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2010-05-14
浮生
盗梦还是偷心
看了红得好像不看就有罪的《盗梦空间》,比起一开始就告诉我游戏规则的诺兰,我还是更愿意在《穆赫兰道》中被大卫·林奇考验智商。而且梦境如此清晰明确,多少有点无趣。我喜欢糊里糊涂的梦境,上一秒钟还在逃亡飞奔,下一秒钟就躺在爱人怀里死去的那一种。当然了,这也许是因为我根本就喜欢糊里糊涂的人生。
《盗梦空间》里的穿越音乐来自《玫瑰人生》,音乐响起的时候,玛丽昂·歌迪亚就像穿越在两部电影或者两种梦境之中。在《玫瑰人生》中,这是她死前的最后一支歌,歌名是《Non, je ne regrette rien》。我不懂法语,有人说意为“不,我没有后悔”,也有人说这是“不,没有就是没有”,我非常不冷静地愿意相信后一种。因为梦境正是如此,没有就是没有。
大学里大家都在读《梦的解析》,晚上睡觉前非常紧张地提醒自己要牢牢记住每一个梦的碎片,早上一起床就开始翻书。所有梦到柱状物的人都遭到嘲笑。如果睡前喝了太多水,梦里果然是倾盆大雨。这么多年过去,我还牢牢记得《梦的解析》第三章的标题:梦是愿望的达成。按照《盗梦空间》的逻辑,这是梦的第二层,需要强力镇静剂才能稳定达成,不然随时可能坍塌,直至一片废墟。
几年前,有段时间我一直在做梦,连续剧一样的,准确地说,韩国连续剧一样的,因为我在梦里恋爱,而且是节奏奇慢的那种。范柳原对白流苏说:“我们那时候太忙着谈恋爱了,哪里还有工夫恋爱。”我着迷一样地相信这句话。恋爱应该是慢得让人心焦的,是侯孝贤式的,就算四倍速的快进也不会漏掉任何镜头。我在梦里就是如此。我起码跟他(一个面目模糊的高个子,年龄不详,收入不详,学历不详,是否处男不详,有无固定资产不详)眉目传情了半个月了,还停留在牵手阶段。有时候早上醒过来会无限惆怅,怎么,还没有搞上吗?
亦舒小说中的黄玫瑰颠倒众生,遇上她的男人说,她并不是我梦中的女郎,因为我从来没有梦到过这么可爱的女郎,她是我的心上人,你明白吗,她是我心上的人。梦中的人总是真实得让人烦恼,只有心上的人才真正宛如梦境。唐晓芙之于方鸿渐是,“譬如黑夜里两条船相迎擦过,一个在这条船上,瞥见对面船舱的灯光里正是自己梦寐不忘的脸,没来得及叫唤,彼此早距离远了。这一刹那的撙近,反见得暌隔的渺茫。”心上人不会如此,因为心上人从来不会相遇,哪怕是一刹那。
文/阿花
物语
猪的田园牧歌梦
E.B.怀特的猪生病了,怀特给他灌了蓖麻油,猪不喜欢这味道。“他稳稳当当地站着,稍微咂一下残留的蓖麻油,有几滴从他的嘴唇漏下来,而他带着恨意的眼睛在几根若有似无的睫毛遮挡下盯着我看,一副厌恶的样子。”想必再没有人会像怀特,以人的慈悲去描写猪的眼睫毛了。读过这篇《一头猪的死》之后,我掩卷深思,得出一个结论:做猪就得做怀特的猪。如果猪妈猪爸有投票权,想必他们也会赞成我的。不过那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怀特自己有个农场,猪圈比蜗居男女的公寓还大,而且是独立别墅式,实在让城市的人和猪都眼红。
特权时代,动物尸体往往也能彰显社会等级。比如贵族喜欢吃狩猎得来的战利品,而市场肉摊上的死肉属于普罗大众。克劳德·莫奈的《牛肉静物画》,评者认为这是“低贱的牛肉”,给下等人吃的,原因就在于这坨肉品相差,多筋,有白花花的肥油。17世纪的欧洲贵族不吃猪的耳朵、鼻子、脚、排骨以及一切内脏,这些被认为是猪的“副产品”。现在呢,虽没有主与副的歧视,猪鼻子和猪肠子一律平等,但在谈吃色变的激素时代,一切能吃的,若加个“土”字,就显得特别有卖相。拿猪来说,有土猪和非土猪之分,前者至少30块钱一斤,一张老人头,就值3斤3两土猪肉。
非土猪也就是激素猪,吃了食拼命长,以rap的速度:第一句歌词还没听清,已接近尾声,久久回响的只有那句“嘿嘿哈嘿”。如果猪会思想,它对自己没日没夜地疯长,大约也会感到郁闷。现代人,既不放心爱,也不放心猪。于是有人去乡下订购猪,我给你多少钱,你帮我把猪养大,不能吃这个不能吃那个,保证绝对绿色,年底我来取。林语堂先生概括中国人的信仰:“得意时信儒家,失意时信道家。”这说法现在也不过时。当我们遇到难事,总喜欢转向乡村,送挑食、执拗的孩子去乡下体验生活,去偏僻野地搭帐篷放松心情,去乡下亲戚家疗养,四处托人购买土鸡、土鸭、土猪……这或许也是人内心残存的最后一点诗意吧。只是没想到古往今来人类对乡村田园牧歌的向往最终还要寄托在一只猪身上。
怀特养猪的方式也是过去曾经通行的方式:“春暖花开时买头小猪,喂过夏天,喂过秋天,天气转为严寒时宰了它。”按现代养猪三个月出栏的标准,也即是说,过去乡下一代,现在城市四代。乡下猪爷爷邂逅城市猪重孙,想必会感叹“山中一日,世上千年”吧。如果猪能说“I have a dream”,他的梦想必定是,我不指望当猪坚强,但是拜托,请让我慢慢长。
