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的经济学探索
2010-04-21刘渠
刘 渠
地铁将成为福州一张亮丽的城市名片,提升城市的品牌形象,同时对福州人的居住理念产生重大影响。
地铁潮涌
中国第二轮的大规模建设地铁浪潮正席卷而来。根据国家发改委基础产业司司长王庆云介绍,按照国务院批准地铁建设的三项指标(即城市人口在300万以上、GDP在1000亿元以上、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00亿元以上)来衡量,目前全国将近50个城市都具备了地铁建设的需求和条件。从国务院已经批准和即将批准的城市轨道交通规划来看,共涉及二十多个城市。2020年之前,轨道交通投资规模将超过1万亿元,其中主要是地铁投资。
对此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李建建指出,地铁在大江南北的城市迅速开花,延续至今的金融危机可能是此次决策的重要原因。发展轨道交通从短期来看能拉动固定资产投资,有利于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实体经济的影响。事实上,这并非第一次在全国出现地铁热。历史上国务院曾两次叫停地铁立项,但作为此轮刺激经济方案的一部分,以往被搁置的一些城市地铁方案终获通过。
“地铁热”还有国家能源战略的考虑。汽车泛滥已造成了潜在的石油危机,国家推广地铁,部分基于减少用油的交通替代。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日益增多,城市交通拥堵现象也日益严重,发展轨道交通将使得交通运输朝多元化发展,人们出行有了更多的选择,这将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方面发挥巨大的作用。大力发展轨道交通是顺应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的低碳经济时代和全球经济发展趋势,也符合我国积极倡导实施的产业发展政策。
李建建指出,经济学的实践证明,交通线的形成就是经济带的形成。从产业布局来说,经济布局靠近交通线路,成本最低,利润最高。因此,地铁将会成为所有业态关注的一个焦点,商业、居住、公司选址都会向未来的地铁线靠拢。地铁引导人、物的流动,形成城市最具活力的经济带。地铁方便、快捷、经济、舒适、安全的优势,使得地铁不只是一个交通概念,而且是一个资源概念。地铁的每一站,几乎都会和地上的商业空间连成一体。
此外,地铁的建设,对城市副中心的发展,会起到很好的影响作用,促进城市由单中心向多中心发展,使城市的格局发生巨大的变化。从各大有地铁的城市发展经验来看,地铁站点附近的商城在地铁通车后将是最为繁华的商业地点,地铁建成后,在中转站或大型地铁出入口,二、三级商圈也将因地铁而形成新的商业中心。届时,城市也将一改往日“单一中心”模式,缔造出新的商务和消费中心,并架构出新的旅游经济带,从而带动地铁沿线的七地升值和经济繁荣。
任重道远
由于地铁存在着投资巨大,运营成本高、经济效益差等特点,使得其建设和运营的难度大于其它公共交通项目,这在世界范围内都是一个难题。再加上中国轨道交通起步晚,经验不足。因此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不少专家认为国内很多城市的地铁建设是政府拿钱,大量沿线物业升值的资金却被开发商赚走。国内的地铁如果按照现有模式继续运营的话,亏本的是大多数,其投资回报率是负的。
李建建指出,地铁是目前唯一一个由地方投资却需要国家审批的基础设施项目,同时也是一个没有盈利前景但成本昂贵的投资“无底洞”。作为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产品,地铁本身从回报率而言,可能为负值。然而,从大的投资回报角度看,地铁经济的发展潜力无疑是巨大的。而目前作为全世界为数不多能盈利的地铁公司之一,香港地铁的模式比较特别。赢利不是靠地铁本身,而是采取了与地面物业联动。因此,与房地产商联动开发地铁商圈,显得尤为重要,将地铁的开发运营和上盖物业相结合在一起形成共赢。
他建议,虽然国内在规划建设地铁时,不可能完全套用香港地铁的模式,但可以作为参考和借鉴,再结合城市自身的情况,予以规划,从整体上构建一个围绕地铁建设的完整的产业体系,包括房地产、广告、银行、通讯、饮食、购物等等,以保证地铁经济最终发挥出高效。
著名智库埃森哲卓越绩效研究院认为,中国轨道交通发展的关键在于轨道交通企业应具备企业化运作的方式和理念。由于轨道交通的准公益性,使其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不可能与政府完全分离。如何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充分发挥企业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建立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运作模式是下一步发展的重点和必然趋势。
宏观层面上应理顺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企业与政府的管理界面。也就是说政府要减少对企业日常运作的干预,从大包大揽的管理方式转向通过合理的治理结构以及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企业自身的主观能动性。
具体来说,政府与轨道交通企业之间的管控关系应按照《公司法》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公司治理结构下界定、明晰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政府首先应履行宏观管理的责任,负责审订本地区轨道交通行业的相关政策法规。其次,政府仍需继续保持支持力度,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扶持政策,为轨道交通的发展创造相对稳定的政策环境。再者,通过任命轨道交通企业的董事会成员,并委派外部董事和监事,实现对轨道交通企业的管理及其资产运营状况的监督。
此外,政府还应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政府的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应与轨道交通企业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明确约定相关业绩评价的考核指标。在绩效考核体系建立的基础上,政府通过董事会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真正做到出资人(政府)的利益、企业的利益以及企业员工的利益结为共同体,从而有效激发企业和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