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公务员绩效评估体系研究
2010-06-04饶娆
饶 娆
摘要:公务员绩效评估是政府对公务员实施科学管理的基础和关键,是激励公务员能力提升的重要方法,也是建设高效能行政系统的重要保证。在绩效评估中普遍存在理论与实践的矛盾,尤其是当绩效评估与其他人力资源管理环节联系在一起时,往往会产生许多复杂的问题,使其失去應有的效用。本文的目的旨在通过分析研究,探索形成科学绩效评估体系的途径,提高组织效率,实现公共管理目标。
Abstract: The civil service performance evaluation is the governments basis and key for scientific management of the civil service, is the important ways to encourage the civil to enhance the ability, is important guarantee for efficient administrative system. There is contradiction ubiquitously between theory and practice in the performance assessment, especially when the performance evaluation and other human resources management link together, producing many complex problems and losing its effectiveness. By analyzing the research, the purpose of this article is to explore the formation of scientific means of performance appraisal system, to improve organizational efficiency and achieve public management objectives.
关键词:公务员绩效评估现状完善
Key words: civilperformance evaluationpresent situationperfect
作者简介:饶娆,女,1984年出生,汉族,籍贯广西桂林,目前为湖北武汉中南民族大学在读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是行政学原理。
当今人力资源管理中,绩效评估被看作是一个重要环节,人们努力探索更为完善的绩效评估体系,以改进组织及公务员的绩效,充分发挥绩效评估在公务员管理上的积极作用。
一.公务员绩效评估的内涵
绩效评估,又叫绩效考核,本文对绩效评估概念理解是:绩效评估是指一套正式的结构化制度,用来对员工在职务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进行考察、测定和考核,了解员工的发展潜力,以期获得员工与组织的共同发展,通过绩效评估可以有针对性地支付薪酬、给予奖励,并及时反馈信息,促使员工调整努力方向和行为选择组合。而公务员绩效评估就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对公务员的思想品德、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进行考察,做出评价,并以此作为公务员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等依据的制度。
二.我国公务员绩效评估现状
近年来,我国在建立科学绩效评估体系上做了许多探索和尝试,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1.考核方式单一,不重视科学手段
我国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优秀的比例最多不能超过10%至15%。在实际操作中绝大部分公务员考核结果都集中在称职这个档次,受考人之间的优缺点无法区分,客观上损害了考核制度的激励功能。其次各个环节中考核主体应负的责任不清晰,对考核人员尤其是对负有考核责任的领导干部的监督没有完全到位,导致考核结果出现失真失实的现象。另外对公务员的考核主要停留在年度的一次性考核上,目前还缺乏一套系统且实用的平时考核方法,有些部门仅凭领导主观下结论。
2.考核标准过于笼统
中国公务员的考核内容缺乏具体细化标准,考核过程中不能针对不同的职位分类进行有针对性的评估,而是采用统一的标准对公务员泛泛考核,致使领导在其中发挥了主导性的作用,他们对考核标准存在明显的主观色彩,一些领导者的个人偏好左右了最后的考核结果,导致人才流失。此外由于考核标准不够科学、合理,年度考核中平均主义抬头,人人都一样,为不称职的人员提供了庇护伞。这样的考核不仅违背了考核的目的和原则,而且也失去了考核的真实意义。
3.考核结果运用不够完善,功能发挥不足
公务员考核强调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且必须要直接与公务员的实际利益挂钩,对公务员的工作发挥激励作用。当前中国公务员考核结果的使用存在一定的偏差,对于表现积极、工作业绩好的公务员往往奖励不够,对于工作不认真、业绩不理想的人员,大多碍于情面,只口头谈话,很少给予“不称职”的评价,不能体现奖优惩劣的作用。在选人用人上也存在“用人唯亲”的现象,领导干部提拔下属主要以亲近为主,造成只有和领导搞好关系才能得到提拔升迁的不良风气。这样考核工具就未能得到有效利用,不能及时发现绩效中存在的问题。
4.考核方法不够健全
我国公务员考核明确强调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但在实际考核中,往往重经验印象,轻科学定量分析,重定性分析,忽视定量测评,考核指标的设定模糊,无细化量化分解,造成了考核的随意性和片面性。定量考核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数学方法,通过搜集、整理、计算来反映考核对象情况的相关信息。这种考核是一种较为客观和具体操作化的考核。而我国公务员考核很少采用这种方式,多是主管人员直接给下属写评语、定性,不能准确、客观、全面地反映受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情况。
三、建立和完善我国公务员的绩效评估体系
