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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市民的“解密”之路

2010-05-14李邑兰周潇枭

中国新闻周刊 2010年18期
关键词:新家园解密维权

李邑兰 周潇枭

在遭遇暴力拆迁之后,他们踏上了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维权之路。尽管时有不顺利,但他们相信,“一件不可能的事,做的人多了,就会把不可能变成可能”

因为成天研究政府文件,王志勇对文件编号都有了条件反射,张嘴就是一串数字,还能准确说出哪条哪款讲的是什么内容,听得不明就里的人直咋舌。

王志勇今年40岁。7年前的一天,王志勇和家人在睡梦中被人从家里抬到屋外,在不到40分钟时间里,他的家被强制拆迁,所有财产均埋入砖头瓦砾之中。他们的遭遇成为建设部当年通报的6起典型暴力拆迁案例之一。

原本,这件事可能就随着时间的流逝永远成为过去了。要不是无意中看到一份政府文件,他还不知道关于拆迁、关于安置,关于他自己的房子,竟然还有这么多他所不了解的“秘密”。

从此他开始了维权之路,试图去弄明白更多的“秘密”。

被“消失”的安置房

拆迁前,王志勇一家三口住在北京市海淀区长椿桥路,是典型的城乡结合部。

2003年,村民们获悉,万柳地区共476万平方米的土地要被政府征收。

由于与拆迁方就拆迁安置补偿金额达不成共识,王志勇还专程请了律师,向北京市国土局申请行政复议,哪曾想,白天刚接到延期拆迁的通知书,夜里强拆就发生了。

“当时我们都以为,是为了奥运会,为了城市的绿化工作,为了国家的利益,让我们把地给让出来,最后都被迫签了协议。”同为300户居民维权代表之一的潘福顺说。

其时,拆迁方给出的补偿金额为每平方米3600元。房子没了,一半村民就近搬入汇新家园的四栋楼,当时价格为每平方米6000元;另一半村民则选择更为便宜,但相对偏远的地方居住。王志勇属于前者。

2004年,王志勇去办理新房子的房产证,在与开发商旗下的物业公司交涉时,却被告知房产证不能办理。一头雾水的王志勇于是决定去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去找寻自己所住楼房的相关信息。

无意中发现的“1478号”文件,让王志勇震惊不已。“我发现,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在拆除房屋之前,是应该先配备拆迁安置用房的!”

“1478号文件”全名为《关于开发建设万柳小区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由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现为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于2000年9月27日印发。文件写明:这个二期工程就在万柳小区里,建设内容为拆迁安置用房、商品住宅及配套。

“我们的拆迁安置用房去哪里了?”王志勇愤怒了,“为什么不告诉我们这些信息,让我们吃哑巴亏?”他决意要讨个说法。

消息传开后,村民们自发集结,选出5名代表,王志勇是其中之一。他们凑份子请律师向政府提起行政诉讼,“争取我们应有的权利”。

诉讼的路走得并不轻松,败诉是家常便饭。2005年,王志勇因身体原因,辞掉了出租车司机的工作,全职“维权”,靠着村委会每月发的300元下岗费和老婆打临时工挣来的微薄收入过活。

不了解的“秘密”

随着两年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正式实施,王志勇们的维权也迎来了新转机。

《条例》明确规定,要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和信息发布的公开及时。这在王志勇看来具有“划时代意义”。因为“我们能得到更多文件,上诉的渠道也增多了”。此前,他从未想过从政府的渠道获得文件,有自己弄不明白的信息,他一般的做法是,自己去城市建设档案馆查资料,或者咨询身边懂法的朋友。

而《条例》的实施让他们可以获得更多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2008年6月23日,《条例》实施一个多月,家住汇新家园一、二号楼的居民康红捷等123人,便向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查询海淀区万柳汇新家园一、二号楼使用土地的权属证书及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该申请很快就得到了回复。王志勇也在同一时间向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也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就有了回音。

王志勇这才知道,“原来我住的汇新家园三号楼,未经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的竣工验收,就已经投入使用了!”他不禁吓出一身冷汗。

“我们住的这些楼,才是真真正正的违章建筑。”维权代表们为此痛心不已。“我们住的小区什么都没有,没有绿地,漏水、裂缝,容积率还高,简直就是‘鸽子窝,”跟旁边更标准的商品房比较起来,这其中的落差感很大,“我们当初买房的价格,跟旁边商品楼差不多一个价,但差距却这么大!”

他们这才意识有多少“秘密”是他们原本并不了解的。“我们就是希望政府能将当年相关的具体政策、措施、实施条款等公布出来,这样我们才能知道真相,拖欠我们的东西才能得以兑现。”王志勇说。他期望信息公开能给包括他在内的300户村民解决实际困难。

申请难题

但即使有《条例》在手,王志勇们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常常也并非那么顺利。

2008年,王志勇们去北京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处申请信息公开。据说一位处长见到他们的第一反应居然是,“找保安来,把你们抓走。”

北京市档案馆,后来成为专门保存北京市发改委相关文件资料的地方,王志勇总共去过4次。前3次是在《条例》颁布之前,档案馆的大门是敞开的,王志勇可以自己查询分门别类的卷宗。但第4次去时,却被拦在门外,被告知按规定要有北京市发改委开具的介绍信,才能获得相应的文件资料。结果,王志勇只能在电脑上查询出文件的具体卷宗、文件号后,让工作人员代为领取,其他相关资料,王志勇都接触不到。

“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之后,反而对这些信息管得更严了。”王志勇抱怨道。

申请程序的繁琐也让他头疼。2009年3月27日,王志勇和另外4名村委会代表,一起去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申请信息公开。依照规矩,王志勇需将自己申请公开信息涉及到的诸多文件,分别单独填写申请单。他们找到海淀区政府,请求出示海政报(1996)42号,这是一份有关征地转工的文件,结果区政府只给了文件的一个封皮,即第一页,后面的具体内容却没有。

2009年9月7日,王志勇接到区政府下达的“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补正申请告知书”,让王志勇对申请的信息内容进行补充。王志勇们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不到一个月,又接到区政府的“补正申请告知书”。

“政府有关拆迁、征地、赔偿的实施信息,与我们利益密切相关。正是因我们不知道政府究竟是怎么落实上头的各项政策,我们才提请信息公开,如果我们知道文件名称,还需要走信息公开的申请道路吗?这不是故意为难我们吗?”王志勇质疑道。

他还反映,无论是规划委、发改委、建委,还是政府部门,申请公开的信息多了,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就不给登记回执。

为了避免出现这种不给回执的现象,王志勇只能通过邮寄方式,将自己想要的信息打包列在邮件中。因为邮件包裹是有回执签单的,通过这种方式,相关部门给予回应的几率便高一些。所以,即便住在离区政府很近的地方,那些因申请信息公开而花费的邮寄费用,还是省不了。

两年来,撬动政府敞开“信息透明”的门,这条路王志勇走得并不轻松。但他固执地坚持着。他不知道的是,北京市有越来越多的普通民众像他这样,就自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向政府提请信息公开。官方数据表明,仅2009年一年就收到6889件信息公开申请,而这些申请者,大多为房产遭受拆迁的普通市民和村民。

“一件不可能的事,做的人多了,就会把不可能变成可能。”王志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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