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起“福特宝”
2010-05-30京友
京友
福特宝公司正是中国足协特殊体制下产生的“阴阳怪物”,间接“搞死”了中国足球,直接将中国足协的贪官送进大牢……
“福特宝”(后来从其中分离出来中超公司),这家直属于中国足协的国有企业,原本应在中国足球职业化进程中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然而在管制经济、官办企业的大环境之下,这家大公司的设置从一开始就是为了方便某些足协高官贪污,成为中国足球黑金交易的幕后推手……
暗箱操作,疯狂敛财
国庆前夕,鉴于“被协查”的福特宝公司总经理邵文忠迟迟无法回归岗位,中国足协正式任命中超公司副总经理刘卫东兼任福特宝公司副总经理,主持福特宝工作;同时还提拔了中国足协外事部31岁的董铮担任副总经理。
据记者了解,这两个人都是现任足管中心主任韦迪的“嫡系”。刘卫东是今年中超公司首次聘用的业务副总经理,他原是水上运动管理中心成员、天下上善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作为刘卫东的搭档,董铮也一直是足协外事部的业务骨干,长年担任国字号翻译工作,深得韦迪赏识。
从这次闪电任命两大副总经理不难看出,中国足协牢牢地控制着旗下这家公司。
对于福特宝这大企业,外界似乎一直都不是很了解,它们与中国足协到底是有着怎样的关系,如何为足协疯狂敛财?
福特宝的全称是中国福特宝足球产业发展公司,是1993年在中国足球走上职业化道路之际,经国务院经贸委批准成立的中国足球协会直属国有企业,享有中国足球协会全部赛事及各项活动的商务开发权,肩负着开拓中国足球市场的重任。然而,由于相关监管制度上的欠缺,福特宝公司成立之日起,就成为某些贪官的摇钱树。
记者在调查采访中了解惊人内幕:近十余年来福特宝公司在中国之队和联赛的招商引资过程中都为中国足协那些贪官提供了巨大的捞钱空间。凡是中国足球的赞助商,签一份合同一般几年不等,而提供的赞助费则从几百万、上千万甚至上亿元。据知情者曝料,福特宝与后来成立的中超公司都通过签取“阴阳合同”的方法从中获利,所谓的“阴阳合同”就是,先签一份“伪合同”对外公开,再签订一份金额低于伪合同的实际合同,而这两份合同的差价在20%左右,差价则进了公司和某些人的口袋。
2001年,飞利浦电子中国集团与中国足协签订为期4年的赞助合同,参与方之一的ISL的退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飞利浦的合作态度,于是这份本该是4年期的合同提前夭折。按照协议,飞利浦赞助中国之队期间,每年都要投入上百万美元的赞助金额。两年里,福特宝公司从中受益大约40万美元,按照当时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合人民币约300万元人民币。两年后,西门子和“中国之队”商务推广机构中国福特宝足球产业发展公司在广州正式签约,西门子移动成为了“中国之队”7支球队的主赞助商。据业内人士分析,西门子两年的赞助费大约接近1亿元人民币。以此估算,两年里,福特宝公司又从中获取大约2000万元人民币。2004年,阿迪达斯成为“中国之队”主赞助商,并签下了6年6000万美元(约5亿人民币)的天价合同。每年包括200万到300万美元的现金,以及价值400万美元左右的各种装备。以此估算,福特宝在这项合作中又得到了约2500万人民币。
面对如此巨大的“黑金交易”,中国足协的高层领导想不贪都难。2006年,为了顺应职业联赛的发展潮流,中超公司应运而生。这是一家从福特宝公司分离出来的另一个公司,负责中超联赛的经营运作,性质与福特宝完全一样。据悉,中国足协是该公司的大股东,占有36%的股份。16家中超俱乐各占有4%股份。中超公司说白了就是足协为了“顺应改革潮流”将部分权利分给俱乐部而组建的,但实际大权还是足协掌控。
中超公司从成立至今,能够留在公众记忆中的事情似乎只有一件:与一家叫做爱福克斯的公司签署了价值6000万的中超联赛赞助合同。尽管这些钱最后只有1/10到账、16家中超俱乐部分文未得,但南勇钦定的经办人——白川则一分不差拿走全部“代理費”,并凭借与南勇的特殊关系在中国足坛继续牟利。当足协打算通过法律渠道去追讨剩下的5000余万巨款时,白川和他的皮包公司几乎在一夜间人间蒸发。
那时的谢亚龙刚刚主政中国足协一年时间,中国足球丑陋现象严重,“龙王”不仅没有扭转阎世铎豪赌世界杯给中国足球造成的泡沫化生存危机,假毒黑现象也愈加严重,国字号成绩也一落千丈。在此期间,足协二号人物、身为足协副主席兼中超公司董事长的南勇具体操作爱福克斯赞助中超事宜。这起类似于皮包公司诈骗的“赞助案件”,让中国足协直接损失达5400万元,而据传南勇从中捞到不少好处。但当时的经纪人白川事后对媒体爆料:“这么大一件事,怎么可能是南主席一人定的呢?”白川这番话一度被外界解读为爱福克斯事件还与足协乃至更高一级的其他人有关,显然作为一把手的“龙王”难脱干系。
