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化的现状与对策
2010-04-13李荣华
□李荣华
( 赣南师范学院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江西 赣州 341000)
赣州市位于江西省南部,是江西最大的行政区,辖1区2市15县,3000多个行政村,共4.9万多个自然村,总面积3.94万平方千米,耕地面积29.29万公顷,人均耕地少。全市总人口为88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04万人,占总人口的79%。截止到2008年底,全市60岁以上农村老人81万人,占农业总人口的11.61%;65岁以上农村老人53万人,占农业总人口的7.59%;70岁以上农村老人31万人,占农业总人口的4.45%。农村老年人约占全市老年人总数的80%。赣州市从2001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农村老龄化呈现出老年人口规模大、增长速度快,未富先老等特点。
一、赣州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基本状况
赣州市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化起步较晚,经过近几年来的发展,赣州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化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1.加强法律宣传,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一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做好老年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在农村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大力弘扬尊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把农村家庭养老纳入法制轨道。二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发挥家庭养老功能,保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质量和水平,确保老年人老有所养,增强家庭成员的法制和道德观念,规范子女的养老行为,避免和解决赡养纠纷,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在农村积极开展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工作。通过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不仅在全市农村营造了良好的尊老敬老氛围,也使农村家庭养老由单纯的依德养老模式向依德养老和依法养老相结合的模式转变。
2.加大了老年服务设施建设
采取政策支持、市场运作等措施, 积极鼓励集体、个人和社会组织参与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积极探索建立老年服务设施投入多元化机制。政府在加大公办敬老院财政投入的基础上,通过社会捐赠、发行福利彩票、群众互助、企业援助建设等多种途径,广泛筹集资金,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服务设施。目前,全市现有农村公办敬老院总数为343所,其中县办31所,乡办280所,村办32所。全市共有乡镇级老年文体活动站292个,村级老年活动室1847个。全南县一农民投资30万元办起一所“夕阳红之家”,兴国县由一台商投资100万元兴建一个村级“老年人活动中心”。
3.初步完善了农村养老保障体系
为了实现“老有所养”,赣州市积极推进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目前,全市已基本建立起了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村干部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农村医疗救助、农村救灾救济等社会保障制度,初步构建了涵盖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服务等方面的社会保障体系整体框架。2008年底全市有76.09万农民参加了农村养老保险,有609.64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加大了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的倾斜,2009年一季度投入到社会保障的上级补助资金达4.73亿元、市财政投入9542万元。财政的强力支持,加大了对农村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2009年一季度对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了每人100元和每人180元的一次性现金生活补贴。
二、赣州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化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养老机构数量少,社会化养老服务受益面窄
养老机构建设投入大、利润低、资金回收周期长,而且病残老人照顾难度大。这使得社会投资兴办养老机构的积极性不高。目前,赣州农村社会福利机构以公办敬老院为主,民办养老机构数量少且规模小。全市现有农村公办敬老院总数为343所,床位数为38573张,在院服务对象人数37980人,其中农村五保对象人数33612人,优抚对象人数3529人,城镇“三无”对象人数935人,代养对象人数266人(含部分城镇社会对象),工作人员数1449人。全市农村公办敬老院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养老机构数量少,仅章贡区、瑞金市、大余县、宁都县、寻乌县的社会福利中心或农村中心敬老院面向全社会开展了社会化养老服务,代养对象的人数也很少。
2.农村社区养老服务匮乏
自从实行费改税之后,村集体经济收入大大减少,村级经济陷入窘境。村委会想帮助老人、救济老人显得力不从心,只好等上级有关部门救济,往往远水解不了近渴。少数村干部对养老问题认识不足,未能认识到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性,没有及时有效地去解决各种侵犯老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农村社区很少开展为老服务,农村自愿服务人员又少,有的老人有时依靠社会、亲朋、邻里照料帮助,也只是解燃眉之急,并不能完全解决他们的困难。
3.农村传统的养老模式面临挑战
赣州农村大量的青壮年人外出务工,有的子女到城镇工作,一些农村地区出现了大量空巢家庭。许多农村老人特别是空巢老人、独居老人,普遍缺乏日常生活的照料服务和精神慰藉。“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转型,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冲击,”生活方式的变迁,家庭的小型化、空巢化,赣州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对老年人照顾的局限性越来越凸显,传统家庭养老服务功能日趋弱化。流动到城镇的子女无法照护老人,分居的子女不便照护老人,工作的子女无暇照护老人。几千年养儿防老,靠子女养老的传统却正遭受着人口流动、子女分居等现实的挑战,农村的养老问题已成为普遍的社会问题。
4.医疗保障体系尚未健全,农村老人就医困难
一是医疗资源匮乏。乡镇卫生院普遍存在医疗设施落后,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足等问题,行政村的医疗条件往往是只有一个卫生室和一名年龄较大、技术落后的赤脚医生。这种医疗资源少、医疗条件差直接使大多数老人有病无处医或者因医救不及时而造成因病返贫、因病致贫。其次是虽然大部分农民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可以报销部分医药费,但农村低收入家庭还是难以负担高额医疗费用。因此,农村老人生了病往往是小病忍、大病拖,不敢住院治疗。
三、赣州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对策
