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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设施蔬菜生产调查与思考

2010-06-20

上海蔬菜 2010年2期
关键词:荆门市菜农日光温室

李 涛

(湖北省荆门市蔬菜办公室 448000)

荆门市位于湖北省中部,四季分明、气候温暖、日照充足、雨量充沛、无霜期长,为亚热带温暖季风型气候,全市年平均气温16.1℃、年平均降水量949.4mm、日照时数2000h左右,十分有利于蔬菜生长。2008年荆门市种植业总产值87.28亿元,蔬菜产值23亿元,占26%,已成为农业支柱产业。蔬菜播种面积 5.2万 hm2,社会总产量 162.8万t,商品量120万t,全市农民人均从蔬菜中增收18元。据荆门市蔬菜办统计,2008年全市设施蔬菜种植面积1100hm2,产值2.4亿元,主要设施类型为塑料大棚(35618个),少量为日光温室(80栋),主要分布在荆门市辖区东宝区的牌楼镇、子陵镇、漳河镇,掇刀区的掇刀街办、团林,屈家岭管理区的何集办事处、屈家岭办事处,钟祥市的郢中镇、洋梓镇,沙洋县的拾桥镇、沙洋镇,京山县的新市镇、永隆镇。

摸清荆门市设施蔬菜栽培现状及动态,包括其设施类型及成本、茬口安排及生产效益、品种选择及病虫害防治等,分析荆门市设施蔬菜生产特点、问题和发展方向,对于调整规划布局,推进全市设施蔬菜产业发展具有积极重要的意义。

1 设施类型及生产成本

1.1 设施类型、规格及造价

塑料大棚主要为水泥骨架,少量为竹木结构,一般长×宽×高为 (35~50)m×6m×2.3m, 面积 210~300m2。 日光温室长×宽×后墙高为(50~70)m×10m×(2.5~2.7)m,面积 500~700m2,后墙为砖墙厚 50cm。竹木结构塑料大棚一般由菜农自建,每667m2造价1800元左右,使用年限较短(一般3年),薄膜易破,不宜水旱轮作。水泥骨架结构每667m2造价5000元左右,使用年限较长(可达10年以上),不易搬动,可水旱轮作。少数日光温室为菜农自建,后墙为砖结构,每栋造价2.5~3万元。生产示范园由于有政府投资,大多为钢结构,造价较高。如钟祥郢中科技示范园和掇刀团林兴隆示范园的日光温室为全钢结构,而且使用草帘保温被,每667m2造价达6万元以上。其特点是保温效果好,使用年限长 (可达15年以上),但不宜水旱轮作。在面积分布上,竹木大棚占15%,水泥骨架大棚占80%,日光温室占5%。水泥骨架大棚及日光温室造价估算见表1、表2。

表1 荆门市水泥骨架大棚造价表

竹木大棚、水泥骨架大棚、日光温室每667m2每年建造成本折旧费分别为120元、356元、3440元,加上薄膜、草帘(每2年更换1次),成本折旧费分别为 840元、1076元、7240元。

1.2 种子、肥料及农药成本分析

近年来,由于农资价格不断上涨,蔬菜生产资料成本也随之攀升。调查中发现,菜农使用的种子既有国产的也有进口的,一般国产种子相对便宜,每茬每667m2种子费用为 50~250元,全年种植 2~3茬,种子成本在150~750元,平均为450元。使用进口种子则成本剧增,如兴隆示范园使用的荷兰番茄、黄瓜等种子为0.5元/粒,每茬每667m2种子费用为1200元;荷兰布利塔茄子嫁接苗为0.9元/株,每667m2栽2200株则需2000元。郢中示范园使用的日本厚皮甜瓜每茬每667m2种子费用为1080元。

表2 荆门市日光温室造价表

不同区域不同菜农在不同茬口使用的肥料大致相同,施肥量和种类差异不大,施肥形式均为底肥加追肥,均重视根外追肥即叶面肥的施用。有机肥有鸡粪、猪粪、牛粪、菜籽饼等,无机肥有复合肥、尿素、碳酸氢铵、硫酸钾、磷酸二氢钾、过磷酸钙等,复合肥多选用本地产的洋丰和鄂中。每667m2全年肥料成本为1700元,其中有机肥成本为900元,说明我市菜农普遍重视有机肥的施用。