贪官“提款机”
如今的中国职业足球以惨痛的教训告诉外界:资本都有垄断的天性,权力也有独裁的偏好,如果失去制度的制约,足协的强权就会一条道走到黑。这些年来,足协管制下的这两家公司利用其垄断性的商业资源,疯狂聚财,成为足协贪官的“提款机”。
当年,中国足球协会甲A联赛甫一运营便球市火爆,众多企业倾巢而入,每年投入上千万元,追逐广告效应。福特宝以官办企业身份,在改革中获益。
1996年至2002年,福特宝公司年营业额从四五百万增长到一千余万,增长明显,其中主要增长源于对足球卡等产品的开发,以及为中国足协从IMG集团代收的8%授权费。中超联赛开始后,在游戏规则未明之际,足协“钦定”福特宝公司负责经营开发。获得中超经营权后,福特宝公司营业额剧增,工商资料显示,2003年至2005年,年营业额分别约为3420万、6120万、6453万。
随着足球职业化的发展,福特宝与俱乐部利益冲突的矛盾越来越严重。譬如,中超招商中,福特宝曾公布了19种“统一招商产品”,涉及服装、啤酒、汽车、家电、移动电话等19种商品。各家俱乐部则因此不得在冠名、胸前、背后服广告中洽谈这些商品的赞助商。但令人不解的是,从注册成立至今,福特宝的净利润却低得惊人。一位内部人士道出其中奥妙:“公司净利润那么低,一方面是足协从中提成,并以授权费方式纳入了成本;另一方面那就是某些官员假公济私。”
在此让我们看看世界上最成功的足球职业联赛——英超是如何经营的?英超联赛的主体是由各俱乐部组成的英超联盟,它本身就是一个营利性质的有限公司,目前每个赛季成绩最差的球队也能分到4000万欧元的电视转播费。英超联盟从成立之初就拥有独立于英足总的商业开发权,并有权单独进行转播和赞助合同的洽谈。英超联盟的所有权属于20家英超俱乐部,其最高管理机构为“英超委员会”,作为股东的俱乐部每个季度举行一次联席会议,任何一家俱乐部都可以在会上提出动议,所有的规则改变和重要的商业合同都要得到三分之二的俱乐部的同意才能生效。英足总也是英超联赛的一个特别股东,它在一些重要问题上拥有一票否决权,比如英超委员会主席和首席执行官的任免等,但在其他事务上没有发言权。由此可见,在英足总即使有的官员想贪污受贿,可在完善的体制之下他也没有那样的机会。可见,在中国,足球协会的权力真是太大了。凭借旗下的这两家公司,某些足协高官可以很容易地大把大把捞钱。除了签约赞助商,他们还可以通过联系国足参加热身赛、海外拉练等方式疯狂敛财。如果你是一位球迷,一定会深有感触,这些年东南亚小国以及一些非洲落后国家的球队成为福特宝钟爱的对象。博茨瓦纳、马其顿、安道尔、马尔代夫、海地、关岛、爱沙尼亚、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如果不是因为国足跟这些国队打过比赛,这些小国的名字你一定会感到陌生。据统计,近16年间,中国队的高质量热身场次仅11场。
那个时候很多球迷不解,负责联系国家队热身赛事宜的福特宝公司怎么都挑了这样的对手啊?显然这很难达到练兵目的啊,可是为什么成绩糟糕透顶的国足还是乐此不疲呢?多年前,记者还曾就此事跟一位国脚聊了起来,他私下里很隐晦地说了一句:“我们也不想和那样的对手打比赛啊,可是商家有商家的想法啊!”原来,为国足挑选热身赛对手那可是一个捞钱行当。
热身对手一个比一个差,东南亚球队占了绝大多数,最终害苦了国家队,却乐坏了某些人。去年9月,中国队主场与塞内加尔队热身,中国足协答应塞内加尔足协25万美元的出场费,而且还要负责球队往返机票以及食宿费。而这样一支排名与中国队不相上下的对手还真敢要价啊。两年前,国足曾前往美国进行拉练,对手分别为以墨西哥青年队为主的墨西哥队和萨尔瓦多国家队。这样的拉练实在让人看不出有任何质量可言。“各级国字号球队的海外拉练和出访也会成为某些人敛财的手段。一些低级别的友谊赛,往往是国外邀请方负责承担参赛经费,但相关人士还是会向上打报告申请相关‘活动资金,而批复者多数时候也是睁只眼,闭只眼。”
多年潜心研究亚洲地区腐败问题的诺贝尔奖得主缪尔达尔曾将这种腐败总结为一种“代理-共生”现象。比如,白川就是南勇疯狂捞钱的“代理人”和“共生体”。有专家分析,白川的出现,说到底也是他和南勇之间利益共生的必然选择,这是所有“官商勾结”式腐败的固定模式。当年,南董事长敢于在没有“至少两名以上董事在场”的情况下和一家没有任何信用记录的皮包公司签订如此巨额的合同,这也绝不是“工作能力”的问题了。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无论南勇还谢亚龙,都拥有官方的正式身份、从事着光鲜亮丽的改革事业,这是“阳”的一面。而他们真正的阴谋则在寻找像白川这样的利益合作伙伴,则是“阴”的一面。要理解中国足协,就必须要懂得这阴阳两界的相生相克和循环变化。
由此可见,福特宝公司正是中国足协特殊体制下产生的“阴阳怪物”,间接“搞死”了中国足球,直接将中国足协的贪官送进大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