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央企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研究
——基于2006~2010年间100份社会责任报告的分析
2010-05-28许家林刘海英
许家林 刘海英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会计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对人类社会生活的影响亦日益加深,与此同时,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担负更多的社会责任即成为现代社会与广大公众对企业的普遍期望和要求,定期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已成为全球优秀公司的通行做法。从我国现有经济结构上看,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中央企业(以下简称“央企”)则是国有企业的主力军和排头兵,更是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的骨干力量,在我国政府大力提倡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它们理应成为担当社会责任的表率。央企履行社会责任不仅是利益相关者和公众对公司的期望和要求,它也日益成为央企提升管理水平、培育竞争优势、塑造良好形象,以实现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目前,随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影响力度的逐渐扩大,来自政府的政策,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态度,以及社会公众的普遍关注已经对推动企业披露社会责任报告产生了重要影响。
2007年12月29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正式下发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就我国央企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主要措施等问题做了具体规定,不仅要求其他企业根据实际参照执行,还要求其逐步提交规范的社会责任报告。三年来,我国央企社会责任推进工作实现了跨越发展,其成果明显优于其他企业[1]。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社会责任发展指数报告2009》所披露的信息,央企社会责任评价指数得分为43.1,其得分远高于其他国有企业(16.5)、民营企业(17.9)和外资企业(12.1)。
按照国际惯例,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结果,需要以一定的形式向社会披露,以作为公众了解并评价企业价值的一个参照性指标,因此,如何披露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信息事关重大。本文拟以我国央企2006~2010年间公开披露的100份社会责任报告为样本,对其披露概况、编制依据、报告结构以及具体内容做多角度的解析,以为提高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质量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二、央企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概况分析
(一)社会责任报告的数量分布
截止到2010年7月10日,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为125家。为了解我国央企发表社会责任报告的状况,本文即以这一口径的央企为样本,通过多种途径收集了2006年以来,不同企业所发布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纳入分析范围的报告主要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或是可持续发展报告等综合性报告为主,未考虑单一的环境报告、国别报告以及其他报告。
2006年,国家电网公司发布了我国央企首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国家电网公司2005社会责任报告》,至此,社会责任报告在我国的序幕正式拉开,此后,不同企业发布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或是社会责任报告数量明显增加。2006年9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随着国资委发布的《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有关部门也纷纷出台相应的推进措施,这些政策出台促使我国企业加快了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步伐。
统计结果表明,截止到2010年7月10日,125家央企中共有45家累计发布了100份社会责任类专门报告,绝大多数报告名称上均冠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但有26份报告则以“可持续发展报告”为名,另有华润集团以“公民建设白皮书”的形式发布。具体情况如图1所示。
图1 2006~2010年间央企社会责任报告数量