在生产过程中菜农使用各种农药防治病虫草害,如杀菌剂、杀虫剂、植物生长调节剂、除草剂等,全年667m2农药费用约为600元。

1.3 劳动力成本

2008年国家在农产品成本核算中,规定农村劳动力每个工值为19.8元,据平均测算,每667m2设施蔬菜每年需家庭劳力400个工时,折合成本约8000元。

1.4 设施蔬菜总成本折算

不考虑土地成本,设施蔬菜成本主要有设施折旧,种子、肥料、农药及劳动力。如果不计算劳动力成本,每667m2每年竹木设施成本为3590元,水泥骨架设施为3826元,日光温室为9990元,日光温室成本显著高于塑料大棚。

2 设施蔬菜品种选择及病虫害防治

2.1 主要种植种类和品种

竹木结构和水泥骨架结构大棚在品种选择上差异较小,多选用国产种子,而日光温室多选用进口种子。经过推广部门的努力,蔬菜良种更新较快,良种覆盖率达95%以上。如春提早黄瓜品种在1990年以前主要栽培大连的早丰一号,1990~1995年为天津的津优1号和重庆的白丝条,1995~2000年为日本的春琦和湖北黄石的鄂皇一号,2000~2005年为重庆的燕白,2005年以后则选用吉林、辽宁的耐低温弱光的全雌性品种银座和银峰309等。设施栽培的蔬菜种类主要有茄果类、瓜类、豆类、叶菜类等喜温性蔬菜,具体品种见表3。

表3 荆门市设施蔬菜常用品种

2.2 病虫害防治

设施蔬菜病虫害逐年加重,新型病虫害不断出现,防治难度大。目前常见病害主要有苗期的猝倒病、立枯病、灰霉病,成株期的病毒病、霜霉病、早(晚)疫病、灰霉病、叶霉病、白粉病、根腐病、褐纹病、菌核病、蔓枯病、枯萎病、黄萎病、青枯病、细菌性角斑病、根结线虫等。虫害主要有蚜虫、白粉虱、蓟马、茶黄螨、红蜘蛛、烟青虫、瓜绢螟、菜青虫等。调查发现,当前本地设施蔬菜病虫害主要有以下6个特点。

2.2.1 土传病害已成为主要病害 瓜类枯萎病、茄子黄萎病、番茄枯萎病、青枯病、根结线虫等病害发生呈上升趋势。

2.2.2 生理病害普遍发生 主要由于营养供应失衡造成作物缺素;温度控制不适当,导致高温、低温障碍。

2.2.3 多种病害混合发生 低温高湿病害与高温高湿病害同时危害,如灰霉病为低温高湿病害,在春提早设施栽培蔬菜中寄生范围最广、危害最重,经常与黄瓜霜霉病、番茄早(晚)疫病、茄子黄萎病等高温高湿病害同时发生;而在秋延后生产中,番茄叶霉病、早疫病、斑枯病、黄瓜蔓枯病等高温高湿病害又常与灰霉病、菌核病混合发生。这种在不同环境下混合发生的病害有逐年加重的趋势。细菌性病害与真菌性病害混合发生呈上升态势,黄瓜的角斑病经常与霜霉病混合发生,不易识别,为正确诊断病害、合理用药带来不便。

2.2.4 偶发性病害逐渐上升为重要病害 如根腐病已成为生产中的重要病害,在辣椒、番茄、黄瓜、西瓜上大量发生。

2.2.5 常见的气传流行性病害得到有效控制 瓜类及部分叶菜类的霜霉病,西葫芦、茄子、黄瓜等蔬菜的灰霉病、白粉病,番茄的早疫病、晚疫病,茄子的褐纹病,西瓜叶枯病、芹菜斑枯病、叶斑病等一直是生产中发生面积最广、危害最重的病害。随着一批高抗品种的选育和新药的研发,有效控制了其危害,避免了大面积流行。