文/寇研
世相
写一段佳话
我小的时候,我们镇上孩子练习书法的积极性很高,好像家家都有一支毛笔。我可以负责任地说,那时候大家都去写大字,并不是因为过年的时候可以写春联,为家里省钱或者挣钱,主要还是想当个秀才受人尊敬。我的书友少峰兄,比一般人又深刻一些,他在了解书法有四大家之后,就立志要创造属于自己的新一家。可惜的是,他刚把颜体练出个模样,他爹就见不得他天天在屋里写字了,让他去做小买卖。
我有一个表哥,自号“淮河大浪子”,我至今认为,他的字是我们镇上唯一可以称作书法的。在我们那穷乡僻壤,除了年底写写对联卖,再好的字又有什么用呢?关键是,乡亲们还觉得他写得不好,“不够黑”。但是没有关系,姑娘们还是蛮喜欢他的,于是他今天跟这个姑娘聊,明天跟那个姑娘谈,“道德败坏”,成为年轻人的反面教材。但是他不在乎,他说:“老子不能名垂千古,那就遗臭万年吧!”事实上,没几年他就结婚了,他爹硬给他摊派的。表嫂比河东狮柳月虹还厉害,他想遗臭万年是绝对不可能了,因为他跟王木犊似的,放个屁也得跟老婆打报告。
也有不写大字的,他们最看不起写大字的人。我同学中的两位就是这样,他们初二就辍学了,整天扛着大片刀在街上晃,自称要用刀砍出名气来。有一位,伙同其他几个人,把一个县里来钓鱼的小伙子的屁股捅了几十刀。现在都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两瓣普通的屁股,怎么可以捅十几刀进去?又不是切凉粉。
那个时候我们很穷,饭里没油水,衣服有补丁,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大家的心气儿却都那么高。后来我到了部队,发现部队里也有这样的人。有个家伙,山东的,跟我关系不错,有一段时间,他老是请假进城,每天兴冲冲地去,垂头丧气地回来。过了很长时间,他才告诉我,老是看报纸上,谁谁谁见义勇为了,在当地传成佳话,所以自己就到街上——主要是火车站——去看看,能不能打个流氓抓个小偷啥的,也传成一段佳话。
山东战友退伍后承包了一处沙场。沙场赚钱后,为了保卫胜利果实,他和当地的地痞血拼了几场。本来他也没想怎么样,但血拼出了名,找他合作生意的越来越多,就顺势涉足酒店业、现代种植业,当然还有房地产业。前阵子他来北京,我说起他那一段没有写成的佳话,他说,现在好多记者要采访他,他谁都不答应,才不出那个名呢。我说,知名度可以转化为生产力呀。他笑而不语。倒是他的助理说了句实话:“董事长在我们那里,黑白两道谁不知道呀,还用报纸?”
文/李落落
城事
路遇色魔一声吼哇
有人给情感专栏作家连岳写信,说自己小时候被一个中年怪叔叔欺负过。在一个阴暗矮小的屋子里,那个怪叔叔让一群孩子集体观摩了他身上最丑陋的部分。长大后,这位读者又不幸地被体检医生吃过一次豆腐。从此,她便对年长男性产生心理恐惧,甚至对自己的父亲都心生戒备。
连岳用他自己的一段经历来安慰那位女读者。连岳说他小时候在一个无人的橘园里遇见一个老男人,对着他露出不雅之处。小连岳望了一眼,心想还是我们小孩的东西清秀可爱。于是淡定地走开。
比起那位女读者,连岳真是从小便拥有强大的内心和非凡的定力。真的勇士敢于直面丑陋的曝露狂而不自乱阵脚。在这个淫魔不绝的世界,所有人都该向连岳学习。
我曾经有一次在下雨天撑伞走在街头,看见一个穿着红雨衣的男人迎面走来。那人走近后将雨衣的前襟突然撩起至腰部,下面啥都没穿。饶是我这样见多识广的女子,也一下子被吓懵了。晚上参加朋友聚会,说起这事,以为朋友们会讨论世风日下或者分析露阴癖的病态心理,谁知大家却纷纷献计。有的说,干吗不直接将雨伞收起当作武器为民除害;有的说我应该拦住色魔,很不屑地品评:“这么小也敢拿出来现!”管保说得淫魔泪奔而逃。
我有个女友每次说起她上司骚扰她,就眼泪汪汪。其实也无非是平时说话多有逾矩,身体语言不够矜持,搂个香肩搭个后背啥的……受不了辞职吧怕天下乌鸦一般黑,挑战上司权威呢又不敢,逆来顺受又觉得委屈。失眠脱发,最后跑去看心理医生。何必呢?
我还有个同学,生了孩子后老看社会新闻,说哪里哪里小女孩被骚扰啊,哪里哪里的小学老师是禽兽啊。吓得她带着孩子移民了。不过我估计她去了澳洲后,看那边的社会新闻,肯定会担心逃出龙潭又入虎穴。只看到负面新闻的人难免活得草木皆兵。
人一定要有强大的内心才能生活愉快。我就很羡慕我表妹有我阿姨这样彪悍的妈。话说当年,我表妹就读的中学门口有个早点摊,摊主一遇见漂亮可爱的女孩子就从后面走出来,下半身赤裸,将女孩子们吓得花容失色惊声尖叫。我阿姨听完非常生气,她说要是给她遇见了,她就上去“拿伊碟特”。
很多年后,这个上海话句式经由周立波之口走红。周立波学流氓说“拿伊做特”,意思是“把他咔嚓”。我阿姨的“拿伊碟特”更果断干脆:不但要“咔嚓”,而且连根掐断。
文/上上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