从图1显示的结果,可见其有两个方面的特点:第一,央企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数量日趋增加。2006年,我国央企仅有国家电网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铝业公司和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4家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2007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数量开始增加,达到9家;2008年1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从2008年开始社会责任报告数目开始增加;截止到2010年7月10日,虽然才发布了30家报告,但有些公司按其惯例是在下半年才发布社会责任报告。从总体上看,虽然这一比例仍然不高,但其较高的增长速度则显示了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已开始深入人心,且开始转化为企业的具体行动。越来越多的企业正以积极的姿态履行自己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并且在有关部门专门规范的指导下积极披露其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信息。第二,央企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周期多以年度为单位。为了保证披露数据的连续性和可比性,大部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周期均为1年,即按照我国的会计年度进行披露。但也有不以1年为周期的,如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为每2年报告一次,而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在2009年报告了其1999~2008年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此后即采用不定期报告的形式进行报告。
(二)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依据
目前社会责任报告处于自愿披露的阶段,暂时还没有相应的规定和标准对报告的格式及内容进行规范。央企现有的100份社会责任报告在行文和阐述上都采用图文并茂的方式,特别是在排版和印刷方面则下足了功夫。在篇幅上,每个企业则有所不同,少则十几页,多则数百页。企业在编制社会责任报告时,均系根据不同组织发布的指南以及行业标准进行编制,但在100份样本中有25份报告未指明编制依据。现有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依据如表1所示。
表1 央企社会责任报告编制依据分析表
从表1可见,在2006~2010年间我国央企公开披露的100份社会责任报告中:有69份社会责任报告明确提出应用或参考了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发布的《可持续报告发展指南》,报告模式多分为经济责任、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履行报告,并且有47份社会责任报告在附录中还附有GRI指标索引;虽然有40.00%的报告指明参考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但是只有1份社会责任报告在附录中根据此指导意见编制了指标索引;而中国社会科学院2009年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只有15份报告做了参考,在2010年的30份报告中,有13份报告是以《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为依据;除此之外,还有少量报告参考AA1000、SA8000等国际规范。在分析中我们还发现,大多数央企所编制的社会责任报告,主要参考GRI颁布的规范,同时也借鉴其他组织颁布的规范,还有部分企业同时参照了国资委和深交所发布的社会责任指引以及行业内部发布的相关标准,如中石化和中石油就采用了国际石油行业环境保护协会和美国石油学会发布的《油气行业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由此可见,央企在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时的编制依据是多元趋势,即并非以一种指引为依据,但其中最具影响力的是《可持续报告发展指南》、《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和《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
(三)社会责任报告的基本结构
目前,学术界较认同的社会责任报告模式主要有三种:第一种,利益相关者模式。此模式下公司分别就股东、债权人、职工、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等几个方面报告企业的社会责任。第二种,GRI模式。由于非政府国际组织GRI所发布的《可持续报告发展指南》为社会责任披露提供了全面且可操作的参考框架,它将报告分成战略概括、管理流程和业绩三大类,而业绩则分为经济业绩、环境业绩和社会业绩。《中国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要求,企业报告主要分为报告前言、责任管理、市场绩效、社会绩效、环境绩效以及报告后记六个部分。第三种,其他模式。即除了上述两种模式之外,有些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结构可谓五花八门,没有固定的模式,且缺少设计上的科学性、表述上的清晰性和准确性[2](P1-25)。央企社会责任报告的结构模式如表2所示。
表2 央企社会责任报告结构模式分析表
从表2结果显示,自2006年开始,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选择GRI所推荐的内容结构披露社会责任信息,2008年和2010年,采用GRI模式的比例达到63.16%和68.33%。由于大部分央企集团并未上市,只是央企的优质资源或部分企业改制上市,因而其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主要是受国务院国资委的监管,加上大部分央企均从事大量国际业务,故这些央企不仅会受到国内公众的关注,而且也有来自国际社会的压力。因此,在报告社会责任时多数企业参照GRI模式的要求,从经济绩效、环境绩效和社会绩效三方面进行报告。在100份报告中有55份报告采用GRI模式,有38份报告采用了其他模式,采用其他模式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企业,其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结构均比较杂乱。
三、央企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内容解读
