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展低碳经济的对策与战略研究
2010-06-01吉林省发展低碳经济研究课题组
吉林省发展低碳经济研究课题组
[摘要]发展低碳经济是实现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低碳经济要求经济发展实现“低排放、低污染、低能耗”的生产方式。吉林省能源储量相对缺乏、经济发展严重依赖第二产业,而能耗高、排放高的行业又主要集中于第二产业的重工业领域。因此,分别以化工行业、汽车行业、建筑行业、冶金矿业和农业这些高能耗的行业为切入点,探索吉林省发展低碳经济的对策更具可操作性和实际意义。
[关键词]低碳经济;行业分析;生物化工;新能源;建筑节能;清洁生产
[中图分类号]F06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9339(2010)03-0001-08
一、吉林省发展低碳经济的必要性和战略定位
传统工业推动经济增长所伴随的负面效应正逐渐引起国际社会的重视,这种以追求经济效益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生产过程不仅使得自然资源和能源极速消耗,更是以高污染为经济增长的代价。2006年秋,英国政府发布了一份关于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报告——《斯特恩报告》,报告中指出世界人民正在遭受着由温室气体排放所带来的痛苦,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的高排放正在逐步侵蚀着人类的生存环境。煤炭开采过程带来水质的恶化;重工业的废弃物排放造成海洋资源的损毁;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作为近年来工业高速发展的产物更是造成全球变暖的直接动因。吉林省为发展我国东北老工业基地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在中央“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下,东北地区的重工业发展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尤为突出,重工业中又以传统工业为主。种种负面效应向我们昭示,“高能耗、高污染”的经济增长模式关系着国别间、代际间能否和谐发展,因此“先污染、后治理”的经济增长路径在当今的环境下应该被重新审视。
在保证经济增长的同时,资源和环境应当是我们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因此,发展低碳经济的战略应当得到更高的重视。发展低碳经济不仅仅是要求生产出满足人们需要的战略产品,而是更注重生产过程中的“碳消耗”和“碳排放”问题。它是将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具体的生产过程中,以“绿色GDP”作为重新衡量经济发展的标准,最终实现“生态化、低碳化”的经济发展体系。因此,低碳经济并非单纯地强调降低资源消耗和环境保护,更不是以资源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而是更加注重经济的发展质量,重视工业的调整路线,重视能源产业的新发展。本文从吉林省的具体情况出发,以各行业发展低碳经济的背景和政策建议为主线,提出吉林省发展低碳经济的战略对策。
二、吉林省能源特征及利用情况
(一)吉林省的能源分布及储量变化情况
吉林省的能源种类比较多,但是对经济发展起主要作用的化石能源储量比较少,并且开采比重较高。从整体上看,吉林省能源分布有以下特征:一是1985年全省共有探明储量的煤田或含煤盆地22个,煤炭总保有储量20.3亿吨,占全国煤炭总储量的0.27%,在28个储煤市区中居第21位,在东北三省中是最少的。吉林省有一定的石油和天然气储量,集中分布在松辽平原的扶余、前郭等县,在其周围县域也有较好的油气前景。二是能源消耗的速度很快。时至今日,吉林省煤炭资源储量为12.53亿吨,石油资源为16 646.01万吨,天然气资源为670.18亿立方米,与1985年相比,主要燃料资源消耗近39%。如果继续以这样的速度和方式对能源进行破坏性的开采与消费,吉林省乃至全国的资源状况将极度恶化,子孙后代的利益将根本无法得到保障,可持续发展只能成为空谈。
吉林省是能源相对缺乏的省份,一次能源自给率只有50%,传统能源不足是制约吉林省经济发展的一个瓶颈。在煤炭缺乏、水电开发余量不大的背景下,吉林省只有在能源建设中发挥“后发优势”,在新能源的发展上树立明确的战略目标,才能在未来我国利用新型能源生产方面占领先机。因此,对风能、水能、太阳能、核能、潮汐能等可再生资源的利用是吉林省走出资源利用传统模式的关键。
(二)对吉林省产业结构现状的分析
《斯特恩报告》对未来收益和成本的估计告诉我们当前制定节能减排政策、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性。吉林省作为中国老工业基地,在能源利用与碳排放方面的作用不容忽视。吉林省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着经济增长与低碳转型方面的挑战与机遇,这种挑战与机遇,不仅来源于居民生活能源利用结构与方式的转变,更来源于对吉林省三大产业及其中重点行业在低碳道路上的探索。
