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共绘双赢图
——省电力公司与18个省辖市政府签协议、促发展纪事
2010-05-17宋立新
宋立新
图:签约仪式
“加快电网建设是政企双方共同的责任,此次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为省电力公司与济源市进一步实现合作共赢带来了新的机遇。”8月10日,在省公司与济源市政府共同推进电网发展框架协议签约仪式上,济源市委书记段喜中由衷地说。
以此为标志,省公司已与全省18个省辖市政府全部签署共同推进电网发展框架协议。通过签署框架协议,省公司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指明了电网发展方向,并与各省辖市政府就全力合作、支持电网发展达成共识,政企双方携手合作绘就共赢蓝图。
为“先行官”配上“千里马”
近年来,河南电网保持快速发展势头,每年投资都在100亿元以上。其中,500千伏变电站由“十五”末的9座增加到目前的25座,变电容量翻两番,供电能力增三倍,为中原加快崛起提供了强有力的电力支撑。
河南电网发展在不断提速的同时,也面临着征地、动迁、变电站选址、输电线路通道落实等诸多难题。
经济要发展,电力要先行,而“先行官”急需骑上“千里马”。
为深入解决制约电网发展的种种难题,省公司主动与河南省政府、各省辖市政府沟通,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并于去年3月促成国家电网公司与河南省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尽快落实协议内容,省公司与省政府相关部门多次就双方的权利义务、工作机制、征地范围、补偿标准等进行探讨。
与此同时,省公司本着“成熟一个、签署一个”的原则,积极推动与各市政府签署电网发展框架协议。在起草框架协议范本时,把重点放在电网规划与政府各项规划的有序衔接、政府应承担的责任和电网建设资金共担机制三个方面。
在省公司的积极争取下,各市政府都把电网规划纳入当地发展规划,对于突发性新上项目等需提前建设的电网工程,资金由客户或政府先行垫付。这样,电网规划的准确性和电网建设效率可得到明显提高,为省公司加快全省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为“生命线”贴上“护身符”
“天瑞水泥公司提出的施工方案对电力设施不构成威胁,允许其在供电企业指导下施工。”7月2日,新乡市启动电力设施保护行政许可管理机制,发出首份行政许可书。
近年来,一些施工单位未经批准就直接进入高压输电线路保护区施工,对电网安全运行造成了严重威胁。今年4月,新乡市政府贯彻与省公司签署的框架协议精神,实施了专项行政许可办法。
这只是政企框架协议显成效的一个缩影。框架协议签署后,全省各级地方政府主动落实协议内容,使一些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为河南各级电网发展贴上了“护身符”。
“签署框架协议后,漯河市政府把服务电网发展情况直接与各县(区)政府年终考核挂钩。”漯河供电公司负责人对笔者说。
与漯河市一样,全省各市均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电网建设领导小组,并建立常态沟通机制。为给电网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焦作市政府明确了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最新标准,并将城市公用事业电力附加资金全额投入到电网建设改造工程中。
三门峡市政府与供电企业达成一致,对于10千伏电缆入地问题,由主张方承担与常规架空供电工程投资的差额部分,为电网发展节省了大量资金。安阳供电公司依托框架协议平台,与安阳市政府联合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清理树障活动,经过两次集中整治,全市26万多棵违章树木被成功清理。
为“崛起梦”插上“腾飞翼”
河南神火集团是中国企业500强之一,由于新上扩产项目,急需新增电源。省公司在与商丘市政府签署的框架协议中,把关系神火集团用电的豫东强网工程列为一项重要内容。
商丘市政府按照框架协议精神,专门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输变电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简化建设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使征地、清障等问题迎刃而解。
7月29日,豫东强网供电工程顺利投运,施工人员仅用110天时间就完成了常规建设周期18个月的工程量,政企携手创造了河南电网建设史上的奇迹,为商丘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电力保障。
开封220千伏大学变电站工程开工后,由于外部环境问题导致项目建设停滞近半年时间。为此,开封市有关领导多次现场办公,使变电站顺利建设投运。在制定发展规划时,开封市政府深刻认识到,打造一个富有活力的汴西新区离不开电力支撑,于是主动把电网规划纳入整体发展规划。
观念一变天地宽。框架协议的签署使各市政府对电网发展的认同感显著增强,电力保障协调机制变得更加顺畅。在中原崛起的大舞台上,供电企业将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
经过省公司积极沟通,目前各级政府已将2020年之前电网项目用地纳入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中“十二五”规划中所有793个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站址已调整为建设用地,“十三五”规划中220千伏及以上电网用地已调整为非基本农田,实现了电网规划与中原崛起战略的有序衔接。
相关链接
继2009年3月4日河南省政府与国家电网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之后,省公司陆续与18个省辖市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政企携手,共推电网快速发展。时间表如下:
2010年8月10日,省公司—济源市政府
2010年6月10日,省公司—南阳市政府
2010年6月1日,省公司—新乡市政府
2010年4月15日,省公司—商丘市政府
2010年4月14日,省公司—濮阳市政府
2010年4月13日,省公司—平顶山市政府
2010年4月12日,省公司—郑州市政府
2010年2月3日,省公司—信阳市政府
2010年2月2日,省公司—周口市政府
2009年12月4日,省公司—鹤壁市政府
2009年12月3日,省公司—三门峡市政府
2009年10月22日,省公司—焦作市政府
2009年9月26日,省公司—洛阳市政府
2009年9月17日,省公司—许昌市政府
2009年9月11日,省公司—驻马店市政府
2009年7月2日,省公司—漯河市政府
2009年7月1日,省公司—开封市政府
2009年4月29日,省公司—安阳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