现有央企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上,一般设计有前言、责任绩效以及报告后记三个方面。报告前言部分主要涉及报告规范、高管致辞以及企业简介等,基本上所有企业都将这些内容进行了报告,后记部分主要报告企业发展展望、报告评价以及参考索引等,报告评价是第三方审验或第三方个人的点评,这些在前文已列示。社会责任报告的核心部分就是责任绩效,现有央企社会责任报告主要采用利益相关方模式、GRI模式以及其他模式对这部分内容进行报告。
(一)社会责任报告的责任绩效指标
傅小青和朱文莉将社会责任绩效指标从环境类、员工类、社会类、消费者类、其他类、关键绩效表以及意见反馈表7个方面做了分类,以研究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3]。本文参照这一思路,对100份央企社会责任报告进行了详细、逐一阅读分析,整理出其披露的具体内容如表3所示。
表3 结果显示,2006~2010年间我国央企公开披露的100份社会责任报告具有如下特点:(1)对于环境类信息,企业主要从污染控制、节约资源与能源以及支持有利于环保的产品三方面进行披露,而关于废旧材料回收利用的信息有46%的企业披露,有关环境污染恢复的信息仅有27家报告进行了披露。(2)员工类信息中,主要注重员工培训和员工健康与安全信息方面的披露,很少有公司披露员工失业安置信息。(3)社会类信息中,披露对社区做出贡献内容者仅有42%,但有大部分公司披露公益捐赠类信息。(4)在披露消费者、债权人以及供应商信息方面,关注产品安全与质量提高的企业有62家,占总样本的62%,而披露对债权人、供应商等相关方利益的信息仅有35家,比例较低。(5)对于社会责任的绩效指标,披露市场绩效指标和社会绩效指标的比例达90%以上,对环境绩效指标的披露也高达86%,但从内容上看,这些绩效指标披露比较分散,均散落于文中的各个部分,可比性较低,还有部分公司以社会责任工作绩效对比表的形式集中披露了这些信息,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可比性,但比例较少,仅占样本总数的26%。(6)为便于读者和公司的沟通,有36份报告设置了意见反馈表,以提高社会责任信息的社会关注度。
表3 央企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内容比重分析表 (单位:%)
(二)社会责任报告的关键绩效指标
由于社会责任绩效指标涉及的范围很广,央企社会责任报告将披露的关键绩效指标集中在市场绩效、社会绩效和环境绩效三个方面。我们参照《可持续报告发展指南》以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的规定,将市场绩效指标再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每股收益或净资产收益率和资产负债率四个方面,将社会绩效指标涉及职业病、客户满意度、工伤事故、纳税额、员工总人数、劳动合同签订率、社会保险覆盖率、女性管理者比例、残疾人雇用率、员工培训收入公益捐赠、志愿者人数以及员工流失率,而将环境绩效指标包括环保总投资、单位产值能耗、单位水值能耗、废气排放量、废水排放量、废渣排放量以及节约能源量等方面。据此对100份央企社会责任报告进行详细分析,得出各年度的具体披露情况如表4所示。
表4结果显示,在2006~2010年间,我国央企公开披露的100份社会责任报告中,对关键绩效指标的披露呈现如下特点:(1)市场绩效指标的披露主要是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披露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的比例为20%,披露资产负债率的仅有9份报告。(2)在诸多社会绩效指标中,披露最多的是公益捐赠,有86份报告披露了公益捐赠的数量,其次则是员工总人数、纳税额、工伤事故,这些指标的披露比例均达到50%以上,披露最少的是残疾人雇用率,仅有3份报告披露了此类指标。此外,关于志愿者人数、员工流失率、社会保险覆盖率以及职业病等指标的披露也不足10%。(3)环境绩效指标整体披露比例较低,披露最高的为单位产值能耗指标和废气排放量指标,达到了53%,有49份报告披露了节约能源量指标,而对于其他指标,披露的比例在40%以下。
表4 央企社会责任报告关键绩效指标披露分析表 (单位:%)
不同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从总体上看,均涉及了当前企业社会责任的诸多方面,诸如经济绩效指标、环境绩效指标、劳工绩效指标、人权绩效指标、社会责任绩效指标以及产品绩效指标等,但是部分报告存在整体架构繁琐、章节设置过多的问题,且内容松散,轻重不分。在分析中还发现,多数企业在报告中使用大篇幅来宣传企业文化和核心价值观,而对于客户和员工的责任方面则用较概括笼统的语句表述,缺少相关的数据信息和事例。在绩效指标方面,其内容比较分散,未形成统一的报表进行报告,而且很多关键指标亦未进行报告,大多披露企业有利的信息,如公益捐赠、利润总额、节约能源量等数据,而对员工流失率、职业病、废渣排放量等消极信息披露较少。
(三)社会责任报告附注的指标索引
按照GRI指南的要求,企业所编制的社会责任报告中需要有一定形式的指标索引。通过对2006~2010年间我国央企公开披露的100份社会责任报告分析,发现对指标索引的编制较为随意。有的企业在社会责任报告附录中附上了GRI的指标索引,有的企业却未附。但大部分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索引仅编制一份,如中国华能集团公司2008年和2009年发布的报告包括全球契约的十项原则和GRI索引两大类,2010年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更是在此基础上增加了电力生产行业指标索引;国家电网公司2009年和2010年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以及中国华电集团2009年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包括全球契约十项原则和GRI两类索引;鞍钢集团公司2010年的社会责任报告包括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国务院国资委指导意见和GRI三类索引。央企社会责任报告指标索引具体情况如表5所示:
表5 央企社会责任报告指标索引
从表5中可知,央企于2006~2010年间公开发布的100份报告中,有53份报告列示了指标索引,其中有47份报告是按照GRI指南编制的索引目录,10份报告依据全球契约十项原则列示了索引目录,但根据国内机构发布的指南规范编制索引目录的企业很少,这可能与央企业务性质有关,由于大部分央企从事国际业务,而且在世界经济中占有重要位置,社会责任报告面向的对象不仅是国内的信息使用者,还有广泛的国外读者,因此报告的内容按照全球通用的标准列示,这样做的目的在于更有利于企业的自身宣传与整体形象的提升。