近十年来,吉林省第一产业产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缓慢下降,第三产业产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基本稳定,第二产业产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稳步上升。但从图中可以看出,二三产业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不相上下。吉林省虽然是粮食大省,第一产业绝对产值逐年递增,但其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却呈下降趋势。这种态势的产生,与全国的三大产业发展格局有着密切的关系。
吉林省三大产业的碳排放量有显著的特征:第一、第三产业的碳排放量占全省碳排放总量的比率各自稳定在3%和13%,在总体趋势中处于较低水平;而第二产业碳排放量占全省碳排放总量的比率在2004年以前曾出现下降趋势,但2004年之后一直居高不下,基本稳定在70%左右。第二产业的高碳排放主要归因于重化工业在生产中的碳排放,对于吉林省而言则主要体现在一些重点支柱产业在生产过程中排出的废气。由以上两图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第二、第三产业在产值比率上大体相当,然而在碳排放量上却大相径庭,二者最低时相差35.35%,最高时相差54.36%。因此可以得出,在三大产业的能源消费结构上,第二产业居主导地位。而从对经济拉动这个宏观层面上看,第一产业属于“低增长、低耗能、低排放”的产业;第二产业属于促进经济“高增长、高耗能、高排放”的产业;而第三产业则属于促进经济“快速增长、低耗能、低排放”的产业。能源消耗与碳排放的重点在第二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第二、三产业又平分秋色,因此相对于第二产业而言,第三产业能在创造巨大产值、解决一系列社会问题的同时,减少产值增长给大气环境造成的压力。虽然在理论上第三产业是我们在低碳模式下要重点发展的领域,但考虑到吉林省的现实问题——重工业在经济增长中的决定性地位,我们应寻求一种方式,在积极拓展第三产业发展空间的同时,重点发展第二产业的清洁生产方式,实现一种科学的增长、无环境负担的增长。
吉林省的单位产值能耗体现了吉林省能源消费对产值的贡献情况,纵观全图,第二产业的单位产值能耗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而第一、第三产业的单位产值能耗则与全省平均水平相距甚远。能源的使用效率依次为:第一产业、第三产业、第二产业。我省总体单位产值能耗呈下降趋势,这与第二产业在近年来积极采用新型技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等节能措施有关。全国1999年、2004年、2007年单位产值能耗分别为1.49、1.27、1.06,而我省同期的单位产值能耗分别为2.196、1.730、1.391,可见我省的单位产值能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能源使用效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如何降低单位产值能耗,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是我省亟
待解决的问题。
(三)对吉林省重点行业能源结构的现状分析
我省作为老工业基地,在产业结构上重化工业的比重比较高,并且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大多集中在电力、冶金、煤炭、建筑等行业上。以这些重点行业为切入点,透视出吉林省在重化工业方面创造成绩的同时。也付出了巨大的环境代价,这将为我省今后的节能减排工作找到突破口。
从以上图表可以观察到,几大重点行业的能源消费量几乎占据吉林省能源消费总量的一半,除电力、蒸汽、热水生产供应业以外,其他行业占能源消费的比重都比较稳定。由于电力、蒸汽、热水生产供应业属于二次能源供应行业,它能直接体现吉林省生活与生产中对能源的使用状况,该行业能源消费总量由1999年的460.25万吨标准煤增长为2000年的1 051.33万吨标准煤,这从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吉林省经济发展的一次飞跃以及人们对生活水平的更高要求。化工、冶金、建筑等支柱产业整体趋势是稳中有降,但它们仍然是吉林省的能源消耗大户、碳排放大户,在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也给资源环境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因此,吉林省发展低碳经济、实现清洁生产,必须从这几大行业入手寻求解决之道,措施得当就会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三、吉林省各行业发展低碳经济的背景和政策建议
