或骨折,致其握刀无力而被迫松手,丧失行刺能力。
针对“侧闪折腕外掰”夺刀技术进行实训的辅助练习:
(1)在原地自然站立的基础上,要多进行左右侧身闪躲与两手的闪抓练习。务必切记并尽量做到“来刀必闪躲,闪躲手必到”要诀。也就是说“身体的闪躲与两手的抓拿要同时到位,闪身移动与出手挡抓时不要出现脱节”,做到闪抓同时。
(2)在站立的基础上,身体突然向外侧闪,同时侧身屈膝向前顶撞,或者侧踢你所要攻击的目标。
2.1.2 实训典型范例招法二:“退闪抓臂拧”夺刀技术(见图3和图4)
危险情况:突遇对方手持短刀,近距离向你胸腹部猛然直刺。
图3 退闪抓臂拧夺刀法(一)
图4 退闪抓臂拧夺刀法(二)
夺刀方法:万分危急时刻,在本能地向后退闪的同时,两手立即向前合力抓住对方持刀之手的腕臂并尽力前推(合力掐抓时的手型:手指朝上,手心相对),身体突然侧闪右转。在用两手抓拧、侧闪转体的同时,左臂要随之屈肘侧抬,夹住其肘臂。此时,对方持刀之手必然内旋,握刀外翻。趁此机会,左手臂夹压住其肘臂,速用右手由下向上推折其手背,对方握刀之手就会松弛无力,此时,便可将刀卸下。
针对“退闪抓臂拧”夺刀技术进行实训的辅助练习:
(1)在直体站立的基础上,身体突向后侧闪躲的同时,两脚随同向后移动,两手同时向胸腹前做出合力对抓动作。
(2)可先以左脚为轴,身体突向右转,右脚随身体转体的同时,背步后落(右脚原地向后画半弧),与此同时,两手合握,左臂侧抬并迅速做出夹臂下压动作。
(3)针对“退闪抓臂拧”招法,以相反的方位(动作相同,方向相反)进行重复练习,力争熟练掌握。不管遇对方左手持刀,还是右手持刀向你捅刺,都能应对。
2.2 面对持刀上刺或砍劈时的一招制敌对应处置
实训典型范例招法:“掳臂夹颈摔”夺刀技术见图5和图6。
危险情况:突遇对方持刀自上而下向头颈部砍来。
遇此情况,在对方抬举手臂,挥刀欲砍之时,最佳方案是立即靠近对方,这是最安全,同时也是夺刀的最好机会。
夺刀方法:左脚迅速向前上步,抢先贴近对方,左手由其砍刀之臂的内侧向上封挡,撑开并化解其刀向下砍劈的直接威胁。与此同时,左手摞夹住对方持刀之上臂,在右脚上步,并用右手臂夹紧其头颈向左转身体的同时,上体突然前屈(弯腰撅臀),以连贯动作摔到对方。然后可趁机将刀卸下。
图5 掳臂夹颈摔夺刀法(一)
图6 掳臂夹颈摔夺刀法(二)
针对“掳臂夹颈摔”技术进行实训的辅助练习:
(1)当遇对方持棍向你头部袭击时,以同样的近身,用“掳臂夹颈摔”招法处置。
(2)又如对方持刀,或者持棍向你身体上方袭击。针对其袭击的方位轨迹,如向你头部的左上方袭击,采取的另一应对处置措施是急速向前接近对方,同时用左前臂由上向外撑挡其臂,右手扣压住其后颈,或者掐其前颈,右膝顶撞其裆腹部,即可让对方丧失行凶能力。
以上几种一招制敌的典型实用招法,动作简单,即便是你的身体素质状况一般,通过体会和自身练习,在遇到对方凶器的突然袭击时,就能够做到应对及时,处置得当,避免伤亡。
3 结束语
由于杀人、入室盗窃等命案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防不胜防,苦无良策,深感居住不安全的人们在网上曾发出号召:“大家一起团购电警棍自卫。”虽说此举有违法律法规嫌疑,但从某种角度折射出人们对当今社会潜在的安全问题是多么担忧和对安全的渴望。在用刀具行凶杀人较为常见的现实背景下,实施卓有实效的夺刀技术一招制敌,是工作执法、解救人质、防身自卫、确保他人和自身生命安全不被伤害的有力武器。
[1] 董金明.武力抓捕等级控制与防范[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