四、央企社会责任报告的信度测试
作为企业发布的非财务类综合报告,如果仅为企业自我说明其已经履行的社会责任义务、发生社会责任的行为、形成的社会责任投资,以及所取得社会责任绩效,该报告的信度则会在公众眼中大打折扣。鉴于我国目前还未建立此类报告的审验要求与审计规范,因此大多数企业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均缺乏第三方审验这一环节。近5年央企100份社会责任报告第三方审验情况如表6所示。
表6 央企社会责任报告审验情况分析表
表6结果显示,央企于2006~2010年间公开发布的100份报告中,只有18份报告有独立的第三方审验意见,且出自不同的审验机构,其中:国家电网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自2008年开始就由经挪威船级社(Det Norske Veritas,简称DNV)审验,2010年发布的《国家电网2009社会责任报告》审验结论表明,其包容性、实质性以及回应性均为“良好”;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自2006年发布第一份社会责任报告以来,一直由DNV进行审验,报告质量和可信度明显高于其他公司,《2007年可持续发展报告》获得按GRI评价的A+,这是中国第一个获此殊荣的企业,也显示了中远集团在可持续发展报告方面的领先地位;中国华能集团2010年发布的报告既有必维国际研究集团(Bureau Veritas,简称BV)的审验声明,又有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的评级报告,中国大唐集团2008年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既有DNV的审验报告,也有中国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的点评,除此之外,其他的报告或经单方审验,或经第三方点评。有37份报告仅采用的是引述第三方证词的形式,而有45份社会责任报告则未经过任何审验,使其缺乏一定的信度与公众认可度。
分析结果也显示,自国家电网发布我国企业第一份社会责任报告以来,其未经第三方审验的比例起伏较大且呈U型,2008年达到最低点31.58%,2009年未审验比例猛增,2010年比例又有所下降。我们分析,2008年比例降低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受到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的影响,社会责任报告受到公众的关注度提高,经第三方评价的企业即增多。2009年数目没多大变化,而2010年经第三方审验的报告却增加了两倍,特别是中国社科院评级报告的推出后,在方便了我国企业对社会责任报告验证工作的同时,也对这一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更为可喜的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经DNV和BV审验的比例正在加大,也说明我国央企的这一工作在逐步完善。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综合通过上述对我国央企2006~2010年间公开发布的100份社会责任报告从三个层次七个角度的分析,可得出如下结论:(1)现行央企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比例还是有些偏低,目前仅为45家,占所选择样本总量125家的36.00%。(2)虽然尚未形成固定的制度,但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央企数量呈逐年递增趋势。每年发布时间虽然具有一定的随机性,但大都采用年度报告的形式且正逐步走向规范化。(3)相关部门颁布的规范、指引以及国际组织对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披露有一定的影响,央企的特殊性质使大部分企业在参考全球报告倡议组织的《可持续报告发展指南》的要求进行披露,这说明我国需要相机出台相应的社会责任报告规范。(4)现行央企社会责任报告有一半采用GRI模式进行披露,但是仍有大部分采用其他模式披露,披露的内容沿显随意且缺少规范度与准确性。(5)现行社会责任报告内容冗杂,有些内容含混,多专注企业功绩的宣传,客观披露企业绩效指标的较少,一般乐于披露企业正面信息,而对员工流失率、环境污染等负面信息披露较少。此外,对绩效指标的披露比较分散,可读性和可比性较差,编制关键绩效指标表的企业较少。(6)由于现行社会责任报告缺乏强制性的第三方审计制度,故其可信度偏低。
笔者认为,为了提高我国央企及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质量,可以从如下三个方面加大工作的力度:首先,在继续发挥已有规范、指引作用的前提下,可颁布具有强制性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引入可操作的社会责任披露指南和第三方审计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建立更加规范的社会责任披露制度,有利于社会利益相关者各方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绩效进行评价,最终激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企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其次,加强企业对社会责任信息的实质性披露,逐步要求企业披露以货币化信息为主的报告,编制关键绩效指标表,增加报告的可比性。最后,规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结构体系,使内容层次更加清晰合理。
参考文献:
[1] 许家林.企业社会责任观念·标准·报告[J].财政监督,2008,(3):3-6.
[2] 钟宏武,孙孝文,张蒽,张唐槟.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9.
[3] 傅小倩,朱文莉.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统计分析[J].财会通讯,2010,(3):4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