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废为宝
2010-05-14杨光洲
杨光洲
起诉状
原告:沙庸观
被告:毕杆子
案由:侵犯著作权及名誉权
事实与理由:原告参加革命工作三十余年,历任乡长、县长、市长、市委书记等职,现已光荣退休。被告系原告退休前最后一位秘书,今年因机构精简下岗。被告下岗后竟盗用原告几十年来的讲话稿开起了催眠公司,向消费者读讲话稿治疗失眠症。被告的公司开业一个月,收入已达一万元。
原告认为:
一、被告严重亵渎了上级的英明领导,侵犯了我的名誉权。被告盗用的讲话稿中,既有上级对全球、全国、全省形势的分析,又有本人对全市、全县、全乡情况的估计;既有上级的普遍号召,又有本人的个别指导;既有对以往经验的总结,又有对未来形势的展望。讲话体现着宏观与微观的结合,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结合,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历史与现实的结合。这些折射着上级的英明伟大,印证着我的忠诚勤政的讲话,被告竟别有用心地用于催眠,这是对上级的猖狂诬蔑,是对像我这样的好干部的无耻攻击,我的名誉权因此受到了严重侵害!
二、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如前所述,我的讲话稿饱含着我的智慧与劳动,我依法享有著作权。被告未经我同意使用讲话稿牟利,使我的著作权遭受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
公开登报赔礼道歉,为原告恢复名誉;
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
赔偿原告著作权损失二十五万元。
沙庸观口述
雌黄律师事务所胡言律师代笔
答辩状
答辩人:毕杆子
现就沙庸观诉我侵犯名誉权、著作权一案答辩如下:
一、原告诉我侵犯其名誉权属无稽之谈。为逞官威,沙庸观要求秘书为其写的讲话稿必须有“分量”,即越长越好。这些讲话充斥着空话、大话、套话、官话、谎话、废话、胡话、鬼话,令听众昏昏欲睡。沙庸观每作一场报告,就会有不少人因在会场睡着而受凉感冒,但谁敢不去听他讲话?!不听他讲话,会被斥为不讲政治,放松世界观改造而扣发奖金!原告以讲话鼓舞群众、教育群众、组织群众是假,欺骗群众、压迫群众、摧残群众才是真!若真如原告所言,这些讲话有鼓舞斗志之积极作用,又怎会因我向消费者诵读而使其名誉权受到侵害呢?我向消费者承诺:听完全篇讲话不入睡者,分文不收。原告诉我以这些讲话催眠获利一万元,这是事实,但这不正是他对这些讲话实效的“不打自招”吗?!
二、原告不是这些讲话稿的著作权人。沙庸观学历尚不及初中毕业,写不出长篇讲话稿,其讲话稿皆由秘书代笔。沙庸观只是公家养着的一只念讲稿的机器——且常因把字念错而出丑!本案中的讲话稿著作权应归秘书及单位所有,沙庸观无权染指!
判决书
……
合议庭查明,原告沙庸观诉称拥有著作权的讲话稿皆系其退休前代表单位作的工作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之规定,“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沙庸观不拥有讲话稿的著作权。本院依法将原告各原单位列为第三人通知参加诉讼。各单位均称因忙于贯彻上级最新讲话精神而无暇参加诉讼。虽经合议庭要求,原告不能提供被告侵犯其名誉权的证据。
本院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沙庸观全部诉讼请求;
诉讼费六千二百六十元由原告承担;
原、被告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十五日内上诉至Y省高级人民法院。
尾声
十五天后,沙庸观登门拜访毕杆子,要求加盟催眠公司,亲自为消费者读讲话稿。两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选自《浦江新闻网》】
题图 / 催眠新疗法 /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