2008年吉林省三次产业产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4.27%、47.71%、38.02%,三次产业单位产值能耗分别为0.23,1.836和0.504(吨标准煤/万元),由此可见第二产业是能耗的“大户”。我国工业耗能约占社会总能耗的70%,而吉林省的发展主要依赖工业特别是重工业,这种经济偏重现象是GDP能耗较高、能源利用效率较低的主要原因之一。吉林省创造工业增加值的主体仍是两大支柱产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和石油化工业。除此之外,农产品加工、医药、电子和通信设备制造业也是吉林省三大优势产业。下面将以吉林省的重点行业为切入点,探讨吉林省发展低碳经济的对策。
(一)化工产业
石化产业作为第二大支柱产业,对吉林省经济发展贡献突出。我省石化产业优势明显:除了具有石油、天然气等天然资源优势外,还拥有国内先进的生产装置,近年来我省的石油加工、化肥、农药、化工试剂和化工仪表等行业都有所发展。但是化工产业的劣势也非常明显:化工产品附加值比例偏低,致使与先进地区相比企业竞争力不强。然而,对石化行业未来发展的限制不止如此,在低碳经济的要求下还表现在:与其他行业相比石化产业能耗水平较高,远低于低碳经济的发展要求。吉林省重点行业能源消费情况如下:
虽然化工产业能源消耗量逐年减少,但如图中显示,能源消耗降幅不大,且与同时期其他行业相比,化工产业的能源消耗达到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能源消费量的两倍、煤炭采选业的三倍之多。因此,发展低碳经济对吉林省化工产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借助发展低碳经济的机遇全面提升我省石化产业的竞争力,在具体操作层上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1.实现化工产品精细化,提升产品附加值。石化产业已经通过采取推进原油、轻烃和天然气等资源优化利用,制氢原料气体化、乙烯原料优化等措施,降低了原油自用率、加工损失和化工原料消耗,取得了良好的节能效果。但是在延伸发展芳烃、丙烯酸及酯、有机硅和合成树脂产品链方面还有巨大发展空间。石化产业发展应充分利用产业集群优势,以提升产品附加值,强化企业竞争力。
2.研发化工新材料,发展生物化工。环保节能的新材料在低碳经济中将占领巨大的市场份额。吉林省石化工业的快速发展改变了曾经煤化为主的状态,近年来吉林石化也尤其重视对生产装置的投入,如聚乙烯的生产已经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弥补了国内市场供给不足的空间。在未来的发展中,化工新材料的研发和生物化工方面应是重点方向,我省应充分利用吉化公司的芳烃、丙烯酸及酯、有机硅、环氧乙烷、合成树脂和丙烯腈等主导产品和资源,结合丰富的玉米资源发展生物化工,建立醇醚生产基地。
3.重点发展新能源。石化产业未来发展的重点还包括对可再生能源的探索和开发。创建清洁能源结构是发展低碳经济的核心内容之一。吉林省有丰富的生物质资源,对生物质能源的利用将成为化工产业研究开发新能源的突破点。
(二)汽车行业
汽车装备生产制造行业不属于能耗高的行业领域,但它是吉林省的支柱产业,其发展直接决定了吉林省的节能状况和减排能力,因此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大势所趋。这不仅是“十--~K"减排目标对吉林省的要求,更是汽车行业把握未来市场动向的必然选择。结合吉林省的产业优势,应重点发展混合动力汽车产业。虽然从传统燃油汽车到纯电动车、氢燃料汽车等新能源汽车的普及还需要一段时间,但新能源汽车是汽车行业发展的趋势。以下分别从短期和中长期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给予政策建议:
短期内,在新能源汽车无法普及的条件下,可以通过推行“低碳”标准推动汽车行业采用环保的新技术燃油发动机。例如TSI+DSG技术的使用就可以使燃油发动机达到节能、低油耗的功效。此外,要继续对小排量和轻量化的汽车给予税收优惠。
中长期内,汽车行业要注重对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车和燃料电池车关键技术的开发,加快动力电池、电机、电力电子等关键部件的技术研究。在新能源汽车领域中,混合动力汽车是实现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过渡选择。燃料和电能的混合既对现有技术改动较少、成本较低,又有燃油量少、排放低的性能优势。目前混合动力汽车仍然属于高端消费的范畴,要想普及推广,则要从混合动力核心技术的研发、低碳汽车消费理念的培养、混合动力汽车税收优惠和产业扶持等方面共同着手。
技术创新是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核心所在。目前吉林省一汽集团、吉林大学和长春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23家科研、生产单位共同成立了以新能源汽车产业化为目标、加强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部件研发的生产联盟,研发平台的搭建是向新能源汽车市场迈进的良好开端。为了刺激新能源汽车领域的长久发展,政府应给予更多的财政和信贷支持,如对混合动力汽车研发企业降低税率、对节能汽车消费者给予购买补贴等政策优惠。
(三)建筑行业
