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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琴乐艺术中“和”之理念研究

2010-04-13

关键词:儒家思想古琴音色

王 娟

(西安文理学院音乐表演系,陕西西安 710061)

中国古代琴乐艺术中“和”之理念研究

王 娟

(西安文理学院音乐表演系,陕西西安 710061)

古琴艺术的发展伴随着中国古代音乐教育而发展,同时,它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深刻地反映了儒家“中正平和”的音乐理念,文章通过对琴乐教育历史的总结和对古琴琴体寓意、制作工艺、音色与演奏方法、曲目的审美标准以及古琴音乐的功能指向等方面的分析,论证了古琴艺术中体现的“和”之理念。

儒家思想;中正平和;古琴艺术

古琴,亦称瑶琴、玉琴、七弦琴。从各种文献记载中可以看出,古琴是中国古代最早的乐器之一,春秋战国时期,这种最能代表中国文人精神的乐器开始在社会各个阶层广泛流传,至秦汉时期,遵循了西周乐教传统的音乐教育便以古琴的教习为中心。可以说,古琴艺术沉淀了中国古代文人的艺术情趣与人生的终极思考,承载了中国古代音乐艺术的精髓。在古琴艺术的审美标准中,“和”的审美要求成为最为突出的理念,追溯其渊源,则与儒家思想密切相关。

一 古琴教育中“和”之理念的发展脉络

“中和”是儒家道德行为的最高标准,《礼记·中庸 》云:“喜、怒、哀、乐之未发 ,谓之中 ,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即是说:喜怒哀乐没有表露时,叫做中;表情外露时,不偏于表现一种感情,叫做和。中,是天下的根本;和,是天下通行的准则。达到中和的境界,天地由此运行,万物生生不已。

早在氏族社会时期,儒家平和的音乐教育思想便可见端倪,在《尚书·舜典》中记载:“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1]2这段记载表明了舜对音乐所具有的道德教育功能的理解。

西周时期音乐教育的核心是礼乐教育,其教育对象是 13-20岁的贵族子弟,在古琴教学过程中,必须遵守许多礼仪和行为规范,例如必须在自然景色美好的环境中弹奏古琴,如书房、庭院、月下;携琴的姿势应显得怡然而有修养;弹琴时要焚香等。这种教育手段的目的是为了达到修身养性的特质,要求弹琴者必须将外在环境与平和闲适的内在心境合而为一,这样才能达到琴曲中追求的心物相合、人琴合一的艺术境界,这正符合了儒家“和”的审美标准。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礼崩乐坏”和诸子百家争鸣,孔子、孟子、荀子三位重视音乐教育的儒家大师均提出了自己更为深刻的音乐教育思想,使得自舜以来所推崇的“直而温”的教化思想与儒家理论完美的结合,从此影响了其后两千多年的音乐思想,为古琴音乐发展“中和”的审美特点奠定了基础。

孔子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者,其音乐美学思想就是儒家音乐美学的重点和精髓,主要集中在《论语》中。他认为音乐有思想性和艺术性,把“美”和“善”作为音乐审美的两大原则,具有历史独创性,以“善”和“美”来评价音乐家,凡合于所谓仁德者为“善”,表现平和中庸者为“美”,例如他推崇以歌颂舜的文德为内容的《韶》乐为尽善尽美的艺术,把表现武王伐纣的《大武》评为尽善未尽美的艺术。这种把内容的“善”、“和”放在第一位,而艺术形式的美则放在第二位的审美观念,形成了人类历史上最早的音乐审美标准之一。同时,他将礼乐教育作为教育内容的主体,将音乐的学习视为教育的最高阶段,强调保持“和”的审美尺度,认为音乐家可以反映人们的痛苦和欢乐,但在感情上必须受到节制,不应该超越中庸之道的伦理准则。例如他提倡“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雅乐,反对热情奔放或具有反抗精神的民间俗乐“郑卫之声”,即“恶郑声之乱雅也”。[1]6

汉刘向《琴说》中将琴乐教育思想归纳为七方面特征,其首位就是“明道德”,他认为琴乐教育应以德育及音乐审美意识的培养为中心,琴艺的训练则应次之。[1]11这里所认同的音乐审美意识显然依旧遵从于儒家的音乐教育理念。

从古琴的传教活动开始,经过千年的积累,到魏晋南北朝时,古琴已渐趋成熟,涌现了一批以嵇康和阮籍为代表的文人音乐家,有关古琴表演、琴学理论的论述也日渐增多,虽然古琴音乐教育仍然遵循以精神培养为主的先秦乐教传统,但值得注意的是,当时已经开始重视古琴演奏技法的传授。

