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实现企业安全科学发展
2010-04-13王永珍
文/王永珍
抓基层,打基础,强基固本,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是煤炭企业实现科学发展的根基
山西省阳泉市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按照增强煤炭工业发展活力和动力、促进煤炭产业调整和振兴的总体要求,培育煤炭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加快矿井技术改造升级,建设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贯穿安全发展这一主线,着力在生产能力、管理机制、发展潜能、监管水平四个方面上提升,确保实现阳泉市煤炭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
树立“安全为本”的思想,夯实安全基础
一是在领导层面上真正体现安全第一。各煤炭企业的主要领导、环节干部、区队长直至班组长都要成为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尽到各自应尽的职责,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各县(区)煤炭工业局的领导、各股室和所属各单位负责人、直至各个监管小组或检查小组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实际情况,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各保留矿井主要负责人监督落实“一通三防”、瓦斯治理、防治水等重点工作,并严格实行领导干部跟班带班作业制度。各煤矿企业的环节干部和区队长要从各自职责出发,做好瓦斯防治“四道防线”、瓦斯抽采、探放水等专业的安全保障工作,真正做到发现问题在现场、解决问题在一线。
二是在投入保障上真正体现安全第一。各煤矿企业首先足额提取和使用吨煤15元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加大对煤矿安全管理信息化改造、机械化升级改造、瓦斯防治、机电设备更新等方面的安全资金投入。同时,按照兼并重组整合以后的高产能和新规模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人才投入、技术投入、物资投入,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保障有力、基础扎实。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加强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监督检查,并作为日常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督促落实,定期听取煤矿企业关于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提取、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汇报,特别是对煤矿企业在专项资金的使用方面要提供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确保专项资金用对、用足、用好、用到位。
三是在职工培训上真正体现安全第一。各县(区)局加强对煤矿一线职工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真正把对一线职工的培训工作摆在全员培训工作的首要位置并落实到位。各企业把培训工作向一线倾斜,真正做到“三个优先”,即在培训的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培训的顺序上,优先安排一线职工;在培训的次数上,优先照顾一线职工,不断提高一线职工的安全技能素养。
从整体上提升煤炭行业的安全发展水平
阳泉市煤炭工业局从生产能力、管理机制、发展潜力和监管水平四个方面下工夫、提水平。
一是着力于生产能力的提升。按照山西省政府批准的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集中优势,把加快煤矿企业机械化升级改造步伐作为实现能力提升的途径和手段,分阶段实现达产达效。
二是着力于管理机制的提升。各主体企业按照国家和山西省规定的煤矿从业人员应具备的学历和经历的要求,采取外聘和内选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聘煤矿“六长”,真正建立安全意识强、领导能力强、专业技术强的管理队伍,真正实现主体企业对保留矿井的全方位接管;各单独保留矿井和过渡期生产矿井要严格按照兼并重组整合后的新体制运行,“六长”不到位、职能管理机构不健全、环节管理人员不齐全的,一律不准组织生产建设,绝不许出现保留矿井单打一、明合实分的问题。
各煤矿企业建立完善决策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完善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实现现代企业管理体制。在明晰各方产权关系、兼顾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各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同股、同权、同利。充分发挥董事长、监事长、总经理的作用,本着实事求是、科学管理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兼并与被兼并的关系,严格按照《公司法》要求规范运作,做到股东按股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和参与重大决策等权利,杜绝“一言堂”和随意决策、擅自决策现象。
同时,以落实企业、科队、班组、人员的责任为抓手,推行专人抓、专人管、专人盯事的安全管理体制,使“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到企业生产和建设的全过程、全方位和全环节,真正实现由以生产为中心的管理模式调整到以安全为中心的管理模式,从而提高阳泉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整体水平。
三是着力于发展潜能的提升。山西省阳泉市煤炭局充分发挥大企业、大集团的资金优势、技术优势和规模优势,借助于国家调整振兴重点产业、基础工业的良好契机,在阳泉市建设新型能源基地、新型材料基地、新型装备制造业基地的过程中,全面启动和实施地面工业企业建设工程。积极推动“煤—电”“煤—建材”“煤—气”“煤—化工”为一体的工业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大煤矸石、煤层气、矿井水的综合利用力度,努力形成完整闭合的产业链,提高煤炭产业的附加值,提高煤炭企业新的经济增长极。
四是着力于监管水平的提升。煤矿企业的兼并重组整合,不仅要求煤矿建立新的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同时也要求煤炭主管部门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的管理模式,提高与之相适应的管理素质水平。市、县两级煤炭部门要组织专门队伍,采取日查、夜查和不定期突击检查的办法,重点检查生产矿井是否严格按计划组织生产、是否存在“三超”行为,建设矿井是否存在借工程名义出煤等行为,对存在问题的煤矿,要严肃处理企业和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一律列入关闭范围。严把复工复产关,严格坚持兼并重组未完成不复产,主体不进驻接管不复产,“六长”不全不复产,“六证”不全不复产,不达山西省政府复产标准不复产,切实把复工复产这一个基础性关口把好、把实、把到位。
创新监管机制,在市、县(区)两级建立和落实好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工作制度。五人小组由熟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采掘、机电、运输、通风、地质等专业管理人员组成,受市、县(区)政府委托,在阳泉市煤炭工业局的领导下,按照分级监管的原则,赋予行政执法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采取听、查、诊、改、报相结合的“五步工作法”,对通风系统、瓦斯防治、水害治理、机电管理、掘进头管理、瓦斯尾巷管理等重点部位和环节,以及违章违规指挥、操作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对煤矿企业领导跟班下井制度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
全面推广和运用“白国周班组管理法”。阳泉市煤矿企业以“学习白国周班组管理法”为契机,从落实“六个三”管理方法入手,加强对班组长和班组成员的培训教育,重点养成规范操作、相互提醒、自我约束、自主保安的行为习惯,切实把班组建设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基础工程来抓并抓出成效。
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阳泉市煤炭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做到“二十四个字”:典型引路、层层推进,奖惩分明、服务并重,人人努力、全员参与,最终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严格按照山西省政府和省煤炭厅关于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过渡期生产管理等一系列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整合煤矿企业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加快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步伐,保证煤炭企业实现科学高效发展。