2.2.6 白粉虱普遍发生且难以防治 4~5月、10~11月是白粉虱发生盛期,由于其具有跳飞习性,用吡虫啉等药剂难以控制。

菜农在病虫害防治上主要以化学农药防治为主,虽然均使用无公害农药,但综合防治措施运用少,普遍存在过量、频繁施用化学农药的现象,极少应用无污染、低污染的蔬菜病虫害防治方法,重治轻防,往往待病虫害发生后才开始防治。生产中常用农药见表4。

表4 荆门市设施蔬菜常用农药

3 设施蔬菜种植模式及生产效益

3.1 种植模式

为提高设施利用率,提高蔬菜生产效益,各县市区在生产实践中不断探索,逐步形成了蔬菜周年多茬栽培模式,提高了设施利用率。不同的设施类型其生产定位具有较大差异,塑料大棚主要用于茄果类及瓜类的春季提早和秋季延后栽培,日光温室主要用于生产高档精细菜。荆门市塑料大棚和日光温室常见茬口安排见表5。

表5 荆门市塑料大棚和日光温室常见茬口安排

3.2 设施蔬菜的产值和利润

3.2.1 产值 据调查,农资价格大幅度上涨,导致蔬菜种植成本逐年增加,设施蔬菜的生产效益受气候、市场等不确定因素影响较大,而蔬菜价格的波动也造成个别年份收益下滑。由表6可知,日光温室每年每667m2平均产值为20360元,产值最高的种植模式为樱桃番茄-厚皮甜瓜,但是种子成本也较高;产值最低的为秋黄瓜-番茄(茄子),比平均水平低1860元。塑料大棚平均年产值为12660元,产值最高的种植模式为春黄瓜-夏豇豆-秋番茄,因为果菜类产量高,市场需求量大;产值最低的是蕹菜-越冬莴笋种植模式,约为11000元。

表6 荆门市塑料大棚和日光温室不同种植模式年产值

3.2.2 利润 不同菜农因为年龄、文化素质、管理水平不同而在同一种植模式下效益和利润也有差异。塑料大棚和日光温室每年每667m2平均利润分别为8836元和10370元,这是因为日光温室冬季保温效果比塑料大棚好,可实现越冬长季节栽培,产量提高显著。但日光温室一次性投资高,茬口安排不如塑料大棚灵活,早晚掀盖草帘、通风换气等管理要花费更多的人工成本,而且受冬季温度和光照的影响较大。

3.3 销售特点

荆门市已经建成年成交量达10万t以上的蔬菜批发市场3个(杨家桥、通源市场和惠民市场),城区共有农贸市场14个、超市10个,市场总面积近5万m2,蔬菜经营摊位1922个。调查发现,70%菜农以批发方式出售自产蔬菜,20%菜农在农贸市场零售,10%菜农(主要是日光温室和早春西瓜种植户)通过蔬菜协会统一包装后在超市销售。如掇刀区团林镇兴隆日光温室生产的番茄、黄瓜、茄子就是通过四季春蔬菜专业合作社用喜民园注册商标包装后上市,提高了蔬菜产品的附加值。掇刀区掇刀街办双井村的礼品西瓜通过刘伟西瓜专业合作社统一种植,采摘后装箱上市,供不应求,并成为夏季馈赠的地方特色礼品。

3.4 茬口特色

3.4.1 塑料大棚蔬菜-水稻轮作模式 以东宝区漳河镇田当村为典型代表,可有效减轻土传病虫害、土壤次生盐渍化等大棚连作障碍,实现稻菜双丰收。大棚蔬菜一般冬春季栽培,即从11月~翌年6月,主要栽培品种为黄瓜、番茄;水稻大田栽培季节为6月中旬~9月底。