隋唐时期古琴音乐教育明显具有两大特征,其一,琴乐传教依旧遵循先秦乐教传统,白居易有诗云:“众耳喜郑卫,琴亦不改声。”此诗反映了琴乐具有的传承性特征。[1]20据宋朱长文《琴史》记载,唐琴家薛易简撰有《琴诀》七篇,曰“琴之为乐,可以观风教,可以摄心魂……”,他对琴乐教育功能的理解深受刘向琴乐教育思想影响,但他更强调琴乐对人自身情感的净化作用,即“盖其声正而不乱,足以禁邪止淫也。”这也可见他深受儒家礼乐思想的影响。其二,琴乐传教中强调音乐技能训练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对古琴演奏中需要注意的弹琴手法、节奏等问题都有了理论性总结。薛易简《琴诀》中也提到:“又须两手相符,若双鸾对舞,两凤同翔,来往之势,附弦取声,不需声外摇指,正声和畅,方为善也。”

北宋琴家朱长文的琴学理论专著《琴史》,强调古琴在音乐教育活动中对育人方面的重要性,认为与其他乐器相比较而言,古琴的教化作用是无可比拟的:“夫八音之中,惟丝声于人情易见。而丝之器,莫贤于琴。”[1]25他认为琴乐教育的精髓是古琴对于习琴者内心品格的塑造,这种教育价值是超越于技巧传授之上的。他又指出,琴乐修身养性的宗旨是与其他娱乐性质音乐的最大区别。

明末思想家徐上瀛的著作《溪山琴况》开篇即言明琴乐教育重点在人的道德修养,这也是学琴的目的所在。[1]33明代琴家杨表正著《重修真传琴谱·弹琴杂说》曰:“琴者,禁邪归正,以和人心。”不言而喻,他仍然在强调琴乐的人文主义传统,即“琴”可以教化美育“人”。但值得注意的是。两位琴家对演奏技能也相当重视,《溪山琴况》中强调了“技”与“心”的结合,杨表正云:“德不在手而在心,乐不在声而在道。”这些表述显示对于琴乐教育重德还是重技已不是一个问题,将两者结合才能创造出最美的琴音,才能悟到古琴音乐的真谛。

通过对古琴艺术发展的梳理可以看出,无论是汉魏以来的刘向、蔡邕、嵇康等琴家,还是唐代王维、李白、韩愈、白居易等文人墨客,由于受儒家思想教育的影响,必然地将儒家思想“中和”的观念渗透到古琴音乐的理解与演奏中,古琴艺术也就不可避免地体现出儒家的思想特征,成为儒家思想的载体。

二 古琴艺术中“和”之理念的体现

古琴艺术中“和”的理念体现在各个方面,包括古琴的琴体寓意、制作工艺,音色与演奏方法,曲目的审美标准以及古琴音乐的功能指向等。

(一 )琴体的寓意

古琴琴型为前广后狭,象征了尊卑之别。最初的五根琴弦宫、商、角、徵、羽象征君、臣、民、事、物五种社会等级,要求人们遵守君臣、父子、夫妇、兄弟等血统关系的人伦观念和政治性关系的等级观念,后来增加的六、七两根弦被称为文、武二弦,象征君臣之合。古琴分为泛音、按音和散音三种音色,分别象征天、地、人之和合,并规定各弦发出的音要“皆安其位而不相夺”,其实也是要求君尊臣卑的等级秩序不能被打乱。这一点与儒家思想紧密联系,儒家的核心是礼乐思想,通过对人民的礼乐教化,实施“仁”治,从而实现对人民统治的长治久安。而礼的实质就是规范人们的道德行为,乐的精神是和谐人心、使人们同心同德、无怨无恨、使个体与群体之间能互相调和,形成人与人之间和谐、合理、安定的生活。

(二)特殊的制作工艺

古琴是由一整块木材开剜后制作的,面板与底板胶合,使内部形成一个狭长的“共鸣箱”,然后再周身涂以厚厚的大漆而成。由于传统琴人一般都使用丝弦,丝弦音色温润醇厚,且古琴的弦位较长,震动缓慢,面板和底板浑厚,共鸣箱体积较小,加之琴体表层的厚厚漆胎,这种特殊的斫制与构造方式,使共鸣体振动不充分且有传播阻碍,造成琴在发音上具有轻微淡雅、深沉悠远,圆润古厚的声响特点。而这些特点,恰与历代文人在音乐上追求的“中正平和”、“温良敦厚”及“虚静简淡”的审美情趣相合。可以说,古琴特殊的斫制方式决定了演奏者推崇的“中和”的审美趣尚。因此,在古人眼中,“琴之大小得中而声音和,大声不喧哗而流漫,小声不湮灭而不闻,适足以和人意气,感人善心”体现了“中和”之美。古琴的这种特有品质与后来日益丰富的其他乐器品种及民间俗乐越来越不相容,[2]使得古琴逐渐成为了文人雅士们抒发高雅情怀的专用乐器。