除工业外,吉林省能耗最大的行业就是建筑业。发展低碳经济,建筑业的首要任务是推广建筑节能;即建筑在规划、设计、建设以及使用过程中,遵照国家建筑节能的标准,采用节能型材料、产品和技术,在保证建筑节能和室内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和未来居家生活能耗。节能建筑能够明显提高室内舒适度,同时具有降低供暖、空调等能耗的功能,按普通居民采暖空调习惯,节能建筑每年每平方米节电约12度。建筑节能要求新型建筑不仅在建筑材料、技术和建筑过程中降低能耗,而且为未来的居民生活节能创造条件,具有节能的可持续性,这是发展低碳经济以及未来生活方式节能化、低碳化的必然选择。近年来,建设部提出将对国内的建筑实施强制节能标准,建立绿色建筑与节能建筑的税后和收费优惠标准,以实现在2020年新建筑节能65%的目标。但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末,全国节能建筑占建筑总
数不足1%,而且每年新建建筑的80%以上为高耗能建筑。
吉林省要抓住“发展低碳经济、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契机,加快发展低碳产业,建筑业的节能化、低碳化也是改革的重点。我省的建筑节能随着可持续生产与消费方式的转变从理念逐步走向实践阶段,应在借鉴国际经验和发达地区的成熟经验基础上,结合吉林省建筑业的实际,健全建筑节能的各项政策和制度安排,从宏观层面推进建筑节能的发展,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参照国际节能规范标准(IEEC),在遵照国家建筑节能标准的基础上,建立新形势下节能建筑的评价体系,操作中可以借助国家出台的硬性政策要求强制推行。
2.建立建筑节能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主要包括税收减免、财政补贴和投资银行贷款等规范性的财税政策。要对那些不执行节能标准的新建、民用建筑工程恢复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税或建筑能源消费税;相反,对那些具有示范效应的节能建筑实行零税率或其他税收补贴政策。
3.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地方法规的出台,从法律层面规范建筑节能。省政府要逐步建立完善的建筑节能管理体制,实现技术、政策、法规“三位一体”的多元管理,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4.加强政府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职能;政府鼓励节能与开发并重的科学研究;引导建材产业引进节能技术,推进建材产业的优化升级,鼓励绿色无污染新型建材的发展;大力宣传和引导公众消费模式的转变,由追求豪华型住宅向节约型住宅转变,以此推广绿色建筑并建立低能耗生活方式和绿色消费观念。
节能建筑材料成本高,据估计节能建筑将助长房价300元/平方米,因此其在推向市场过程中会遇到很多阻力。政府要适时调整政策,对节能材料的生产商给予价格补贴和税收优惠,支持节能建筑的发展,这对未来的节能减排有长远效益。在低碳经济之下,中国作为世界最大的建筑工地,节能建筑是国内房地产发展的必然趋势和未来潮流。因此,节能建筑的推行,不能因为价格可能被推涨而放慢发展的脚步;相反,应着力开发更为经济实用的节能建筑材料,降低节能建筑的成本,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打开节能建筑的潜在市场。
(四)冶金矿业
虽然吉林省一次能源短缺,(如煤炭储蓄量仅为全国的0.46%,石油储蓄量占全国总量的4.79%,天然气储量占全国的1.15%);但是吉林省矿产资源丰富,至2005年已经发现的矿藏有136种,已经探明储量矿产93种,有22种矿产保有储量居全国前五位,其中铁矿石保有储量4.6亿吨,硅灰石、硅藻土、耐火粘土等非金属矿产也具备出口优势。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和有色金属冶炼加工业的能耗总量仅次于化工产业,是吉林省能耗最高的产业之一。黑色金属,即铁、锰、铬,这三种金属都是冶炼钢铁的主要原料,而钢铁在国民经济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并且是高能耗、高排放的行业,改进这些行业的生产工艺是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的有效途径。以钢铁行业为例,全球钢铁能耗占总能耗的10%左右,钢铁行业余热余能回收利用技术是钢铁业重要的节能途径。采用世界先进技术的钢铁公司余热余能回收利用率已经达到90%以上,我国宝钢集团余热余能回收利用率也达到了70%左右,我省与之相比处于相对劣势。例如,宝钢集团连铸中间包干燥装置采用储热式燃烧技术改造后,每年节约的煤气和用电量折合成标准煤约为2 245吨,且减少了约30%的碳排放。然而吉林省钢铁行业还没有普遍采用这项技术,其他高能耗行业也存在技术水平低下的问题。因此我省发展低碳经济的重点在于如何推进高能耗行业的技术改造,以实现整体能源利用效率的提升。
