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如何对待换妻游戏者
2010-04-15薛涌
薛 涌
一个健康的社会,需要相对稳定、传统的价值观念,但在法律上,则必须保护公民最大的自由,哪怕这种自由导致了不符合主流社会规范的行为
南京某大学原副教授马尧春因爱好“换妻游戏”,以“聚众淫乱罪”遭到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的公訴,面临着最高5年有期徒刑的指控。而在他领到起诉书之前的两会时节,李银河提议取消“聚众淫乱罪”。我虽然几年前曾经批评李银河把“一夜情”等等当作一种先进生活方式来推崇,但在这件事情的法理层面,则支持她的理念。
马尧春的行为,并没有对他人产生伤害,不涉及未成年人,也没有对参与者有任何强迫。我们至少可以说,马操办这些“换妻游戏”,从来没有使用公共场所,完全属于私人领域的问题,公共权力没有介入的法理基础。
不过,媒体对马的追踪,也展示了“换妻游戏”中的另一个侧面。与“新潮”生活方式所带来的浪漫、解放、快乐相反,其中卷入的主要人物,实际上都在忍受着人生的煎熬:马本人承认,他家族中有四位神经病人:“我母亲,年轻时精神病,现在痴呆了;我二姐,22岁精神病爆发,裸体到处乱跑,至今未愈;我二哥,精神病爆发,2007年10月自杀身亡;我侄女,2007年5月,精神病爆发,跳钱塘江自杀,后获救。”他自己经历了两次失败的婚姻后,开始走上换偶之路,但从中并没有得到什么快感和刺激。他先后找到的几位伴侣,命运也相当凄惨。先是山东淄博的一对老夫少妻中的少妻“火凤凰”。这位“火凤凰”年轻时因后妈干涉失恋,在卧轨自杀时被铁路工人救起。于是二人结了婚。婚后心情不佳,开始在全国疯狂的“换偶”之旅,离婚后和马同居。“火凤凰”走后,马又结识了郭某。这位郭某时年24岁,两次离婚,每次婚姻都只持续了3个月。俩人同居后,在“婚纱都做好了”的情况下,郭某突然精神反常,半夜离家出走,后来自杀。之后,马又从南京单身俱乐部找了一个情人,亦未能脱离“精神病”的干系。而马对自己也并没有信心。他认为自己没有精神病发作,是因为换偶和同居转移了他的一部分注意力。
读了这些故事,任何有常识的人都会觉得这几位有严重的精神或心理问题。那些把“一夜情”“换偶”等等化为一种新生活方式的人,也应该面对这些例证。我对“换偶”没有研究,不敢说“换偶”者都是这种精神状态。不过,“一夜情”“换偶”对于社会中大多数的人,带来的伤害恐怕要比带来的幸福大得多。这也是为什么大多人数千年来仍然选择婚姻的理由。其实这一点,西方战后两位心理学大师John Bowlby和Mary Ainsworth所创建的“依赖纽带”(attachment)理论就已经解释得很清楚:人类在童年期最大的心理需求是亲子间的“依赖纽带”。
孩子要从父母或者照顾自己的人那里需要得到充分的爱和保护,并对这种爱和保护有十足的信心,然后才能大胆地探索自己面临的世界。如果一个人童年期未能建立这种纽带,就会对世界充满了不信任,也很难和别人发展出稳定的人际关系。这种理论还特别提出,孩子把父母之间的关系也视为自己日后行为的重要参照。破碎的家庭,经常影响孩子日后和配偶的关系。这也是美国中产阶级对自己的家庭伦理为什么那样小心护持的原因。追“新潮”的人觉得恩爱夫妻这种模式枯燥乏味。但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是最幸福的生活方式。有责任的家长和老师,也应该教育孩子追求这样的幸福和理想。
马尧春们则更像是一群正在自寻解救之道的不幸的人。那么,国家在这里应该扮演什么角色呢?是否应该对他们进行救治呢?救治的最大障碍是法律问题:什么属于个人生活方式,什么属于病态,在法理上很难界定。即使能把“病态”界定清楚,在病人拒绝治疗的情况下,国家一般也无强迫治疗的权力。这在美国特别体现在无家可归者身上。政府即使出于好心,也不能强行把无家可归者赶入救济站。再退一步说,即使这些人自愿接受治疗,那么谁来埋单呢?中国还没有所谓全民医疗保险,许多医院还是不见钱就见死不救。
不管马尧春们多么不幸,只要他们的行为没有侵犯别人,国家总还是有许多更需要帮助的人,怎么能合法地拿出钱来管这些事?特别是当今贪污腐败、暴力拆迁遍地都是,上访一潮高过一潮。政府每每说“中国这么大、问题这么多,怎么能一天都解决?”如果政府放着这些事情都不解决,反而要起诉马尧春,这用网友的话说,岂不是“狗拿耗子”?
一个健康的社会,需要相对稳定、传统的价值观念,但在法律上,则必须保护公民最大的自由,哪怕这种自由导致了不符合主流社会规范的行为。 ★
(作者为美国萨福克大学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