(三)音色与演奏方法

古琴的音色有散音、按音与泛音三大类型。散音,指左手不按弦,以右手弹弦所发出的空弦音,其特点是比较浑厚洪亮,共鸣性强,余音悠长;按音,指右手弹弦,左手手指顺弦依徵位按弦,按音不及散音清亮,共鸣性和余音亦相对较弱,但其音色温厚、结实,其多变的指法通过改变琴弦的不同张力而创造出无穷的音色,古琴音乐的主旋律也主要是由按音来表现的;泛音,为右手弹弦,左指对准徵位轻点琴弦,这种演奏法获得的音色清亮空灵、晶莹纯净、富于弹性并带有金属声,与散音的厚重深沉、按音的沉着多变形成鲜明的对比。古琴还分为低音区、中音区与高音区三个不同的发音部位,低音区低沉、浑厚、古朴、苍老,余音绵长不绝;高音区则清亮圆润,富有穿透力度而又具醇厚之韵;中音区则取音“中和”。在琴曲中,这些充满矛盾的不同种音色常常配合使用,通过高妙的处理手法,将古琴的散音、按音、泛音及高、中、低音区调和在同一首曲中,使丰富的音色得以和谐统一,这恰与中国文人崇“和”的观念相契合。

(四)曲目的审美标准

中国琴家大都以儒家思想为主导,他们讲究节操品性,选择梅花、幽兰等题材来体现自己的情操和追求,欣赏表现山水、隐逸题材的琴曲作品,创作了大量描写山水、隐逸内容的琴曲,如《高山》《流水》《幽兰》《古风操》《石上流泉》《潇湘水云》《泛沧浪》《归去来辞》《渔樵问答》《渔歌》《樵歌》等等[3]69。从这些琴曲所表现的意境中,我们能清晰地感受到古代文人的思想脉搏与深邃的内在精神。宋代周敦颐曾说:“乐声淡,则听心平”,心境的平和来自于淡泊的琴声,“淡”的意境谋求的是一种超尘脱俗、自甘淡泊的情境。儒家认为音乐修身养性的特质,在古琴音乐中得以完全体现。

(五)古琴音乐的功能指向

从古琴音乐的审美特征来说,它体现的是乐的精神“和”,儒家思想注重人为,主张采取各种方式来维护等级统治。这就决定了他们在哲学思想上强调矛盾的统一,而反对矛盾的对立,认为矛盾统一所产生的“和”才是世界的本源。孔子赞赏“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荀子推崇“中和之美”,表现在音乐上就是以平和为美,不平和为丑,这就规定了乐曲的情感要合乎“温柔敦厚”的平和之情,乐曲的形式上要求“中正和平”,反对“烦手淫声”,排斥郑声和悲乐。在儒家的观念中,春秋时郑国和卫国的音乐放荡,是使人贪图享乐、颓废堕落、消磨人们的意志的靡靡之音,为儒家所不齿。如琴曲《广陵散》,描写了战国时期聂政为父报仇而刺杀韩王的故事,由于该曲表现的是怨恨凄恻、悲愤的思想情感,而在怫郁慷慨之处,又有雷霆风雨、戈矛纵横的气势,所以历来被儒家贬斥此曲“最不和平”,有所谓“臣凌君之象”。[3]120

纵观古琴艺术的发展,可以看出,古琴音乐在伴随着中国古代音乐教育的发展,承载着儒家“中和”思想的使命的同时,也受到这种理念的制约,古琴与儒家思想之间这种奇特的关系,决定了它在中国音乐史上不能作为主要的演奏音乐、娱乐人心的乐器而存在,而是作为儒家思想的化身,负载着重要的伦理教化与政治功能。

[1]赵宋光.音乐教育心理学概论 [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3.

[2]陈四海.思无邪——中国文人音乐思想研究 [M].上海:东方出版社,2002:107.

[3]吴 钊,刘东升.中国音乐史略 [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3:120.

[4]金文达.中国古代音乐史 [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4:09.

A Study of the"Moderate"Idea in the Art of Ancient Chinese Zithers

WANG Juan
(Departm ent of M usic Perfor m ance,Xi’an University of A rts and Science,Xi’an710061,China)

The development of ancient zitherswas accompanied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ancient Chinese music education.Meanwhile,itwas deeply influenced by Confucianis m,profoundly reflecting the"fair and moderate"music idea of Confucianism.Through the summarization of the education history of zithermusic and the analysis of the implication of the form of ancient zithers,the production process,the tone and playing methods,the aesthetic norms ofmusic,the function orientation of ancient zithermusic and so on,this paper elaborates the"moderate"idea embodied in the art of ancient zithers.

Confucianism;fair and moderate;ancient zithers

(责任编辑 李雪枫)

J05;B222

A

1000-5935(2010)05-0012-03

2010-05-11

王 娟 (1975-),女,陕西咸阳人,西安文理学院音乐表演系讲师,主要从事音乐理论研究。

·文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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