3.4.2 一村一品种植模式 如沙洋县李市镇光芒村的蒌蒿,拾桥镇接龙桥村的蕹菜,钟祥市洋梓镇伍庙村的韭菜,掇刀区掇刀街办双井村的礼品西瓜,这些茬口安排都有自己的特色,生产技术和销售渠道已经相对成熟,而且多年稳定不变。

3.4.3 塑料大棚蔬菜周年多茬栽培模式 为城郊模式,蔬菜产品供应城区市场,提高了设施利用率,增加了生产效益。

3.4.4 日光温室蔬菜周年长季节栽培模式 通过斜蔓上架、换头越冬、适度稀植等技术改进和配套应用硬果型耐贮运长货架期的番茄新品种(189、荷兰玛瓦、法国托马雷斯等)和荷兰茄子(布利塔),种植期达9个月,667m2产量达10000kg以上。同时可以减少播种、育苗、移栽等重复劳动,延长了结果采收期和上市期,做到均衡上市。

4 存在的问题

4.1 客观自然条件制约了设施发展,设施蔬菜生产规模小,产业化规模有待提高

荆门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地处南北交界,冬春阴雨天多,光照较北方明显不足。全国范围内蔬菜大生产、大市场、大流通格局逐步形成,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南方利用天然温室的优势主攻北方冬春蔬菜市场,北方利用长日照气候条件发展日光温室主攻南方的春淡和秋淡市场,使荆门市蔬菜市场面临南北夹击,无论在上市时间、价格还是品质上都明显处于竞争劣势。虽然荆门市设施蔬菜生产相对发展较快,已经初具规模,但是从全市耕地总面积和蔬菜生产总面积的规模来看,设施蔬菜面积仅占全市蔬菜面积的10%,日光温室面积更少,所占比例仍较少、规模小。

4.2 设施结构比较单一,设施栽培研究开发力度不够

荆门市设施类型主要为水泥骨架大棚,存在着空间偏小、保温性差、棚群布局不合理等问题,表现为大小不等、走向不一、棚间距过窄。我市对园艺设施科研开发能力较弱,只有几家企业生产水泥骨架大棚,产品较为单一。近几年从山东等地引进了一些较先进的日光温室,但荆门市冬春季节多低温阴雨,日照偏少,设施的环境调控能力较差,保温材料覆盖、通风、雨槽等需要进一步优化。

4.3 设施栽培技术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不高,与之相配套的技术体系还不完善

各类生产操作技术规程虽然较多,但都停留在纸面上,真正落实到生产管理上的少,从制定到应用的中间环节力量薄弱。实际上应用的栽培技术中很多仍属经验农业,产业化技术体系并未真正体现到生产上来。设施蔬菜所采用的新技术较多,对生产者的文化素质要求较高,但大部分菜农的年龄结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掌握这些新技术难度较大。技术人员对于设施栽培管理技术懂的较多,但设施工程技术则相对较少,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设施蔬菜的发展。由于资金和技术方面的原因,荆门市设施蔬菜技术力量不足,科研和技术创新能力差,菜农培训不到位,先进实用生产技术和设施不能及时得到应用与推广。

4.4 传统的生产管理模式导致自然资源严重浪费

由于设施蔬菜生产周期与自然降水时间不符,自然降水利用率极低。同时传统的灌溉方式多为漫灌,设施蔬菜耗水量大,造成水资源严重浪费。据测算,采用漫灌方式每hm2设施蔬菜用水量一般为12000t,其经济用水量在6750~7500t即可满足生产需求,水资源浪费60%以上。

4.5 设施蔬菜规模效益不高,集约化水平较低

目前荆门市设施蔬菜生产仍以单家独户生产经营为主,缺乏必要的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检查,各家各户的蔬菜产品直接进入市场,难以保证市场蔬菜商品的一致性,也难以创名牌产品,而且菜农卖菜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较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蔬菜产业的升级。蔬菜的生产、流通仍处于粗放型的发展阶段,仍在按照数量规模型的发展模式惯性增长,还没有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4.6 连作带来土壤酸化、盐渍化以及病虫害大面积发生,经济效益不高,残留污染影响蔬菜产品质量安全