通过以上公务员绩效评估的理论和实践分析,发现我国公务员的绩效考核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下面就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谈谈完善我国评估体系的具体措施。
1.健全公务员绩效的考核内容
《公务员法》的第33条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能、勤、绩、廉体现了公务员的素质及其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是一种概括性的表述。我国在绩效考核的实际操作中,应努力完善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考评:
(1)工作业绩
工作业绩考核是对目前工作状况的考核,它因工作性质、承担的责任不同,应对考核的内容有不同的要求,具体包括:工作情形,主要考察公务员是否充分具备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处理工作有无错误,工作成果是否完美,处理工作是否有计划性,是否准确及时地办理报告等;工作速度,主要考察公务员是否迅速处理公务,是否延迟公务等;工作态度,主要考察公务员是否认真处理公务,工作时是否擅自离开岗位,有无与他人闲谈等,即责任心、积极性、纪律性、协调性;对部属的统率情况,主要考察公务员是否统率部属积极推行工作,是否适当指导部属等1。
(2)工作适应状况
工作适应状况是考核公务员是否适应目前的工作,以及哪类工作更适合其发挥作用。主要包括规划性、研究型、审查性、接洽性、例行性、秘书性、计算性等。
(3)性格
性格主要是考察公务员在履行职责时所表现出来的心理特点,我国在长期的考核工作中应坚持对公务员性格的考察,对性格和能力的考績以与职务的相关性为限。
2.构建基于目标管理法的公务员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政府部门中的目标管理法即指上级领导者与公务员一起确定特定的可检测目标,并定期检查这些目标完成情况的一种绩效考评方法。目标管理强调外部控制和自我控制的整合,目的在于通过各级目标的制定、考评、鉴定、实现,使主管人员由评判人员转化为顾问和促进者,公务员由被评者转化为参与者和“自我控制”者,进而实现组织目标和个人目标的兼容。整个目标管理评价过程是个循环系统,从设定的组织共同目标开始,到部门特定目标,再到个人目标,经过循环最终回到组织共同目标2。各层目标相互链接,员工制定目标后与上级主管进行讨论、回顾和修改,并最终使双方满意。在进行考核时,由于目标数据可以取得,因此可以评定公务员完成任务的程度。评估结束后,公务员可以用他所得到的实际数据对所完成的工作做自我评估,上级主管与公务员一起对公务员的自我评估进行检验,最后回顾公务员工作与组织工作之间的联系。根据绩效评价的目的,在构建该评量指标体系时有两种路径可循:一是“特质、行为、结果”,二是“知识、技能、能力、努力、外部条件”路径,在实践中往往只有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满足绩效评价的复杂需要。为了准确地衡量组织目标的完成情况,对目标执行过程的考察也很有必要,有利于考评人员做出更正确的判断,从多个角度进行全面评价。
3.公务员绩效评估的方法选择
将原有的一次性考核分解为日常考核、半年考核、年度考核,注重自查述职、交流谈话、工作汇报,实现对被考人的多角度考核。健全平时考核制度,及时把握日常工作中公务员的能力建设和绩效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对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正确分析,做到持续改善。此外在分层次、分级别的基础上进行分类,兼顾各类职位的特点,分别制定合适的考评内容、标准体系,使考核更加具有针对性3。在此基础上尽量把考核内容分解细化为量化指标,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来进行考核工作,制定并逐步完善导向明确、简单易行的评估标准,量化考评标准,让考核者有据可依。
4.提高公众的评估主体地位
在西方国家群众参与公务员绩效评议已经开展得较为普遍。政府公务员绩效评估不是简单的以检查为目的,在评估之后采取措施提升政府整体的服务水平,提升群众的满意度才是实质。在考核过程中应借助群众的参与、配合和制约,推动公务员更加注重绩效和能力,评价方式采取组织考察与群众测评相结合,通过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来反映民意,注重公众服务效果和公众满意度,落实好群众对公务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从制度上确保群众满意度成为衡量公务员绩效的重要指标。
5.公务员绩效评估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应成为公务员加薪、晋升以及处分最有力依据,对确定不称职的人员,必须按考核规定给予降职、降级或辞退,使公务员考核真正起到奖优惩劣,促进管理的积极作用。同时有针对性地选择某种形式的培训,培训的主要出发点就是当员工现有的绩效评估结果和组织对他们的期望绩效之间存在差距时,管理者就要考虑通过培训改善公务员的绩效水平4。此外考核结果有必要作为人事记录长期保管,以便对公务员进行追踪管理,掌握公务员全部的工作经历,根据考核记录可以进行长远的公务员职业生涯规划,培养出具有高效能的公务员队伍。
总之,公务员绩效评估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探索,要把公务员绩效评估作为党政人才资源开发的重要环节之一抓紧抓好,使之成为鼓励公务员提高素质的重要措施和手段。
参考文献:
[1]吴志华.《美国公务员制度的改革与转型》.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P111
[2]罗纳德.克林格勒/约翰.纳尔班迪.《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与战略》.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P237—P239
[3]钱再见等.《公务员制度创新与实施》.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P89
[4]王沛.《人事测评与实务》.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P183—P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