对于石化产业、冶金产业等高能耗的生产部门,采用清洁生产模式是其步入低碳经济的关键所在。清洁生产的概念就是在资源高消耗、污染高排放、物质能量低利用这样“两高一低”背景下提出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遵循“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再生性、替代化”的5R原则,通过现代生产技术的开发、生产工艺的重新设计等方式,实现生产制造中物质使用量的减少,从而达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减少生产排污的目的。2005年全国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已达5 000多家,推行清洁生产的企业获得经济效益高达5亿元,COD排放量平均削减率达到40%以上,工业粉尘回收率达到95%。试点经验表明,实施清洁生产不仅提高了企业生产过程的资源利用效率,减少了企业生产的末端治理成本,更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吉林省在清洁生产方面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发展循环经济的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已经逐渐步入正轨。如吉林亚泰水泥公司已经达到了清洁生产一级水平(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窑系统废气余热利用率高于94%,摒弃了传统的石灰石作为主要原料,以其他行业的废弃物取而代之,其中工业固体废物在配料中使用率大于50%。采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也达到了降低单位能耗的目的,是实现水泥行业清洁生产的途径之一。再如,吉林石化十年来生产总量增长达48%,而COD排放总量减少了78.2%,仅“十一五”期间就淘汰29套高能耗的落后装置。
吉林省在推行清洁生产方式的同时也要注重对高污染企业的改造,尤其对于电力行业、造纸业等高污染行业要严格把关,对其清洁生产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这也是低碳经济下“发展与减排共存”目标的实现途径。从操作层面上看,继续加快清洁生产的进程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采用先进技术是推行清洁生产的关键所在。目前能耗高的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在清洁技术方面的带动作用和示范效应不明显,导致产品从上游的原材料采集、生产过程、继续深加工等步骤都没有形成配套的清洁生产技术。清洁生产技术可以通过国际合作的渠道引进,同时也要加强技术创新与研发。
2.规范在清洁生产方面的制度体系,从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两个方面推动清洁生产的步伐。对于能耗高、排放高的企业要给予外部压力,把清洁生产的要求纳入到排污证许可、环境评价与限期治理的制度中;改革排污税和消费税,通过税收途径淘汰落后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从税收优惠方面形成促进企业清洁生产的激励机制。
3.加大外部环境对清洁生产的支持。首先,企业在自觉开展清洁生产行动时,往往受到信息滞后或不完全的障碍,所以加强清洁生产信息系统的建设有利于推动企业之间进行生产的学习与合作。其次,对推行清洁生产技改的项目给予低息贷款或延长贷款年限的资金支持,以保证其资金投入充足。再次,以金融创新配合清洁生产机制,发展低碳择期交易、低碳证券、低碳期货、低碳基金等各种低碳金融衍生品。
(五)低碳农业
发展低碳经济是应对全球变暖的根本出路,坚持“低排放、低污染、低能耗”是发展各个行业的新标准。与工业相比,作为基础产业的农业是温室气体的第二大来源,而且农业生产又深受气候变暖的影响,主要表现为粮食安全受到威胁和农作物病虫害的加剧。在农业生态系统中,土壤是最大的碳库,土壤圈含有的有机碳是整个生物圈碳总量的3/4,土壤中的有机物经过分解而释放出大量的温室气体,在农业生产
中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方式:种植水稻,释放甲烷,这是我国农业排放温室气体的主要方式;饲养家禽;农田过量或不合理使用化肥;此外,农业和畜牧业不断扩展导致森林面积减少也是近些年来温室气体激增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积极发展低碳经济的浪潮中,要推进农业发展方式从“高碳农业”向“低碳农业”转变:即在农业生产、加工、经营等一系列产业链上,都要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同时保证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加快农业的生态文明建设。据政府间气候变化委员会(IPCC)统计,全球农业减排的技术潜力高达每年5 500-6 000MtCO2当量,其中90%来自减少土壤C02的释放。吉林省是一个农业大省,每年农业产值在全省的生产总值中占有较大比例,因此农业的温室气体减排迫在眉睫。