近年来,荆门市许多设施蔬菜产区由于常年连作,管理技术参差不齐,存在化肥、农药过量使用等问题,导致土壤恶化,病虫害发生严重,设施蔬菜的产量、质量和效益不稳定,个别地区呈逐年下降趋势,已经严重影响设施蔬菜的稳定持续发展。

目前多数生产者在蔬菜生产中只是追求蔬菜的外在感官质量,以便在市场交易中获得较高的经济收益,而对蔬菜产品中的内在质量提高缺乏效益推动力,在生产过程中只追求提高产量和减少投入。在蔬菜生产上滥用农药,过量施用化学肥料以及工业三废污染而导致蔬菜中特别是有机氯、有机磷、硝酸盐、重金属及激素的污染等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的现象仍然存在。

4.7 蔬菜产品商品性较差,销售方式落后

在调查中发现,大宗菜、低档菜种植面积大,而名特优新品种、高档精细菜种植面积小,没有形成质量优势和规模优势,特别是没有形成具有影响力的外销品种优势。包装、保鲜、冷藏和加工数量小,延伸增值能力低,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占有率的名优拳头产品少,缺乏市场竞争力。

5 思考与建议

5.1 加强设施建设,打造具有荆门特色的设施蔬菜

5.1.1 荆门市政府出台政策,支持设施蔬菜发展 从支农资金及征收的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中设置以奖代补资金,对菜农分散发展蔬菜大棚面积667m2以上的 (含667m2)予以补贴,每户新建667m2补贴1200元;新建0.7hm2以上的,每667m2补贴2000元;新建2hm2以上的连片大棚蔬菜基地,市级负责每667m2补贴3500元,区级负责基地的水、电、路、渠等基础设施配套;新建连片大棚蔬菜基地规模达6.7hm2以上的,市级另外奖励10万元。

5.1.2 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不同档次的设施栽培基地,发挥示范辐射功能 目前荆门市的蔬菜设施基本上根据各地的经济实力和技术管理水平呈“◇”竖形分布,低端的竹木大棚和高端的日光温室比例较小,绝大多数为水泥骨架大棚。在2005年和2008年的雪灾中,湖北省被积雪压跨的竹木棚分别为20%和33%,而水泥骨架大棚垮塌的很少。2008年在黄冈召开的“湖北省抗灾复产保供应”表彰会上,荆门市的水泥骨架设施得到了省蔬菜办的肯定,相继有黄冈、十堰等地引进了荆门的水泥骨架生产技术。

今后,荆门市蔬菜设施栽培应主要以普及型的、低成本高效益的水泥骨架大棚为主。在部分区县因地制宜建立现代农业园区、科技园区,引进适合于本地区的日光温室。注重园艺设施的观赏性,为观光、休闲农业的开发创造条件。如掇刀区在团林镇兴隆村建设占地14hm2的“喜民园”蔬菜观光休闲园,集蔬菜设施种植、垂钓、休闲于一体,开创了荆门都市观光休闲农业的先河。

5.1.3 根据市场确定茬口,定位于城郊设施蔬菜模式 省农业厅《2008年蔬菜版块建设报告》中明确提出,2009年以宜昌、十堰、荆门、荆州、襄樊等一线大中城市为重点,建设67万hm2城郊蔬菜专业基地。2010年荆门市城市人口将达到50万人,为保障供给需要配套城郊蔬菜基地0.13万hm2。在全国蔬菜总量过剩的情况下,荆门市设施蔬菜生产仍能保持较高效益,这得益于成功的市场定位。东北及华北地区的日光温室蔬菜在4月以后才能大量上市,而3月份海南已进入雨季,南菜供应完毕,根据本地市场供应短缺期,4~5月是春淡,9~10月是秋淡,为满足城市多样化需要,可种植黄瓜、番茄、西葫芦、辣椒、茄子、樱桃番茄、西瓜等。实践证明,城郊模式促使荆门市的设施蔬菜形成一定的规模和自己的特色,再有外界市场介入,产销相匹配,才取得了较好的效益并持续稳定发展。

