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一个振奋人心的增长目标
2010-06-19
湖北教育 2010年4期
日前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提出,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要达到4%。虽然与当前相比增加的比例只有0.5%左右,但按照我国GDP现有总量和增速测算,这一增长仍然相当可观。
早在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要达到4%。但是由于我国GDP增长迅速、财政收入占GDP较低等多种原因,这一目标未能如期实现。截至2008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只达到3.48%。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经费不足是我国教育的软肋。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一直在采取措施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特别是近几年来通过建立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实行义务教育免费、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重大教育工程等一系列举措,教育投入大幅增加。尽管如此,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仍然低于4.5%的世界平均水平。教育经费不足在我国是不争的事实。
4%实在是个老话题了,说了16年,心痛了16年。在人口众多、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国情面前,要实现4%的目标,挑战和困难的确不少,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为此,征求意见稿对各级政府保障教育投入提出了具体要求,并且用“法定增长要求”强调政府对保证财政教育拨款增长的责任。征求意见稿还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出资助学,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的积极性,增加教育资源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