发展“低碳农业”,首先要运用生物技术、发挥生物质能,推进无毒化肥和无毒农药的发展。近些年来,农药和化肥的过量使用破坏了土壤的结构和抗病虫的能力,吉林省应在大力发展牲畜养殖场的基础上,建立固体粪便有机肥料厂,既解决牲畜的“粪便公害”,又就近解决农业有机肥料的供应。要收集和利用甲烷作为燃料,进一步完善农村的沼气建设,推进农村的生态系统建设。农业科研机构应把无毒农药的研发、试验与推广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在充分发挥生态系统自身的防病、控病作用外,全面普及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病虫害等先进技术,恢复和保持农田的生态平衡,以达到事前防病、事后治病、农业生态系统自恢复能力建设的目的。其次,推进农业的轻型化作业。把发展“低能耗”的农业机械与加快农业机械化有机结合。政府要从农业机械生产的源头抓起,鼓励与强制推行“低碳技术”以及清洁生产标准,降低农业机械的耗能量和排污量。在投放市场阶段,为推广低能耗农机械的普及与应用,对轻型化的农用机械给予价格补贴。最后,结合吉林省的农业发展优势,逐步推进数字化农业。这是21世纪知识经济、信息经济时代下,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数字化技术在欧美发达国家已经取得重大突破,是一种极具发展潜能的农业模式,它将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网路技术与农业系统有机结合,能够实时跟踪农作物的生长、灌溉、施肥以及病虫害的防治等操作并给予技术指导和分析。这种全新的现代农业生产模式不仅可以提高农作物的质量和产量,增加农户的收入,更为重要的是它还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农业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推进农业的低碳化、现代化。
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低碳经济发展
2006年中国政府首次在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提出了“节能减排”的157项约束性指标,2009年又在“哥本哈根气候峰会”上提出?020年中国单位GDP碳排放量要比2005年降低40%~45%的碳强度降低目标。这显示出中央政府推进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的决心。吉林省要抓住发展“低碳经济”的历史机遇,发挥政府的“绿色职能”,强化政府在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下的生态责任,争取成为东北地区甚至全国节能减排的示范省份。
首先,依据我省节能减排的目标,政府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符合经济规律和生态规律的发展战略。面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重任务,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应当是在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加大节能减排的工作力度,扎实有效地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吉林省节能减排的战略定位。应该主要是对传统产业进行信息化、低碳化改造,大力发展新型低碳环保型的产业,也就是要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实现产业结构的高度化、高科技化和“生态化”。
其次,转变政府职能,构建绿色政府,树立绿色行政理念,提升政府职能中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职能的地位。从主要依靠行政命令转向主要依靠经济手段解决节能减排的问题,如激励与引导、制定能源价格、提供信息服务等,其中鼓励银行开展“绿色信贷”便是一个成功的案例。这项政策能够起到改善绿色融资环境的作用,激励企业由被动减排向主动减排转变。此外政府还要建立环境管理的新模式,坚持以“防”为主和广泛参与的原则,节能减排从源头抓起。
最后,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各项制度体系,为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制度支持:(1)制定并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体系。在节能减排税收优惠方面,变直接优惠为间接优惠;在促进能源节约、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方面,要更合理、更有效地综合利用多种税收政策来引导与规范企业和消费者个人的行为;此外需有针对性的适时调整、开征新税种,例如“碳税”、环境保护税、资源基金税等,进一步完善资源环境税种体系。(2)健全绿色经济、低碳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从法律层面规范企业和消费者的行为,促进企业的清洁生产和人们消费方式、生活方式的转变。(3)建立监控机制和绿色考评体系。建立从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到企业资源使用效率的监测的全方位的监控体系;建立绿色考评体系,将能耗降低和污染减排的完成情况纳入到各级政府的综合评价体系中,以此激励各级政府积极引导、激励、监督企业履行环境义务,引导公众树立绿色消费意识,进行绿色消费。
责任编辑:银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