5.2 建立和完善无公害设施蔬菜生产技术支撑体系,提高整体生产水平

5.2.1 健全无公害设施蔬菜技术培训推广体系 要按照常规技术抓普及、关键技术抓突破、高新技术抓引进的思路,大力推广蔬菜先进实用技术,以技术的突破带动生产的发展。同时,全面整合城乡各类培训资源,把菜农培训与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培训有机结合起来,挑选一批文化素质相对较高的菜农,通过理论培训、外出参观学习、实地聆听专业技术指导等方式,学习保护地蔬菜生产技术,学习工厂化育苗、立体栽培、防虫网栽培、滴灌等新型栽培技术,带头建设科技示范基地,并通过“传、帮、带”和典型引导,带动其他菜农科学种植,提高整体生产水平。

蔬菜生产主管部门要重视设施蔬菜通用人才的培养,以阳光培训计划、蔬菜培训班等方式,培养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栽培管理的通用人才。

5.2.2 控制生产过程 应从推进生产过程标准化、加强产地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健全生产记录档案等方面入手,加强生产过程控制。要进一步完善质量标准体系,制定《荆门市设施蔬菜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使全市蔬菜在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都有标可依。要加大质量标准执行力度,全面推广现有各项生产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加快实现生产标准化。同时,在无公害设施蔬菜产地全面推广质量追溯制度,规范生产记录档案,完善编码和标识管理,建立和完善产品标识及承诺制约机制。

5.2.3 推行节水灌溉系统,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

针对设施蔬菜生产中存在的水土资源浪费、土壤环境恶化和病虫害发生严重等问题,应积极采取滴灌、渗灌等节水灌溉措施,降低设施内的空气湿度,同时减少肥料淋失,提高肥料利用率。并尽可能地储蓄、利用自然降水,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5.2.4 加大优良品种引进和推广力度,推行工厂化育苗、嫁接育苗 重点围绕绿色、有机、无公害生产标准,定期或不定期印发“新、奇、特”等优良品种宣传资料,引导专业蔬菜基地菜农主攻精细蔬菜,引导菜农种植产量高、耐储藏、商品性强的特色蔬菜,不断丰富蔬菜品种,满足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工厂化育苗是人工创造的优良环境条件下,采用规范化技术措施以及机械化、自动化手段,快速而又稳定地成批生产优质作物幼苗的育苗技术。2009年荆门市大农种业和刘伟西瓜专业合作社在春季西瓜、甜瓜工厂化嫁接育苗上做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一些经验,今后可在茄果类和其他蔬菜作物上进一步推行。

5.2.5 推荐水旱轮作 荆门市由于种植茬口多年不变,土传病害盛行,连作障碍严重。在不能进行茬口轮作的情况下,水旱轮作是解决连作障碍的有效途径。漳河镇田当村的黄瓜(或番茄)-水稻种植模式,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每667m2利润约5500元,粮菜双丰收,可在荆门市有灌溉条件的地方大面积推广。

5.2.6 增加蔬菜多样性,提高设施利用率 塑料大棚除了用于果菜的春提前和秋延后栽培外,利用多层覆盖可再提前和延后20~30d,大棚果菜可与速生叶菜和根菜进行间套作栽培,利用大棚架的边行栽培夏季丝瓜、苦瓜、葫芦等,棚内套种耐荫叶菜也可以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日光温室主要用于蔬菜的冬季栽培,夏季则可利用棚架栽培丝瓜、苦瓜等,内部套种叶菜,日光温室内部走道后部套作落葵、荷兰豆、菜豆等,均可以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5.3 推广现代化的经营管理模式,实现盈利性经营,全面提高生产效益

5.3.1 健全经营体制,抓好一、二、三产业融合,实施多元开发 推进业主制经营,明晰产权,划清责、权、利,支持业主依靠现代管理科学,实现设施的正常运营及优化,使业主、经济实体成为设施栽培发展的载体和主体。