1.加大养老服务资金的投入
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资金的投入,坚持走投入的多元化之路。不但政府要加大投入,也要积极引导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到农村养老服务中来。各级政府要逐年加大对养老资金的投入,并纳入财政预算,民政部门每年要安排部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给予各地适当补助。财政资金和福利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为特殊困难居家老人购买服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务机构运作经费补助及必要的服务管理费用支出,并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2.建立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面对农村日益严峻的养老挑战,将居家养老从城市社区推向农村,由传统的家庭养老向居家养老转变,大力发展居家养老,在农村建立一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势在必行。在老年人居住比较集中且有服务需求的村落,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应逐步建立起具有日间托管、精神慰藉、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定点、定时或上门服务,满足老年人的多种服务需求,为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创造有利的基础条件。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实施建设,配备电视机、收音机、棋牌桌、按摩椅、健身器材、报纸杂志等设施,为老年人提供餐饮、娱乐、保健等服务。
3.积极兴办农村养老机构
积极探索“规范化、多形式、广覆盖”的农村养老机构建设,稳步推进养老机构的发展。坚持“公有”与“民营”并举,多元化地发展养老机构。加快农村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对乡镇敬老院为骨干的公办养老机构的改建、扩建,增添设施,完善功能,拓宽服务范围,逐步满足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多数生活不自理的老年人养老照料、护理等服务需求,并逐步向社会开放,开展对农村其他老年人养老服务。采取优惠扶持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采取独资、合资、民办公助等形式兴办贴近赣州农村社会养老实际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实体,在农村聚居的村落建造一批“低水平、广覆盖”老年公寓、托老所,为一些需要住养的老人提供养老服务。
4.加强农村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推进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的关键是要培育好业务精、素质好、热情高的服务队伍。建立一支以专职服务人员为主体、志愿者为补充的服务队伍。充分利用乡镇敬老院的现有人力资源,招聘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建立农村养老专职服务队伍。加强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实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持证上岗,逐步实现养老服务人员职业化、专业化。整合农村现有的各种资源,发挥农村老年人协会、农村群众组织和青少年组织的作用,建立一支主要由农村党员、热心人士、低龄健康老年人组成志愿者服务队伍,与老人进行联系结对,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上门探望、节假日慰问等多种形式的为老服务志愿活动。
5.完善农村老年人医疗保障服务,建立老有所医长效机制
完善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加大对老年群体的倾斜,政府应加大对老年人的医疗补助力度,减少老人的治疗费用的支出比例。对农村老人实施优惠扶持政策,医疗单位对老年人体检、挂号、就诊、注射、药费等实行减免或优惠措施。要随着经济发展步伐,逐步加大财政对农村老人医疗的投入,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按比例增加农村医疗卫生防治人员。建立农村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网点,探索开展建立农村老年人健康档案工作,做好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预防和治疗,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帮助广大农民做到没病早预防、有病早治疗,努力解决农村缺医少药的问题。通过采取各种积极措施,为老年人提供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医疗、卫生“六位一体”的服务,逐步建立老有所医长效机制。
6.加快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近年来赣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虽然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总的来说参保率还是较低,覆盖面较窄。加快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需要有新思路。在农民经济收入提高的基础上,政府要加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动力度,发挥主导作用,“制定公共财政支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办法或规定,建立各级财政补贴机制”,明确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政府、集体和农民个人的责任。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明确政府、集体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筹集中的比例,变“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为“个人、集体和政府”三方共同筹资,让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能够真正得到实惠。同时要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引导农民树立自我养老的观念,自觉参加养老保险。
参考文献:
[1]余碧岩.我国农村家庭养老的基本现状及主要发展思路[J].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6).
[2]黄昌炜.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探析[J].经济与管理,2008,(11).
[3]吕蕾,黎玉柱.农村养老保险建设的问题与出路[J].中国集体经济,2008,(2).
[4]田秀莉,杨桂华,王惠书.远程教育:农村地区实施素质教育的新途径[J].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4).
[5]陈鲁闽,殷羽东.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 促进社区健康服务[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01,(3).
[6]马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中国农村经济,2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