现代化设施栽培的发展,要注重与生产、加工、观光、教育、科研的一体化开发。积极拓展农业领域,延伸产业链条,开发观光农业、休闲农业、教育产业、餐饮服务业,把一批现代农业园区建成观光基地、科普基地、学农基地,从而满足刺激并引导多层次、多元化的都市消费,实现复合效益。

5.3.2 加快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培育设施蔬菜品牌 要按照积极引导,群众自愿和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发展蔬菜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协会,充分发挥其在引导标准化生产、新技术传播、菜农自律、质量责任联保、扩大销售、共同发展等方面的积极推动作用,实现其与市场的对接。走 “公司+合作组织(协会)+基地+农户”的产业化道路,以质量赢得市场。

名牌是高质量商品的标志,是产品有效进入市场和扩大市场占有率的通行证。创设施蔬菜名牌,实施名牌战略,对推动设施蔬菜产业化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后要重点培育掇刀的喜民园、沙洋的小李子等品牌,以良好的品牌形象行销市场,以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3.3 加强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中介服务组织 在设施蔬菜发展的专业乡镇、重点专业村,建立信息服务网络,与各级农业信息网站联网运行,推进信息服务网络向龙头企业、中介组织、乡村和种植大户延伸,提高蔬菜产品的信息收集、处理、发布能力和服务水平。

5.4 建立和完善设施蔬菜产前、产中、产后质量监督检测体系,推行蔬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5.4.1 加强产地管理,加强蔬菜投入品监管 良好的产地环境和严格的质量保障体系是确保生产无公害设施蔬菜的基础。应严格依照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的《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关于产地条件与生产管理及产地认定的有关规定,依法加强产地建设与管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健全产地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按照程序,加快产地认定步伐。同时,加强产地环境监测评价与保护。

5.4.2 加强无公害蔬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 要积极推行国、省和地方蔬菜种植标准,建设一批标准化蔬菜生产示范区,按标准化操作规程组织蔬菜生产。要着重完善检验检测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县检测机构,并在基地、大型超市、蔬菜批发市场配备检测设备和人员,加强检验检测,保证上市蔬菜质量安全。

5.4.3 强化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菜农、菜贩和居民三者之间的利益,最终将在市场交易中得到体现。因此,必须建立公平、规范、稳定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社会各个主体共同利益。降低农贸市场进入门槛,为提篮小卖和季节性进城卖菜的菜农指定销售场所。荆门市蔬菜办在城郊几个设施蔬菜主产乡镇发放“菜农证”,菜农凭证进入市场卖菜可免交工商管理费。

5.4.4 提高商品性,提升蔬菜产品形象 蔬菜产品上市前通过分捡、净化、包装,可明显改善产品的外观质量,达到大小整齐,色泽一致,清洁卫生,再加上生产企业、商标、安全检测标志,由此表现出良好的商品性。这样,一改过去不良形象,在市场上有很强的竞争力。特别是在超市的货架上可避免散落脏乱的局面,走进大雅之堂。

5.4.5 积极推行市场准入制度 建立市场准入制度,是抓好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质量安全的有效途径。(1)要检查是否按照等级分类包装,等级是否符合交易要求。(2)要检查产品安全质量,是否拥有安全检测标志。(3)要检查商品标签,是否注明产地、日期、规格等内容。要对本市蔬菜生产基地或企业实行 “场地挂钩”、“场企挂钩”,全程追溯,责任追究。对外埠蔬菜应建立市场监测、政府部门监督抽查、进货责任追究和警示退出制度。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 《关于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72号),规定自2009年8月20日起,在全省分地区、分品种、分阶段逐步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并率先对市州政府所在城区内的批发市场和超市、配送中心、仓储单位(以下简称销售企业)销售的新鲜蔬菜和猪肉实行市场准入。自2011年1月1日起,对市州政府所在城区内的批发市场和销售企业销售的水果、其他畜禽产品和水产品,以及县(市)政府所在城镇内的批发市场和销售企业销售的新鲜蔬菜和猪肉实行市场准入。自2012年1月1日起,凡本省行政区域内销售的所有农产品,全部实行市场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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